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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这一变化来得太突然,却没有让花将离心里产生惊惧。他知道,在这个地方,能够和他一样使用妖鬼之火的,只有一个人。相反的,那个人一定会对他产生好奇和惊讶。
果然,“咦”一声之后,前方侧洞闪出一个外表看起来约摸三十岁的男子,普通身高加上普通长相,穿着一身说相声似的长摆大褂:“你是谁?”眼睛看着花将离,一眨不眨。
花将离倒是机灵,明知对方就是朱孟,,他却不直接说出自己的身份;不管怎么说,在人家地盘“撒野”,都会显得自己冒昧。他只客气回了一句:“我是跟高学书前辈一起来的。”
很显然,提到高学书比花将离自我介绍有用得多,对方警戒的眼神微微放松了一些。不过,朱孟接下来的一句话可是让花将离有些懵了:“高学书?他作恶多端、满手鲜血,还没死啊?”
我靠!高学书前辈不是说自己跟朱孟是生死之交么?这……一上来就这么不客气,如果被高学书前辈听到,真的好么?最主要是,这种话让我怎么接啊!
花将离索性装聋作哑,选择性遗忘朱孟刚刚的提问。他也知道这样做坚持不了多久,可是他真的两边都不能得罪啊!
还好,花将离运气一向不差;不必他开口,高学书的声音已经响起:“你这个老怪物都没挂掉,我怎么可能先死?”
“切!不知道谁年纪大呢!”朱孟当即翻个白眼。
高学书难得在别人面前露出一脸轻松笑嘻嘻的样子:“是啊,我是比你年龄大。可是,为什么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仍然青春如高中生,而你却已经成了大叔呢?”他是典型的宅男,在不知情者眼里他是呆滞的,在最亲密朋友面前他却是灵活逗逼的。
“谁是大叔!我看起来才刚三十出头好不好!?装嫩可耻!”在生与死、装嫩和扮成熟的问题上,朱孟显然争执不过高学书。不是口才不够好,而是底气不足。毕竟,高学书身为魔族而寿元绵长,朱孟只是特殊混血后裔、不是魔族。所以,朱孟飞快岔开话题,指着花将离问高学书,“这小子是谁?”再看到容玉曈和元崇等人也跟着过来,忍不住又骂:“高学书你存心气我是不?我在这里独居多年、习惯了清静,你带这么些人过来干什么!?要抄我家么!”
“激动个屁!明明好久没有人跟你说话,好不容易来了客人高兴得不得了,却还装清高——你不装会死么?”互相之间太了解,高学书一语道破天机,“这是你家么?你敢不敢更不要脸一点?这是人鱼族的地盘,是借给你住的,你充其量只是个不交房租的房客!”
“你……”朱孟气急败坏又一时语塞,许多年没跟人斗嘴,嘴上功夫自然退步不少。
“你什么你?”高学书充分展现了宅男不“鸣”则已、一“鸣”惊人的本领,小心翼翼以骑士之礼牵过海梦非来,对朱孟说,“睁大你的老眼看看清楚!这位是人鱼王海心远的小儿子,海梦非王子。你个老不修,敢在房东面前撒野,小心被逼交房租水电费!”
各位围观青年(正太)纷纷在心中表示:呜呼!叹为观止!老友见面如斗鸡,当真一对奇葩也哉!
世界太大,哪怕特立独行的人也能够找到脾气相投的朋友。也许,在别人眼里他们会因为太过另类而被嗤笑;可是,人活着为什么要在意别人的眼光呢?好事之人太多,自己满身毛病却痛恨他人和社会的人也不少——如果在意这些人的眼光,活着该是多么局促啊!就好比,原本你是一个高尚的人,最后却跟一帮贱人斤斤计较,简直就是拉低自己的格调。
当然,花将离、容玉曈他们可不是“贱人”。他们强烈围观腹诽,只不过是习惯性吐槽朋友而已。要知道,这帮人的生活圈子里,人魔妖仙有之、腐女腐男小攻小受直男有之……说得好听一点是精英集会;但仔细想一想,只要沾上“基”、“腐”二字,这个圈子里就已经没有所谓的节操了。尤其是,魔族、妖族、神族本来就把人类所谓的节操当狗屁,这更让朋友圈呈现出一种异样的——公开通明。
人类的祖先,再没有天*朝人祖先这样爱总结的了。“物极必反”一词,当真是量变到质变的最好总结。当所有人都一点节操没有、当所有人都放弃利益……反而,大家相处起来更加舒适。
朱孟知道自己左右是说不过高学书了,立刻换成笑脸、首先跟“房东的儿子”海梦非打招呼。然后,高学书也见好就收、不再为难,为朱孟一一介绍来者。
正如高学书一开始说的,朱孟的隐居之地虽然条件看起来不错,但因为长年无生人往来,终归是寂寞了一些。还好朱孟原本是杀手出身,一个人的生活并不能让他精神紊乱、时时抓狂。但是,老友带着朋友来看他,他内心还是相当高兴的。适才那一番损来损去,其实是他和高学书之间关系要好的一种表现。是个人类都知道,世上能够互损而不生气的,不是仇敌就是密友。
听说元崇是三代实验体和“元家好小子”的儿子,朱孟惊讶之余不由得感慨:“洞中方一日,世上已千年。小元的儿子都这么大了呀!唔……真是个好小伙子!”
当花将离被介绍是第四代实验体时,朱孟反倒嘿嘿直笑。他看着紧挨花将离身边的容玉曈说:“血色十字会这名字起得不好,一听就是倒了血霉。三代实验体被北方驱魔世家的小子拐走,四代实验体又被南方驱魔世家的小子拐走。”
花将离有些不好意思,容玉曈却暗暗戳了戳他的手背、勾起嘴角,表示对朱孟的话很受用。
同样是实验体、同样是受害者,朱孟当然会对花将离多一层照顾。而且,他也猜到了高学书带花将离来的目的。
“刚刚你释放了妖鬼之火……”朱孟这次是在单独询问花将离,“你的妖鬼之火已经进化到哪种程度?或者说,进化到哪种颜色了?”
“黑色……第三阶段。”
“什么!?”
与花将离的小声相比,朱孟突然爆出的声音实在吓人。
高学书不失时机补了一句:“你要干啥?不许咬人啊!”
朱孟白了高学书一眼:“长不高的矮东瓜,你懂个毛!”一把抓住花将离的手,“孩子,你随我来!”由不得花将离不同意,扯起来就飞跑。
高学书哈哈大笑:“朱孟,你又不是娘们儿,上个厕所还得拉个人一块儿么?丢不丢人!”
“麻痹!老子有正事,懒得理你!”
高学书笑够了,这才回头正经脸对大家、尤其是对容玉曈说:“不用担心,朱孟是要帮花将离做详细检查,我们在这里等着就好。”
大家嘴里应着好,心里又一次群体吐槽:真看不出学书大哥平时一副书呆子好欺负的模样,想不到一张嘴这么厉害。靠!这回的存在感可是被他成功刷爆了。
这些心里话,高学书肯定听不到。就算听到了,他也不会往心里去。
要知道,高学书可是一位真正的、不折不扣的奇人,哦不,奇魔。他经历的苦难,比起花将离来有过之而无不及。他出生于欧洲,是魔鬼和女巫的孩子。在中世纪宗*教*大*审*判时,尚在幼年时期的他被血色十字会长老奴役、受尽虐待。后来,他随着那位长老来到天*朝建立血色十字会分部,成为一名职业杀手。
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高学书结识了天*朝本地妖魔,并且偷偷接受魔聚落馈赠而修习东方魔族的功法。功成之后,他反杀那位曾经奴役他的长老,叛出血色十字会、进入魔聚落。后来,他意外结识容玉曜,再度判出魔聚落……“从良”。
所以,不管高学书以哪种形象示人;其实,他都是一个励志的典型。只不过,他太低调,知道他过往的人太少。
洞顶的火系晶石不曾消失,地面的火焰花就一直生长;同样的,鼠兔们的踪迹遍布火焰花的生长之地。高学书随手捞了两只毛团子摆在腿上玩。不过,他没有带鼠兔回去养着的打算。他很清楚,自己的宅男属性太重,玩游戏经常顾不得吃饭。他自己是魔族,当然不会因为这样就损耗到身体,但如果小动物跟着他生活,一定会被饿死。
高学书是现实主义的生存者,很小的时候就明白,得到一些就必须失去一些。他放不下虚拟世界找人PK的乐趣,那么,他就必须舍弃养宠物带来的萌化温暖。
作者有话要说:
☆、第 70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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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受到石门后边透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