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八八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极品百鬼图-第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妈的,着火了么?”他的儿子说。
    乡绅和贵族们都不安的站了起来,观众席底层的护卫匆忙的跑了上来。
    这四个贴身的侍卫身材都有2米多高,站起来跟辛兹2个一样高,都是曾经犯下重罪的囚犯,被辛兹招募过来,并对他们下了蛊术,使他们对自己惟命是从,否则,毒蛊会立刻让他们穿肠破腹。
    “嗖——”一道剑影,四个侍卫持剑的同时被砍出一道血口,四人更加警觉起来,在浓烟中艰难的寻找敌人的踪迹。
    “啊——有毒。”第一个被砍的人整条手臂在眨眼间就发生了溃烂,红绿交加的液体沿着白骨滑下,肉像雪花一样从手臂上坠落,毒液不断扩散腐蚀,绿色的液体像食人蚁群一样侵蚀着他的身体。
    其他三人的伤口也一次开始急速的溃烂,反应最敏捷的侍卫果断的砍掉了自己的右臂。
    “这是三纹毒目的剑毒,不要让他扩散。”砍断右臂的人大喊。
    其他三人却早已被腐蚀掉了大半个躯体,瘫倒在地上。
    敌人缓慢的从烟雾中走近,他,披肩的长发,身材不高,看不清他的装扮和容貌,只有手中半米长的短剑泛着绿色的光芒。
    自废手臂的侍卫一剑劈下,敌人却瞬间消失了,等侍卫回过神,他已经出现在辛兹面前,一剑刺入了已经呆若木鸡的辛兹的心脏。
    “嘭——”辛兹的身体像是烟花一样炸裂开,血肉夹杂着绿色的光芒四处飞溅,烟雾也散去大半。
    观众席底层的侍卫冲了上来,此时的辛兹却早已尸骨无存,身旁的三具尸体只剩下一少半完整的身躯,另一部分都成了粘着绿色渣滓的白骨,另外一个侍卫一只手按着不断喷血的伤口,跪倒在地上。
    “爸爸,爸爸。”辛兹的儿子痛苦的呼号。
    “快追,快追刺客。”角斗场的主人大喊,角斗场的200名卫兵立刻封锁了角斗场。
    “不好了,角斗场的笼子全被打开了。”一个下人惊恐的对角斗场主人说。
    果然,大象,狮子,老虎等猛兽在角斗场横冲直闯,300多名奴隶也疯狂的砍杀看台上逃命的贵族,封锁角斗场的卫兵们也乱作一团,大批奴隶也趁机逃走了。
    “谁这么大胆,抓住这个刺客我要剜了他的心和肝。”辛兹的儿子双眼火红,疯狂的咆哮。
    卫兵们在队长的指挥下分成3组,封锁住了会场,可是无法阻止的暴乱已经让会场一片狼藉,奴隶们如同灌入洪水的蚁穴里的蚂蚁,这种求生的欲望不是钢枪和武力就能阻止的。卫兵们既要控制会场又要抓刺客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
    “主人,老爷的尸体旁发现了这个。”一个随从将一块黑色的令牌递给辛兹的儿子。
    “这是……幽石?”一个侍卫双目园瞪。
    “幽石?难道就是那个刺客组织的标志物?”辛兹儿子的愠色一下子变成了惧怖。
    角斗场一片狼藉,被释放的奴隶和野兽们,一起将自己在黑暗中所承受的痛苦回敬给这些大腹便便的贵族身上,他们梦寐已求的这一天终于到来了。
    月亮的冷光倾泻在黝黑的土地上,他的心脏仍像平时一样平静,杀人对于他来说就如同吃饭睡觉一样,是每天必不可少的活动。
    他的名字没人知道,而他的称号却让黑土大陆的人闻风丧胆,他就是“鬼刺客”。
    1传说之地
    这里是一个庞大的黑色古堡,可在外面只能看到它被无尽的黑暗所吞噬,因为黑土大陆的山脉也是黝黑的颜色,加上古堡旁的山谷长满了这种高达7米多的漆树,所以即使在白天,它也像黑洞一样诡异的藏在这个僻幽的大陆一角,外界都传说这里生活着四个人,或者说外界并不清楚其他的算不算人。
    人们路过这里,只会远眺着这阴森的地方,因为一旦接近漆树林三公里的范围内,都不能在看到明天的太阳,人们称它为“幽城”。这就是拉菲特的家,墓组织的大本营。
    拉菲特从口袋中抽出一个石质令牌,幽石,只有它才能不被幽城周围的噬魂虎所攻击。这种三米高的巨兽是这片漆黑的树林所独有的生物,靠吃人灵魂为生,它们见不得光,但只要吃掉一个人的灵魂,就可以供它们生活三十年。
    警觉的拉菲特忽然发现一些问题,口袋中三块幽石少了一个,虽然那只要一块幽石就可以抵御这些噬魂虎,但这种疏忽是可不是一个刺客应该犯下了。
    “怎么?在找它?”一个悦耳的声音在拉菲特身后响起。
    拉菲特用两只手指夹住这块像子弹一样射过来的幽石,但并没有回头,而是继续向幽城走去。
    “喂,谢谢两字你就不能说一回?”这个人飘到了拉菲特的身边。
    看起来二十岁左右的女孩,戴着黑金铸成的文胸,身体大部分暴露在外面,左臂上有个黑色苹果的纹身,背后却背着一把比自己高的大石剑。美丽的脸庞加上金色的卷发,浑身上下散发这诱人的魅力。
    “我可是杀了好几个侍卫才从赏人儿子的手中帮你抢回来的呢!”女孩嘟着嘴,一脸不满。
    “别再跟着我。”拉菲特黯然转过头,墨色的眼球冷冷的看着她,这声音就像是一团云朵飘过天空,没有愤怒,没有命令,不参杂任何感情。
    这时女孩蓝色的眼珠险些掉了下来,双手迅速捂住自己的两腮,整个人惊讶的跟活见鬼一样,如果谁中了大奖大概就是这个表情把。
    是可不是一个刺客应该犯下了。
    “怎么?在找它?”一个悦耳的声音在拉菲特身后响起。
    拉菲特用两只手指夹住这块像子弹一样射过来的幽石,但并没有回头,而是继续向幽城走去。
    “喂,谢谢两字你就不能说一回?”这个人飘到了拉菲特的身边。
    看起来二十岁左右的女孩,戴着黑金铸成的文胸,身体大部分暴露在外面,左臂上有个黑色苹果的纹身,背后却背着一把比自己高的大石剑。美丽的脸庞加上金色的卷发,浑身上下散发这诱人的魅力。
    “我可是杀了好几个侍卫才从赏人儿子的手中帮你抢回来的呢!”女孩嘟着嘴,一脸不满。
    “别再跟着我。”拉菲特黯然转过头,墨色的眼球冷冷的看着她r1058

    
第九十四章 冥金当铺(二)

    阳光幽幽从窗户缝隙透了进来,店铺内的人也在烟气中变得影影绰绰。
    丁灵修听到女孩的话先是一惊,想了一会儿才说:
    “你竟然知道猎妖师,难道你也是这道上的人?”
    女孩听丁灵修一说道上人,竟然噗嗤一声笑了,甜美的笑容混和着些微痉挛。微笑之后,她的嘴唇和眼睛还呆呆地张开着,呆萌的样子根本无法和这种倒卖黄金的店主联系在一起。
    “还道上的人?黑道啊?你们拿着这么明显的地府金锭,我当然知道你们一定是猎妖师了,而且听你说话,应该还是个新尖吧。”女孩的声音略显乏倦。
    新尖这个词丁灵修倒是听父亲说过,这个词在猎妖界是指刚出道的新人。
    “没错,我刚出山不久,有些事还不太懂,你为什么会对猎妖师这么了解?”
    女孩摆弄着这枚金锭,不紧不慢地回答:
    “我们这家店,名义上收购黄金,其实我们暗地里还做另外一种买卖,那就是专门为猎妖师转手地府金锭。所以也有人称我们为‘冥金当铺’。既然你之前不知道,你这次也算歪打正着。我就给你个新人的友情价吧。”
    女孩一说出“冥金当铺”四个字,丁灵修的脑袋里才有了点印象,这个词他的确挺父辈们经常提起。所谓“冥金当铺”,就是专门用来收购冥器和阴间的金银财宝的当铺,他们名义上也是正常的典当行、金店或者小的黄金回收点,而私底下却基本都与盗墓贼、猎妖师、炼妖师、道士等经常行走阴阳的人打交道。大多数情况下,外人进了冥金当铺,一般都会受到冷遇,因为对这些专门倒卖冥金的商人来讲,那点小钱一般不看在眼里。而如果阴间的金银首饰,玛瑙珍珠送到店中,店主往往会热情招待,东西也会在这里卖上高价。
    丁灵修虽然知道“冥金当铺”,却完全没有想到这个地方会这么简陋,因为他的印象之中,冥金当铺有着这么响亮的名字,怎么说也得二层小楼,还得有待客的雅座包间,应该还得茶水瓜果供着才像样。没想到现实的情况竟然截然相反,不仅客人受冷遇,环境还如此简陋,而最令他啧啧称奇的就是店主竟然是个看起来还未谙世事的呆萌小萝莉,自己还被这小萝莉所奚落,这种落差,丁灵修还真有点接受不了。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