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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个兽人大爷-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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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诺恩只让林俊琪呆了一会会就把人带回去了,那里的气氛太压抑,自己好不容易才养出点红润的伴侣一下子呆住的样子让他很惊吓,他开始觉得是不是不应该把人带到那里去,万一被感染了可怎么办?诺恩只觉得一身冷汗,低头亲了亲伴侣的额头,小伴侣仰起头呆呆地看着自己好半晌,伸出手楼住了自己的脖子,诺恩深深地松了一口气。
  还好,还好没事。要不然他会后悔一辈子。
  
  




12、第 12 章
 
 
  汤成龙的样子让林俊琪沉默了很多。对于汤成龙的状况,他有那感觉,汤成龙活不成了。
  为什么会这样?
  他不明白。他只知道自己在这个世界唯一的老乡就要没了,那个证明自己是从地球来的人,那个证明自己不是在做梦的人,那个唯一能和自己正常交流的人,那个莫名其妙结了多年仇的人,就要没了。
  然后第四天,哈丁送来了白色的安息花,汤成龙死了,林俊琪是他的唯一的族人和朋友,哈丁把这个悲伤的消息传递给了他。
  葬礼安排在密林深处的沼泽里,汤成龙躺在新做的木筏上,身上摆满了白色的安息花,手里握着哈丁还没来得及给他的兽牙,木筏被大力推到了沼泽中央,慢慢的沉下去。哈丁唱起了葬歌,林俊琪听不懂,只能感受那种悲伤。他不知道哈丁唱的葬歌是给兽人族伴侣唱的。
  诺恩从头到尾一直抱着林俊琪陪在他身边,葬礼结束后,哈丁告诉诺恩自己打算出去游猎,过几年再回来。
  游猎是族人锻炼自己增长见闻的一种方式,就像我们现在说的那种靠一双脚不带一分钱走遍中国的方式,时间在5年到10年不等。
  汤成龙死了,哈丁走了,林俊琪更沉默了。
  他每天的时间多半花在了发呆上,累了就睡觉,东西照吃,就是不说话。
  诺恩急得要死,跑去求助自己的阿父,阿父给他出了个主意,找两只可爱的野兽幼崽给他养养吧,有事做了就不会钻牛角尖了。
  于是诺恩花了三个晚上的时间摸底查探,锁定一对刚生幼崽的棕毛熊,乘人家老公出去猎食,打了母的偷了小的跑了。
  
  棕毛熊成熊比雄性兽人还高出一个多头,可幼崽却小的可怜,还没雌性的巴掌大,小熊小时候的毛色偏红,软绵绵的小红球很受雌性的喜爱,可这玩意小不了多久,就会呼啦呼啦的飞长,长到成年呆不垃圾的样儿就不招疼了。
  诺恩想着,先让他家小家伙养养这两个皮糙肉厚的幼崽,耐摔,吃啥都能长,绝对好养,长大点还能宰了吃肉。等以后有机会,给小家伙抓个长不大的更漂亮的养着玩。
  
  圆滚滚的小东西被放到林俊琪腿上,毛绒绒软软的感觉吸引了他的注意,低头一看,两个胖乎乎的小家伙正蜷着身体窝在他腿上,用手指一戳,小家伙颠颠的露出小脑袋,脑袋和身体连成一团,脑门上两个圆圆的小耳朵一抖一抖的,一双乌溜溜的眼睛看着林俊琪,短短的四肢被毛隐的只露出四个小爪,看不到腿在哪。
  林俊琪被萌到了,这玩意太可爱了!
  抬起头,诺恩一脸温柔的看着自己,脸上还挂着一条新鲜的没结痂的疤。林俊琪发呆归发呆,诺恩一直在想办法哄自己开心的事他还是知道的,看着有这么一个人总是在不堪余力的照顾自己哄自己,说不感动那绝对骗人。
  这段时间他受到了多少照顾?
  林俊琪不知道自己早逝的娘会做到什么程度,反正他那个名义上的亲爹是绝对做不到的,这辈子,还真没谁对自己这么好过,图什么?不就图个想讨自己做老婆么。扪心说,他不觉得自己能对追求对象做到这种程度。
  林俊琪无法选择的来到了这个世界,无法选择的面对了这个世界的规则,在无法选择的情况下,能有这么一个人对自己,他还有什么好挑的?
  林俊琪给自己开导了一番,伸手拉起诺恩的手掌贴到自己脸上,诺恩的手很大,几乎能盖住自己整张脸,手心热乎乎的很暖和,让人很安心。
  诺恩开心的笑了,他抱起林俊琪坐到自己腿上,亲亲他的脸,捧着小小的棕毛熊,一边玩一边教他用兽人族的语言。
  阿父说,要让小家伙每天都好忙,这样他就没空胡思乱想了。
  
  林俊琪的日子充实起来,他早上起得很晚,有时候诺恩都已经打猎回来了,这个时候诺恩会给他擦脸漱口,然后将温在锅子里的蔬菜肉末汤拿出来喂给他吃。如果诺恩还没回来,林俊琪就自己擦脸漱口吃饭,不过没坚持几天,他就不肯起床自己动手了,醒了也不起来窝在被子里等诺恩回来。
  诺恩非常喜欢照顾自己未来的小伴侣,这表示伴侣对自己的依赖和认可。当然,他觉得赖床等自己回来才肯起来的小家伙可爱的无与伦比,特别是用乌黑溜圆的眼睛巴巴的看着自己的样子,简直让他恨不得把小家伙揉到心里去。
  起了床,吃过早饭,林俊琪还有个任务——喂小熊,他给小熊起了名字,一个叫哼哼,一个哈哈。诺恩给小熊煮了骨头肉末汤,林俊琪给哼哼哈哈的盘子里倒上一些汤,看着它们吃完,再一起玩上一会。比如把小熊拎着在原地转上几圈,然后放手让它走,可怜的小熊软着腿,走的东倒西歪还巴巴的往林俊琪身边跑;又或者在小熊身上涂点蜜,看着另一个小熊闻到味道把它推到在地使劲的舔,另一个死活站不起满地挣扎。
  总之,林俊琪很恶趣味。
  林俊琪玩的开心,诺恩就很放心,他利用这段时间整理家务,并把猎物处理出来。
  等诺恩处理好食物,林俊琪就跟他出去活动活动,这几天他都跟着在学收集盐。这里有一种矮树,被太阳晒后会从叶子上分泌出一种粘滑的液体,把这种液体收集起来后放在水里使劲煮,就会有白色的丝状物浮起来,用布料将这些丝状物过滤出来,剩下的就是干净的盐水了,把盐水煮干或晒干就能得到盐了。
  部落里一些守寡的、还没打算要伴侣的单身雌性或年老的没有孩子的兽人会专门做这类工作,300多人分工合作,捡柴、收集、过滤、煮干或晒干,把收集起来的盐包起来买给别人换取兽皮或食物。一包盐能用二十天左右,能换两只狮子那么大的猎物,一帮人一天能制作出200多包盐。
  诺恩本来是来买盐的,结果林俊琪看着新奇,自己动手,花了几天折腾出了半包盐。
  



13、第 13 章
 
 
  在部落里活动的时候,诺恩会顺带着利用身边的事物教林俊琪这里的语言,这段时间里,林俊琪的兽人语突飞猛进,现在不用比划,诺恩的话已经基本能听懂了。
  只是依旧只能用单词说话,一句话说的跟破烂一样,可怜的要死。不过在诺恩眼里,努力用单词来描绘自己意思的小家伙,是那样的可爱啊!
  到中午,诺恩就会带林俊琪回家,做上美味的烤肉,烤一些蔬菜或者煮一些汤,把林俊琪喂饱,逗上会哼哼哈哈,消消食,然后带着林俊琪睡午觉。
  睡上约莫一个小时的样子,诺恩就会叫醒林俊琪,白天不能睡太多,不然晚上就会睡不着的。
  下午的时间,诺恩一般会用来打磨保养一下他的打猎工具,这个时候是林俊琪一天中最兴奋的时候。
  这里的狩猎工具一般是用猎物的骨头打磨成的,诺恩有把匕首,是用野兽的角打磨的,刀身狭长,暗青色,长约9分米,宽约6公分,略微有点小弧度,刀把上缠着乳白色兽筋,很漂亮。
  林俊琪喜欢的不得了,每次都摸着刀不撒手,可这刀对诺恩来讲是匕首,对林俊琪来说就跟西瓜刀差不多了,又重又不方便带身上不说,还找不到东西砍,拿在手里忒手痒,每次诺恩打算收起来的时候,林俊琪就一脸的羡慕,这个时候诺恩会摸摸他的头,亲亲他的脸。
  小家伙喜欢自己的匕首,诺恩不可能不知道,每次拿着自己的刀就一副要流口水的样子,可爱的不得了。
  自家的小家伙爱好真是与众不同,居然喜欢这种东西。
  诺恩特地猎了一只勾尾兽,准备给小家伙制作一把合手的匕首。这种动物的体型比较小,尾巴却很锋利,六只脚爬起来很快,不好抓,壳硬又没肉,最爱吃果子兽,诺恩抓了十只果子兽专门设了陷阱抓了一只。
  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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