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绯夜恨不得捂上耳朵,你叫什么叫啊?把客栈里的人都吵醒来看我打怪啊?手指却没有停,从怀里掏出熟悉的镇灵符,又念起封印咒,收了那噬魂鬼,心才放下来。
耳边传来断断续续的哭声,喝斥声……客栈里的人已经被吵醒啦,绯夜皱了下眉头,心想鬼怪我已经收了,剩下的你们处理吧,至于是谁那么不幸被吞了魂魄,我就没有方法了——噬魂鬼已经把魂魄当宵夜吃了,难道叫它吐出来?当下返回柴房继续睡觉。
后半夜睡得并不踏实,不知是脑子里在想什么,还是不习惯蜷在柴垛旁,绯夜快天亮时才勉强睡着。清晨他打着呵欠去后院的水井准备打水洗漱,却被人告知现在不能用。
绯夜揉着微肿的眼泡瞪着面前高大的男人,或者说是肌肉男。男人面孔方正,不失英气。一身青色劲装,黑色厚底靴,腰间一把长剑。
“这水井我家公子要用,你还是等着吧。”那人绷着脸,瞥了他一眼,冷淡地说。
绯夜扯扯嘴角,什么也没说。看那佩剑华丽丽的,倒是骚包得很。于是他随便揩了下脸,拢拢头发——就去了客栈前厅,那里已经有好些人正吃着饭,看样子也是没怎么洗脸,有的人还见着眼屎趴在眼角。
他要了碗粥和一碟咸菜,慢慢踱到角落里。粥很稀,咸菜也不咸,似乎是被随便惯了,绯夜也不做声,也不注意周围。
在前厅吃饭的人不多,有几个汉子说着路上见闻,拌上粗野的笑话,时不时发出一阵引人侧目的大笑。
饭桌黑得发腻,绯夜用袖子揩了揩,又缩了手,看来就算揩上一天,估计也看不清饭桌的本来面目。
“那小娘子可真是娇俏得很,逗一下便脸红……可惜嫁了个不中用的相公,啧啧……”
“你倒是去了那豆腐坊好几次了吧?吃了人家多少豆腐呀?”
“呔,李三,瞧你那狗嘴!屎尿腌的——看我不灌你个饱!”
几人又是一通肆意的哄笑。
“就算去了数十次,人家也没多瞧你一眼啦~”
“放屁!不瞧我,怎么把豆腐卖给我?那小手滑得……哎呦,腰这里好痛!快帮我看看是不是出血了?”
绯夜沉默地收回刚弹出冰粒的手指,继续吃粥,却被人客气地打断。
“小哥,你刚才弹出的什么来了?怎么那么准,一下子就打中了人家的腰眼?”来人是个眼睛小小的少年,恭敬地做了个揖,还笑了笑,一边嘴角出现一个酒窝。
绯夜嘴角抽搐,却见那几个闲聊的汉子一下子将恶狠狠的目光投到自己身上。而且还引来了前厅里其他人的目光。
那莫名受了气的汉子噌地一下跳起来:“原来就是你这小子!居然敢骑上爷的头上来!看爷我今日不给你个好看!”说罢,单手一扬,一把手掌宽的短刀刷地亮了出来。
“对,就是要给这小子一点颜色!不然叫他看不起咱兄弟们!”他身边的一个人起哄道。
这下子,前厅里看热闹的,惊讶的,疑惑的,叽叽喳喳,连眯着眼打算盘的掌柜也翻了眼皮望过来,却是抖着嘴唇,又惊又怕,惊的是这不起眼的小子居然敢惹上一个大麻烦,怕的是这么一闹下去,砸了店里的桌椅杯碟,少不了肉痛。
绯夜心里叮嘱自己不要惹事,不要惹事,可是小孩子学了点功夫,也是好斗,于是一看那汉子挥刀过来,便空着手迎了上去。一手顺势钳住那汉子握刀的手,同时附送一个重重的膝击——干净利落地叫那人不再啰嗦。
前厅里没人敢再冲他瞪一个眼珠子。
只听得先前那少年甜甜笑道:“哥哥真是好身手,我家主人有请。”
伸手不打笑脸人。绯夜在心中默念,也不多想,随他走到前厅中央。
那里已经有一堆人——一人坐着,其他人站着。坐着的人是个衣着白色锦袍的少年,眉眼细长,唇红齿白,翠色玉环绾着乌黑如墨的长发,的确是一副青春年少的好相貌。只是面带不善,眉宇间可见怒色。其余人等虽然不是战战兢兢,但是气氛也极为压抑。
绯夜打定主意,上前略略行了礼,问道:“不知哪位找在下?”他以前从来没有说过这么多的客套话,在师父面前一点都不需要,对于魔兽们就更是直来直去,不顺眼就开打。因此礼数什么的也做得生硬。
锦袍少年应该是当家人,可他没发话,他身边的一个长者模样的人彬彬有礼地开口:“小哥不必多礼,请坐。”旁边便有人奉上茶来。
绯夜点点头,也不客气,抿了口茶,权当漱口。
“不知阁下如何称呼?”
“绯夜——绯色似火,浓黑如夜。”
“昨夜出了点事,本来是不想劳烦小哥的,”那人仍是客气地说,但话语里不禁流露几分焦灼,“可是去帝都觐见的日子拖不得,所以还想请小哥帮个忙,陪同一路。”
原来昨夜噬魂鬼盯上的美味是他们。妖族?听口气是想找个护卫。绯夜心下一惊,难道是我露馅了?不可能,昨夜干活速度还是比较正常的。也有可能是他们急需人手吧。本来不想跟陌生人多打交道,但是转念一想,又问:“有工钱吗?”
那人抽了下嘴角:“那是自然。”
“包吃包住吗?”
“那个也有。”
“好,成交了!”绯夜一拍桌子,桌上的茶壶,茶杯随即也高兴似地一跳。
周围一圈人哭笑不得。锦袍少年面色古怪,却没有再说什么。那个长者模样的叫白哲,身份类似总管,给绯夜交代几句必知事项,就带着他一同上路了。
不出所料,这本是妖界狐族每年一度觐见天帝。今年原本是狐族新
1、初遇狐族贵公子 。。。
任族长——九华的任务,然而最近九华事务缠身,便把任务交托给尚在族内的三公子九宁。九宁初次出门,带的侍卫不多,就被一路上频出的事故搅得焦头烂额,昨晚的噬魂鬼又伤了一名侍卫,吞了一名仆役的魂魄。此时一行人还在人界,离天界还有不短的距离,九宁考虑再三,觉得还是临时找个会点拳脚的比较靠谱。因此便拉了绯夜进来。
我看上去会拳脚?绯夜想那个叫白荆的肌肉男肯定一看就是练家子,但是他自己……这富贵公子的眼睛难道长到脚趾头上去了?咳咳,虽然俺是有把刷子,但是轻易就被人看透并不是俺希望的~
至于为什么把绯夜拉进来,九宁也不知道原因,大概是直觉那个人似乎还不错。到很久以后,九宁才发现原来是一见钟情~(好肉麻~那也叫一见钟情?当初你不是超鄙视他的么~)
绯夜即使揽了份差事,也是一身粗布短打,整个人灰扑扑的,还没有老鼠显眼。不过,对随行的狐族众人了解还不少。
除了先前的白荆——九宁贴身侍卫和总管白哲,那个跟绯夜说第一句话的叫小棕,仆役身份。据他自己说是因为狐狸毛是棕色的,所以爹娘便取了这个名字。你爹娘可真是省事啊!绯夜扯着嘴角想。其他人的名字林林总总,绯夜嫌叫起来拗口,也没有怎么认真记。不过几天相处下来倒也不坏。
白哲虽然对九宁挑选的人有所怀疑——瞧那小身板,提桶水恐怕会被水桶砸到,还会洒半桶水,但是接着几天路上平平安安,却叫人心情好了起来。那小子除了当个侍卫,还能打杂,比一般的仆役还好使。比如“绯夜,去把公子换洗的衣裳拿过来!”“茶泡好了没?哥几个渴得不行了!”这小子腿脚勤快也麻利,一份事能做到两倍的好。于是白哲对绯夜的语气也温和了许多。
绯夜没有怨言,并不是他喜欢打杂,而是他发现这世界上还有这么多细小琐事,做起来自有乐趣。和师父住一起的时候可没有这样呢。
魔月森林里的日子平静无波,时间似乎是静止的。
这是个充满魔力的奇妙地域,有的地方如同春天,暖意融融,各种植物花朵肆虐生长,万紫千红,给人心动的美感。如果只是当成观赏,确是大错特错,殊不知那些美丽的面孔下藏着如何的凶险。一不小心,就可能被某朵娇艳的花朵咬掉手指或者被柔弱如柳丝的枝条卷到半空,叫人动弹不得。有的地方却好似戈壁沙漠,一年四季,烈日炎炎,热得开叫人喘不过气来,寸草不生。沙下静静等待猎物的宽嘴沙鳄会神不知鬼不觉地跃起,一口吞下粗心的美餐。有的地方是沉寂荒凉的沼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