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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尧撞骗-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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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山有一瞬间的迟疑。这一路上,他与轩辕招摇和轩辕偏偏两人的交谈并不算多,但这二人给他的感觉却不错,尤其是这少年,性格活泼,很是讨喜。更何况,他是向导,两位公子是他的客人,不管怎么说,他也该对两位公子负责。

  偏偏由此断定他定能走夜路,更加打定主意说服他,又平缓地道:“大山,我知道赶夜路会很辛苦。但对你来说,只是一个晚上不能休息;对我的爱人来说,却要吃一个晚上的哭,甚至可能。。。。。。丢掉性命。我看的出来,你是一个好人,我相信你一定愿意帮忙,对吗?”

  这几句话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大山摸了摸头,似乎有些害羞,看了看偏偏,又向天上望了望,叹了一口气:“那好吧。幸亏今天晚上有星星,不然的话,我也不敢赶路的。”

  “好。”大山点了点头。

  偏偏对他扬眉一笑,回到自己的骆驼上,抖动缰绳,骆驼跑得更快。尧,一定要等我!

  矮个子一直趴在骆驼背上,苦不堪言。这一路上,偏偏拼命赶路,根本顾不上管他,如今口干舌燥也只能忍耐。他唯一确定的是,他们一行五人,如今只剩下他一个。这少年一定会通过他探听消息,所以他知晓自己并无性命危险。

  第177章  渺渺笛音

  繁华的绿城门口,一队驼队奔腾而入,左一家客栈前停下,正是之前偏偏与轩辕招尧、大山三人住过的那家。大山将多余的骆驼安排在客栈里后,匆匆离开,去找他的三个朋友。

  偏偏则在客栈等他,此时才有空处理矮个子。

  矮个子见他缓步走来,表情无甚异常,一双清澈单纯的眼却充满寒光,不由得心头一跳,两眼闪烁不已。

  “你,你想怎么样?”矮个子张开口,嗓音嘶哑,难听得不如鸭叫。嘴唇因为缺失水分早已裂开,泛起许多小片的白皮。偏偏只将他身,没有点他的哑穴,一开始他还咒骂几句,后来根本不敢轻易吭声。

  偏偏与轩辕招尧有一点非常像,别人不惹还好,一旦有人招惹他们,那,必定要记仇的,更莫说这矮个子一伙害得他和轩旅招尧失散,轩辕招尧此时生死未卜。因此,赶路一下午,偏偏根本没有给他水喝。

  偏偏勾唇一笑,连唇角扬起的弧度几乎都与轩辕招尧一模一祥,轻声细话地道:“我知道,你们是专门来对付我和尧的……”

  矮个子的眼神几不可察地一凝。

  偏偏毫不在意,继续说道:“那么,你们来之前,应该已经将我和尧调查得很请楚,该知道我们是什么性格。我不会杀你,但是……”

  偏偏阴冷地一笑,从袖袋里掏出一个药瓶,倒出一粒药丸塞入他口中。

  矮个子的脸上立即爬满惊恐:“你!你给我吃了什么?”

  “当然是毒药,我浩淼宫什么样的毒药都有,”偏偏轻描淡写地道,“我会放了你,但你最好是老实地呆在这家客栈。不然的话,六天之内若是没有解药,你就等死吧。”

  随即,他冷哼一声,解开矮个子的穴道,转身离去。

  矮个子一脸惊惧,虽是得了自由,却站在原地久久未动,五脏六腑如同火烧,他知道,这少年刚才说的话绝对不是开玩笑。

  偏偏离开之后,疾步向城镇中心走去,双眼急切地在两边店铺搜索,随后窜入一家店铺,不过片刻就又出现,快速返回客栈。

  矮个子已不在原处,偏偏讽刺地笑了笑,没有在意,快步走进客栈,让老板准备五人份的水、食物和干柴,可以在炎热的沙漠里维持六天。

  “就这些吗,小公子?”老板问道。

  偏偏想了想,道:“还有御寒的衣物,和一些基本的药……”

  老板帮忙将东西分别绑在五匹骆驼身上,暗自好奇这少年短短一天怎么又去而复返。这客栈虽在沙漠之中,每天入住的客人也不少,老板哪儿能记住那么多人?但这少年他却记得很清楚,只因这少年和当时与他在一起的男子都长得极为俊美,所以才印象深刻。

  但他人的隐私,他也不敢过问,暗暗打量几眼。此时已过掌灯时分,老板看见少年沉默地站在门前,望着城外,客栈内的光亮投射在他半边脸上,总觉得似乎透出几分思念与悲伤。

  偏偏淡淡地扫他一眼,老板一惊,善意地一笑。

  偏偏对他招了招手,右手腰间随意地一抚,手心已多了一锭十两的银子,手背向上递过去:“老板,可还记得上次和我在一起的白衣男子?”

  行走江湖久了,偏偏知道,给人打赏也是有讲究的。比如说,施舍银钱给乞丐,就不能给大钱,若是给个一两二两五两的,是好心不错,但俗话说的好,财不露白,若是被其他贪财的人见到,说不定还会给这乞丐带来灾祸;但这老板就不同了,十两不算多,但也绝对不算少了,一个普通的六口人家十两银子吃饱穿暖地可以过一年了。更何况,偏偏还有后话。

  “记得,当然记得,”老极高兴地接过,“两位公子气质不凡,想不叫人记住就难。”他能看出可能出了什么事,但见得多了也是人精,客人不说的,便不去问。尤其是这位小公子腰上可绑着剑,不是一般人。

  “你若是见到他,让他在这里等我六天,”偏偏点头一笑,右手又在钱袋上一抚,手中又多了一张银票,刻意将正面对老板展示一下才收起,“到时,这张银票就是你的了。”

  老板清楚地看见那张银票上“一千两”三个字,双眼发亮,连连点头:“一定,一定。”

  偏偏又一点头,转身看向城外。

  老板识趣地进了客栈。

  大山仍然没有来,偏偏右手在后腰一摸,摸出一根横笛。方才他离开,正是为了买这横笛。

  “小公子!”

  大山远远地跑过来,身后还跟着三人,是他找的向导。因为他经常带客人来绿城,久而久之,与绿城的向导们也熟悉了。这三人便是他的朋友,都是他信得过的人。

  偏偏行走江湖至今,也算是阅人无数,更何况,他本来就是以骗术出道,很少有人能骗得过他,只打量几眼,就看出这几人应该是本分之人。

  为首那人大约三十四、五,名为高山,皮肤黝黑,身材微壮。想必经常带客,眼里透出几分精明,却并不狡猾,还算老实。林淮殇曾教偏偏,识人先看手。一个人的手通常能说明很多东西。就比如士兵,经常射箭,所以虎口定然有茧。高山双手粗糙,显然是常干粗活的人。

  站在他身边的那人年纪在二十六、七,身材瘦削却很结实,尤其是两只臂膀,看上去非常有力。他的名字叫三湖。

  另外一人叫大壮,年纪与高山相仿,甚是高壮,看上去有些木讷。

  偏偏对几人淡淡一笑,道:“各位务必尽力,我绝对不会亏待你们。”

  三人早已从大山那里知晓这位少年出手大方,都点了点头。

  高山是几人中最利索的一个,上前一步,摸了摸骆驼身上绑着的布包:“小公子,东西都备齐了吗?”

  偏偏暗自对这人多了一份赞赏,点头道:“放心。”

  “那就出发吧。”高山招呼另外几人上骆驼。

  偏偏早已一跃而起,落在骆驼上,披风随风翻飞,如同疾鸿。驼铃声声,渐渐远去。驼铃是为了确保驼队之间互相联系。但这一片沙漠中劫匪众多,一般商队是不在骆驼上系驼铃的,避免引起劫匪的注意。偏偏之所以特意买了驼铃系上,当然是为了给轩辕招尧传达信息。

  大山在最前带路,首先去沙尘暴席卷的地方。偏偏在中间,高山、大壮和三湖三人分别在偏偏左侧,右侧和后方,并非为了保护偏偏,而是为了随时汪意四面是否有动静或者火光,每当行进大约两里,四人便高呼“轩辕公子”。

  只要有领队,一般来讲,后面的骆驼便会跟着奔跑,偏偏并未特意驱使,而是再次拿出横笛,放到唇边。飘渺动听的笛声悠扬地响起,在夜空下空旷的沙漠上越发显得清晰而悦耳。

  大山四人均是一愣,想必是很少听到这般的笛声,但随即回神,继续关注四周。

  偏偏如此自是为了呼唤轩辕招尧。青黛与林淮殇对偏偏的教育甚严,可谓琴棋书画样样皆替通,虽说不像轩辕招尧那般出彩,却也能称上等。但偏偏原本不会吹笛,与轩辕招尧在一起后,轩辕招尧才教了他这首曲子,正是轩辕招尧以前常吹的。偏偏最喜欢这首,也只会吹这一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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