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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只箱子是藏身的好地方!
这箱子总是敞开着,洛克斯利蜷着身子钻了进去。一个并不舒服的小阁子。他把沉沉的箱盖慢慢地放下来,只留了一条小小的缝隙透气。这个时候,他似乎隐隐约约地听到走廊里的脚步声。便深深地吸了口气,他关上了箱盖。
“喀嚓”一声,箱子里霎时一片漆黑,令人窒息的安静。
二十分钟后,里普金警官对同伴说:“那家伙在干嘛?知道吗,咱们还有六十张票要卖呢。”
“哦,把票交给我,”杰克逊说,“我保证你们能拿到钱,德雷汉姆可是个大好人,他一定会买的。”
这两位警官正急于脱手一场义赛的球票,听到这话,他们便满意地离开了。
威廉·德雷汉姆——商贸大厦里的那位藏书老板失踪了。这事没有引起人们太多的关注,但在最初的几天里,这的确引起了一点小小的骚动。
一个月以后,博格斯从欧洲回来了。她还惦记着德雷汉姆什么时候来喝杯咖啡,他不是说过他一定在这里等她回来的吗。
博格斯高兴地在自己的宝贝中间走来走去,她突然注意到某个笨蛋在关箱盖的时候,让箱子自动锁上了。过两天,她还得把箱子打开
警察制服
作者:佚名
电话那头的声音说:“我正在洛杉矶机场。”但是,约翰尼·诺顿却觉得好像不是那样的。那声音似乎来自6000英里之外,来自一个炎热的南太平洋小岛。他最后一次听到那声音是在大约6年前的一个晚上,那时是在散兵坑中。
电话里的声音现在又重复说道:“约翰尼,怎么啦?你怎么不说话了?”
约翰尼回过神来,他说:“你是德克斯·格拉姆!”
电话那头回答道:“我当然是德克斯!还会是谁啊?”
“嗨,老伙计,过了这么多年——”
“我不是答应过你,离开那个该死的岛后,我会去看你的吗?你怎么样,老伙计?”德克斯亲热地问道。
“我很好,德克斯。你怎么样?”
“很好。你结婚了吗?”
“结婚了。6个月前结的。我住在好莱坞。”
“我知道。我是在电话簿上查到你的名字的。你已经安居乐业了,嗯?你现在做什么工作?”
“我的工作非常不错。”
“太好了。我是凌晨两点的飞机。你有汽车吗?”
“算有吧。”
“开车过来吧,带上你老婆。我们可以在一起吃顿饭,聊聊天!你到这儿要多长时间?”
“大约40分钟吧。”
“我在美国航空公司大楼等你。哈哈,老伙计,我太高兴能见到你了,特别是没有日本鬼子在周围冲我们开枪。”
约翰尼·诺顿挂上电话。他是一位身材高大的金发男人,28岁,体重180磅。他背对着墙站着,凝视着他的妻子玛丽,后者的眼睛也像他一样是蓝色的。约翰尼说:“那是德克斯·格拉姆。”
“不!”
“是的。他在机场。他邀请我们吃饭,你和我一起。”
她走到他身边,握住他的手臂,说:“啊!我为你感到难过,约翰尼。”
他说:“我必须那么做,我是一个警察。”
是的,他是一个警察。她认为他是洛杉矶最英俊的警察。真有意思,她一看到他穿着警察制服的样子,就感到非常兴奋。她看着他问:“你的手枪在哪儿?”
“留在摩根那儿了,他要给我的手枪换新的把手。明天早晨才能修好。”他注意到她眼中的疑问,又说,“宝贝,别担心,用不着手枪的。德克斯不知道我是警察。我将换上便装。”
“这是一件很难办的事,对吗,约翰尼?”
“可以这么说。”
“你一定要去吗?”
“对。这事很早就已经决定了。我必须指认他,这样联邦调查局才能抓住他。”
“为什么?”她问,“他们没有他的照片?”
“因为当地联邦调查局的人不认识他。他可能故意把自己打扮得跟照片上的一点也不像。不过,不管他怎么变,我还是可以认出他的。”
她很为约翰尼担心。这是一次很艰巨的任务。对于战争中所发生的事,他告诉她的不多,但是,从他的支言片语中,她已经知道德克斯是个什么样的人了。她看着他拨电话号码。
“联邦调查局吗?康纳在吗?希尔顿呢?你能够找到他们俩吗?对,非常重要我是好莱坞分局的诺顿警官他们通缉的一个人已经在这里了不,我已经走了让他们给分局局长打电话。我会告诉他的。”
他打电话到分局,告诉局长:
“局长,我是约翰尼·诺顿。还记得联邦调查局说过的那个德克斯·格拉姆吗?”
“就是那个你在海军陆战队中的战友?那个因在俄克拉荷马谋杀和抢劫而遭到通缉的家伙?”
“对。他现在就在这里,乘凌晨两点钟的飞机离开。我刚才打电话给那两个联邦调查局的特工,康纳和希尔顿,他们不在。他们一直想抓住德克斯。我给他们留话,让他们一回来就跟你联系。”
“你要我告诉他们什么,约翰尼?”
“我现在就去国际机场见德克斯。在美国航空公司大楼,他邀请我和玛丽去吃饭,所以如果我们不在大楼,那么我们可能在餐厅。如果中途发生了什么变动,我会打电话给你。”
“需要我们派两个便衣吗?”
“你看着办吧,局长。不过,他是联邦调查局通缉的人。我将穿便衣。”
“你要当心。”
“没事!这不关我的事,这是联邦调查局的事。我要做的就是:他一跟我联系,我就马上通知他们,然后帮着指认他。他们怎么抓他,那是他们的事,我不会卷进去的。”
局长同意了,约翰尼就挂上电话。他脱掉制服,小心翼翼地把它挂在公寓的衣柜里。他穿上运动衬衫、休闲裤和一件时髦外套,把黑色皮鞋换成棕色皮鞋。他看着玛丽,想要冲她微笑,但却笑不出来。
她非常理解,她一向都非常理解约翰尼的感觉。她说:“这就是我要跟你一起去的原因。”
“不行,你不能去。”
她走近他,握住他的双手。“我之所以要跟你一起去,”她说,“是因为当一切都结束后,你的情绪会非常低落。”
他非常感谢,同意了。这件事看来并不危险,这主要是联邦调查局的事。她说:“约翰尼,别难过。你必须做的事情并不容易,但这是你的工作。”
“我知道,但我仍然希望那家伙去别的地方。凡是有德克斯战友的地方,联邦调查局都做了同样的准备。让我难受的是唉,我很喜欢那个家伙。”
“他是个杀人犯对吗?”
“对。不过,我记得他可不是——”
约翰尼记忆中的德克斯可不是杀人犯。他记得新兵训练营,记得在巴拿马的艰苦训练。然后是在岛上,既有快乐也有痛苦。在他的记忆中,德克斯是海军陆战队中最强悍的。而让约翰尼感到很荣幸的是,他是德克斯最亲密的朋友。
在海军陆战队时,德克斯就是个杀手。但是,当时人们是用不同的标准进行判断的。如果你自己想活下去,那么你就必须杀人。当时是二战时期,不过,由于约翰尼和德克斯总是在巡逻,所以他们和大部队有些隔离,巡逻队的几个人总是独立行动。
德克斯很快就熟悉了战时环境。他说他总是非常严厉,他并不害怕战争。当然,他并不喜欢丛林,但他能很快就习惯。不久他就开始教约翰尼他们如何生存了。他得到大家的一致爱戴。他总是能够达到自己的目的。
他和约翰尼一直非常亲密,俩人一有时间就在一起聊天。约翰尼比较宽容,而德克斯则言谈之中有些刻薄,有时约翰尼会为此感到不安。不过,他努力使自己相信,德克斯只是在开玩笑。不过,说实话,他应该早就知道
在驶往机场的路上,约翰尼简单地向他的妻子讲了以前的情况。他说他们用担架把德克斯抬着离开那个小岛,那是他最后一次看见德克斯。直到今天,他才又一次听到德克斯的声音。但是,关于德克斯的消息,他可听到不少。
约翰尼不知道德克斯是不是天性很坏战争时期,你弄不清楚的。但是,二战胜利后,德克斯的境变得非常坏。在俄克拉荷马,他多次抢劫银行,杀人放火,最后联邦调查局接手处理这些案件。他们与所有德克斯的老战友联系;其中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