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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宋-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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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去。”

“若果真契丹南下,自是非子明不足以安定局面。君实相公也罢,荆公也罢,统率三军,非其所长。”范纯仁直率的说道,“但子明果真以为,此事再无挽回余地了么?”

“范公之意是?”

“子明府上可有地图?”范纯仁忽然问道。

“地图?”

范纯仁点点头,道:“去年白水潭出了一部天下四夷图,不知……”

石越把目光转向侍立在身后的侍剑,侍剑忙笑道:“我记得藏书楼里有一张,但不知是否便是范参政所说的那张……”

“那还不速去取来。”石越吩咐道,一面疑惑地望着范纯仁。此时下人已将汤酒、各色点心果子送上来,范纯仁却看都不看,只望着石越,又问道:“子明可知道白水潭有一个天下社?”

“略有耳闻。听闻这天下社是大程先生倡立的,原打算叫‘契丹、西夏研究院’,苏子容以为这个名字不妥,这才改名‘天下社’。”

范纯仁点点头,道:“天下社之宗旨,是专门研究四夷外国之情实,帮助朝廷决策外交用兵等大事。天下社的成员,有不少人曾经持节出使外夷,他们亦专门拜访曾出使外夷的官员、远赴四夷贸易的商贾,请他们口叙见闻。还有人整理有关四夷之史籍,有人甚至苦学胡语,欲译介契丹等国着叙……”

石越惊讶地望着范纯仁——他并非为天下社的抱负而惊讶,而吃惊范纯仁竟对天下社如此了解。

范纯仁又道:“据我所知,天下社刚刚出了一册小集子,不过坊间可能买不到。他们没有刻印,只请人手抄了十余本。除去送了一本给枢密院外,其余的都是在亲友之间流传。只不知子明是否见过这本小册子?以我之见,其中有几篇文字,颇有可观处。”

石越摇摇头,道:“我算是孤陋寡闻,若非范公提起,断不知还有这等事。”

“此亦不足为怪。他们行事谨慎,若非犬子正思恰好也在天下社,我亦不会知晓此事。”范纯仁一面说着,一面从怀中取出一本寸许厚的小册子,递给石越,又说道:“这是我特意到书肆雇人抄的。子明可看看第十页与第二十五页的两篇文字。”

石越忙接过书来翻开,却见书中全是蝇头大的文字,写得密密麻麻,但字写得甚是整齐可观。他知道当时虽然印刷业已经比较发达,但还有很多书,或是出于各种原因不能刻印,或者刻印较少,因此在书肆中,便专有一些家境贫苦的书生,给人承揽手抄书卷的活计,以此糊口。范纯仁找人抄书,自是再平常不过的事,倒也不以为异。

当下他依言先翻到第十页,却见那篇文字讲的是作者拜访十余位曾经去契丹贸易的商人后所听到的讲闻。文中大都是些契丹百姓平常的生活细节,而其中有一段,被人用醒目的朱笔圈出。他轻声念道:“近常有高丽客商至,言南朝法禁日严,一奴婢价至一二十万。”一面不解地望了范纯仁一眼。

“所谓法禁日严,当是指熙宁十四年后,朝廷颁布的三条主奴敕令。”范纯仁解释道,“主人殴奴婢死,以凡人论;彻底停止籍没犯人家属为奴婢;广州等地富人所蓄鬼奴,责令限期释还,逾期以卖良为贱论。”

石越这才恍然大悟。

其实这三条敕令,石越背后推动之功,亦绝不可没。

历史上,宋代奴婢地位提高,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其中甚至出现过反复,比如在当时,主人杀害有过五年以上主仆关系的奴婢,最重的处罚不过是流刑。虽然这比汉唐已经是极大进步,但较之南宋中期以后主人杀害奴婢必须抵命,奴婢的地位还显得过于低下。而其时籍没犯人家属为奴婢的事虽然大幅减少,却还依然存在,这个弊政一直到南宋初年以后,才彻底取消。石越一直暗中致力于推动从法律上给予雇佣奴婢彻底的“良人”地位,虽然阻力重重,但这两条敕令的颁布,却无疑已是意义重大的变化。当时法律已经准许奴婢与良人通婚,而且社会上亦以雇佣奴婢为主,所谓卖身为奴为婢,都有一定时限,已经更近似于一种劳动力的买卖;而奴婢死在主家,官府也必须进行调查……加上这两条敕令,可以说奴婢之地位,终于发生了前所未有的改变。

至于范纯仁所说的第三条敕令,却正是范纯仁本人的杰作。宋代广州富人蓄黑奴,是早已有之之事,当时广人称为“鬼奴”,至熙宁间海外贸易繁荣,从广州至南海,蓄鬼奴更是蔚然成风。宋朝法律严禁人口买卖,尤其是卖良为贱,最严厉者将被判处死刑,所以当时曾布才闹出这么大风波来。但当时南海地区急缺劳动力,人口买卖屡禁不绝,地方官员便也往往睁一只闭一只睁。而广州一些富商尤其骄奢,对本国雇佣奴婢,他们还有所忌惮,对鬼奴却是毫无人道可言。这条敕令便是由一起殴奴致死的案件而引发的,一富商无故打死家中鬼奴,贿赂地方官后,竟被判无罪。当时范纯仁还在吏部,他的一个学生在广州某县做主薄,听闻此事,便写信给他鸣不平。范纯仁勃然大怒,立即具章弹劾,皇帝令大理寺按问。当时“主人殴奴致死以凡人例”的敕令尚未颁布,大理寺便定了个无故杀奴的罪名,拟了流刑。但范纯仁却不肯善罢甘休,再三上疏,要追究卖良为贱之罪。最终大理寺说他不过,定了那富商死刑。并因此颁布敕令,无论鬼奴原本是良籍还是贱籍,因其国绝远,难以验问,故都视为良籍。凡过去蓄鬼奴之商人,一律赦免其罪;而要雇佣鬼奴,也必须重新签订契约,与宋朝之雇佣奴婢具有同等法律地位。

此敕一出,南海地区天高皇帝远,还可以缓缓拖拖,但对广州等地的富商来说,却是绝大的打击。当时雇佣一个奴婢,以五年为期,价格平均大约在两三百贯。而鬼奴力气很大,干活更是一个人抵两个人,改为雇佣的话,不仅以前买奴的钱打了水漂,平均每年六十贯的雇佣费用,即使不发月钱,至少也要管吃管住。这蓄奴的成本一下子就变得高昂起来。

明白了这些原委,范纯仁用红笔圈出来的这段文字,就很容易理解了——这一定是南海的海商开始钻法律空子,打起了辽国奴婢的主意。无论范纯仁所说的三条敕令也罢,还是许多有关保护奴婢的法令也罢,主要保护的,是雇佣奴婢,这在大宋而言,亦是最主要的奴婢。但同时宋朝也存在极少数贱籍奴婢——即是罪犯或者罪犯家属、战俘等被籍没为奴,这些贱奴婢地位远低于雇佣奴婢,也很难改身自己的身份,更加不会有雇佣期限之说。虽然这种奴婢在宋朝极少,但在北方的辽国却多的是,而更重要的是——宋朝是承认辽国的契约文书的!

所以,从这“近常有高丽客商至,言南朝法禁日严,一奴婢价至一二十万”短短二十四字中,便透露出很多事实。一定是有高丽商人到辽国买这种贱籍奴婢,然后转卖给宋人!辽人将一个奴婢以一、二百足贯卖给高丽商人,当然认为非常昂贵,要知道如今一匹马也不过二三十贯!但高丽海商将之转手卖宋人,从南海劳动力紧缺的现状来看,即使卖到四五百贯甚至更多,也没什么好奇怪的。一艘大船载几百奴婢不成问题,一趟下来,仅单程卖奴婢,就可以获利近十万贯!

“这可真是一本万利的好买卖!”石越不由得冷笑道。

但范纯仁却没有表示愤怒之意,只是淡淡说道:“子明且再看看第二十五页。”

石越迅速如言翻到第二十五页,原来这一篇文章,却是介绍辽国与国中阻卜等部族关系的。范纯仁也用朱笔圈出了好几处文字,石越仔细读去,全是有关辽军征伐这些部族后所掳掠人口的记录。其中有一处尤为醒目,范纯仁有朱笔圈了后,又在旁边特意加了朱点,这段文字记录的是几个商人在熙宁十七年的见闻——两支辽军为了争夺俘虏,竟差点内讧!

石越震惊的抬起头来,望着范纯仁,一言不发。

范纯仁在暗示什么,已是不言自明——辽军已经加入了这场贩卖奴婢的游戏。以往辽军征伐叛乱部族,往往以牛羊马匹为最大目标,而现在,他们的主要战利品,已经变成了俘虏!

但范纯仁特意告诉自己这些,与辽国即将南侵、宋廷将采取的对策这些事情又有何关系?

石越这时已是一头雾水。

难道范纯仁要把这些当成辽人的罪证公布天下?但从范纯仁白天在政事堂的态度、还有他此前所说的话来看,范纯仁是希望议和,以延缓战争的……“相公!”便在此时,侍剑捧着一卷卷轴回到了雪后轩,“不知范参政所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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