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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王再临-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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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贺文池只把田辰当做一件玩物——这一点,从他宴请宾客的身份就能推断出。主桌他只认识陈迪,作为贺文池的至交好友,出席他情人的生日宴,无可厚非。其他四人颇为面熟,可一时想不起来。

但群众的力量是伟大的。

戚以沫竖起耳朵听旁人八卦,很快确定了他们的身份——C市的纨绔子弟,仗着家里有两个钱就招摇过市,玩男弄女,典型的狗肉之交。

但凡贺文池心里有田辰一点位置,介绍给他的必不会是这些人。

正想着,骤见陈迪旁边的男子站起身,朝他的方向走了过来。

男子长相还算端正,只举止略嫌轻浮浪荡。他的眼泡虚肿,面色隐隐泛青,一看就是纵欲过度。

“好久不见啊,司愔。我这刚出国回来,就听说你和文池掰了?”旁人识趣的给他让座,他不客气地一屁股坐下,“嘿,照我说,你们注定有缘无分,分开是好事啊!天涯何处无芳草,哥哥我待你就挺不错,是吧?”

他眯缝着眼凑过来,张嘴喷出一口烟味:“这小脸是比以前标志不少。小辰说你整容了,和他在一起拍戏,我还半信半疑。现在这么一看啊……”说着伸手摸上戚以沫的脸。

又是司愔留下的烂摊子,戚以沫默叹口气,借倒酒的动作,不着痕迹躲开他的手,“您待我好,我自然是知道的,这不没有合适的机会报答你嘛!要不这样,我先干一杯,就当报答你这些年的照顾?”

男子来意不善,与其呆呆等他灌,不如先干为敬,再找借口脱身。反正他人到过了,算不上不给田辰面子。

男子望着这么爽快的戚以沫,呆了一呆。愣神间,戚以沫已将一杯啤酒灌下了肚。

他冲男子亮了亮杯底。

这具身体酒量不错,但喝酒容易上脸。此刻不仅脸颊晕开润红,连露出的一段脖颈都被酒意染透了,看起来挺像那么回事。戚以沫扶着额头,佯装酒醉难自持的模样,对男子歉意一笑:“我去一下洗手间,失陪。”

他加快脚步,眼看就要离开那片区域,不料男子无视众目睽睽,一把揽住他的腰,带进怀里。

“看你,连路都走不稳了,怎么上厕所?哥哥扶你去。”

箍他腰上的手色眯眯地钻进他衬衣下摆,贴着他温热的腰线滑动。

男子跟周围人打招呼:“司愔喝醉了,我带他去厕所。”

在座者心照不宣,立刻暧昧的笑起来。

这种性质的聚会,一向是肉体交易的温床。

双方看对了眼,又你情我愿的,就各取所需,睡一夜换前程,再划算不过的一桩买卖。

单方面相中的,就将猎物灌醉带走。

一般人醒来发现失身,基本不会闹,顶多流两滴眼泪,扮扮可怜,多换点钱。毕竟敢做这种事的主背景都不好惹,一只手就能摁死你,再说睡都睡了,还能怎么办?不如多要点好处最实在。

也有个别性子烈的,闹僵起来,拼着身败名裂,也要将凶手告上法庭。结果怎么着?没两天就“失足”跌进江中淹死了。人们谈起他的方式只有一种:“哦,他啊!那谁谁风|流史上的一笔。”没人会为他喊冤叫屈,没人在意。

这几乎成了圈子里的潜规则。

戚以沫当然也明白。

手心里渗出一层冷汗,心跳声撞击着耳膜,然而他脸上一丝波澜也无。

他靠在男人怀里,半仰起头,扯了扯对方衣襟,“我……”

舌头诱惑地沿着下唇弧线舔过,留下一道银亮的水迹。嫣红微翘的唇瓣,闪着水泽,像是开到极致的花朵,引诱人采撷。

男子咽了口口水,着魔似的盯着他的唇,脑海飞速闪过无数不堪入目的画面。

戚以沫适时道:“……有点渴。”

趁着对方倒红酒的间隙,顺手捞过饭桌上的红酒杯,半侧身的瞬间将一小杯白酒混进去。这种酒叫深海鱼雷,度数很高,一杯放倒,百试百灵。

转身端给对方,附赠暧昧迷离的微笑:“我喂你?等下,可得靠你……”说到最后几个字,他刻意顿住,指尖点了点对方胸膛,吐息喷在耳边,暧昧得仿佛呻|吟。

色令智昏,男子发觉酒有问题的时候已经晚了。

戚以沫按着他的手,态度强硬地将那杯混酒灌了下去,然后扶着身体渐软的男子走向厕所。

戏,当然要演全套才行。

何况,他需要一个正当的离开理由。

把人扔进厕所隔间,掏出电话,寻找家人,告知对方他所在的位置。

对方问:“你是?”

戚以沫沾点水,拍了拍通红的脸颊,面无表情地惊慌道:“我不知道……脱衣服的时候他突然就……我,我们只是普通朋友。”

听着他颠三倒四的话,电话里的人估计猜到了什么,重重哼了一声,挂了。

戚以沫撇嘴,将手机扔回吐了自己一身的男子怀里,潇洒出门。

坐电梯容易被人撞上,到时候跑都没地跑,安全起见,他选择走消防通道。

隐约听到孩子的哭声,呜呜咽咽的,听不真切。

随着楼层的下降,哭声越来越清晰。他往下一看,就见一个小孩——大概五岁大点的样子,正蹲在地上掉眼泪。

“怎么了?”他蹲下身。

小孩抽噎着:“琴琴……呜呜呜,宝宝弄坏了麻麻的钢琴……麻麻不要我了……”

钢琴?

“如果是钢琴的话……我或许可以帮忙。”

钢琴曾是戚以沫除了父母外最珍视的存在。

他是伴着钢琴声长大的。

戚母本是豪门千金,与穷小子戚父一见钟情,背着家里,私奔了。

戚父是跑龙套的,没有多少收入,两人日子过的很清贫。以沫出生后,就有点入不敷出的意思。戚母迫于无奈,找了一份钢琴老师的工作,每天抱着儿子上下班。

小以沫耳濡目染,天赋又好,小小年纪,已能弹的有模有样。可惜家里没钱,买不起好的钢琴,使用的这台老是出问题,动不动就要找人来修,积少成多,费用成了比大开销。

小以沫为了省钱,就自己学着捣鼓,没想到久病成医,折腾来折腾去,真能独当一面了。

就是不知近几年没碰,手生了没有?

小家伙满脸忐忑的带戚以沫到了一楼大堂吧。

肥肥的短手指指向半圆舞台上的一架银白色钢琴道:“就是它。”

酒店为了情调,特意将大堂吧设计成圆形。靠墙等建出12个半圆的舞台,分别放置着钢琴、架子鼓、大提琴、吉他等乐器,定期请乐队来此演奏。

客人坐在中央,可欣赏八面环绕的立体音乐,非常惬意。

此刻时间尚早,大堂吧并没有多少人,小家伙拉着他钢琴前,皱着脸:“坏了。”

戚以沫闭上眼睛,试弹了几个音,静静分辨琴音,半晌睁开眼,道:“别怕,小问题。只需要调一下音,几分钟就好。”

他问服务员要了一根银叉,变魔术一样捣鼓了几下,“好了。”

小家伙死活不信。

戚以沫笑道:“你会唱什么?我弹给你听。”

“两只老虎,两只老虎,跑的快……”

戚以沫信手拈来。

“虫儿飞怎么样?”

戚以沫演奏了两个版本,一个欢快悠扬,一个舒缓安宁仿佛催眠曲。

“Purple Passion呢?”

“嗯……嗯?”

下意识弹出一串音符,才察觉跟他说话的是另一个。

口罩,大墨镜,看不清面目。那人正朝东南方向的舞台走——那里横着一把电吉他,听见钢琴声停了,头也不回道,“不用等我,我会追上你的。”

他的嗓音有一点奇怪,尽管语气很冷漠,但仍不能掩盖其中仿佛带着电磁因子的特质。

戚以沫熟悉这个声音,他的主人独一无二,红遍亚洲歌坛,是当之无愧的摇滚天王。

舞台上魅惑邪佞,私下里随性之极。

不折不扣的重金属发烧友,

F。R的三大王牌之一,

——林泉。    

      

作者有话要说:由于作者菌养的蚊子死了,所以攻君推迟到下章出场 =3=

☆、15·车祸

算起来,戚以沫和林泉也是老朋友了。

相识三年,他很熟悉对方情绪方面的一些小动作。

譬如像此刻这般,只要对方会乐器,不管人愿不愿意,一律放倒拖进音乐室陪他飙音律。

这是林泉纾解不爽的途径。

戚以沫有幸两次成为他数量庞大的“被放倒的对手”中一位。

那回忆……不提也罢。

不是他输得太惨,而是林泉嫌弃他嫌弃得厉害。两次后见他都绕道走,找不到蹂躏对象,宁可躲在录音棚自己玩自己,也不找他比拼。

戚以沫曾问过原因,林泉翻了个白眼来了句:“憋屈。”

至于哪里憋屈,却是咬死不松口了。

如今换了个躯壳,林泉居然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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