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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笑,我是高考零分作文(第2季)-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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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寻欢当时就有点儿晕,这是什么比喻嘛,一点儿道理也没有,所以他断定傅红雪肯定没学过修辞学,怪不得被人追杀。

他们相遇的地方是京城最破的一家酒馆。

这酒馆破得实在不像话,连在外面挂的幌子都是半个,酒字就剩下一个“西”字,要是不知道的话,人们还以为是到了西天了。

当时酒馆的人很少,秋日的午后,很多东西都在萧瑟中慢慢等待死亡,包括人。

李寻欢在酒馆待了一个上午,似乎是真像傅红雪所说的,和他相遇是必然的,因为,冥冥之中,李寻欢一直觉得,自己好像是在等一个人,但他又说不出是什么人。

李寻欢喝了太多的酒,嗓子发干,然后,又喝了很多水,肚子涨得像个皮球。

当他喝完第十八壶的时候,傅红雪来了。

傅红雪的样子仿佛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你看他的穿着,一身灰色的长衫,虽然是深秋,可他却仍露着半个胸膛。他的左胯挂着一把很短的刀,黑色的鞘,泛着油光。他的头发很长,披在肩上,没有扎起来。脸上虽然布满沧桑,但是一双眼睛炯炯有神,看人的时候,仿佛想一下把人家的心都得看穿。

傅红雪一进来便毫不犹豫地坐在李寻欢对面,用很俗的开场白说,朋友,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你哦!

李寻欢抬起眼皮看了看他,又喝了一口酒懒懒地道,也许是吧。

傅红雪道,你难道不请我喝一杯酒?

李寻欢说,好。

于是他们开始喝酒,一开始不说话,几壶下去,话开始多了起来。

傅红雪问,我看你不像此地的人,你是南方人吧?

李寻欢坚决否认,我是北方人,塞北。

傅红雪非常惊讶,你也来自塞北?

李寻欢点头,是,塞北。

傅红雪说,我也是来自塞北,我们是老乡哦!

李寻欢摆摆手说,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想知道你来这里是为了什么?

傅红雪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找一个女人。

哦?李寻欢颇为惊讶,你们什么关系?

废话!傅红雪似乎很不满,道,当然是我的女人了。

你的女人?你的女人怎么会不和你在一起?李寻欢问。

以前是在一起的,但是,现在却不在了。傅红雪说。

废话!李寻欢道,我知道现在你们不在一起。我是问你以前是什么时候?

前世。傅红雪淡淡地说。

前世?甭开玩笑了,鬼才相信你的话!李寻欢道。

真的!傅红雪想极力说服李寻欢,你不该不相信我的话。

李寻欢想了想,觉得真是荒谬,也懒得和他争论。

李寻欢不说话,傅红雪也不说话了,只是安安静静地喝酒。

没多久,外面居然破天荒地下起了大雪。

要知道,现在是深秋啊!怎么可能下雪呢?

店家也在屋子里生起了炭火,李寻欢问店家那外面是怎么回事。

可是,店家却只淡淡地说,下雪了呗。

李寻欢说,废话!我当然知道是下雪了,我是问你,这秋天怎么会下雪呢?

没想到店家说,客官,这已经是冬天了啊!我看你真是喝醉了,你整整喝了一个月的酒,现在当然是冬天了。

放屁!傅红雪骂道,你怎么胡说呢?我刚进来不到半天的工夫就成冬天了?什么道理!

店家吓得一哆嗦,再也不肯说一句话。

太阳快落山的时候,从外面进来三个人,三个背着长剑的人。

一进来就大声吆喝道,店家,上酒来!

傅红雪看到他们的时候,随口说了一句,狗东西!

李寻欢只当他喝醉了才说这句话的,所以也没在意。但是,那三个人却听见了,并怒目而来。

你小子他妈是不找死啊?其中一个长得像驴脸的人道。

李寻欢仍喝着酒,懒得再抬头。

傅红雪也没看他们。

可是,这三个家伙明摆着来送死的,三个人竟同时抽剑,刺向傅红雪。

傅红雪的刀轻意是不出鞘的,若一出鞘,必得见血。

这三人长得虽然丑了点儿,但是,剑却不丑,而且还很快。

三个人的剑是分三个方向刺向傅红雪的,把他的所有退路都封死了,傅红雪若从哪个方向动都得被剑伤着

哈哈,亲爱的评卷老师,你想知道他们最后到底谁死了?你快加我QQ385 ,同时给我打满分,我就告诉你哦!

点评:同学,衷心地恭喜你,你完成了古龙先生当年的一个夙愿,他一直想把傅红雪和李寻欢相约喝酒的故事记下来,但却直到他喝尽瓶中最后一滴酒的时候,仍未能如愿。

江苏卷:品味时尚(1)

“人们追逐时尚,不是因为它适合自己的气质,而只是因为大家都是如此。”

请以“品味时尚”为题目,写一篇文章。

要求: 自选角度,自行立意。 除诗歌外,文体不限。 不少于800字。

“囧”字当道

时尚是什么?LV?Prada?普通意义上来说,穿上这些,喝上个星巴克,就是时尚人士了,可那是对于有钱人来说的,像我们这样的穷学生,有何资本去品味那种时尚?所以,无奈之余,我还是来品味品味从去年开始到现在网络上流行的一个字吧:“囧”!

说到这个字,我还真是囧。记得我上初中时,隔壁班里有个傻妞,你说她傻吧,其实她也不傻,她也知道爱美,也知道暗恋男同学。傻妞住在我家附近,听说,是小时候玩耍时摔坏了脑袋。傻妞剪了一头齐齐的短发,冲谁都爱呆呆地笑,笑的时候会露出洁白的牙齿。从我认识她开始,她的发型就一直没变过,直到我高中快毕业,她依旧保持着这个造型。

傻妞爱和人说话,但却没多少人爱理她,理她的,却也都是调侃的。我想大伙不愿怎么理她,是因为她总会说出一些让人很囧的话。我就领教过。

有次,我和傻妞在浴池里不期而遇,傻妞很激动,上来就问我:“ ,你也来洗澡呀?”

我笑笑答她:“对,天冷了,在家洗会着凉。”

傻妞用毛巾擦了擦脸,笑眯眯地问:“你自己一个人来的吗?”

我摇头。

傻妞又问:“那是跟你爸来的还是跟你妈来的?”

我:

囧。

还有次,我记得初中时,傻妞偷偷和我说,她喜欢上她们班冷酷的D帅哥,说的时候表情很雀跃。后来,有人看D帅哥不爽,拿着木棍子揍D帅哥,于是,我们傻妞英勇奋起,扑在D帅哥身上,替他挡了好几棍子。原本在一旁的我以为傻妞终于等来了爱情的春天,感动绝对可以融化冰冷的心!孰知,等那人打爽了离去时,D帅哥却嫌恶地一把将傻妞推倒在地,嚷了句:“滚!傻子!谁让你救!一边凉快去!”就拍拍屁股走人了。傻妞呆呆地愣在原地,半天没说话,眼睛里面噙着泪水,望向我。我心疼地跑过去,抱起傻妞,看着她被打到有些支离破碎的身体,一边帮她揉着,一边揪着心骂:“该!谁让你去救那个没良心的小白脸。现在屁股打开了花都是你活该!”

傻妞撇着嘴,半天不吭声。良久,她摸摸我的脸,问:“ ,你帮我闻闻,我屁股上的花香不香。”

我:

囧。

从傻妞身上,我深深地体会到“囧”字无处不在,“囧”事源源不断。囧,其实,也是一种新型时尚!

2009年,让我们一起来时尚吧!

囧吧,囧到天昏地暗,囧到海枯石烂!(Zei8。COm电子书。整*理*提*供)

点评:考生发挥了其搞笑之能,加其亲身经历,用说故事的手法将“囧”字刻画得淋漓尽致。“囧”字,已经成为当下最流行的字体,所以,“囧”字也是时尚的,是大众都能品味的时尚。

品味时尚

作为一个有品位、高素质的高中生,我自然喜欢的都是原汁原味的时尚生活。对我来说,我不是用最高科技的,就是用最原味的。至于这中间状态的,我是不屑一顾的。时尚这种东西,我从来不需要品味,因为我就是时尚的模版。

我们的学校建设太落后,竟然没有给学生建停车场。只能和我们那开自动挡的校长停在一起。我觉得我们这些驾驶者的脸全部被这些开自动挡的人丢完了。如果你是个女人,你年龄太大或太小,你开自动波倒还情有可原。但你一个50岁的男人还开着自动波,难道就不觉得很丢脸吗?一个大男人开个自动挡,就象穿花带绣一样,搞的像个女人,如果我是他,我早就找个地洞钻下去了。

汽车,我只开法拉利,只开手动挡。

手机,在我的字典里从来没有过,在我家的别墅里只有摇盘式电话,本来早些年我如出门在外也用大哥大的,但我越来越发现大哥大越俗气了,早就不用了;

酒,我只喝凡尔宫的路易十三的白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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