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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大东皱眉:“你是说,你去的时候,她已经昏迷了?”
佳慧点头:“我带的也有麻醉剂和安眠药,不过没用上。”
雷克斯推了下眼镜。
如果那时候煞姐已经昏迷,那在杯子里放吗啡的那个男人又是谁?他这么做的意图为何?
“那琳达死的那天呢?你为什么要杀死她?”
“我看电视,知道第一个人死了,很害怕。我本来想就这么算了。那天,我生病在家,琳达回来说遇到个不错的男人,有可能麻雀变凤凰。我心里很高兴。如果她嫁人了,泰山就彻底死心了。可是她居然被泰山送了回来!我以为他们两个旧情复燃,就问琳达怎么了。她说她被人丢在大街上,所以打电话让泰山接她。我听了非常生气。是她说的他们分手了就没有关系了,所以泰山得了癌症她也不肯多关心一下,现在有了麻烦就想到泰山,她根本就在利用他!于是我就决定杀了她。”
汪大东和雷克斯互看一眼。
就是这里了。
泰山说把琳达送回去,佳慧却说没看到。果然说谎的人就是凶手。
“可她为什么跟你去酒店?”
“我告诉她附近的酒店在搞活动,送红酒,既然大家心情不好,不如去看看。她一点也不怀疑我。我让她先去,我随后就到。于是我换了衣服,准备好吗啡和手术刀,把吗啡放进她的杯子里,趁她熟睡,割了她的肾脏。”
“你是说你是因为临时起意要杀琳达,没有事先准备冰
15、第十七章+尾声 。。。
块和打印好的字条,所以造成琳达当场死亡?你知不知道你这种行为已经构成谋杀?!”
“不,我是故意要杀了她的。”佳慧说:“第一个死者不知道是谁做的,所以就算她被救活,也认不得我。可是琳达不同。如果她被人及时发现,会供出我的。所以我必须要杀了她。”
“那你的吗啡是从哪里来的?”
“我去泰山家里打扫房间,看到有吗啡。想起第一个受害人的新闻报导中说发现吗啡,就像干脆效仿第一起案子算了。就包走了一些。”
“你杀琳达的时候穿的鞋子也是那时候拿泰山的?”
“那是更早的时候,我看他的鞋脏了,就说替他洗,还没来得及还给他。”
“那第三名死者你怎么遇见的?又怎么把她带到酒店的?”
“我看到她和男朋友吵架,知道这个时候的女人是最脆弱的,所以跟着她进了咖啡馆。果然没说两句话,她就拿我党好姐妹一样,什么苦水都给我倒。我趁机说我从外地来的,打算到酒店投宿,邀请她去玩。我去洗手间的时候给枫华酒店打了个电话订好房间,让她先过去,我则回家做准备。我心想,杀琳达是杀,再杀一个也是杀,所以没有把她放在冰里,就那么扔在床上了。”
汪大东在心里重重的叹气。
从不想取人性命,到杀人也无所谓,面前这个女孩心境的变化还真是让人不寒而栗。
“那你卖肾脏得来的钱呢?”
“被偷了。”
雷克斯挑眉:“偷了?”
出卖灵魂为心爱的人筹得的救命钱,被偷了居然这么平静?
“我不敢存银行,又害怕放在家里被人发现,所以就用塑料袋装起来埋到花园里了。后来再去挖就没了。钱的来路不正,我不敢报警,只能认栽。”
“会不会是你记错地方了?”
“不会的。虽然我不敢做记号,但是如果是你处在我这个境况就会知道,你根本不会记错。”
“那你埋钱的时候有人知道吗?”
“我很小心,应该没有人知道。”
问的差不多了,汪大东说道:“我们会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贩卖人体器官和谋杀三项罪名控告你。”
“警官。”佳慧问:“你们怎么发现是我的?”
“你在琳达的被害现场留下了半只泰山的Air Jordan XX3鞋印,这是我们得到的最大线索,是它让我们开始怀疑凶手是泰山或跟他关系特别好的人。我不得不承认你非常谨慎,可是女人的身型跟男人的是不同的,你在闭路电视中留下的影像让我们怀疑凶手是女人,再加上和泰山一起打篮球的朋友知道有个眼角有红痣的女人找过泰山,所以我们就怀疑到你身上了。当然,这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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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能证明你就一定是凶手。真正让我们确定凶手的……”雷克斯顿了顿:“……是第三起凶案现场监控画面中出现的‘鬼美人’。”
一半是美人,一半是骷髅的,鬼美人。
尾声
闹的沸沸扬扬的“肾脏被盗”事件,就这么结束了。
然而,真的结束了吗?
黄安琪一边整理报告一边想。
虽然她没有学过刑侦学,但也知道这里面还有疑点。
比如,煞姐死之前的那个神秘男子是谁?
还比如,佳慧卖器官得来的钱是谁偷走的?熟人还是陌生人?
丁小雨走进来送法证部整理的相关资料,看到她在苦恼些什么似的,好奇的过来询问。
听完安琪的话,丁小雨笑了。
安琪想,居然笑得很好看。
“肾脏被盗的案件证据充足,犯罪嫌疑人也认罪,口供和犯罪现场吻合,所以这起案子完结了,可以落案起诉。至于你说的这些疑点,可以另外立案侦查。”丁小雨好心的解释。
“可我怎么觉得大东他们没有要查的样子?”
“那是因为作者没有要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