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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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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运详考》·一卷、《海运志》·二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阁藏本)
  明王宗沐撰。宗沐字新甫,临海人。嘉靖甲辰进士,官至刑部左侍郎。事迹具《明史》本传。是编乃隆庆六年二月,宗沐任山东布政使时议开海运而作,所载皆其议事呈文。是年七月,复鋟《海运志》,於《详考》之外增入《海运图》,并《海运路程》、《奏疏事宜》。考宗沐官右副都御史总督漕运时,请复海运,其疏载所著《敬所文集》中,本传亦载其略。然史载宗沐运米十二万石自淮入海,抵天津。南京给事中张焕言:“比闻八舟漂没,失米三千二百石。宗沐预计有此,私令人籴补。米可补,人命可补乎?宗沐掩饰视听,非大臣谊。”宗沐疏辨求勘。
  诏行前议,习海道以备缓急。未几,海运至即墨,飓风大作,覆七舟。都给事中贾三近、御史鲍希颜及山东巡抚傅希挚俱言不便,遂寝。时万历元年也云云。宗沐盖掇拾邱濬《大学衍义补》之陈言,以侥倖功名。不知儒生纸上之经济,言之无不成理,行之百不一效也。观於宗沐,可以为妄谈海运之炯戒矣。
  △《洲课条例》·一卷(两淮盐政采进本)
  明王侹撰。侹始末未详。其作此书时,则官南京工部营缮司员外郎也。
  明代自镇江至九江,沿江洲课,皆隶南工部。后以其有影射吞占之弊,复设官以董之。《明史·食货志》未详其法,盖以其并入地粮内也。是编乃嘉靖中侹为督理时所辑。首载敕谕及课银数目、取用条例;次载准奏事例八条,部司酌议事宜九条,可以考见一时之制。《千顷堂书目》载《芦政条例》一卷,不著撰人,注曰“嘉靖己酉南京工部营缮司主事惠安庄朝宾序刊”。此书有朝宾序,与黄虞稷所载合。殆即一书而异名,盖“洲课”即“芦政”也。
  △《两淮盐法志》·十二卷(两淮盐政采进本)
  明史起蛰、张矩同撰。起蛰,江都人。矩,仪徵人。书成於嘉靖庚戌,因弘治旧志增损之。董其事者,巡按御史杨选与运使陈暹也。
  △《漕书》·一卷(两淮盐政采进本)
  明张鸣凤撰。鸣凤有《桂胜》,已著录。是书专论漕运利弊,分为八篇:曰《漕政》、《漕司》、《漕军》、《漕河》、《漕海》、《漕船》、《漕仓》、《漕刑》,力主海运之利。又以漕船工料不坚,入水易破,欲采木川湖,大治万馀艘,斥馀材以支数十年用。又以丹阳、京口并出於江,水浅船多,欲别开运道,由孟渎趋白塔河至扬州。其说颇多难行。
  △《明通宝义》·一卷、《广通宝义》·一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阁藏本)
  明罗汝芳撰。汝芳有《孝经宗旨》,已著录。前明钱钞通行,其弊百出。汝芳督屯滇省,以滇为铸钱之薮,因作此书,以明其利弊。大旨以钱制大小轻重,贵在持平,乃足为万世之利。历引古来钱制,始自太昊、轩辕,下迄唐宋,胪列具备。其第一篇本义,引据唐人《钱谱》,谓秦世八铢,失之太重;汉初榆荚,失之太轻。按《文献通考》,秦兼天下,铜钱质如周钱,文曰半两;汉高后二年,始行八铢钱。是八铢之名定於汉,谓秦世八铢,非也。又考唐武德四年废五铢钱,铸开通元宝钱,其文则欧阳询所书,回环读之曰“开通元宝”,今书悉谓“开元通宝”,亦非本义。
  △《海运新考》·三卷(副都御史黄登贤家藏本)
  明梁梦龙撰。梦龙有《史要编》,已著录。隆庆末,梦龙巡抚山东,适徐、邳间漕河淤塞,漕运总督王宗沐请复海运,下梦龙任其事,檄青州道潘允端等履勘试行之。南自淮安至胶州,北自海仓口至天津,三千三百馀里,运米二千石,舟行无碍。因为条具以奏,并取前后疏议、奏记、考说辑为一编。宗沐疏所谓“巡抚都御史梁梦龙毅然试之,底绩无壅”者也。其论海道曲折,颇为详备。自邱濬《大学衍义补》,极言海运之利。然海运再遭飘溺,宗沐亦叠被弹劾,事竟不行。此云“既而运通报,后梦龙亦迁秩去,其议遂寝”者,亦文饰之词耳。
  △《海运编》·二卷(户部尚书王际华家藏本)
  明崔旦撰。旦字伯东,平度人。是书成於嘉靖甲寅。时因运道艰阻,议者欲开胶莱河以复海运。由淮安清江浦口,历新坝、马家壕至海仓口,径抵直沽。止循海套,可避大洋之险。旦居海滨,习知利害。地方大吏咨以开浚之策,旦亦以为必可行。惟欲改马家壕道从麻湾口,所条上工役之法、堤闸之制甚具。嗣以遣官勘视,言水多沙碛,其事遂寝。旦因检所作议考诸篇,录而存之。
  △《山东盐法志》·四卷(两淮盐政采进本)
  明查志隆撰,谭耀、詹仰庇参修。志隆字鸣治,海宁人。嘉靖己未进士,官至山东布政司左参政。耀,东莞人。万历丁丑进士,官至监察御史。仰庇,安溪人。嘉靖乙丑进士,官至刑部侍郎。是编乃志隆官山东盐司同知时所作。耀时巡盐长芦,仰庇时为山东按察司副使。正统中,命长芦巡盐御史兼理山东盐法。隆庆五年,又令山东驿传副使兼管盐法,故皆得与志隆裁订焉。
  △《八闽政议》·三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阁藏本)
  不著撰人名氏,亦无序跋。皆载明嘉靖三十二年福建布政使及福宁道参政条议申文,曰《盐法》、《纲银》、《运脚》,各为一卷,盖当时布政司所刊则例也。
  △《海运图说》·一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阁藏本)
  明郑若曾撰。若曾有《郑开阳杂著》,已著录。是编前列二图,后系以说,末附海运故道。海运之说,古无其事。杜甫《后出塞诗》所谓“渔阳欢乐地,击鼓吹笙竽。云帆转辽海,粳稻来东吴”者,不过盛陈边帅骄奢,能远致难至之物以供饮食,非谓其时果泛舶以资军储也。明人惩元末中原梗阻、运道不通之弊,多喜讲求海运,以备不虞。不知政理修明,则四海一家,何虑转输之不达?如其中原失驭,盗贼纵横,虽远涉波涛,供粟亿万,亦何裨於败亡哉?至邱濬考校历年漂没之数,以为省漕渠之所费,足以补海道之所失。不思岁有沉溺篙工舵师之命,动辄千百,又以何者抵之欤?若曾此书,亦狃是见,皆可谓不求其本者也。
  △《苏松浮赋议》·一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阁藏本)
  明郑若曾撰。其说已具其所撰《万里海防编》内,此则缕析地亩科徵之数,而详悉陈之。嘉靖中尝条上当事,力请入告。会格於倭变,不果行。此其遗稿也。
  △《重修两浙鹾志》·二十四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明王圻撰。圻有《东吴水利考》,已著录。是书《图说》二卷,《诏令》一卷,《盐政》十三卷,《职官表》一卷,《列传》一卷,《奏议》三卷,《艺文》三卷。前有自序,谓武陵杨鹤巡按浙江,以《盐规类略》、《酉戌沿革》、《行盐事宜》三书并旧志授圻增订。遂采其要约,缀入各款,令引票之损益,价值之低昂,课额之盈缩,徵解之缓急,商灶之疾苦,犁然具载。於浙中鹾务,纪录颇详。然多一时补苴之法,不尽经久之制也。
  △《漕运通志》·十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阁藏本)
  明杨宏撰。宏字希仁,海州大河卫人。嘉靖中,以指挥使署都督同知,总运江北。旧有《漕运志》,宏病其未备,乃捃摭群书,手自记录。延瓯宁谢纯考古今沿革,作《表》六卷,首《漕渠》,次《漕职》,次《漕卒》,次《漕船》,次《漕仓》,次《漕数》。作《略》三卷,首《漕例》,次《漕议》,次《漕文》。
  序谓表立则经见,略辑则纬彰。书凡十卷,而序云九卷者,盖《漕渠》文繁,分为二卷故也。
  △《救荒事宜》·一卷(江西巡抚采进本)
  明周孔教撰。孔教有《中丞疏稿》,已著录。是编乃其官应天巡抚时以三吴被水而作。分目二十三条,附议三条,大旨不出《周官·荒政》之意。盖当时所颁条教,而其属官为之刊行也。
  △《长芦盐法志》·十三卷(浙江汪启淑家藏本)
  明何继高、冯学易、闵远庆同撰。继高字汝登,山阴人。万历癸未进士,官至江西布政司参政。学易字韦卿,临海人。隆庆丁卯举人,官至长芦盐运司运同。
  远庆字基厚,乌程人。万历丙戌进士,官至四川按察使佥事。纂是书时,继高方为运使,远庆方为运判。故三人以现行盐法事例参稽典故,共相酌定云。
  △《通漕类编》·九卷(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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