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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是什么-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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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看待“谈判”实为错误。

一方降低其要求,另一方没有必要也同等降低。比方:对方一下子便从开价降低了20%,你怎能知道他的开价不是在“漫天要价”呢?我之所以不赞成同等回报,道理正在于此!我是不同意在谈判中实行所谓“对等理论”的,但愿你也能如此。

爱冲动的让步者

单方面让步之所以坏事,不在于所做让步的大小,主要在于它削弱了你的谈判地位。

请看如下例子:

“这台录像机多少钱?”

“300镑。”

“是这个数吗?”

“你要是想买,就算275镑好了。”

“你要求的工资是25 000镑?”

“对。”

“为这个职务不能付你那么多工资。事实上,这个数在信贷管理部是顶了天了。

能不能少要点?”

“少要点也行。但最少不能低于19 000镑”。

上述让步可说毫无道理。在第一个例子里,顾客只问了一句,店主便降价25镑,这等于告诉对方原来的标价水分实在太大。顾客肯定将狠狠砍价,也许最后会以250镑成交。在第二个例子里,求职的人眼睛也不眨就把要求的工资减少6 000镑。这表明他根本不适合在信贷管理部工作。这么爱做让步的人怎么能从贷款的人那里讨回钱来?

14对谈判者最有用的“两字”禅(3)

在这两个例子里,如果在让步时用上“如果”的条件限制,那就能维护本身谈判地位了:

“如果你再买一盘录像带,就按295镑卖给你。”

“如果每收回一笔贷款都有提成,并给我付汽油钱的话,那么工资只给19 000镑也行。”

“公平交易就是不打劫”,这句话不能说不对,但是公平交易绝不是交换的东西必须对等。事实上,世上的交易从来就没有完全对等的。

一个人从小摊上花35便士买了根冰棍。这人和摊贩之间就根本不存在对等交易问题。冰棍不等于35便士。如果说是等于,那这人何不干脆去吃硬币。

你出钱交换了对方的冰棍,这是公平交易。如果不公平就不会买了。在自由社会里,没有人强迫你吃冰棍。在做此交易时,你需要的是冰棍而不是那35便士。你手中有钱但没有冰棍。摊贩也一样。他需要的是钱而不是冰棍。冰棍他有的是。

其主要驱动力是利润。摊贩希望的是把钱柜装满,把冰棍卖光。所以,虽不完全对等,但交易却绝对公平。

如果,双方都认为最好的谈判之道莫过于不获回报绝不让步(当然,对方如愿无偿奉送你自可坦然接受),那怎么能避免形成僵局呢?

这时,那个极为有用的“两字”禅就可登场发挥作用了。

在谈判中什么都可以忘记,惟一不可忘记的是这条最为重要的指导原则:在提出任何建议或做出任何让步时,务必在前面加上个“如果”。

“如果”你把要价减少20%,我可以签订单。

“如果”你承担责任,我可以马上把货物放行。

“如果”你放弃现场检验,我可以如期交货。

“如果”你答应付快递费,计划今晚就能送到。

“如果”你马上下订单,我可以同意你的出价。

用上“如果”这两个字就可以使对方相信你的提议诚实无欺。加上条件从句后,对方无法不相信你的提议绝非单方面让步。正如人们说的:这两件事是捆在一起的。

要养成每次提议都冠以“如果”从句的习惯。这能给对方送去如下信息:

“如果”部分是你的要价。

随后部分是他付出代价后所能得到的回报。

在谈判中如此行事也有助于教育谈判对方(这也是在为社会做好事),即使最笨的“驴”也能领会你所发出的信息。

在美国一所大学的校园里,一位心理学教授能教会鸽子从一摞纸牌里叨出黑桃A来。谈判中的“驴”们,头脑总比鸽子灵些吧(即使把德克萨斯州最聪明的鸽子也算上),所以你尽可掏出身上所有的钱来打赌,他们定能领会那些信息的。

他们想学到点什么当然必须付出“学费”。

但愿他们在将来能少付一点?

自我测试14 释评

1.a)回答比c)强。只是你这只“狐”做出承诺未免有点过于匆忙。

b)这是最好的“枭”式行事。你凭什么要接受他的折中方案呢?单凭对方这么提出建议就能看出,他起码在每位客人身上多要了15镑(也许还不止)。以度假一万周计,你同意这个方案就将损失150 000镑。一算总账,你说这个建议还能算公平吗?

c)绝不可以。要是同意这个办法,下回他的差价就肯定会更大。只有“驴”才不懂得这么看问题。

d)比c)好得多,比a)的“狐”气也更足。但换了“枭”的话,他可能还要等一等,用b)去试探出对方到底打了多少埋伏。

2.a)谈判总是公平的,但很少能有对等的,除非你是“羊”。

b)不对。谈判是为了维护利益而不只是求得妥协。做出的联合决定必须双方都能接受而且比其他可行办法要好才行。而做不到这一点也就没有妥协的可能。做出选择说明你是只“羊”。

c)对了。参加谈判的双方为的都是各自的利益。明白这一点,你起码能算为“狐”。

3.a)对了。对于对方单方面做出的让步,作为“狐”无需为了表示亲善而做出回报。

b)只要不是“驴”,就不应这么做。

15他们有权举止粗暴(1)

 ——如何应付难缠的对方?

自我测试15

1.你是一家公司的财务经理,正与一主要客户的财务主管商讨为该客户联系一家交易的事宜。该主管一上来就疾言厉色地指责你所报服务费要价太高。随着谈判的进展,他更变本加厉,态度越来越不像话,威胁要另找他人代办该项交易,对你的业务能力表示轻蔑,还不断打断你的发言。这时你是:

a)以牙还牙,报以同样的态度

b)态度与之截然相反,仍旧心平气和地与之商量

c)拂袖而去

d)不理他的所作所为, 继续向之施压要他接受你方所提的服务费要求

2.你的雇员正在进行一场违法的非正式罢工。这时你是:

a)你与他们举行谈判之前就要求他们复工

b)寻求法院发命令(这在苏格兰是不允许的)强制他们复工

c)指责他们如此行事将威胁到公司的生存

d)告诉他们,即使罢工旷日持久,也无损于公司的收益

3.你的同事处事专横,行为粗暴,动辄冷嘲热讽。对这种人你是:

a)找他私下交谈,告诉他如此行为令你无法容忍

b)视若无睹,继续干你的工作

谈判中常能碰到极为难缠的对方。这种人举止太成问题。只知一味要求别人如何如何而从不要求自己,不但顽固不化而且态度恶劣。

他们作威作福,盛气凌人惯了,动不动便出言威胁,态度之恶劣无以复加。他们以“强硬”的谈判者自命,以为这便是可以行为肆无忌惮的“执照”。事实上,在他们看来,公然行为恶劣乃是天经地义,别人只能任其宰割。他们从来都是运用这种办法来削弱对方的意志,所以对谈判中应该有取有舍彼此交换的道理连想也没有想过。

如何应付这种人的问题几乎在每次“一切均可谈判”讲习班上都被提及。有趣的是,参加学习的人似乎人人都曾受过这种人的害,而没见有人认为自己就是这种人。

大家通常提到的应付办法无非是“以牙还牙”或“反其道而行之”两种。而我也总告诫他们,这种“两分法”也和认为一个人不是强硬便只有软弱一样是不对的。

“以牙还牙”只能加剧双方的恶行。形成你厉害我比你更厉害的力量较量,给原来的互不相让火上浇油。每较量一次,互不相让也随之升级一次,直至挥拳捋袖大打出手。真是脸面何存,还算什么有教养的人!

“反其道而行之”也不是好办法。对方将误认为这乃是你地位弱的表现,把你看成刚出道的“雏儿”,认为只要再加把劲便能把你打翻在地,任其索取了。

所以,他一定不会收敛其凶焰,而只有变本加厉起来。要是这一招不但不灵,反而激起了你的反击,他又会后悔当初态度还不够凶,以致未能把你一下子打懵,所以将向你增加压力。

看来,无论你把这两个办法是分开来用,合起来用或是交替使用都难以收效。

那么该怎么办呢:到底是“以牙还牙”可行,还是“反其道而行之”可行?总得有个办法呀!

我的回答是:两者都不可行!听者往往面现疑色。他们说,总得拿出个办法才行。我想把如何对付暂时放过一旁,回过头先从另一个角度来研究这个问题。

对方的行为是判断其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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