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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小六的人生奇遇+番外by隐光(现代,灵异,腹黑攻)-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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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好看,我没有青空那样漂亮地跟日本视觉系歌手似的。论聪明,我没有风叔叔那样的谨慎和观察力,论性别,我跟鸡血和淡定完全没有可比性,她们也不丑,论气质,我没有菜菜那样的忧郁深沉,论性格,我没有老K那样外向开朗豪气,走哪都有朋友。”

        “论2,你无人能敌。”何仁靠在床头光着身子给自己点了根烟,头疼地看着一脸自卑的马小六,你大爷的,老子喜欢你你不感恩戴德就罢了,还非要老子嫌弃你是不是?

        “那总不可能真的有人因为一个人2就喜欢他啊……”马小六摸摸鼻子,撇撇嘴,“而且我到现在都没明白,当初你为什么会出现在我的寝室。难道不是正因为你当时受了伤,失血过多,理智被求生本能覆盖,闻到了我的血液,所以找来的吗?那你又怎么能肯定你对我,不是出于你身体里的血液对我身体里的血液的渴求呢。”

        “我X你的,难道我的血液对你的血液渴望还能渴望出性欲来吗??!你可别告诉我,我在你眼里已经淫到了连我的血都在无时无刻不想着干你的血。”

        马小六愣了一下,随即脸涨得通红,恼怒地转头呲牙裂嘴地瞪着何仁,晚上这个何仁,怎么就能什么话题都联系到做爱上呢?!!!

        “好吧,我倒是没料到你能猜对我之所以出现在你面前的原因。那个时候刚好和那老头子对决,他把我弄伤了,虽然我有特殊防御,但是已经开了的口子却不是我能防御的部位,我也没想到那天会那么背,刚要找私人医生来包扎,就接到老钱头的电话,就是上回在菜菜家你看见的那个警官,他也是异族的人,他告诉我有个杀人犯杀了一名狱警重伤一名后逃了,从尸体来看,他判定那个人已经被暗屑附身,因为那两个狱警一个被扭断了脖子,一个被扯断了胳膊,这不可能是人类能有的力气。一般而言犯人反而不会是暗屑附身的对象,尤其是穷凶极恶的,因为越是这样的越不觉得自己是在犯罪,是在犯错,对他们来说,他们杀人和吃饭差不多,也就没有所谓的阴暗情绪。而这一个,显然是原先善良的人遭遇剧变后坠入了深渊杀了人,杀人却没有让自己觉得了却心事,反而将仇怨不满积蓄得越来越深,深到宁可入魔也要报复社会的地步了。这样的暗屑俯身体,一旦出来就是个变态杀人狂。我不能让他在外面多待哪怕一刻。”

        “你是说,跟学校同一个区域的那所重型犯关押监狱?”马小六睁大双眼看着何仁,原来曾经离他不远处,就有恐怖的杀人狂在四处逃窜。

        “对,本来你们那区就是这个城市的边缘地带了,虽然大学城离监狱还有一大片荒地和一个小山丘作为隔离带,但是暗屑的行动力惊人,我找到他的时候,他已经快要到达你们后面的那所学校了。为了尽快解决它,我顾不得防御只一味进攻,反正我的血是他的克星,他不敢动我的伤口。但是这个暗屑力大无比,虽然不敢近我的身,却折了个路灯把我当球拍。”

        何仁手里的烟被一折而断,丝绸被上立刻烧出了一个窟窿。马小六手忙脚乱地掸掉烟头和烟灰,拍了拍何仁的手:

        “乖现在没事了。”

        “……”何仁无语地看了眼马小六,决定不计较他这白痴的行为,“总之,因为力气上悬殊的差距,我又被那路灯搞得也没法近他的身,一路打到了你们学校后山,才让我借着树木让路灯卡在了树杈上,擒住他,为了秒杀他,就索性把已经被刮成了大口子的伤口拉开让大片血流到他身上。虽然的确把他给秒了,但我也伤得够呛,血流得太多,给老钱头打完电话就失去了意识。等再有意识的时候,我已经在吸你的血吸得差不多了,当时迷迷糊糊地以为自己是在那啥,觉得这皮肤口感还不错,所以就顺便舔了舔,啃了啃,咳……”何仁不自在地摸了摸鼻子,“等我反应过来自己刚刚是在吸血,并且神奇地伤口痊愈了后,我就决定不管你是谁,先把你搞到手在说。嘶——你干啥呢!”

        何仁看着一边怒瞪自己一边咬着自己胳膊的狗小六,仰天望天花板默默给咬。

        “我承认我以前是把你当速效救心丸才去骚扰你,顺便还觉得你很可口,不过我发誓,现在我是觉得你很可口,顺便把你当速效救心丸……”

        狗小六换了个胳膊继续咬。

        “而且我自从认识你之后就没有再去乱搞啦,我发誓!”

        “不行,我亏了!”马小六吐出嘴里的肉,甩头,“我也要先去认识一片森林再回来决定要不要在你这颗歪脖子树上吊死。”

        “晚了!还有什么叫做歪脖子树!要是也是东南枝!”

        “歪脖子树上的东南枝!”

        “你今晚是打算在歪脖子树上跟我死磕?”

        33。走马观花

        吵吵闹闹了一晚,第二天,马小六是在清脆婉转的鸟鸣声中醒过来的。虽然马小六家的也不是在城市里,但毕竟镇子和农村还是有点差距的,而何仁家是真宗地在山林里,推开雕花木窗,就能看见后山毛竹林的竹梢被鸟儿们的起落惹得扭腰。马小六在晨光中伸了伸懒腰,就听见敲门声。

        “马少爷,您起了吗?早饭已经备好了,是要在屋里吃还是在院子里?”

        这山区的夏日早晨不比城里来的燥热,何况马小六身上穿着的是清凉舒适的纱织睡衣,马小六不好意思地看着管家按吩咐让人把清粥小菜端到院子中间小凉亭的石桌上,边吃边犹豫地东张西望。

        “马少爷是在找少爷吗?”管家见状仿佛早有预料地自问自答,“少爷一早起来去研究所了。您的父母也已经吃过早饭,正在和夫人在后山散步。”

        马小六不好意思地挠挠脸,他还以为自己起得够早了,没想到还是最迟的一个。

        “那个……”

        “你叫我何叔就行了。”

        “何叔你以后能不能只叫我小六?马少爷我反应不过来。”

        “好的,小六少爷。”

        “……”马小六默默地想,如果是一个比自己年龄小的小loli穿着女仆装对他叫少爷的话,他一定不会如此的坐立不安……但是要把眼前蓄着山羊胡的管家脑补成小Loli这难度无异于让他即刻去登月。

        “少爷吩咐过,如果你吃完饭觉得无聊,可以先去参观下何家的家史。”

        于是跟着管家欣赏了何家从唐朝保留至今的长长一排家谱和各种文物后,马小六对何家因这种神秘感而产生的敬仰之情又提升到了一个新的境界。要知道,从唐至今,大大小小的战役并没安生过,尤其是侵华战争那段时间,多少家族就此在颠沛流离中四分五裂,难道保存下来的,在经过文革的洗礼后,也都被清理的七七八八了,而何家不仅保存着家谱,更还有许多的文物和先人画像供奉在疑似博物馆的这个暗沉沉的房间里。想必这也是其他家族齐心协力保护下的成果,由此不难看出何家对于异族而言的重要性。

        对何家的激动崇拜还没冷却,何仁就带着一手资料回来了。镰刀上的滞留物有一部分是的确是马小六的外公的血迹,因为沾染的时间已经长到了一定地步,加上何妈妈从来没去理过这个镰刀,所以至今都没有剥落,要不是异族对于血液的鉴定方式有别于医学,还真是难以再解析DNA了。除了血液外,沾染在镰刀上的泥土也有了一定的变化,这些泥土因为在阵眼的中心与上一代族长的血液混杂在一起,加上马小六在高中以前一直在呆在阵眼,竟然吸收了精气,像普通的泥土可以在跟磁铁的长期相处下拥有磁性一样,也拥有了马小六的外公所具备的灵力。泥土加上血液的力量一混合后,这把普普通通的镰刀竟然就成了伤何仁的利器。何仁此时也不知道该庆幸马小六的外公业已作古,彪悍的马妈妈没有继承血液,马小六虽然隔代遗传却只继承了一半好呢,还是该惋惜真正的对手的逝去。但是不管怎样,马小六和他的血液是必须继承下去的。

        于是,当马小六被告知他将如同小白偶像剧中情节一样,以一届老土的身份参加全是名门的宴会,并且这个宴会还是为了迎接他这个光杆族长的回归而举办时,他感叹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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