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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日电影院-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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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雄风实则是在翼马的带领下往记忆中圆球的方向走去,有好几年没来这里的,原始森林里快速生长的植物很容易就改变过去记忆中留存的地形地貌。如果不是翼马带着,他可能就在这一带迷路了。
    翼马依靠的是植入脑中的与主人相联系的定位系统,就算再过一千年不来,也不会在这里迷路。虽然叫部落里的人在原地休整,此举让部落里的人印象中认为离交货的地点不远,但实际上,翼马带着雄风又足足走了有十来公里,因此,就算部落里的人要找到他们,也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
    当那熟悉的白球出现在眼前,雄风忍不住擦了一下头上的冷汗,他心里对这个白球里的一切充满了畏惧之意。虽然害怕,但却不敢违抗,只能硬着头皮,往那开裂的缝隙走去。
    林冲在部落驻扎区再次努力用精神力的极限往四周探查,但仍然是没有发现车队的蛛丝马迹。
    “你问问火狐奶奶部落里的男人都哪里去了。”林冲吩咐奥巴马。
    “他们去给主人送一件重要的东西。”奥巴马对林冲翻译道。
    林冲皱了下眉头,“主人”,这词对原始部落的人来说,真算是一个新鲜的称呼。
    “她说,主人送给他们翼马,让雄风变得强壮,还送给雄风太阳神的礼物__神秘、威力无比的光束,所以主人说什么,他们就怎么做。”
    原来那个印地安人的激光武器是“主人”送的。看来,去抢吕洞宾的雕像也是“主人”要求的。这个“主人”和吕洞宾有什么纠葛?为什么要大费周章地派一群原始人去抢吕洞宾的雕像呢?
    “主人”竟然还有强大的激光武器,这是林冲穿越之前也比较罕见的武器,听说还只处于机构的研究实验状态。
    这个“主人”的来历实在可疑,林冲打定主意要去会会这个“主人”。
    “你问她,主人住在哪里?可以去拜访他吗?”
第一百四十四章:豪猪带路
    “主人是不可以接近的。目前为止,只有雄风可以接近主人。主人的恩惠都是由雄风来传达。”
    奥巴马忠实地翻译着,不过林冲还是听得很不爽,早知道会跑那么远,就应该叫吕洞宾为自已装一个自动语言翻译器。现在还要让奥巴马来翻译,隔着一层总是不方便。难保哪句翻译漏错了,就失去了重要线索。
    “不过,火狐奶奶说她的孙子知道他们去的方向,因为以前他曾经因为好奇偷偷跟过雄风大人去那里。”
    奥巴马在火狐叽哩咕噜地说了一通之后,突然又对林冲说。
    “那还不叫她孙子带我们去。”林冲赶紧对奥巴马说。
    随着火狐奶奶高亢的尖叫声在棚屋区外响起,一时之间,似乎整个部落定居点里都是她的声音。
    林冲和奥巴马被惊到了,没想到这位已经干枯得象木乃伊的老奶奶竟然有这么大的声浪能量。被她这么一叫,定居点的居民想不听到都不行了。
    不一会儿,只见一位半大的小子“登登登”地从西边一处妇女聚集区冒了出来。直接跑到了林冲他们面前,一看多了两个陌生人,不由地狐疑地望着老太太。
    “这就是她的孙子豪猪,叫他带你们去主人那里。”
    原来火狐奶奶这么吆喝是在叫她的孙子回来,如果林冲不是知道奥巴马和火狐奶奶是老熟人,没准就在她发出第一声时,就卡住她的脖子了。
    火狐奶奶显然不把林冲很看重的带路当一回事,就好象在华夏国深山的农村里,问一位八十岁的老奶奶,张家某人住在哪,老奶奶说我腿脚不灵便,让我孙子带你们去吧,就是这么热情简单。这反而让林冲感觉到一股淳朴的美好,他心想,不管怎么样,就为了这个老奶奶,也尽量不要和部落里的男人起冲突。
    豪猪差不多只有14。5岁,他和部落里的人一样,也**着上身,脸上还没有涂上油彩,因此可以看到他清秀的脸蛋上一双机灵的眼睛在滴溜溜地转,看上去十分机灵。刚才显然是在妇女聚集区里讨了个好,脸上也带着掩不住的喜色。
    林冲看到豪猪的第二眼时,心内一动,暗道:混血的孩子果然比较聪明哈!远缘血亲的理论不是盖的!
    豪猪的皮肤颜色并不象纯镜挠〉匕踩四茄峭粱粕模且恢只朴牒谌嗪纤挡磺宓啦幻鞯呐瘯b棕色。想起奥巴马祖父那一场春事,林冲忍不住在心内猥琐地笑了一下。
    火狐***热情不是没有道理的。
    “正好他的父亲也去主人那里了,能带我们去他很高兴。”奥巴马这么对林冲翻译道。
    “那就好,叫他现在就带我们走吧。”
    奥巴马和豪猪似乎很投缘,两个人一路上叽叽喳喳说个没停,林冲虽然听不懂,但大约也能从他们的身体语言里看出来,奥巴马和豪猪在交流彼此世界的事。
    一个在说外面的丧尸如何恐怖,一个充满了好奇,颇不以为然,吹牛说沼泽里的鳄鱼都能对付了,还怕你丧尸牛大了?
    两个小年轻吵吵嚷嚷,行路倒也不觉得难过。正所谓旁观者清,林冲心里倒是暗道:血脉的联系果然不是一般关系能比拟的,就算不曾相见,也依然有某种亲切。
    豪猪更是自小在原始森林里长大的,这里的一草一木都很熟悉。不过,在离开部落聚集区大约一个小时后,森林里的道路变得难走了,由于树木遮天蔽日,这里的光线虽然没有伸手不见五指那么夸张,但想要看清脚下的路却有点难度。当然,这是对奥巴马一个人而言,豪猪和林冲一个是熟悉情况,一个是有超常的视力,因此此间行路自然不在话下。
    奥巴马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前走,突然觉得脚下一麻,他随手抬起脚一抹,手上一股滑溜溜、腻歪歪的感觉,他抬起手凑到眼前一看,只见一手的鲜血,他吓得尖叫起来。
    林冲按住他的手一看,不由笑起来:
    “你小子血脉旺盛,招蚂蟥了。”
    听说是蚂蟥,奥巴马这才止住尖叫,不过,随即看看光裸的脚踝,他忍不住又要尖叫起来,原来这脚踝上竟密密麻麻地吸满了蚂蟥。他吓得又要两手乱拍。
    豪猪把他制止住了,道:“你用手拍,蚂蟥的吸盘留在你身体里,过后会肿痛的。只能用烟熏。”
    原来奥巴马是光着脚板穿的旅游鞋,因此脚踝部份的皮肤是光裸的。而林冲的传统穿法是半统的军靴,皮肤并没有暴露在外面,因此没有遭受和奥巴马一样的“待遇”。
    “不用那么费事,我来帮你驱虫。”林冲说着,将手搭在奥巴马的后腰上,催动一股真气直入他的皮下。正将口器刺在奥巴马皮下的蚂蟥大口大口地吸食着鲜血,突然只觉一麻,不由自主地将口器从奥巴马皮下退出。
    一时间,奥巴马脚下落了一堆的蚂蟥,看了让人头皮发麻。豪猪见奥巴马露出这一手,也暗暗称奇。要知道,这蚂蟥被称为“吸血鬼”,沾到血绝对不肯舍弃,硬拔的话,它宁肯被拔成两段,也不会舍弃口里的美味。印地安部落里的人,对付这种吸血鬼也只能是通过给自已身体搓气味浓烈的草药来驱赶它,没有一个人能象林冲这样,把吸到血的蚂蟥生生赶出来的。
    “快到了没有?孩子。”林冲问豪猪。
    “应该快了,我记得再过一个低矮的山涧。”
    “主人长得什么样子?”
    “不知道啊。我只看到了主人的屋子。是个白白的,象个蛋壳一样。没有人见过主人的真面目,只有雄风见过。”
    “不过,部落里的人没有经过雄风的同意,是不能私自去见主人的。”豪猪想起这些,忽然有些胆怯。他毕竟是孩子,奶奶叫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但事到临头,想起部落里对不听话族人的惩罚措施,还是觉得有点怕怕的。
    “没事,你把我们带到附近,你就自已我回去。就算被你的族人看到了,他们也不知道是你带来的呀。”
    林冲连哄带骗,没办法,为了完成任务,只好又当回骗孩子的怪大叔了。
    “嗯,就这么办吧。”豪猪见这样左右都能过关,也就不再多想。
    “咦,大家小声点,前面有人。”林冲叫奥巴马他们停住脚步,他的精神力能探查到一群人就在大约三公里之外,但却没有动物的痕迹。
    “是部落里的人吗?”豪猪开始紧张起来。
    “**不离十。”在这原始森林里,长年不见人迹,如果不是印地安部落里的人,谁吃饱了撑的到这来散步啊。
    “这里离主人所在的地方也不远了,你们往前走五百米,就会看到一个矮涧,过了那个矮涧,再往前走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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