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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里看中了一根魔杖。
兰德现在用的这跟魔杖是三年前第一次学习魔法课程时,威尔伯送的礼物。从兰德每月只有一戈盾的零用钱就可以看出,威尔伯这位财务副长对自家人的财务也是抓得颇严,他送兰德的这根虽然卖相实在不怎么样,但上面刻的那个加强冥想的魔法阵,对新手来说能起到很好的帮助,也算是物超所值。
而兰德现在看中的这根魔杖,已经脱离了实用范畴,上升至了艺术领域。紫杉木质地的杖身上雕刻了繁复的魔法阵,每个刻痕都用金色的岩溶蜥蜴血描了一遍,而他的顶端则嵌了颗婴儿拳头般大的碧蓝色水元素晶石,让整根魔杖看上去金碧辉煌,熠熠生辉。
“差一百八十戈盾十四西尔维。”那根超得兰德眼缘的魔杖,价值两百戈盾。
“还在想那根魔杖?”鲁斯恩送来兰德前两天问他借的魔法理论书籍。
“它很漂亮。”兰德当时死扒着商店的柜台不放,要是身上有钱怕是就直接买下了。
“同样两百戈盾,能买根威力更大、更实用些的。”鲁斯恩去威泰瑞大道是为了买魔法道具,比如附有防御魔法的戒指什么的。他对自己现在用的魔杖还是挺满意的,桃心木质地,嵌着小颗雷元素魔晶,刻了一个加速吟唱的魔法阵,能让他更随心所欲的运用雷系魔法。这样的魔杖,他当初花了八十五戈盾。魔杖的价格有一部分取决于镶嵌的魔晶,鲁斯恩的这个雷系魔晶只有兰德看上的那根三分之二大,因此价钱上便宜很多。
“我……我就觉得它好看。”虽然魔法师都不太喜欢华而不实的东西,但兰德显然是个例外。当然,以普通人的眼光来看,那也无疑是根精美的魔杖,可对于钱袋总是干瘪的魔法师们来说,谁愿意花大价钱去花这么件不实惠的东西。也就兰德这位人生没啥追求的家伙才会被那个所谓的“名师大作”,“镇店之宝”迷了心神。
鲁斯恩早就劝过他别买了,先不说这东西合不合算,光是两百戈盾的价钱就不是他所能承担的。“那你打算怎么办?”鲁斯恩是真拿他这学弟没辙了。兰德现在的眼神明显更加呆,整个人浑浑噩噩的不知道心神在哪里。
“或许可以去打工。”“打工”这词还是他上学期才学会的,斐洛瑟带他常去的餐馆就一直在招兼职侍应生,武技分院倒是有许多学生在干这活儿。
“饶了我吧,让一个贵族去端盘子洗碗?”鲁斯恩用手扶额,充分表达了他现在的头疼,他可不敢想象到时候会有怎么可怕的后果。
“我……我没别的产业。”有些贵族子弟会从父亲或母亲那里接手一点庄园或店铺。但兰德从来就觉得打理这些东西麻烦,因此除了零用钱,就没有其他什么额外收入了。
“或许,可以考虑魔法师的赚钱途径。”相对魔法师的高消费,总要有相应的高收入才能收支平衡不是。“除了帝国的补贴,许多魔法师都会贩卖魔法药剂赚钱。”
“魔法药剂?”兰德细细思忖他从哈代大魔法师那里学过的魔药课程。“强身水和加速水?”哈代不善长炼制魔药,因此只教了学生两个常用的魔法配方。可以让身体坚韧的强身水和加快自身速度的加速水。
“这两样太普通了,大概只能卖五十布罗兹恩一瓶,不过了胜于无,你可以试试。”他拍拍兰德的肩膀以示鼓励,“差不多时间了,一起去餐厅吧。”
学校餐厅对学生是免费开放的,但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伙食。去餐厅的路上,他们碰到了同去用餐的乐芙和斐洛瑟。
“正好要去找你们。”斐洛瑟看到兰德,瞬间笑得更阳光灿烂了。
“一起走吧。”鲁斯恩和乐芙互看一眼,同时露出了心照不宣的笑容。
“兰德还想买那根魔杖吗?”餐桌上,几人不免又提到了这个话题。斐洛瑟是陪着他们同去了威泰瑞大道,也亲眼看到兰德有多喜欢那根花里胡哨的杖子。他万分郁闷为啥自家已经没落,名下产业全都变卖光了。
乐芙见他如此执着,便建议道:“写信回家问问吧,买根好魔杖也是必要的,家里说不定就会支持呢。”乐芙对魔法装备不是很了解,在她看来兰德难得对样东西感兴趣,而且这东西还有“必要”的购买理由,他父亲不是应该给予经济上的支持吗?再说了,像斯托克这样的家族,花两百戈盾给孩子买个学习用品不是很正常吗?
兰德听了这话,用叉子戳着鸡排,默默摇头。差点弄得大家以为他不受斯托克伯爵待见的传说是真的。
鲁斯恩看他这么沮丧,连忙安慰道:“我还会几个简单的魔药配方,可以教你。”
“卖魔药确实不失为一个办法,但你们难道没想过可以卖魔法卷轴吗?”乐芙又转头看向鲁斯恩,“你那天在比赛,可能不知道,兰德手上有许多不用的魔法卷轴。那些魔法卷轴就算是低阶的也能卖十个戈盾一张啊。更何况火炬花杯不是就要开始了么,到时候直接卖给参赛选手,二十戈盾一张都不是问题。”
“那不是帮了对手吗?”兰德疑惑地看着乐芙。
“可以只卖那些辅助魔法的卷轴,像强身健体这类在这比赛里作用不大的,忽悠几个学生来买。”因为比赛是点到为止,以背部触地或者要害部位受制来判断输赢,所以一般对身体承受力的要求不大,兰德的卷轴她上次见过,里面就有好几张这类的,完全可以拿来忽悠些理解不了比赛规则的其他学校的学生来买。
于是,在乐芙的建议及鲁斯恩的支持下,这个提议很快被通过,并且由鲁斯恩负责把关哪些卷轴可以卖,由乐芙来寻找有潜力被忽悠的小绵羊。而斐洛瑟,则自愿担当随从,他怕有人见兰德“弱不禁风”,实行就地强抢。
当然,多年后当西泽得知他煞费苦心为弟弟抢来的魔法卷轴就这么被卖了,立刻当场发飙,用他那超强的气场压迫的兰德和斐洛瑟胆战心惊。
作者有话要说:本来想在零点前写好的……想说一个礼拜二更……结果……望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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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第十八章 。。。
火炬花杯几乎成了三大帝国学生比拼的舞台,在三大帝国中又有八支种子队伍。嘉卡帝国的圣帕索菲尔学院、帝国学院和银月学院,维斯特瑞安帝国的肯亚迪学院和莲安娜学院以及斯诺里帝国的皇家骑士学院,普朗特魔法学院和兰德他们所在的诺维亚学院。
圣帕索菲尔学院是由嘉卡帝国教会扶持的魔法学院,以教授光系魔法为主。光系魔法大多是回复伤害及消除其他魔法的状态之类。无论是在比赛场上还是在实战中都十分吃香。可以说他们人数虽然是这八所学院中最少的,但一点也不影响其独一无二的地位。
银月学院和帝国学院都是综合类学院,武技魔法生兼收。不同的是,帝国学院是专为帝国贵族服务,学校里有一大票贵族子弟;而银月学院则是所平民学院,大都是普通阶层的子女。因为帝国的资金及其他贵族的赞助,帝国学院拥有更好的软件和硬件设施,相对的,入学门槛也高了那么一点。但对魔法资质优秀的学生,学校会给予丰厚的奖学金。因此这两个学校,银月学院在武技方面强一点,而帝国学院则在魔法方面厉害些。
肯亚迪学院作为火炬花杯的创办人,自然有其不容小视的优势。肯亚迪的教学风格就是“在竞技中进步”。也因为这个校风,让某代校长提出了火炬花杯校园竞技大赛,可以说肯亚迪的所有学生可能实战不怎么样,但一定擅长比赛。
莲安娜是维斯特瑞安那位浪漫且富有魅力的女王名字,以这位伟大的女王之名命名的的莲安娜学院,校训就是“热情?坚韧?自信”。因此碰上他们的学生,胆小点的会被他们的气势压迫地节节败退,也是胆大的也会经历场令人头痛的持久战。
“每个学校都好强啊。”听了乐芙的介绍,兰德由衷地感慨。在他原有的印象中,只知道斯诺里皇家骑士学院和普朗特魔法学院这两所名门学院,一个武技强,一个魔法厉害。
“不止如此,每年还会有黑马,两个部分的前十也不都全由这八个学校瓜分。”鲁斯恩调试着新买的戒指,这个戒指可以瞬发“水幕”。可能是上次野外探险留下的心理阴影,他不由自主地在看到这个戒指的那刻就买了下来。
文森点头,“上届比赛,名不见经传的海达克学院就出了个武技高手,拿了大赛第二名。”
“按往年比赛的情形来看,诺维亚在武技方面通常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