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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责任部门
综合办公室负责员工由社会(院校)到集团的引导,各相关部门负责员工由集团到部门(岗位)的引导。
三、管理内容
1、入职培训;
2、向新员工介绍其工作内容、工作环境及相关同事,使其消除对新环境的陌生感,尽快进入工作角色;
3、试用期内对新员工工作的跟进与评估,为转正提供依据。
四、流程
(一)综合办公室在新员工进入前
1、应聘人员的《录用通知书》由分管领导签署后,综合办公室负责通知员工报到。
2、新员工报到日,综合办公室根据《新员工入职手续清单》(见附件)为其办理相关事项。
3、由其所在部门直接负责人确认其座位,部门总经理确认其职位。
4、通知新员工报到时应提交:1寸彩照2张及底片;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5、微机室在新员工入职一周内为其办好公司邮箱地址。
6、员工所在部门为其确定督导师,在入职当天和入职培训中介绍。
(二)综合办公室办理入职手续
1、填写《员工履历表》(见附件)。
2、发放向新员工介绍公司情况及管理制度的《制度汇编》,使其具备基本公司工作知识,要求其通过公司内部网络了解进一步情况。
3、按照《新员工入职手续清单》逐项办理入职手续。
4、确认该员工调入人事档案的时间。
5、向新员工介绍管理层。
6、带新员工到部门,介绍给部门总经理。
7、将新员工的情况通过E——mail和公司内部刊物向全公司公告。
8、更新员工通讯录。
(三)由部门办理部分
1、综合办公室带新员工到部门后,由部门安排参观部门,并介绍部门人员及其他部门相关人员。
2、由直接经理向新员工介绍其岗位职责与工作说明。
3、部门应在例会上向大家介绍新员工并表示欢迎。
(四) 入职培训
1、由综合办公室组织新员工培训。
2、不定期举行由公司管理层进行的企业发展历程、企业文化、各部门职能与关系等方面的培训。
(五)满月跟进
新员工入职将满一个月时,由综合办公室对其进行跟进。
形式:面谈。
内容:主要了解其直接经理对其工作的评价;新员工对工作、直接经理、公司等各方面的看法。
具体见:《满月跟进记录》(见附件)
(六) 转正评估
1、转正是对员工的一次工作评估的机会,也是公司优化人员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转正对员工来说是一种肯定与认可,转正考核流程的良好实施,可以为员工提供一次重新认识自己及工作的机会,帮助员工自我提高。
3、一般员工的转正由用人部门和综合办公室进行审批并办理有关手续。
4、新员工工作满实习期时,由综合办公室安排进行转正评估。员工对自己在试用期内的工作进行自评,由直接经理对其进行评估。直接经理的评估结果将对该员工的转正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如何办理离职手续?
离职手续的办理是很重要的,一方面涉及到原来单位的关系交接,另一方面也涉及到到新单位后各种入职手续的办理,因此,了解清楚其中的程序是很有必要的。
很多人并不清楚如何正确地办理退工手续,甚至连一些企业由于人事管理缺乏经验,大家也都云里雾里的,一旦遇见招工比较认真的企业,往往发现缺这缺那,造成今后无法正确及时地办理录用手续。你所遇见的问题就是这样。
其实各地对于单位退工都有一套方法,以上海为例,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二○○一年颁布《上海市单位招工、退工管理办法》中有这样的详细规定: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全工时制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在7日内办妥退工登记备案手续:
(一)填写一式三联退工通知单;
(二)在被退人员《劳动手册》和《劳动力登记表》上做好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日期的记载并盖章;
(三)将退工通知单和《劳动手册》一起交被退人员;
(四)将退工通知单和个人档案连同《劳动力登记表》通过机要邮寄或直接送达被退人员户口所在地或单位所在地的区县职业介绍所。”
所谓退工通知单,是一种职业介绍中心统一监制的,由单位购买专门为员工办理退工用的单据。退工通知单一式四联(在上述《办法》出台后退工通知单有了变化,所以联数与《办法》中的不同),第一联由单位留存,第二联放入员工档案,第三联是交给被退工的员工,员工可以凭该联和《劳动手册》 ,到有关部门办理失业登记,第四联交给社会保险中心,办理转移社会保险之用。
一、离职种类:
1、员工申请离职:辞职是指职工根据劳动法规或劳动合同的规定,提出辞去工作从而解除劳动关系。辞职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员工在未办理离职手续前,仍为在职,须履行员工责任和义务,做好本职工作。批准离职申请的员工于批准的离职日办理离职手续。
2、解聘离职:因员工合同到期或公司经营策略调整裁员对员工的解聘,由员工直接主管上报,经上一级主管及行政人事部批准,须提前三十天通知被解职的员工。于离职日期办理离职手续。
3、辞退离职:因员工不胜任岗位工作或岗位考核不达标,经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或岗位考核不达标被公司解聘,由员工直接主管上报,经上一级主管及行政人事部批准,须提前三十天通知员工,于离职日期办理离职手续。
4、违纪辞退:违纪辞退在我国目前一般是指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犯有严重错误,但不够开除、除名条件,经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决定解除其工作从而终止劳动关系的制度。辞退不是行政处分,是一种行政处理,没有处理时限的规定。违纪辞退的条件是:(1)职工犯有规定的违纪或错误行为;(2)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3)尚不够开除或除名条件。
5、开除辞退:开除是对犯错误职工作出的一种最严厉的行政处分形式,它适用于严重违法乱纪的职工,员工因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或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被判刑并入狱服刑的;(2)二次劳教被注销城市户口的;(3)留用察看期间表现仍不好的;(4)严重犯有《用人单位职工奖惩条例》第11条所列七项错误行为之一的。开除处分的处理时限为: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5个月之内审批完毕。
6、试用辞退:员工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由员工直接主管上报,经上一级主管及行政人事部批准,于批准当日办理离职手续。
7、除名:除名是由用人单位提出与无正当理由旷工的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理方式。它不属于行政处分,是指职工无正当理由旷工超过一定期间,单位依法从职工名册中除掉其姓名。除名的条件是:(1)职工经常旷工没有正当理由;(2)经批评教育无效;(3)达到规定的旷工天数,即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1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在计算连续旷工时间时,可以把旷工期间的节假日、休息日的天数扣除后计算。在累计旷工时间时,应按自然年度进行计算。除名没有处理时限规定。
8、自动离职:自动离职是指职工终止劳动关系时不履行解除手续,擅自出走离岗,或者解除手续没有办理完毕而离开单位。自动离职的职工需承担违约责任,并且擅自录用自动离职的职工的用人单位,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这里需要提醒的是,根据有关停薪留职的文件规定,如果职工要求停薪留职,但未经用人单位批准而擅自离职的,或停薪留职期满后1个月内既未要求回原单位工作,又未办理辞职手续的,用人单位有权按自动离职处理。按自动离职处理是用人单位的行为。按有关行政复函规定,这里讲的按自动离职处理,是指用人单位应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