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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真]不想死,那就腐啊.-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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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他厌恶的,也必然是沈慕白厌恶的。所以,袁不破只需要,由己推人。

    “真不想让你看到这一幕。”袁不破笑了笑,却还是将手指深深的插入一颗粗壮的竹子下的土地里。

    袁不破的手指依旧干净,却撅动了竹林里松软的土地。搅动几下,袁不破的手指一扣,手臂的肌肉鼓起优美的弧度,腰腹微微用力,就从平地拎出来一个酱色的酒坛。坛口被封泥严严实实的罩住,瓶身也闪烁出古朴的光泽。

    袁不破的手上一丝污迹也无,但是他还是掐了一个法诀,凭空引出一道细流,仔仔细细的将自己的手洗了一遍。衬着袁不破洗手的空档,沈慕白也顺手扔了一个避尘决到酒坛上。沈慕白并不洁癖,但是总染上袁不破的一些习惯。譬如,好洁。

    擦干手上的水迹,袁不破单手提着刚从地里挖出来酒坛,一手牵着沈慕白,两个人并肩走回竹屋里去。

    拍开酒坛上的封泥,袁不破并不急着喝。而是在掌心运转了冰凉的灵力,贴近酒坛,不多时,酒坛的外壁就凝结了一层薄薄的冰霜。寻常的酒温热之后,会逸散出浓烈的酒香,而袁不破手里的那一坛,却是越冷,就越清冽醇美,香气绵长。

    拈过桌上的两个杯子,袁不破手腕一抖,就将分量不轻的酒坛提起。清凉的酒液坠入杯中,如同碎玉一般,零丁作响。随着酒珠的碎裂,空气中清凉的酒香更为浓烈。

    沈慕白吸了一口气,只觉得口鼻之间都被这样霸道的酒香占满,舌尖却一丝味道也尝不到,每一个味蕾都在叫嚣着不满足。下意识的吞了吞口水,惹得袁不破一个似怨似嗔的轻笑。冰凉的指尖刮过沈慕白鼻头,耳边划过那人微凉的声音。

    “小馋猫一样。”袁不破虽然这样说着,但是手下一点没有耽误,将满满一杯的酒递给了沈慕白。竹节的杯子不算小,袁不破也倒得很满。

    沈慕白接过古朴的竹节杯子,轻轻嗅了嗅。只觉得鼻尖仿佛凝结了一层薄霜。清凉至极。轻轻的抿一口,舌尖最先感觉到的,是一缕苦辣冰凉。就如同薄荷的味道,却带着丝丝缕缕的竹香。那一缕凉意淌过肺腑,让人精神一振,而后,是舌尖的一点缠绵不去的甜,唇齿之间也依稀残留着那一点点的香。

    沈慕白也喝过许多好酒,可是,第一次,他知道什么是欲罢不能。

    “阿破,这是什么酒?”沈慕白喝了大半杯之后,方才想起询问这酒的来历。

    袁不破却是盯着他被酒液润泽的唇好一会儿,忽然欺身而近,咬住沈慕白的下唇上的一小块儿肉,然后,将他整个唇瓣一点一点的吮进口中。辗转半响,袁不破方才放过了沈慕白的唇齿,也端起杯子轻轻抿了一口,方才答道“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吧。反正是我原来闲来无事,自己酿的。”

    沈慕白没有丝毫惊讶,反而是一脸“果然如此”的表情。

    将竹节里残存的酒液饮尽,沈慕白瘫倒在袁不破怀里,一向或者冷清或者温柔的眼眸里,此刻却泛出了一丝别样的神采。沈慕白拉着袁不破的手,在他掌心划下两个字,一笔一划的够了,一字一句的描摹。

    他写的是,惊瑟。沈慕白叫这个酒惊瑟。或许有什么别的含义,或许,只是他神色迷蒙之后的,随手划下的字节。然而袁不破却认真的保证“好,听你的,就叫惊瑟。”

    得到了保证,沈慕白印在袁不破唇角一个轻吻,然后,安心的阖上了眼睛。陈年老酒,并不是说来听听而已。沈慕白能喝完这一大杯才醉,还得得益于这些日子以来,袁不破总是四处搜罗好酒与沈慕白一道品尝。

    冰凉的手掌贴在沈慕白温热的侧脸上,沈慕白舒服的蹭了蹭。袁不破喝完了杯子里的酒,却将坛子里剩下的倒在了脚下的土壤中。

    千金美酒千人干,纵使一醉连城也寒酸。同样,对所有人温柔,和对所有人都不温柔,其实,也没有什么不同。

    而沈慕白,对待其他的人,太过温柔了。

    袁不破盯着沈慕白醉酒的脸,眼中神色莫名。

    作者有话要说:



☆、第70章 小师弟师兄只能帮你到这里了


    玄月玄天和步风尘一路向东而行;玄天玄月各自乘云;而步风尘却是招来一柄长剑;拥着映梳;御剑而行。佛戡脚下却变成了九转莲台,若非手心里捧着的小猫球太过违和,倒真的有几分佛家弟子;宝象庄严,普度众生的意味。

    袁不破的意思;就是各位就地解散,只要三个月之后到达幻灵草的生长之地即可。步风尘也不是全无历练的经验,在他还是步家的骄傲的时候,他也曾带着本家年轻的子弟出门修行。但是;如今他方才觉醒血脉,玄天不放心,故而还是和他一路同行。

    佛戡对幻灵草没什么兴趣。世人都道幻灵草可以帮助异兽修行,却不知道,那只是对灵智初开的洪荒异种有用。然而,因为幻灵草生长不易,洪荒异种更是难寻,所以,这个传说便传说得越发玄幻。

    佛戡自然不是灵智初开,枕黑也不是洪荒异种,所以,佛戡自然对幻灵草兴趣缺缺。看见袁不破拉着沈慕白就走,佛戡眼神闪了闪,对玄月和玄天微微拱手“两位师兄缓行,佛戡有微末小事,先行一步。”

    玄天玄月是青云宗长老,佛戡却到底是隐世谷的谷主。佛戡虽然唤他们两个师兄,但是到底只是客气。对于佛戡要去要留,玄天和玄月到底不能置喙。只是,佛戡手中托着他们青云宗的大小姐,玄月不由嘀咕了几句。

    “佛戡师弟自去即可,只是……”

    还未等他说要,佛戡扔下一句“多谢师兄。”便化为一抹流光,消失在众人眼前。玄月一急,也要纵身去追,却被玄天揽住了肩膀。顺手揉了揉怀里圆脸少年的脸,玄天扬起了一抹规讳莫如深的微笑,拽着玄月,拖着众人继续东行。

    玄天并不担心枕黑的安全问题,一个男人爱上另一个人,那是全然不能够隐藏的事情。佛戡看着手心里的小姑娘的眼神,里面的温情根本掩藏不住。

    队伍缩减了一些,几个人也不着急赶路,一路上或者闲聊几句,或者观赏脚下的风景。然而,风景终归有看腻的时候,闲聊也终归有没有话题的时刻。待到晌午过后,玄月索性睡在了玄天怀里,而步风尘也开始入定。

    映梳始终是一个温柔的姑娘,看步风尘已经入定,便轻轻从他怀里挣出,索性步风尘的飞剑宽广,她走到另一旁盘腿做好。此刻的风并不猛烈,步风尘又给她准备了绝佳的挡风的披风,所以映梳也并不觉得冷。甚至到了最后,映梳干脆从储物空间拿出丝线,在旁边打起了络子。

    傍晚时分,玄天干脆安排众人就地休息。其他人都是修仙之人,自然无碍。可是映梳没有灵根,无法修行,一路风尘仆仆,这个姑娘并不愿意麻烦其他人。早在上路之前,映梳就准备了许多点心之类的干粮,放在了自己的储物空间里,饿了便拿出两块小口的咬着。

    这个不愿意麻烦其他人的姑娘,甚至没有喝水。一路下来,映梳原本丰润的唇变得有些苍白。

    玄天心里微叹。他想到了另一个人。同样是师尊手底下教养出来的女孩子,水云是面上的温柔贤淑,可是眼前这个小姑娘却是骨子里的温柔本分。所以,大概,她们的命运才会有所不同吧。

    水云作为步家的大小姐风光出嫁,嫁的也是南方的修仙大族。青云宗的玄天长老亲自参加了她的婚礼,算是给足了步家面子。只是玄天在喜堂受了新人一礼的时候,敏锐的觉察出一丝异样。

    求娶水云的男子周身刚猛的灵力,阳气极盛。而水云虽然灵根驳杂,但是生辰是阴年阴月阴日,加之自小在苦寒之地长大,正好可以综合那人身上过盛的阳气。只是,阳气入体,水云的修为恐终生难于寸进。换言之,对方其实根本不是娶妻,而是,为自己寻了一个鼎炉。

    步家虽然依附青云宗而生。但是青云宗毕竟是近几百年而来,新兴起的宗门。而步家,已经存世了千年。说步家没有人发现这一点,玄天是不信的。只不过是,没有人愿意为水云抗争一下罢了。

    思及水云的庶女身份,又想到了男方的家世,玄天最终什么也没有说。他是青云宗的长老,处理宗门大大小小的事物,纵然原本为人清冷,却也不是目下无尘。那些旁人的苦难,终归和玄天无关,和青云宗无关了。

    而如今,这个名唤映梳的小姑娘,是真正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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