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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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帷5菔樽治樱渌园剩軘懩苎星笃渥侄酰康菔槿宋嵋樱渌员嶂剩軘懩苎星笠蝗俗侄酰咳缭讍I赗惠公仲子为贬,设无《左传》,何由知仲子为妾而贬之?齐高子来为褒,设无《左传》,何由知为高徯存鲁而褒之?幸藉《传》而知其事,又讳所自来,以《传》为不足据,是何异迷途之人藉人为导,得途之后鞭其人而逐之乎?
  △《春秋通论》·五卷(陕西巡抚采进本)
  国朝刘绍攽撰。是书与所著《笔削微旨》相为经纬,而往往循文敷衍,罕所发明。如《桓三年》“日有食之既”一条云:“《春秋》日食三十六。隐之食者一,桓、文、成食者各二,僖、宣、定食者各三,庄之食者四,襄之食者九,昭之食者七。其中食既者三,此及《宣八年》七月、《襄二十四年》七月,皆变之甚者。”又《庄十五年》“郑人侵宋”一条云:“外书侵五十有七,始於此,终《哀十三》晋魏曼多侵卫。书伐二百一十三,始《隐二年》郑人伐卫,终《哀十三》公子申伐陈。天下之无道甚矣。”《僖十九年》“邾人执鄫子,用之”一条云:“用人者二。此年用鄫子,《昭十一年》‘楚执蔡世子有,用之’。其虐为已甚矣。”夫日食之为灾,侵伐之为无道,杀人以祭之为虐,亦何待赘言乎?
  △《空山堂春秋传》·十二卷(通行本)
  国朝牛运震撰。运震有《空山堂易传》,已著录。是编说《经》,不信三《传》,动相驳难,盖宋刘敞、孙复之流。由其记诵淹通,足以济其博辨,故异论往往而生也。
  △《春秋管见》(无卷数,奉天府尹采进本)
  国朝魏枢撰。枢有《东易问》,已著录。是书杂采《春秋》三《传》及胡《传》之文,亦以己意附注於后。然大抵用意苛深,不出胡氏之门径。其自出新意者,尤往往乖舛。如《春秋》鲁史,以鲁纪年,故正月书王以明有统。枢乃擅改《经》文,以周纪年,以鲁附注。是但知窃袭《通鉴纲目》之例,而不知以周纪年则正月书王为复。与伪本元《经》既书“某帝某年”,又书“帝正月者”同一失矣。《哀公十四年》“春,西狩获麟”,自当以获麟为重,枢乃谓:“冬猎曰狩,《经》虽绝笔於十四年之春,而实则十有三年之冬。不没其春者,所以奉正朔而大一统之尊。必终於冬者,所以明天道而顺四时之序。盖隐寓行夏时之意。”
  是又节外生枝,屈孔子以就己说矣。如斯之类,比比而然,皆不足为训也。
  △《春秋义补注》·十二卷(江苏巡抚采进本)
  国朝杨方达撰。方达有《易学图说会通》,已著录。初,孙嘉淦作《春秋义》,大旨祖胡安国之说。后渐悟其非,旋自毁版(案嘉淦自毁其版,事见此书《凡例》第三条中)。方达尝受知於嘉淦,因为删补其文,以成是编。大旨於三《传》多取《公》、《穀》《经》文。如“裂溃А弊鳌奥木枴保笆赣恪弊鳌肮塾恪薄ⅰ笆逅飲S”作“叔孙舍”、“定姒”作“定弋”之类,亦多从《公》、《穀》。
  其《左传》事迹,往往在所摈斥。如“天王狩于河阳”,《传》有明文,乃云:“或鲁史本书狩,或夫子书狩,皆不可知。”是并其可取之说亦不信也。於诸家多取宋以后,其唐以前之说仅采刘向《灾异》一两条。如“文公丧娶”一条,全用《春秋繁露》而不肯标董仲舒之名,盖讳言宗汉儒也。其持论尤务为深刻,二百四十二年之中,偶免讥弹者,惟“叔姬归于纪”、“纪季以酅入于齐”、“纪叔姬归于酅”、“葬蔡桓侯”、“齐师、宋师、曹师城邢”、“齐侯伐楚,次陉,盟于召陵”、“诸侯遂救许”、“宋公御说卒”、“狄救齐”、“楚人救卫”、“甯俞来聘”、“叔肸卒”、“伯姬归于宋”、“仲孙蔑卒”、“宋伯姬卒”、“刘子、单子以王猛入于王城”、“叔孙舍卒”、“宋公佐卒于曲棘”、“刘卷卒”十八、九条而已。而召陵之盟、宁俞之聘,嘉淦所许者,方达又推论其失,咎齐桓不声楚僣王之罪,咎甯俞知聘鲁而不知朝周。实则倖邀宽论者,仅十五六事也。其中自相矛盾者,如既谓隐公为篡,又谓桓公为弑,是以讨篡为弑也。既谓州吁弑桓公而王不问,卫人立晋而王不问,咎在天王,於王人子突救卫,又罪其知顺逆而不知众寡。是为天王者进退无不干咎也?朱子称孙复说《春秋》如商君之法,若是书者又岂止于商君乎?其最甚者,拘泥常事不书之说,於十二公之薨,即终於路寝合礼之正者,亦必求其所以贬。然则苟无所贬,则国君易代,史可不详欤?至於“纪季姜归于京师”,谓季姜非嫡长,不可以为王后;“许叔入于许”,谓许君有子叔不奉之而自立:又不知其所据矣。
  △《春秋原经》·二卷(副都御史黄登贤家藏本)
  国朝王心敬撰。心敬有《丰川易说》,已著录。是编不载《经》文,亦不及《经》中所书之事,惟泛论孔子之意。分为四篇:一曰《讲读八法》,二曰《通论》,三曰《原春秋之由作》,四曰《诸儒论春秋》。其大旨本《孟子》之言,以尊王抑伯为主,持论甚正。其谓孔子不以一字为褒贬,亦足以破诸家纷纭轇轕之陋。而矫枉过直,加以悬揣臆断,不顾事理之安。至谓《左传》事迹皆圣人之所删,不当复存其说。考古者左史记言,右史记事。《尚书》者,左史类也。
  《春秋》者,右史类也。刘知几作《史通》,叙述源流,至为明析。心敬乃援《尚书》为例,谓事迹之可存者圣人必存,如典、谟、训、诰是也。事迹之不可存者,圣人必删,如《左传》所载是也。因而尽废诸《传》,惟以《经》解《经》。
  不思《经》文简质,非《传》难明。即如“郑伯克段於鄢”一条,设无《传》文,则段于郑为何人,郑伯克之为何故,《经》文既未明言,但据此六字之文,抱遗经而究终始,虽圣人复生,沈思毕世,无由知其为郑伯之弟,以武姜内应作乱也。
  是开卷数行,已窒碍不行,无论其馀矣。况自有《六经》以后,历汉至今,通儒辈出,其失经意者固多,得经意者亦不少。心敬乃一概排斥,谓孔子之后惟孟子能知,孟子之后直至心敬乃能知。甚至谓孔门诸子未见《春秋》,故《论语》无一字及之。子思亦未见《春秋》,故《中庸》亦无一字及之。至孟子搜索阙里,始见本经。揆以事理,岂其然乎?
  △《春秋深》·十九卷(湖北巡抚采进本)
  国朝许伯政撰。伯政有《易深》,已著录。是书谓孔子既因鲁史作《春秋》,其史中所载事实,即为之传。今《左传》中叙而不断,言约旨精者,即孔子所作。
  其有加注解,如“段不弟,故不言弟”之类;又加论赞,如“君子曰”、“仲尼曰”之类:词气浮夸,多与《经》旨相悖,乃属左氏增设。书内皆列之小注,使不与本《传》相混。其有《传》无《经》者,则全删不录。按近时河南张沐著《春秋疏略》,以左为列於《经》左之义,不为人姓。伯政盖踵是说。然又觉《传》中论赞或称孔子、或称仲尼,究不类孔子所自作,故更变其说,归於左氏增加耳。至《春秋》之用周正,原无可疑。其兼用夏正,以便民事,则有《周礼》“正月正岁”之文显然可据。伯政但摭经书中夏正之文以相诘难,盖知其一不知其二。其《左传》“王周正月”一语,尤为确证。伯政并此二字诋为不通,以为后人所加。则凡古书之害於己说者,悉以后人窜入概之,天下无不可伸之论矣。
  惟其考定每年十二月朔日甲子及节气时刻,俾二百四十年间置闰之得失、干支之次序一一可见,以伸其合於夏正之说,似乎可据。不知周正、夏正,在月不在日。
  其月虽相差六十日,而其日则六十甲子刚及一周。不论周正、夏正,其朔望原未尝改,不足以为建寅之据。亦不揣本而齐末也。
  △《春秋集古传注》·二十六卷、《或问》·六卷(两江总督采进本)
  国朝郜坦撰。坦,淮安人。是书成於乾隆乙丑。首为《纂例》十五篇,末为《或问》六卷,言所以去取诸家之意。《经》文皆遵《左氏》,不遵《左氏》者,惟“纪子帛”改从伯、“君氏卒”改从尹、“郑人来渝平”改从输三条耳。其事迹亦据《左氏》。其所集传注,多用杜预、孔颖达、啖助、赵匡、陆淳、孙复、刘敞、孙觉、程子、许翰、胡安国、高闶、陈傅良、张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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