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托娅接过酒碗递向段雁池,她虽不如莎林娜美艳逼人,可举手投足皆是动人心魄。然而段雁池面对如此绝色却冷漠十足,眼中仿佛没有对方。
托娅笑出了声,笑声低媚婉转,她手腕轻颤便要将酒水泼向段雁池。莎林娜快她一步,稳稳夺下酒碗放回桌上,然后打横抱起托娅,绕过矮桌将她扔了出去。托娅着地连着翻滚几圈后便灵活地撑起身体,半跪在了当场,抬起头一瞬不瞬地望着莎林娜,面无表情。
莎林娜垂眸看她,低声道:“这里不需要你了。”
托娅抿紧双唇,冰冷的视线送向了段雁池。
“托娅。”
托娅深深垂首,站起身退出了大厅。
对这小小的意外,莎林娜不以为意;她命手下取来琵琶,拿给段雁池,道:“今日有幸,莎林娜能在草原聆听中原妙音。”
段雁池竟未拒绝,将琵琶抱在了怀中。
沈素和一怔,只见段雁池正缓缓地解开手上缠绕着的布条,他起身道:“乐师恐怕不宜此刻弹奏琵琶。”
“你是大夫,担心他的伤势无可厚非。”莎林娜走到沈素和身边摁住了他的肩膀,力气大得惊人,将沈素和送坐回了毯子。转身背对段雁池,莎林娜迈步向前,“他是乐师,也有他的本分。”
沈素和微微皱眉,看向段雁池,段雁池在他望过来时轻勾唇角,那笑容一闪既逝,段雁池偏首,左手按品,右手指尖滚弦,一道急流之音响起。琵琶声由疾渐缓,疾似密密匝匝,漫天箭雨,缓如片刻喘息,生机一线。缓入无声之时陡然激烈,硝烟再起。
莎林娜左手食指微动,时快时慢,渐渐在听似变幻无常的节奏中寻出刹那之机。
弯刀出鞘,刀影锋芒翻飞,落入莎林娜掌心的同时,琵琶声再次拔起。那弯刀犹如舞姬水袖,被掷出半空飞旋一圈后返回,莎林娜轻轻跃起,接下弯刀旋身稳稳踏地,刀向身前直劈而下,身影向后翻转,此时琵琶声疾而轻,仿佛行走悬崖峭壁;黑色长裙翩飞犹如巨大蝴蝶,莎林娜舞刀,至刚至柔,刀是无坚不摧,来势汹汹,人是柔软灵活,洒脱飘逸。莎林娜眼中只有段雁池,舞动起落之间视线牢琐前方;段雁池同样注视着莎林娜,唇角抿成一线。琵琶声愈来愈疾,莎林娜的身影快得几乎化为黑影,弦音、刀锋斩空之音、衣袂猎响之音、莎林娜的气息与段雁池指尖魅影渐渐融为一体;一道拂音后,莎林娜眨眼闪至前方,像一头捕食的野狼压低了上身,她一只手臂和一条腿撑在矮桌上,左手的弯刀抵在段雁池喉间半寸距离。静,极端的静。
一滴汗自莎林娜的额角缓缓淌下,她唇边展放出明艳的笑容。
收起弯刀,莎林娜端着酒碗送到段雁池面前,段雁池接过后饮下,莎林娜将空了的酒碗转身摔碎地面,笑着环视座下之人,道:“莎林娜喜欢我的乐师。”
“祝贺你,莎林娜。”
“祝贺你。”
诺敏忙端起沈素和面前的酒碗递给他,拉着他同身旁的人一齐站了起来,沈素和有些茫然地问诺敏道:“祝贺莎林娜什么?”
“乐师喝下莎林娜的酒,就将成为只属于她的男人。”诺敏笑容满面,耐心解释道:“我没有见过莎林娜向男人敬酒,她一定很喜欢乐师。”
沈素和微微颌首,在旁人仰头喝酒道贺之时,将碗里的酒悄悄泼在了身后。
第二十四章
莎林娜与段雁池双双离席后,徒留其他人继续未尽的酒兴。
沈素和想起段雁池经过身边时送过来的一抹浅笑,那是让他“不必担忧”的暗示,可他如何能不担忧?段雁池自然不是个需人保护的弱者,莎林娜对他的好感也是一目了然,她不会伤害段雁池,反而……沈素和嘴里有些发苦,便随手端起面前的碗喝了一口,待那冰凉的水滚入腹中燃起一腔火焰时沈素和才惊觉是酒。他微不可察地露出苦笑,心想自己也有“借酒消愁”的一日,但眼下的情形实在不适合他去伤春悲秋。
诺敏是个长相清秀的女人,莎林娜让她关照沈素和是有理由的,沈素和也发觉诺敏与其他人不同,她身上没有狂放的野性,言谈举止颇为稳重内敛。沈素和如今身份特殊,他是属于莎林娜的大夫而非玩物,所以狼洞的女人不能随意招惹;其实这些异族女子偏爱高大强壮的男人,也实在不将沈素和放在心上,他一副弱质书生模样,相貌又过于柔美,那露在衣裳外的无一不精致纤秀,简直让人不敢去碰。沈素和在性喜征服的母狼们眼中就是个绣花枕头,中看不中用。
诺敏对沈素和倒是十分有好感,她瞧沈素和面露疲色,便十分体贴地带他离开宴席,前往安排好的住所。
狼洞中有许多的山洞,大小不一,深浅不一。这些山洞的布局像个迷宫,第一次进入的人拐过几处弯后便会丧失方向感。沈素和跟在诺敏身后,一边留心周围的环境,一边从指尖送出极淡的白雾,这些白雾所散发的药味常人难以自空气中辨别。
沈素和随诺敏来到了一处山洞外,诺敏挥退女守卫,领他走进了洞中。其内陈设十分简单,一张铺着草席的石床,一张石桌,桌上摆着壶碗。诺敏走上前,倒了碗水递给沈素和,沈素和接过后向她道谢。
诺敏请沈素和入坐后,沉默地看了他片刻,开口道:“不知大夫是来自中原何处?”
这问题倒是教沈素和思索了一番;他出生北方都城,五岁时又自太湖移居洱海,十岁跟随沈慕来上昆仑,再之后十五年的光景却有大半时间在外行走,犹如无根浮萍,四海为家。沈素和最终道:“沈某家住江南一带。”
诺敏眼中忽现光芒,有些激动道:“大夫可曾去过梅岭附近?”
梅岭位属洪城,在大江南岸,沈素和虽不曾于当地久留,路经之时却也住过一两日,此时便颌首道:“去过。”
诺敏双颊泛红,石桌上的手握成了拳头,她蠕动着唇角,迟疑了会儿道:“实不相瞒,我正是来自梅岭。”
沈素和心中早有答案,虽说当地汉话好的人并不少,然而诺敏的赣州口音却非异族人能够模仿。一名出身江南的女子,是因何变故来到远离家乡的南漠?又是因何投身狼洞?沈素和心有疑惑,但疑惑之下也十分明了,诺敏背后的故事并非充满快乐。沈素和神色平静,温和道:“梅岭风光秀美,只可惜沈某一直未能有机会好好欣赏领略。沈某听说梅岭山中有一种红爪琅蛛,所吐之丝异常坚韧,当地妇人双手灵巧,能以蛛丝纺线为婴孩缝织小衣,可保子女百邪不侵,一生平安。诺敏姑娘既是来自梅岭,不知可曾亲眼所见此奇妙之事?”
诺敏怔了怔,拳头松开复又紧握,眼中是许多复杂的情绪,悲伤、愤怒、痛苦、思念……诺敏微微垂首,半晌后唇边露出似苦似甜的微笑,道:“何止见过,我曾一针一线为我的孩子做过那样的衣裳。”
沈素和见对方渐渐展开胸怀,便继续道:“诺敏姑娘,沈某并无冒犯之意,只是猜想姑娘是否有所苦衷,才不得已远离家乡与爱儿,来到这陌生之地?”
“苦衷……”诺敏摇了摇头,平淡道:“留在狼洞的每一个人都有苦衷,当你以为自己最不幸时,发觉这世间还有比你更不幸的人,那种感觉不是庆幸,而是麻木。这里的人没有怜悯,因为她们太清楚痛苦的滋味,那是只能独自饮尝的。”
沈素和轻声道:“你想念孩子与家乡么?”
诺敏抿唇弯起了嘴角,是个隐忍的笑容。她站起身向外走了数步,然后转身看着沈素和,道:“大夫,我已经没有孩子了。他的爹用他救命的药钱换了两壶酒,用我换了三两赌资,我跟着的最后一个男人带我来到南漠,莎林娜收留了我,狼洞就是我的家。”
“大夫,你可以安心留在狼洞,只要有莎林娜的命令,没有人会伤害你。”顿了顿,诺敏压低了声道:“对我来说,莎林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