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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排山倒海地涌来——在穆云山抢了他的裤子从窗口跳下去,拿着一份写满错别字的简历来应聘,把狗下巴搁在他的大腿上陪他伤心,去塞伦盖蒂,去黄石公园,去珠穆朗玛……他记起这并不是他第一次来这家柯达照相馆,第一次来的时候,这张照片就贴在这里。那时他抱着那只叫酱油的小金毛,他遇见过最聪明最懂他的小狗,生命中第一个知心朋友。照相馆的工作人员说这张照片拍摄于七年前,不可能是他的酱油。直到今天他终于知道,这的确就是酱油,那只送他第一台相机的酱油,做他第一个模特的酱油,追在他车子后的酱油,找了他不止七年,而是十六年的酱油……
阻隔着那道声音的白色门扉终于缓缓打开,有着亚麻色卷发,小麦色皮肤的年轻人站在门前,带着无可替代的灿烂笑容,重新回到了他的记忆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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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十二点最后一更!!
☆、第129章
——你真不记得了?七年前在海滩;你是不是救了一个人?
不是七年,明明是十六年!可恶;为什么骗我?!为什么离开我?!我眼睛复明到底是不是你搞的鬼?!秦修一路飞奔向灵犬山;被欺瞒的满腹怒火快要把他烧穿了。
在后山转来转去终于找到隐蔽在一片树林中的灵犬村,村子比他预料中还大,一栋栋独门独户的木屋,但却显得异常的安静;除了在学堂里朗朗读书的孩子们的声音,一点别的人声都听不到;他找了半天才找到一位出门晒被子的大婶。
“沈彻?”被问到的胖婶愣了一下才恍然,“哦,你是说阿彻吧;他去参加婚礼了啊!”
秦修这才想起那张奇奇怪怪的请柬;一瞬间怒不可遏,混账东西,你居然要结婚了?!你居然还敢让我来参加你的婚礼?!
。
阿彻蹲坐在贺兰老师身边,脖子上系着个黑色的小领结。他们现在正在灵犬族的礼堂。阿紫去外面学成归来,连婚礼也要走西方那一套,长辈们自然不赞同,但是阿紫又拿出了小时候的任性劲,最后还是谁都拗不过她。这会儿所有来参加婚礼的人全坐在教堂式的一排排长椅上,阿彻听见身边有大叔大婶小声抱怨着“哎呀连瓜子都没得磕”。礼堂中央铺着长长的红毯,主持婚礼的长老站在红毯尽头的台子上,别扭地穿着一套黑色牧师装。
一身白色婚纱的阿紫和曾经的鼻涕虫阿宝在某部韩剧缠绵悱恻的主题曲中走向台子后的伪神父。
大叔大婶在底下偷偷剥着开心果,交头接耳着:“唱的什么呀,一句都听不懂……”
阿彻歪了歪脑袋,他也听不懂,不过好像听到熟悉的撒浪黑来着……
音乐停下,伪神父清了清嗓子,开始问两位新人:“阿宝,你是否愿意娶阿紫为……”
就在这时礼堂的大门“砰”地一声弹开,大叔大婶手里的开心果“哗啦”全撒在地上,在所有人始料未及之时,高挑俊美的青年如一道风一般闯入礼堂,人高腿长几步就奔至主持婚礼的台子前,偌大的礼堂里只听到一声无比霸道蛮横咬牙切齿的:
“你要结婚,对象只能是我!!”
那宣告一般的声音响彻整座礼堂,台下的来宾惊诧莫名,女孩子们更是激动异常,没想到会见到抢婚这么浪漫的一幕。阿紫吓了一跳,阿宝更是吓傻了,因为这位来抢婚的美男子正抓着他的手腕,那力道大得……手腕都快被扭断了。
他转向惊怔的阿紫:“……你不是说我是你的初恋吗?!”
阿紫一头雾水地摇头:“虽然长得很帅但我不认识他啊!”
秦修看到新郎的脸,这才发觉认错了人,静了几秒回过头,礼堂里的众人被他这么一瞪,全体鸦雀无声。他又回头看了看呆若木鸡的神父,把新郎的手塞给新娘,冷冷地说:“你们继续。”自己扭头走下红毯。
阿彻蹲坐在长椅上,完全呆住了,眼里只映着站在礼堂一侧,眼神急切地四处逡巡寻找他的秦修。
他不知道秦修是怎么想起自己的,但他知道他不该和秦修见面,他已经无法恢复人形,他应该立刻找个地方躲起来,哪怕是钻在凳子底下也要避开秦修。可是看着那个朝思暮想的人此刻就在离自己这么近的地方,浑身却像被缚住一般无法动弹。
他着了魔一般看着秦修的视线缓缓移动着,移动着,某一刻终于停了下来。
明明不想被秦修发现,但当秦修的眼睛里框进自己时,却又觉得自己等这个瞬间好久好久了。
他蹲坐在长椅上,一动不动地凝视秦修沿着红毯朝他走来,只觉得这个人走得披星戴月,走得披荆斩棘,浑身都是让人无法拒绝的力量。
主持台上,伪神父在忘了一会儿词儿以后终于大汗淋漓地想起来,再次清了清嗓子,无比郑重地问:“阿宝,你是否愿意娶阿紫为妻,爱她、安慰她、尊重她、保护他,像你爱自己一样。不论她生病或是健康、富有或贫穷,始终忠於她,直到离开世界?”
“我愿意。”发现一切都是一场误会,新郎的语气更轻松也更坚定了,他发觉自己原来爱得比想象中还深。
“阿紫,你是否愿意嫁给阿宝为妻,爱他、安慰他、尊重他、保护他,像你爱自己一样。不论他生病或是健康、富有或贫穷,始终忠於他,直到离开世界?”
女孩看向身边人,狡黠地一笑:“我愿意一辈子欺负他。”
直到被秦修抱进怀里,阿彻才回过神,喉咙里难以抑制地一遍遍喊着秦修的名字,却又羞愧自己发出这样的声音,他已经无法说出对方能听懂的话语。
秦修似乎已经全明白了:“如果你以后都不能说话了,我就学你们的语言,给我两年时间我就能学会。”
贺兰霸看着身边依偎在一起的一人一狗,秦修单膝跪在地上,头埋在大金毛脖子上一圈暖融融的金毛里。他不明白秦修是怎么想起来的,但似乎……也不需要明白了。
“同志们好!!”
礼堂的大门突然又“砰”地一声弹开,众人不约而同回头,以为又有什么变故。在看见逆光站在门口,那个背着阿迪达斯运动包,戴着蛤蟆墨镜,穿着夏威夷花衬衫的山羊胡老头子时,整个礼堂都骤然沸腾了,所有人激动地站起来,连主持台上的伪牧师也慌慌张张戴上眼镜想要看清这位不速之客。
贺兰霸本来的注意力还在秦修和阿彻身上,这会儿也情不自禁站了起来,在外云游了十多年的老族长特么居然回来了?!
“还好赶上了!”老族长顺着红毯走上前,中途停在秦修和阿彻身边,也不知道是在问谁,“你收到我寄给你的请帖了?”
秦修半跪在地上抬头看着一下巴山羊胡还结着麻花辫的逗比老族长,一脸茫然:“您认识我?”
老头子抚着麻花辫的胡子:“有个人曾经让你在摄影和阿彻之间做一个选择,你还记得吗?”
秦修瞪大眼:斯汀老家伙?!
老族长面朝婚礼主持台的方向,昂着下巴整理了一下夏威夷花衬衫:“不管怎样,先让这场美妙的婚礼圆满完成吧。”
。
婚礼很圆满,对已经多年没有见过老族长一面的灵犬族人而言,今天是双喜临门的一天。
阿彻和秦修没有参加接下来的晚宴,跟着老族长和贺兰老师去了灵犬庙。
贺兰霸打电话给了凯墨陇,大致上知道了为什么秦修会突然恢复记忆。如果在催眠中记忆抹得不够彻底,那么被催眠者只要还有那么一点点没忘干净的东西,就有可能回想起所有事。贺兰霸口吻中掩饰不住看出糗的快意:“你也有活干得不利索的时候啊?”
“怎么可能。”凯墨陇的声音在手机那头显得很不以为然。
说来也巧,秦修在接受催眠暗示时偏偏并不记得七岁以前的事,也就是说,凯墨陇再厉害也无法抹去这段记忆,当然这段记忆本身早已被当年的车祸抹去。凯墨陇的失忆手术十分完美,秦修这些年使劲浑身解数,哪怕对着沈彻的照片,也从没想起过他,他只是因缘际会地回到灵犬镇,因缘际会地想起了七岁前的那段日子,而后牵一发而动全身,找回了所有的记忆。
宅男漫画家扶了扶眼镜,看着鹤立鸡群地站在他们之中的冰山美男,又抬头看了看庙堂之上犬神大人笑而不言的雕像,心说您也不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