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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露-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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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抱着他,亲他,柔软的双唇,泪水滑落濡湿的脸颊,皱起的鼻子。
再没任何声音,两人的世界只剩下他们彼此。
月光似银,笼罩着两人一马,荒野寂静,过往的一幕幕飞快地在小笔脑中掠过。
他听着男人胸中怦怦心跳,突然笑了。
「我遇到小叶子,快乐的日子总比受苦的日子多。我们不要对月誓言,我害怕。我们便高高兴兴在一起,若我不开心,就会离开,你别再拦我。」
男人拼命点头,更心切地亲吻他,恨不得将他揉到怀里,融为一体。
我会让你快活一辈子,每一天都高高兴兴。
「我不要写大字。不要抄论语。不要再吃药。」
「好,都好。」
男人再把他抱到马上,轻晃缰绳,却也随着马儿走,并不管去往何方。
更深露重,小笔有些冷,缩在男人怀里。
「你不冷?」他轻问。
时叶正欣悦万分的当口,佳人在怀,看什么都顺眼,别说这并非寒冬腊月,就算冰天雪地,他也是浑身火热。
下身微微前挺,抱住小笔的手一紧:「你说呢?」
小笔没吭声,头却往下垂,手肘猛一后推,男人立刻「哎哟」一声。可呼痛的同时,手里可不停歇,已经插到对方的裤腰里。
「小笔……」
「不要。」
「小笔──」
觉得撒无赖好用对吧!
小笔恨恨道:「我不高兴。」不高兴就走!
男人一僵,随即却抱得更紧,手也肆无忌惮动起来:「你会高兴的,嗯?」
「你混蛋。」
「对,我是混蛋,你是小蛋。」时叶的手正摸上小笔的两个蛋蛋,技巧地揉捏搓摩,再加上暧昧流氓的话语,小笔有些招架不住。
「呸呸呸!越老越不要脸。你是大元帅!」
「我老了?嗯?说我老……」
马停下,小笔被男人抱下来,披风铺在草地上,人被压住。
幕天席地。
小笔望着满天的星星,苍穹下,人是如此渺小。
可同时,他又真切地感受到身上的体温,鼻触间都是他的小叶子的味道。自己的心和上面就是他的心,怦怦,怦怦,那是小叶子的心跳声,是在为他跳……
老天爷,真的要给时奉笔吗?真的要给我了吗?
我能够拥有吗?
那一瞬,他浑身战栗,突然间的,眼泪涌出来。
时叶心疼,心酸,可他却明白他。明白他的小笔。
他握着他的手,是的,是的,我们拥有彼此,再没有谁能从你身边夺走我。再没有人能从我身边夺走你。就是老天也不行!
他们,脱着彼此的衣物,赤身相对。
小笔拼命地抱着男人,而他的小叶子比他更用劲地回报,接吻。轻浅地,深入地,纠缠地。
男人恨不能将身下的人永远嵌入自己身体,他狠狠地侵占,刺入,抽出。再刺入,再抽出。
月光下,这是亘古以来的仪式。
小笔吟哦细吟,尖叫高喊,身内一波波淹没他的快感正是他最爱的人给予。
他咬着男人的肩膀,舔他的耳朵,舔他的脖子,和男人一样,他也完全知道他的喜好,他的敏感点,他的所有。
时叶被点燃了,疯狂地耸动,希冀那种极致的节奏再不停下。
不知何时,才停下来。停下来,又开始……
最后,是日光照上他们的脸,相拥的两人才慢慢醒转。
起身时,才发现,彼此披散的长发也紧紧纠缠难以分离。
时叶替小笔穿上衣袍,亲他脸颊,轻轻道:「你看,老天爷都知道咱们是结发人。」
望着依然打结纠缠的发丝,小笔笑玻а郏骸负呛牵∫蹲邮悄镒樱狈畋适欠蚓!�
男人一怔,额头抵上他的额。
谁是天谁是地,谁是郎君谁是妾,管他呢。
他抱着小笔,飞身上马,豪情溢胸,他仰天大啸,只觉得天大地大,这时才是活着。
君王将相,功名利禄,皆为尘土。
骊王,平乱,篡位,朝廷,宫阙,去他的吧!
反倒是,身前的小笔还惦记着,男人的那双儿女。自己以后可又要当爹又要当娘,唉……



尾声
半年后,骊王夺位,旧皇退位为太上皇。三年后,薨。
太上皇的三位王子只保全了襁褓中的小王子。
据闻,骊王之所以能顺利登基,与时承运时大将军有莫大的关联。
但是,令人称奇的是,骊王临朝后,时侍郎、时大将军却因其妻郭氏自缢,心伤难抑,辞官隐退,不知所终。


番外
过年
时叶在切卤肉,窗外「砰砰」的鞭炮声零碎地响起,还夹杂着孩子们的叽叽喳喳叫嚷声。
搬到这个岭南小城已经三年,他并没打算隐居山野,因为小笔喜欢热闹。
手上钱财不少,他买下几十顷良田,也开了几家商铺,安心做起小老板、小地主。家里除了两个孩子,还雇了两个短工,帮忙洗衣收拾,不过平时并不住这儿。
独门独院,四个人住刚好。
「兔崽子!看你往哪儿跑!」
他听到小笔大叫。
他笑。
那大孩子正跟俩小孩子一起抢鞭炮。
卤肉切完,拿出腊肠,准备炒菜。看看菜色,晚上应该挺丰富。方志兄弟晚上也要来凑热闹,那两人怎都不愿离开,只能随他们了。
他正抡着铲子翻炒,余光瞥见一只手伸向卤肉盘子,这只手缩回去,另两只小手又伸过来。
摇头:「洗手了没?」
「啊!洗了洗了!」大的抢着回答,两个小的连连附和。
再摇头,明明刚放过鞭炮,手爪子都乌黑黑的。
他将菜盛到盘子里,回头看向满嘴包着卤肉嚼得欢的小笔,伸手替他将嘴边的碎肉末摘掉。
时枫戳戳弟弟的腰眼,伸伸舌头,时璧还发怔,就被姐姐拉着出了门。
「笨蛋咧,阿爹又要和阿叔玩亲亲。」时枫皱着粉嫩的鼻子。
时璧摸摸头,跟姐姐一同坐在石阶上。
要过年了,可是这里根本不会下雪,天还是很暖和。
「阿叔说岭南什么都好就是不能堆雪人了。」
「可是,以前也没堆过雪人啊……」时璧小小声。
时枫瞥弟弟一眼,是哦。以前……
自从从原来的家搬到这个很热很热的地方,大家都跟原来不一样了。她都快忘了以前是什么样子。
只记得父亲不苟言笑,整天板着脸,母亲整日价做规矩不准这不准那。
然后,有一天,管家公公跟他们讲母亲没了,外公也没了。
她猜想大概是外公出事了,父亲也失了势,他们全家逃到穷山僻壤避难来了。
他们的家变小很多,没有仆人伺候,不用讲究那些规矩,每天饭桌上的菜也不是几十盘地端上来。
但是,也没什么不好,自从到了这里,阿爹就不是原来的父亲了。
原来天下最英俊的父亲是会笑的。
而且经常笑。
他高兴起来会背着阿叔,两手夹着她和弟弟满院乱转,他会带他们去河里抓鱼,会给他们下厨做饭,会教他们念书。
她喜欢这样的爹爹。
她也喜欢那个能管住爹爹的阿叔。
他们家阿叔最大。
男人可不知道自己女儿正在琢磨自家的父亲和叔叔,他一边捏摸着小笔的脸颊,一边琢磨着怎么做韭菜盒子。小笔毕竟在北方待了那些年,这会儿吃多了岭南菜又开始惦记饺子、烙饼了。
得把他再养胖点儿。晚上抱在怀里还是瘦骨嶙嶙。

晚上年夜饭,方志坚持带着自家媳妇儿和兄弟坐在旁边的小桌。
菜式并不复杂却色香味俱全,鸡鸭鱼肉都有,方志吃着前主子时大将军亲手做的菜,心里就像敲着小鼓,屁股底下好似有钉子,怎么都坐不安稳。
那个脸色温和、时不时给身边年轻男子夹菜的俊美男人,时不时一笑,笑起来美得不似人间颜色的男人,就是京城里的冷面煞神时承运?
就是他方氏兄弟杀人谈笑间的前主子?
方志直愣愣瞧着,差点看傻了,还是他媳妇暗里戳了他一下,才醒过神,忙擦擦额头──英雄难过美人关啊,也不对,他家主子才是美人,小笔大人算不上美人吧……
小笔啃着鸭翅膀,眼里看着糖藕,心里却惦念着韭菜盒子,小枫说他爹偷偷做了不少啊。
他朝时枫眨眨眼,小姑娘甩个眼神回去──肯定有!
时叶看在眼里,暗自好笑,摸摸小笔的头:「就去弄,你吃慢点儿,留点肚子。」
「我帮你!」小笔笑玻Я搜郏顺宄逭酒鹄础�
男人忙按下他,要是这个宝贝帮忙,这晚上怕都吃不上。
「哎,这灶上的事儿还要爷们儿来做,我去就行!」方志媳妇说着便要上灶间。
她是岭南本地人,嫁给方志不久,还没到过时家,虽然听自家男人说时二爷是时大爷的心肝肉,可这亲见着,还是咂舌不已──就算宠媳妇也没这么个宠法啊!
堂堂一个爷们儿,还给下厨房做吃食,只差没直接喂到嘴里!
吃个饭还递着小眼神,时不时给摘个饭粒子,那亲热劲,她这个已婚妇人看了都脸热。她家方志算是疼人的,可也没这么……
「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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