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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区柯克悬疑小说-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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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楼没有电梯。约翰爬了两层楼,站在露西的门口微微喘了喘气。然后敲敲门,等一会儿,门没有人应,他揿了揿门铃。
    仍然没有动静。
    这种事如果发生在星期一或者星期五的话,约翰可能会不高兴。这种事情在那两天从来没有发生过。现在,虽然她不在,但是他没有不高兴。因为露西不知道他要来,他不可能期望她时时刻刻都在等候着他。
    当然,他身上有公寓的钥匙,一个养情妇的人,身上总会有钥匙。他用钥匙开了门,随手关上。愉快地走进里面,给自己倒一杯威士忌,靠在沙发上,慢慢喝着酒,等露西回来。他一边在心中想像着她回来后的愉快时光,一边还想像那个查理被炸死的情景,心里很是得意。约翰是六点差二十分进门的,大约六点二十分的时候,他听见楼梯上有轻快的脚步声,然后是钥匙插进锁孔的声音。他想张口招呼,但马上又改了主意,他想什么都不说,给她一个惊喜。
    门开了,露西的确可爱动人,她的眼睛闪着愉快光芒,轻手轻脚地走进来。她的双臂向前伸着,头上顶着一个包裹,那样子就像一位刚刚学习当模特儿的人一样,头顶着书本在练习走路姿势。
    约翰一怔,认出了她头上的盒子,同时,露西也认出了约翰。他们俩的反应都很快。约翰马上明白了是怎么回事。露西做出一个妩媚的微笑,不过多少有点儿不自在。
    约翰一时不知所措。他想逃出房间,又想使盒子不动,留在那个美丽但却狡诈的脑袋上。最后,他做了一个绝望的动作,冲过去,想在盒子落地前接住它,谁知露西不明白他的用意,本能地向后退,这一退,盒子从头顶上掉了下来!
    他冲过去,这只是一个简单动作:双手伸出去接那个正在坠落的雪茄盒。
    盒子发出一声巨大的声响,接着约翰就什么也听不到了。
 窃贼
    窃贼
    三十岁时,米切尔决定当一个职业窃贼。
    在此之前,他过着正常人的生活。他当过兵,退伍后结了婚,有自己的工作,他是一个钟表修理匠。三十岁时,发生了两件事,改变了他的生活:他妻子的突然病逝,以及随之而来的失业。
    米切尔觉得自己很适合做盗窃这一行。他以前没有犯罪记录。跟黑社会也没有联系。他清楚地知道,大部分的职业窃贼为什么会失手被擒。这主要是因为:他们有固定的行窃方式;通过黑社会销赃;有犯罪记录。
    说到犯罪记录,五年来,米切尔连交通罚款单都没有收到过;至于销赃嘛,他决定只偷流通的货币,那样就不必依靠别人来销赃了。
    他开始了准备工作。
    首先,他练习进入室内的方法。
    他虽然对开锁很熟练,但还是决定用更快的进门方式。他用玻璃刀和胶布练习切割,并用肥皂来降低噪音,他练得非常认真,一直练到能迅速无声地在玻璃上划出一个六英寸的洞,然后轻轻一敲,取下那块玻璃。
    接着,他开始从各个商店购买所需要的工具。他买了一把小铁撬、一把镙丝刀、一些马赛克条,以及一把昂贵的镶钻石头的玻璃刀。至于衣服,他买了一双很流行的胶底鞋,一件海军蓝外衣和一条黑裤子。他不想穿一身黑,这样太引人注目,但是黑色的效果总是好一点。他最后买了一个小收音机。
    然后,他开始了他的冒险工作。
    他的第一个目标,是一个有钱的塑料公司董事长的家。那是一栋大房子,位于城西。米切尔经过仔细的侦查,弄清了他们没有养狗,晚上也没有仆人睡在里面。固定的住户只有董事长和夫人,以及他们的两个儿子,儿子们目前在上大学,周末一般不在。
    每隔三天,米切尔就在晚上十点到十一点之间,打电话到董事长家。第一次有人接,米切尔马上挂断电话。第二次,还有人接,他假装打错电话,搪塞过去。如果他打四次电话时,还有人接,那米切尔就决定放弃了,但是,第三次打去时,发现董事长夫人不在。
    米切尔立刻穿上黑衣服,将工具放进褐色的帆布袋里,钻进自己的汽车。汽车的牌子和颜色都是最普通的那种。从家里开车到购物中心,只需要几分钟,到了那里,米切尔又打了一次电话,仍然没人接。
    当他抵达那栋房子附近时,把车停在大约两条街外,然后,从帆布袋取出玻璃刀、胶布和起子。他已经侦查好了,知道可以从屋边的一个小窗户进去,那里有树木遮着,不易被人发现。
    房子里亮着灯,没有汽车的影子,虽然车库的门是关着的。他早就预料到灯会亮着,实际上,这对他更有利。
    他装出一副轻松的样子向屋子走去,进入之前,他先躲在树丛里,向四周观望了一下。当他确信没有人注意他时,就在玻璃刀上抹了点肥皂,撕下一片胶布,一分钟之内,他就取下玻璃,戴着手套的手伸进窗内,打开窗户,钻了进去了。
    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掏出口袋里的收音机,调到本地警察呼叫的波长上,然后把收音机放回口袋,将耳机塞进左耳朵,戴上他妻子的一个旧袜子做面罩,以防万一,免得被人认出。他开始四处搜索。
    他只给自己十五分钟的时间,弯着腰,以免被窗外的人看见。他依次搜索了书桌的抽屉、五斗柜、壁橱和所有可能放钱的地方。
    在安静的屋子里,他的神经在尖叫,他用全身的意志来控制自己。有一次,一辆汽车在外面慢下来,他吓呆了,一动也动不了,接着,他咽下那种恐惧,继续搜索。
    他在书桌抽屉里找到两百九十美元,在女人的珠宝盒找到三十元,在衣橱的一个钱包里找到五元。
    他回到自己的车中,那辆车的牌照故意喷上了泥浆,他开门,开走了。
    回到家,他喝了杯酒,坐在厨房桌旁,盯着那些钱。真的,钱并不多,但他却觉得非常兴奋,这是一种久违了的感觉,他成功了,他知道,他已经找到了最适合他的职业。
    此后几个月内,他干得非常成功,他避免形成一个固定的模式,间歇时间长短不一,平均一星期偷两次。他越做越熟练。因为他在警方没有犯罪记录,他决定采取更安全有效的方法,他扔掉了买来的铁撬和其他比较重的工具,连那只做面罩的袜子也扔了,只携带胶布、玻璃刀和收音机,这样,如果出现紧急情况,这些东西比较容易处理,也不容易引起怀疑。
    在他进行偷窃的前六个月里,他实际上每个星期还去领失业救济金。他有一种说不出的满足感,在他向州政府领钱的同时,由于夜间的冒险工作,他逐渐富起来。
    他突然意识到,他需要一些说得清楚的经济来源。他略加思索,就想出了一个好办法。
    他开了一个店,做收购旧货和古董的生意。他可以高价销售偷来的赃物,他完全不用依靠别人来销赃,自己就行了。
    一连好几年,他非常成功。他的小店的利润非常可观。他觉得,自己的偷窃技术炉火纯青,已经升华成一种艺术了。行动前,他仔细分析每一个细节,把危险降低到最低点,然后,他便迅速地行动,像幽灵般来去无踪。
    有时候,晚上干完活后,他独自躺在床上,总是想,如果他妻子还活着的话,她会怎么想呢?他相信,她会原谅自己的。她可能会发现他的所作所为,然后装作不知道,但是,米切尔相信,她永远不会理解他为什么要干这种行当。
    后来,他的运气不那么好了。
    一天晚上,当米切尔在城边一栋房子里做案时他从收音机里听到有人通知巡逻车,说麦克大街333号有小偷。他正好就在麦克大街333号的卧室里。他立刻停止行动。
    这不是他首次碰响防盗器,他知道该怎么办。除非被叫的巡逻车刚好在周围,否则,他有足够的时间出去,穿过下一条街,若无其事地走到他的停车处,他甚至可以开着车经过麦克大街333号,去看看发生了什么事,就像一个好奇的开车者一样。
    只是这天晚上他运气不好,他走近他的汽车时,看到汽车有些倾斜,左边的后轮漏气了!他庆幸自己没有偷任何东西,而且明智地扔掉了玻璃刀,同时将手套塞进树丛里。他打开行李厢,开始迅速而有条不紊地换轮胎。
    他刚换好轮胎,巡逻车就停到他的身后。
    “你们来晚了,”米切尔对下车的两位警察开玩笑说,“我刚换好轮胎。”
    两位警察没有说话,米切尔站起身,发现年轻的那个警察正在看打开的行李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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