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乎不是那么难以理解吧?这种正当的要求,似乎并不是过份的奢望吧?
让我们的文艺和出版工作,多一些民主的作风吧!
一九七九年二月
王云缦/梁晓声
谈批评与知音
《世说新语》中曾讲到一个故事,说三国时钟会写了一篇《四本论》,写好后很想请嵇康看一看,于是把文章放在衣兜里,去见嵇康。走到嵇康家门口,忽然觉得害怕,不知道嵇康对这篇文章会提出什么责难,不敢见嵇康的面,便把这篇《四本论》从门外扔进院内,拔脚就走。
此事看来似乎很可笑,但却告诉我们,古人著书,求一个知音者的批评之难。三国建安时,曹丕著《典论论文》,就感叹过“文人相轻,自古而然”,又说“夫人善于自见,而文非一体,鲜能备善,是以各以所长,相轻所短”。南北朝时的文艺理论专著《文心雕龙》,也对某些片面的文艺评论,加以批评,说它们是“会己则嗟讽,异我则沮弃,各执一隅之解,欲拟万端之变”。在对别人著作的评论中,以己之所长,轻人之所短,这是弊病之一;合于自己见解和趣味的大加赞赏,与自己不合的则一概否定,这是弊病之二。古人这些对批评的评论,还是可以有所鉴戒的。
当然,古人也有好意修改别人的作品而得罪的。据《唐诗记事》载,牛僧孺应科举时,曾将自己的诗文投献于诗人刘禹锡,刘禹锡乃“对客展卷,飞笔涂窜其文”。“历二十余岁,刘转汝南,公(即指牛僧孺)镇海南”,二人又一次见面,牛谈吐之间对刘很不客气,还给刘写了一首诗,最后两句是“莫嫌恃酒轻言语,曾把文章谒后尘”。意思是说,你莫怪我喝了酒用言语轻薄你,你只要想想过去我把文章投献给你,你就明白了。过后刘禹锡对自己的儿子说:“吾成人之志,岂料为非;汝辈进修,守中为上。”表示大为后悔。这一记载是否确实,还可进一步考核,如据史传,牛僧孺做过淮南节度使,从未在“海南”做官,恐字有误。古人记此事,大约也是说明以文字贾祸的一例。刘禹锡“飞笔涂窜其文”,可能改动的多了一些,但牛僧孺的度量也实在太小。如果我们现在出版社的编辑,碰到几个象牛僧孺那样的作者,恐怕不敢下笔了。
上面说到曹丕,且说建安时期,群雄纷起,三国鼎立,曹魏的文学是最为兴盛的,这主要是社会原因,但与曹操父子有意识的提倡以及他们的作风也是有很大关系的。《文心雕龙·时序篇》就曾说:“自献帝播迁,文学蓬转,建安之末,区宇方辑。魏武以相王之尊,雅爱诗章;文帝以副君之重,妙善辞赋;陈思以公子之豪,下笔琳琅。并体貌英逸,故俊才云蒸。”文帝即曹丕,陈思即曹植。当时曹操是丞相,封魏王,曹丕是魏太子,曹植是贵公子,在他们周围聚集了一批文士。可以注意的是曹植有一篇写给杨修的书信,收录在《昭明文选》中,即《与杨德祖书》,其中有一段,颇可玩味:
世人之著述,不能无病。仆常好人讥弹其文,有不善者,应时改定。昔丁敬礼尝作小文,使仆润饰之,仆自以才不过若人,辞不为也。敬礼谓仆:“卿何所疑难?文之佳恶,吾自得之,后世谁相知定吾文者邪?”吾常叹此达言,以为美谈。
这段文字,从文章角度看,也是摇曳多姿,声情并茂的。笔者以为,它给人的启发,不只是曹植临文的谦虚态度,而且可以见出曹植与其属下文士谈论文章时的那种平等待人的作风。丁敬礼为丁,据《三国志·陈思王植传》裴注引《文士传》,他建安时曾任黄门侍郎,史称其“少有才姿,博学洽闻”。曹植先封平原侯,后封临侯,属下的文士有杨修及丁仪、丁兄弟。曹植当时既以贵公子之尊,又才情横溢,给人的印象,正如《三国志》本传所称,是“任性而行,不自雕励”,但现在读此文,那种与属下文士平等谈文,请人讥弹其文的精神,至今读来,尚感亲切。
丁敬礼的话也有启发。一个作者请人提意见,没有比他这番话再得体的了。“文之佳恶,吾自得之”,表示自己心中自有准则,并非盲从,也不是一听到批评意见,就六神无主,紧张得不得了。但还是请曹植批评者,是因为“后世谁相知定吾文者”,把曹植当作知心朋友,而不是看作什么长官上司,只有这样,才能寥寥数语,作此推心置腹之论。
鲁迅先生曾概括建安时期文章的风格之一为通脱。所谓通脱,即是不拘儒家礼法,思想比较解放,这种时代风气也表现于曹丕文中。曹丕写《典论论文》,对于当时著名文人如王粲、刘祯等一一作了评价,称他们“于学无所遗,于辞无所假,咸以自骋骥于千里,仰齐足而并驰”。即使已被曹操所杀的孔融,曹丕仍然称赞他“体气高妙,有过人者”。这样的持论应当说是公允的,而且也是不容易的。
古人不象现代社会那样,读者对一部作品可以在报刊上进行公开批评和自由讨论,作者也可对自己的作品进行辩答。而且,即使曹丕、曹植那样,也还是把文学当作个人的事业。今天,我们社会主义文化的发展,当然不是封建时代文化所能比拟,我们的作者和读者,创作者和批评者,是新型的无产阶级的同志关系,在对作品的讨论中,更可以建立平等的、同志式的关系。今天,我们批判了“四人帮”动辄挥舞帽子和棍子的恶劣作风,发扬社会主义民主,迎接文化学术的繁荣春天,来回顾一下古人对著述批评的态度,以及一些时代风气,恐怕还是有所启发的吧。
湛之
端木蕻良的《曹雪芹》和续《红楼梦》
在三十年代就以《科尔沁旗草原》、《大地的海》等闻名的作家端木蕻良,现正致力于长篇小说《曹雪芹》的创作。
他是个《红楼梦》迷,自小就“常常偷看父亲皮箱里藏的《红楼梦》”。他的第一部长篇《科尔沁旗草原》很多地方、尤其是人物描写,深受《红楼梦》的影响。1943年他还曾将《红楼梦》改编成话剧,也写过不少《红楼梦》的评论文章。由于对《红楼梦》的爱好,他对曹雪芹也深有感情,总想努力将他再现出来。
《曹雪芹》的创作,既要从社会的角度写出产生曹雪芹的一整个时代,又要通过曹雪芹的家世写出产生《红楼梦》这部巨著的必然性;既要反映历史的真实,又必须是一个艺术创作。这要求是严格的。
现在他计划,这部长篇将写五十万字。
端木蕻良还有一个宿愿,就是续《红楼梦》。他不满意高鹗的续作,认为续作没有看出曹雪芹的真意。“高兰墅对于曹雪芹的政治观点的歪曲是基于他的市民阶级的市侩主义而作的;高兰墅的对于曹雪芹的情节的没有理解,则是由于他的文学才能的低能。”
他认为,续《红楼梦》大约要续三十回,这样可能更合理些。人物的处理也想尽量按曹雪芹原作八十回的思路发展,如小红应当有一段大故事,探春应当回来收拾残局,妙玉的结局也须改变,等等。
高续本中符合曹雪芹原意、已为读者熟悉的部分情节,则准备适当保留。
肖玉
攻书如捡粪
读书和检粪能有什么关系?读者一定会觉得这个题目不伦不类,而且要责怪我亵渎了攻书这件庄严的事业吧?
先不忙责备我的故弄玄虚,还是让我把丁一岚同志《忆邓拓》中谈到邓拓同志怎样学习的一段话,照录如下吧:
“关于如何学习,老邓打过一个生动的比喻说:‘你看农民出门,总随手带粪筐,见粪就捡,成为习惯。专门出门捡粪,倒不一定能捡很多。但一成了随时捡粪的习惯,自然就会积少成多。积累知识,也应该有农民积肥的劲头,捡的范围要宽,不要限制太多,不要因为我管的是牛粪,见羊粪就不捡;应该是只要是有用的,不管它是牛粪、羊粪、人粪都一概捡回来,让它们统统变成有用的肥料,滋养作物的生长。”
这段话我是反复拜读,一再品味的,它确实是经验之谈。关于怎样攻书和积累知识,有许多学问家介绍过许多方法,或则高深,或则浅显,或则全豹,或则一斑,但我觉得大学问家邓拓同志介绍的这个“捡粪”法,是最通俗浅显,而又最全面精辟的。
我以前每读邓拓同志的《燕山夜话》和他的其它杂文,往往先是惊叹他的知识如此博大精深,天文地理,古今中外,好象无所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