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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的手札-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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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这或许就是她相信存在却总也不了解的爱。
  或许,她也会爱。
  或许,她爱他。
  她爱他,爱着这个生性淡漠却对她热情如火的男子。外一:背影(古)

  我害怕人,从小时便如此。
  害怕人,害怕看别人的眼睛,害怕别人看我,被观察或对视,那会让自己被看透,适度的神秘是很好的保护膜。
  所以,我喜欢人少的地方,喜欢一个人独处,一个人时,可以奇形怪状,可以丑态毕露,可以脆弱尽显,可以任“心”纵欲。
  可同时我是个对生活俗气的人,我喜欢好的东西,看见漂亮的衣服,舒适的家具,便捷的电子用品,我想要;看见美丽的沙滩,葱郁的森林,碧蓝的大海,我陶醉。人工与自然的美我都欲享受。我为了放松,会去住僻静乡村的小木屋,小屋的附近会有湖泊小树林,可我会把手提电脑和香醇的咖啡豆带上;而在一段脱离社会的野外丛林探险后,我会潜进都市,去酒吧小酌一番,去街巷里不起眼角落里去吃当地地道的美食。
  我是个矛盾的人。
  我不知道为什么活着?这个原本模糊的念头,在学了几年哲学后,非但没有解决,反而变得清晰强烈。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我不惧怕死亡,算命的说我六亲淡漠,我很赞同这一点,当亲人去世时,我的心十分平静,有人说我冷血,可我只是觉得人总有一死,他只是到时间了,而且没有缺憾的安详死去,我为什么要伤心呢?我那时还试图挤点眼泪出来,可惜,情绪怎么也无法挂上伤感的钩。
  静静的死亡也许是一件好事,我如是想。
  我希望自己也能心情愉悦的离开这个世界。
  活着是为了死亡。为了死得快乐,我选择多种方式消耗自己的生命储量。在沉默了十余年后,我开始尝试各种各样的事物情绪,我想,看过世上那许多美后,我何时何地死去都不会恐惧的。
  有美必然有恶,我不认为践踏别人获得东西是成就,我没有那权利,所以,即使有歪心眼没什么正义感,我还算诚实,还算善良,在广义上说还算是个“好人”,不去伤害别人就可以算做一个好人。
  惩恶扬善,那不是我的风格,我没什么能力,没本钱也没心思去为别人拼命,在这个世上,保护自己不受伤害已是很不容易。人生百态,我只能守住自己的一态,人各一命,我没本事去做改命的贵人。
  生前死后,我没意识。可在呼吸依然继续时,我只活我自己。
  所以,我在潜意识里强调自我,喜欢别具风格的东西,总要做点非常规的事情才舒坦。不是为了张扬,与周遭不同的频率能让我更清楚的看到“我”,没有牵挂束缚孑然一身会将我从人群中剥离出。
  这样,是做作,是矫情,是孤傲吗?
  这样看我的人不了解我,这让我很高兴,我喜欢当个见光的藏镜人,不被人了解的感觉真的很好。所以,我拒绝别人的了解。
  我有点小滑头,为了不让人察觉,我并不拒绝朋友,我结交了很多好朋友,至少他们对我很朋友,在一定程度上,我也回赠。可我在他们面前只表现折射扭曲后的“我”,豪爽的我,任性的我,嚣张的我,义气的我,兄弟的我……真正的我在心中的一个独有空间中眯眼看着,那里清风吹拂,碧草芳菲,总是静静的。
  我喜欢以旁观的立场来看一切,默默的观察着不同的人,我很会识人。可我又害怕人,远距离时,我会当看电影,近距离时,我看人的背影。
  背影也可以体现一个人,你可以凭借背影散发出的气息去揣测人的身份,品貌,个性,气质,情绪等等。
  真是有趣,不是吗?
  我第一次看见他的背影,是在一个香艳场景的角落里,他不知道我的存在,所以,我轻捂住鼻息,看得肆无忌惮,他在这种也很谨慎,瞧他肌肉张力的程度,就可以知道他是在理智的做爱,而且他的裤子还挂在腰上,我很欣慰,这人偷情也保持风度,不会把西裤和裤衩垮到地上,露出毛茸茸的两条腿,我讨厌毛茸茸的男人,太没美感,看A片主角容貌身材不出色是很倒胃口的。
  第二次看见他,距离有些远,因为瞧他状态调整得太好,看不出刚“上”过一女人,所以,手边闲暇时,她便稍微注意了一下这个人。他正和人应酬,有礼严谨,给人一种有点傲却不骄的实干人形象,感觉总和人保持一定距离,表现得淡漠,是的,他把淡漠表现的很彻底。可是,总觉得不太对劲,是什么,又说不上来。
  本做消遣,没什么深入的念头,一个偶遇两次的人而已,收回目光。
  没多久,那个被“上”的女人过来喝酒,看样子心情似乎不太好,不会无聊地指责,可也没什么好感觉,乘她不注意,灌她高度的烈酒,试试她会不会酒后吐真演,可惜,人家酒品不差,被她丈夫架走。
  然后,真是糟糕,他跑到跟前了,讨厌,讨厌,太没距离了。
  我总觉得好象被这个男人看进眼里了,他的言语似乎在试探什么,努力淡化自己,突显调酒师的身份,炫炫手艺,卖酸讲两句似真似假的哲理,我是一个很专业而且有内涵的酒师,不会和这个场合有什么出入,所以,喝了酒就快滚,不要让我的身影映到你的眼中。
  他没停留多长时间就离开了,可我心里隐隐有点不详的预感……
  管他呢,待会儿把东西顺利“换”到手,我就可以结束工作,离开这地方了。外二:女儿(多多)

  女儿失踪后,我和西维一时间无法再面对彼此。
  她不会原谅我,她看我的眼神这样说。
  是我的错吗?我原以为离家数年的我,早已表明了我的立场,可是那个顽固的老头子却在最后一刻放弃了对我的憎恨,在遗嘱中把我列为首位继承人。
  爵位,身为长子的我年少时曾经努力争取的东西,因为身体里一半东方的血液让我受尽他的冷待。得不到他的承认,我选择了离开。
  在巴黎,我用自己的钱在一个不错的地段租下了一家商铺,开了一家餐厅兼酒吧。
  那一天,我像往常一样把店丢给店员打理,在别人的酒吧中混迹,在夜幕渐深时,循例为自己找一个陪客,在吧台前,我看见一个东方女子,很娇小,喝酒却很痛快。
  走到她身边,我看清她的五官,像是我早逝的母亲珍藏的水墨画,淡淡的。我决定我今晚的放纵对象。到后来真正相识后,我才知道她的色泽有多浓重,就如同沼泽一般。
  我发出了暗示,她眯着眼打量我一番,咧嘴一笑,灌下最后一杯酒,扔下一张钞票,站起身,将手搭进我的臂挽。
  随意一家旅馆,我们走进去。
  我们彼此爱抚,前戏做尽,可在我进入她的那一刹,冷不防她将我一脚踹下床,我充血的部位遭创,痛得在地上缩着身子爬不起来,什么暇思激情,这一刻如果我站得起来,一定宰了这个女人。
  这个东方女子用床单裹住自己,下了床,蹲在我旁边,表情也很痛苦,她安抚地拍着我的肩膀,兄弟,不好意思,出脚时没留意方向,我没使全力,估计你兄弟过一会就没事了。
  我冒着冷汗,狠狠瞪她,我又不是非她不可,不愿意就早说,何必到那一分钟才反悔,出尔反尔,还伤人要害,梁子就此结下。
  可这样认为的只有我一个,她就像鼻涕虫一样粘了上来。嘴上说是对我过意不去,要守护我“兄弟”的康复,可事实上是嗜钱如命的她知道我是开餐厅的后,把我当饭票,经常跑来白吃白喝,每次说记帐,可就没见她还过。
  伤我的身还吞我的钱,无耻的女人。
  可交情就在我斥责她的无耻中深厚起来,也许是因为我太孤寂,发现一个比我更孤僻的人便寻回一点自信。
  是的,看似开朗的她,实际是很无情的。
  我不会喜欢上这样的女人,她太寒冷,而我需要的是温暖。
  我只是在一个看起来比我更悲惨的人身边舔舐伤口,寻求平衡,我才是那个真正无耻的人。
  可没想到,寒冷的她把温暖带到了我面前。
  
  西维,小古口中的“红毛”,只因她有一头红发,温暖的颜色。她本身也是个温暖的人,你可以在她身上找到所有女性的优点。
  我很诧异这样一个人怎么会死心塌地认定小古作朋友,更让我吃惊的是这样一个人居然会只身到非洲旅行,她们就是在一次沙暴中结识的,我在她身上同时看到了温柔与坚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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