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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晓梦一狠心扯开了自己的手掌。然后司徒的双手无力地垂了下去。
卓晓梦现在很累,感觉所有的力气都被抽空了一般,但是他还是迈着沉重的步子朝黄泉湖边跑去,直接冲进湖里,狠狠地又喝了一肚子水,然后接着蹒跚地奔到司徒身边,将两人的手掌对接上,把黄泉湖水的灵气转化到司徒身上。幸好,司徒还能接受灵气,只要他还有一丝反应,卓晓梦就会坚持下去。
等到身上的灵气又一丝不剩,卓晓梦又跌跌撞撞地跑到湖边喝水。他身上漂亮的蓝色袍子湿透了,沾着空间里的草屑和尘土,看起来狼狈不堪,他完全没注意到一样,喝了水又继续重复着灵气转换器的工作。
除了抱着希望,卓晓梦别无选择。仿佛只有这样一遍一遍的传送灵气,司徒就不会死。这是卓晓梦在这个陌生的世界认识的唯一一个人,也是对他极好的人。他不知道自己究竟是怎么了,对司徒有种像是雏鸟恋母一般的情愫。
司徒的意识彻底沉到了神域空间深处,他对外界没有了感知能力,只得凭着本能在空间里修复受损的神识,若是神识都散了,那就算神魂不灭,也只是个不死不活的白痴。而对于外来的灵气,神域空间在灵儿的控制下自动汲取灵气,将灵气转换成神力,一点一点润养着司徒破败的经脉,丹田以及快碎裂的元婴。
每次传来的灵气都不多,就像是干渴得快死去的人,每次却只给他一小口水一样,不过瘾,完全不过瘾。但是灵儿怕一次把人吸干了,对方就不会再主动传送灵气过来,所以她每次都小心地控制着吸收的底线。
虽然灵气很少,但是慢慢的积少成多,司徒渐渐地有了知觉。一股很温暖的气息包绕着自己,像是三月和煦的日光,光明的,暖心的。这股力量很熟悉,似乎自己身体里残存的那丝神力与之契合地纠缠,丝丝缕缕相互融合,暧昧缠绵。
灵儿见司徒的神识有了起色,也就不再帮忙,让司徒自己与那股灵气接触。灵气总是断断续续的,但是司徒很有耐心,他对待自己喜欢的东西似乎总是格外有耐心。灵气一来,他就主动与之相接,默契地缠绕,吸入,与自己交融,永远不分离。等灵气断掉了,他就耐心地蛰伏,等待下一次的相遇纠缠,生生世世,永不停息的纠缠。
司徒太享受这样的感觉了,这样的熟悉,这样的默契,这样的缠绵,是他从没感觉过的幸福。对,也许就是幸福。这样的幸福让人沉醉。
灵气又一次断开了,而且过了很久很久都没有再出现。
司徒慢慢睁开眼,意识顿时完全恢复了。他检视了一下身体,经脉修复了大半,丹田也好得差不多了,只是元婴仍旧有些裂缝,比之之前却好上不少。因为他现在在修真界行走,于是身体模拟修真功法自动保留了丹田元婴。也就是说,司徒现在有两套功法运行轨迹,一套是修神,一套修真,只是修真的经脉只是修神的一个分支而已。
他看见枕在他大腿上睡着的少年,双腿盘坐在自己对面,身体却倒在自己腿上,头发乱糟糟,衣服脏兮兮,眉目紧皱,脸上是无法掩饰的疲倦,他的双手还做着对掌的动作,却显得很僵硬,似乎硬撑着不让自己的双手垂下去。
“傻瓜。”司徒轻轻地吐出两个字,嘴角却微微扬起一个漂亮的弧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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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黑木头牌缝纫机 (3194字)
一年后,修真界,浮光山。
“司徒,快来啊,大爷今天给你加菜!”一个穿着短衫的少年从林子里跃了出来,他手里提着一只比他大上两倍的鹿子,速度却一点不慢,几个呼吸间就从几百米开外的地方跑了过来,还笑得一脸灿烂。
林子外有几间草屋,屋外用篱笆圈了一个小院子,还种了些花。一个青年在院子里练剑。
“不怕老怪物跑过来找你算账啊!”青年收了剑势,接过少年手里的鹿子。
“嘿嘿,不是有你在吗?老头敢怒不敢言。”
少年正是卓晓梦。这浮光山并不是一座山,而是一个连绵的山群,山岭高大崎岖,猛兽众多,但此地灵气稀薄,生长的都是一般的野兽和植物,所以在修真界很少有人将这里选作修炼之地。一年前司徒回到修真界,就在浮光山深山中找了一处安顿下来。这里修真者极少,不容易暴露行踪。
而对面的那座山里隐居着一个古怪的老头,他喜欢与野兽为伴,圈了一大片地来养各种动物,原本这些动物都不是灵兽,但怪老头就是能变不可能为可能,让一些没法修炼的野兽也开始懂得吸收灵气,明明没开灵智,与普通的野兽无异,攻击力却成倍上涨。只是这山里灵气太薄弱了,所以这些野兽的修炼变得很慢。老头一头花白的乱发盖住了整个脸,佝偻着背,而且除了破口大骂,卓晓梦就没听他正常交谈过,所以给他起了个绰号:怪老头。
司徒拍拍卓晓梦的头,笑着对他说:“别总是去惹他,说不定咱以后还需要他帮忙。”
“他是高手?”卓晓梦扬起亮晶晶的眼睛,眉眼含笑。
司徒摇摇头,道:“不是这个原因。”
“那是什么?”
“你不是说要加餐吗?快去吧!”
“哦,哦就是。那我先去了,等会儿边吃边说。”
卓晓梦隔三岔五就去老头的地盘弄一只野兽来加餐,这些野兽吸收了灵气,肉质很鲜美,但是没开灵智,吃了他们也没什么负罪感。不过怪老头却是恨得牙痒,自己明明找了一个没人的地儿,怎么突然隔壁山住进两个年轻人,本来他是不怕的,但那两个年轻人中年长一些的那个实力却连他都看不透,一柄飞剑的威压也让人望而却步,所以老头只得对卓小怪的行为一忍再忍。
卓晓梦进了厨房就开始捣鼓,先用刀割了鹿子的脖子,然后用大海碗把鹿血装起来,利落的剥了鹿皮,然后吐了一口气,郁闷的朝着门外大喊:“司徒,该你了。”
司徒净了手,看着地上乱七八糟的血迹,哭笑不得。因为之前他有次剥兽皮,从头到尾剥下来,一点损毁都没有,卓晓梦看得叹为观止,发誓自己也要练就一身剥皮儿的功夫。不过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卓晓梦怕血,看着就恶心得想吐,后来又怕腥怕脏,简直一点兽类的自觉都没有。
于是司徒开始教导卓小怪生存技能,从剥皮开始。
司徒将地上的鹿肉提起来,用了个水灵术,将血迹清洗干净,然后抽出厨房里的快刀,三两下将鹿肉剁成几分,留了一块最肥美的,其余全封在坛子里腌成肉干。
卓小怪对司徒说:“我来弄这块皮吧,给你做一件背心。”
“破了三处。”司徒没有看地上的皮,但是却清楚的知道剥破的位置。
“喂,已经进步还能多了好不好?”什么叫破了三处?听着怎么这么别扭来着,他一个处都没破过好不好!
“这样你就满足了?刀法这么差,还做不做大侠了?”
因为有一天卓晓梦说他的梦想是当大侠,仗剑江湖,锄强扶弱。其实一个宅男会有很多梦想,而大部分都只是随便那么一想,完全就当不得真。比如卓晓梦之前还想称霸修真界,横扫四方来着,但是很快他就又变回了怂包,得过且过了,这会儿又想过武侠瘾,想当大侠了。
司徒却是一个较真的人,说等卓小怪能顺利地剥完一张兽皮就教他刀法。
古时候大部分人都喜欢用剑,君子好剑,而且修真界几乎都用飞剑,因此用刀的极少。卓晓梦却独爱刀,觉得刀宽大,看起来霸气,出手也有气势。
卓小怪转了转眼珠,笑道:“大侠当然要做,但是不急不急……”其实卓小怪是怕苦怕累,自己好歹也是穿越来的,自带技能,随便一下就能晋级到元婴期的天才,若是天天耍大刀实在有辱天才之名,还是等等吧。
“我先进去哈。”说着卓晓梦捡起鹿皮就溜出了空间,留司徒在外面担任起了煮饭大业。
进了空间卓晓梦把鹿皮悬在空中,引了黄泉水过来淋了林,干净之后就拿出一把金刀将鹿皮裁剪成两块,准备做两件兄弟装(情侣装?)。
这金刀是卓晓梦叫司徒帮他做的。空间之前还剩着些金银及没有灵气的宝石,而司徒又会炼器,就让他炼了一把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