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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案一科-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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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之所以要看走私案的资料并不是因为案件本身。而是,疯了一个犯人不正常。另外一点,引起洛毅森注意的是:疯的不止一个。
    “我看过建鑫公司那些事故的详细资料。事故中工人死伤姑且不算,一个年轻力壮的老爷们疯了这一点值得注意。所以,我想综合两边的资料做个对比分析。啊,出来了。”
    洛毅森已经看到疯的那个走私贩的资料,又拿出自己的U盘,打开里面存储的建鑫公司事故资料。两个疯者的资料并列在一起,洛毅森深深吸了口气。
    这时候,另外三人都围在他身边,细看对比资料。
    户籍情况、家庭情况等等都在上面。褚铮蹙蹙眉,说:“这两个人都是来自T省Q市的一个小县城。巧合?”
    公孙锦也是有些狐疑,他看了看蓝景阳,“你怎么想?”
    “应该不是巧合。”蓝景阳严肃地说,“你们仔细看医生给的精神鉴定。”
    两名疯者的身体情况非常好,也无家族遗传病史。而根据医生给出的鉴定来看,这两个人都是被吓疯的。
    建鑫工人被吓疯是去年年底的事;走私贩被吓疯是本月的事。期间相隔了十一个月。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不同的原因。相同的是:两个人都来自同一个地方,最后得了同一种病。巧合吗?反正在场的四个人都不信。
    洛毅森说:“建鑫公司那个工人出事的时候,还有个人被烧伤,一直住在医院里,现在也没出来。我打算去看看。还有走私案里疯的那位,必须尽快抓捕归案。”
    公孙锦决定。现在就让褚铮和蓝景阳去医院,见那位劫后余生的伤者;洛毅森去见沈紹,问清关于嘉良的情况。明天,公孙锦会亲自去一趟精神病院。
    说到沈紹,洛毅森一拍脑袋,“卧槽我还要买菜啊!不说了不说了,先走一步。”
    洛毅森跑出去之后,褚铮咂咂嘴,笑道:“他手艺绝对没的说。上学那时候我吃过几次,一直念念不忘。”言罢,狡诈地笑了笑,“这傻逼,是准备作死啊。”
    “什么意思?”蓝景阳问道。
    褚铮挑挑眉,“别说你不知道,沈紹是出了名的基佬。”
    大晚上的带着亲手做的饭菜去家里投喂,那张妖孽的脸,那个喜兴的性格,那个标志的身材……沈紹不中招,他褚铮把脑袋塞马桶里冲三天!
    14
    市中心一栋大厦的二十九层全部都属于沈紹。他买下两户单元打通,营造一个宽敞的令人叹为观止的家。一个人住在三百多平的房子里也不觉得孤单寂寞,反倒很享受这清冷的安逸。此刻,他站在落地窗前,俯视大半个城市的夜景,硬朗的脸上不见表情,只是在眼底多了一点点的笑意。
    距离挂断洛毅森的电话已经过了三分钟。想起洛毅森磨着牙说,我没钱,买菜去你家里做!沈紹觉得自己很体贴,他说在哪里吃都可以,只要食物干净便可。洛毅森只给他回了四个字:你家地址。
    沈紹放下电话后,为自己倒了一杯酒,思索着一个他认为很有趣的问题,玩味十足。
    须臾,门铃响起,沈紹拿起可视电话的话筒,看到楼门前站着的洛毅森一脸的急躁,沈紹说:“按密码可以进来。”
    洛毅森站在门口对着高尖端科技门锁磨掉了半寸的牙,乘坐电梯的时候,又磨掉半寸,到了二十九楼,发现只有一户房门,平白的又磨掉半寸。还没进门,他已磨牙霍霍。
    这该死的!资产阶级!
    沈紹开了门,打量气喘吁吁的洛毅森,不禁纳闷,“你没坐电梯?”怎么喘成这样?
    洛毅森哼哼的冷笑着,说:“这时候不好叫车,我借脚踏车骑过来的!”
    “进来。”沈紹不由分说抓住洛毅森的手腕把人扯了进去,看到他的手里拎着两个大袋子。
    洛毅森踏入沈紹的私人空间,恍惚中好像进了异世界。不由得感概,尼玛这绝对不是人间!
    公寓装潢的并不奢华却非常霸气!
    没错,就是霸气。洛毅森从没想过,谁会在自家里弄一条小河!还特么的缓缓流淌着。
    光是正厅足有两百多平,白色沙石在正中央做出漂亮的造型,中间是一条小河,七曲辗转,绕过整个客厅。河底泛出柔和的灯光,将里面沉淀着的彩色石子一并泛出光来,美轮美奂。
    高高大大的落地窗,足有两个洛毅森高,上面挂着暗红色的厚实窗帘与同色的纱帘,一根精致的带子系着,分列两边,简单且高雅。
    洛毅森认认真真打量完客厅,转回头认认真真看着沈紹:“打劫你的几率大不大?”
    沈紹接过他手里的东西往里面走,随口说道:“看上什么了随便拿。”
    这就是纯金土豪的光芒,太耀眼了!
    “你别把菜放地上。”看到沈紹笨手笨脚,洛毅森叫着跑了过去。从他手里拿过来,问道,“厨房呢。”
    沈紹很自然地指了指方向……
    “擦,真大!”
    厨房里的炊具、餐具干净的一看就知道从来没使用过!洛毅森用水洗了一遍,动手做饭。他的动作麻利,很快弄出两菜一汤,一锅米饭。
    把汤倒出来,再去盛饭。等他端到餐厅,看到沈紹已经搂着他的笋片炒牛肉吃的全神贯注。
    大哥,你不至于饿成这样吧?
    “沈紹!你就不会等菜都上来再吃?”
    沈紹头也不抬地说:“主食。”
    洛毅森在失笑之余不免重新打量这个古古怪怪的男人。帅不帅?真帅!但是,仅仅用一个帅字是形容不来沈紹的。这个人的身上总是有一种耐人寻味的气韵。虽然霸道了些,不讲理了些,但不可否认,沈紹足够吸引所有人的眼球。
    洛毅森不否认自己被沈紹吸引。但理智上他还是清明的。或许他今后的伴侣是个男人,但绝对不能是沈紹这样的人。即便是玩一场恋爱游戏,也绝对不能找这种类型的。所以,洛毅森守住了自己的心,不对沈紹产生工作以外的感情。这对他来说并不难。
    沈紹吃的很斯文,也很香。他忙里偷闲指了指对面的座位,示意洛毅森坐下说话。随后,问道:“想喝点什么?”
    “白水,渴了。”
    “冰箱里有,自己拿。”
    冰箱特别大,让洛毅森想起了藏尸案……
    “沈紹,你边吃边说吧。”洛毅森喝了一口水,问道,“你是怎么认识嘉良的?”
    “闹鬼。”沈紹咽下一口饭,说,“第一次我知道,特别找嘉良和警卫谈过。”
    好吧,之前沈紹似乎表达过“那没什么,我知道就可以。”的意思完全不作数了。洛毅森也不揭穿他,耐心地听着。
    “嘉良租用的写字间在一楼,遇鬼位置在在三楼,时间是凌晨一点半。我只问了一个问题。”
    “对嘉良?”
    沈紹点点头,“他为什么在一点半上三楼?”
    “嘉良怎么说?”
    “一楼厕所坏了。”
    言下之意,是去三楼找厕所的?但是二楼也有,以嘉良那个懒得要死的性子来说,干嘛非要跑到三楼?
    “还有吗?”洛毅森问道,“就这么一个问题,不可能谈了二十分钟。你还问了什么。”
    “谈话耗时三分钟,剩下的时间我一直在观察他。”
    就是说,您老冷冰冰的盯了嘉良十七分钟?洛毅森哭笑不得,“那你观察出什么来了?‘
    “他在说谎。”
    闻言,洛毅森的眉头微蹙,脸色也不大好看。他说:“为什么这么说?”
    沈紹忽然就不做声了,把汤碗挪到自己面前,拿起汤勺喝的特别认真。就像完全没有听见洛毅森的问题。洛毅森催了一句,也不见他抬头只好耐心等着。
    一大碗汤进了肚子,沈紹拿起餐巾优雅地擦擦嘴角,满足的长吁一声,“我对他说谎的原因不感兴趣。但我看得出来,他很害怕。”
    害怕?这都多久的事了?算算少说有半年了,怎么从来没听嘉良提到过?洛毅森走神了,思索着:嘉良第一次告诉自己有人跟踪他是在一个月前,跟闹鬼的事相差了好几个月,两件事之间有联系吗?如果有,嘉良不会对自己隐瞒;如果没有,他为什么害怕?亦或,他在怕什么?
    “沈紹,那个小警卫怎么说?”
    并没有直接回答洛毅森的问题,沈紹站起来,离开餐桌。他说:“到客厅谈,东西放着,明天佣人会来清理。”
    在同一个时间轨道上,褚铮和蓝景阳已经到了某家专门治疗烧伤烫伤的医院。

  ☆、第14章 修改版14

医院的走廊似乎都一个样,满目的白色墙壁和水蓝色房门。这会刚刚过了探视时间,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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