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如说郑坊不喜欢吃芹菜。
……最后一条不是袁权问出来的,是袁权自己观察出来的,因为郑坊的筷子,始终不往那一小碟芹菜拌花生米上碰,宁可就着干巴巴的胡萝卜。
其实那个时候袁权就注意上郑坊了,个子高高的,戴着一个全黑框的眼镜,头发理得短短的,看起来干干净净的样子,尽管在牛仔裤和衬衫的包裹下有点斯文,但是帮袁权搬东西的时候,郑坊露出了大半条手臂,一用劲整个肌肉纹理分明,不难想象到其他部分的肌肉到底有多结实。
郑坊的话一直不多,却给袁权一种踏实稳重的感觉,于是那次早餐之后,袁权死皮赖脸地要走了郑坊的联系方式,挥手告别的时候不忘记约定下次见面的机会。
下次见面很快就到了,大学开学的第三天,袁权去自己报的攀岩社团报道,结果一进去就看到已经穿上运动装和抓地登山鞋在热身的郑坊。
“嘿,郑坊!又见面了!”
能在社团里遇见郑坊是袁权没有想到的事情,尽管大学里有强制学生参加一项社团活动的规定,但是他没有想到的是,郑坊会参加这么一个辛苦的体力社团。
看到袁权的郑坊倒是没有那么惊讶,他冲着袁权点点头,算是打招呼,倒是袁权把包一扔,连签到都忘记了,跑过来和郑坊聊天。
“没想到你会选择攀岩社团啊,很辛苦的啊。”
“我知道。”
“我以为你会选择文学社之类的社团呢……”
“我喜欢登山,攀岩差不多。”
来参加社团活动的郑坊没有戴框镜,于是袁权就可以清楚地看到郑坊那双细长的眼睛,眼皮双得不是那么明显,快到眼角处三分之一才细长的拉开,这让袁权不难去联想,这样的眼睛笑起来究竟是怎样的勾人。
攀岩训练通常是两个人一组,在基础训练的时候两个人需要互相协助压腿,在实战演练的时候一个人要在上面爬,而另一个人要根据爬的人的速度控制绳索收放的速度和力度。
于是郑坊和袁权理所当然地成为了一组,因为较好的基础和刻苦训练,再加上两人的默契爆表,两个人成就了大学里攀岩神话“方圆组合”,代表着大学在省市甚至在全国屡获大奖。
可是一切的一切,都截止在大四上学期刚开始的庆功宴上。
“其实在社团那次碰面,不是我们两个人的第二次碰面。”袁权大着舌头,挥着酒杯含糊不清地说着。
为了从袁权嘴里敲出关于郑坊的事情,萧衡拿出了自己珍藏的红酒,连骗带哄地跟袁权灌下去两杯,袁权从开始滔滔不绝起来。
“大学开学第一天,我上完我的专业课,不知道为什么,鬼使神差地晃悠到郑坊他们上课的那栋楼,”袁权抱着酒瓶,眼神涣散着没有焦点,却又好像在专注记忆的某个角落,“我当时想偷偷去找郑坊,结果走到楼道里的时候我才发现我根本不知道郑坊在哪个教室上课,就在我沮丧地想要离开的时候,我突然听到了郑坊的声音。”
“郑坊的声音真的是一顶一的好听,但是他平时话不多,再好听的声音我都听得不多,但是那天,我听到郑坊被老师叫起来发言,让他朗读一段体育新闻,他的声音磁性却不沙哑,语速音量适中,连阴阳顿挫都是那么恰到好处,语言流利,就连读到生僻的球队名字的时候,都没有任何停顿,那个时候我就在想啊,这样的声音,如果用来讲情话,简直就是无人能敌的大必杀。”
当年,已经不光是大学里攀岩部的同好们了,整个大学都知道,郑坊和袁权是一对好到形影不离的朋友,如果你找不到郑坊,那一定要第一时间给袁权打电话,只要有郑坊的地方,基本都有袁权。
两个人虽然不是一个专业的,但这不耽误两个人一同去吃饭,一同去买衣服,一同参加社团活动,一同去打球,如果不是郑坊曾经处过一个女朋友,其他人都要以为,这两个人会不会是一对。
袁权这几年里帮过郑坊不少,袁权是商学院那边的,袁权家里有产业,将来是注定要当继承人的,好在袁权也争气,不是一个一事无成的二世主,要学历有学历,玩个攀岩还拿到了国家级别的大奖,虽然这个年纪还是有点沉不住气,但是有着精准的商业眼光和头脑,按照袁爸的话,把公司交给这小子没什么问题,就算弄不好起码不会弄烂。
就是这么一个从小被娇生惯养大的小少爷,自从认识了郑坊之后,每天都跟着他的身后,郑坊练导播员基本功的时候,每次都要去学校后山那片没有人的地方,袁权就傻乎乎地去陪着,每天不是被蚊子咬了一身包就是自己冻个够呛。
周六周日,郑坊在寝室里做家务,袁权的衣物都送给保姆拿回家洗了,袁权说郑坊你这点衣服给我家保姆洗了得了,郑坊不干,于是袁权想了想,也撸起袖子帮着郑坊一起洗了起来。
袁权还为郑坊争取到了几个实习的机会,就连郑坊最后决定去的电视台,说好了只招应届毕业生,袁权帮着疏通关系,让当时还在念大四的郑坊得到了面试机会,因为郑坊表现优秀,于是就这么签下来了,等郑坊毕业后正式录用。
认识郑坊的朋友总是调侃着说,“郑坊,我也想要袁权这么好的朋友,这简直是中国好基友啊,这样的朋友可比老婆都有用。”
而袁权的朋友则打趣着说,“袁权啊,你这是跟郑坊做朋友呢,还是嫁给郑坊了啊。”
每每面对这样的调侃,郑坊总是面无表情,而袁权则是哈哈啊哈的一笑而过,不过心里想的却是,我倒是想嫁啊。
袁权自诩情商不低,却栽进郑坊这个大坑里怎么都爬不上来,一边告诫自己郑坊不是同类,喜欢也白喜欢,一旦做出什么冲动的事情说不定连朋友都做不成了,另一方面,还是忍不住地去亲近郑坊。
大二上学期郑坊处过一个女朋友,不过不到半年就分手了,那一天郑坊找袁权出来吃饭,这是郑坊第一次主动找袁权,袁权出来的时候还有点受宠若惊的感觉,哪怕郑坊想找人哭诉,找到那个人是自己,这也是值得高兴的。
只是刚刚经历分手的郑坊似乎并不难过,整个人看起来正常得有些过分,直到喝醉了话才开始多了起来,却句句不提自己的前女友,一句话绕来绕去,最后居然绕到了袁权的身上。
郑坊说,袁权,我这个人话不多,不太好交到朋友,整个大学,认识你足以。
郑坊说,袁权,有些人就是用来做朋友的,而有些人,是用来做恋人的,如果一开始分不清,那到后来吃苦的,都是自己。
郑坊说,袁权,哥知道你是个好人,你有点傻乎乎的,不过傻人有傻福,你将来一定能找到一个把你当成宝贝的人。
几句话被郑坊说得乱七八糟的,袁权也不知道郑坊是真醉了还是话里有话,郑坊的话让袁权不敢去细想,最后袁权也喝多了,他趴在桌子上迷迷糊糊地想着,就让我这么一直暗恋下去吧,打死也不说。
可是袁权最后还是说出来了,当着很多人的面,拉着郑坊的手,一字一句地说,我喜欢你。
那一直辛辛苦苦维系的,用朋友为外衣拼凑起来的小心翼翼的靠近,最后还是被袁权自己,亲手摔得粉碎。
作者有话要说:
还有一章回忆杀~
第14章 第 14 章
14
大三的那个暑假里,郑坊和袁权参加了全国的大学生攀岩赛,两个人因出色的表现和丰富的临场经验,打败众多专业选手,以组合的形式拿下了全国攀岩大赛的金奖。
这样的大规模奖项不要说郑坊和袁权本人了,就连他们所在的攀岩社团,也是这么多年来的第一个,于是整个社团三十来号人包下了学校旁边酒吧里最大的包厢,准备用彻夜狂欢来庆祝这次胜利。
作为party的主角之一,袁权被学弟学妹们连着灌下去了好多酒,属不属于他的酒的他都会抢着去喝,最后喝到软脚,在沙发上烂成一团烂泥,嘴里嘀咕的还是“把酒给我!别去灌郑坊!他是学播音的!人家嗓子金贵得很!”
袁权护着郑坊不是一次两次了,只要熟悉他们的朋友都知道,若想占着郑坊点便宜,要先从袁权身上踏过去,袁权关于自己的事情永远是马马虎虎的,但是一旦什么事情是关于郑坊的,袁权就会像是打了鸡血一样,如同老母鸡一般伸开并不伟岸的肩膀,把郑坊护个严严实实。
郑坊也有不耐烦的时候,三年多的时光里,也说过袁权一次,“袁权,我又不是个女人,有些事我自己可以处理的,你怎么老是挡在我的前面,像是怕我怎么着似的?”
那个时候袁权什么都没有回答,湿漉漉的眼睛里写满了什么,就那样仰着头,一句话不说,像是一只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