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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民等人当即大为惊奇。各自称赞:“这小丫头行啊,有本事!”
李民有心叫小七过来给翻译一下,听听这个小丫头到底说的什么,竟然有这么大的效果,可是,李民一找,这才发现,刚才打的激烈,这小七却不是什么训练过的,竟然被人给砍死了。而且,除了李民身边地这些人鲁智深、武松、铁豹、恶虎等能打的人之外,就连林冲亲自训练的三十亲卫,也在刚才那些伊尔人不计伤亡的舍命攻击下,死了十人。余者更是各个带伤。
李民不禁有些黯然。
要知道,即使在金兵正规军的追杀下,李民等人,那也是一个无损的,可是这正自欢宴的情况下,双方突然拼命,却死伤了这么多,近乎了三分之一的损失。这如何能让李民不自责?要是吃饭时不脱盔甲,绝对能让死伤者大减。
而这也让李民更加清楚的意识到:没有远程大威力的杀伤,没有精良地甲胄护身,在这冷兵器时代,绝对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
可是事情已经发生了,李民却也不是怨天尤人之辈。等那小丫头黄蓉安置好了伊尔部的族人。随即叫那小丫头黄蓉过来询问。
小丫头黄蓉笑嘻嘻的说道:“老板哥哥,这就是草原的规矩啊。这伊尔部的萨克伊尔伯颜被老板哥哥地手下杀死了,这个伊尔部地大妈也被老板哥哥的手下杀死了。这个伊尔部剩下地人,不过是一些牙当吉古温,嗯,汉族的意思就是穷人,家奴,奴隶。他们这些人,没有伯颜的率领,在草原上,不是被其他的伯颜掠夺吞并,就是被杀死。所以,只要杀光了这个部落的宗氏血脉,这些牙当吉古温,就会归老板哥哥所有了。而且,咱们很仁慈,并没有把他们所有身高超过车辕的男子都杀死,所以他们很高兴。”
李民当即无语了。虽然李民早已经意识到了如今的蒙古民族还很野蛮落后,可却也没想到现实中竟然到了如此的地步。如今的蒙古族,竟然还停留在氏族奴隶阶段。而且,部落的吞并,竟然要把对方所有身高超过车辕的男子都杀掉。
李民实在是受不了这个民族的野蛮和落后了。同时,李民也意识到,蒙古族,其实是一个比女真族更加野蛮和充满掠夺和迫坏的民族。别的不说,单是他们部落因为缺少女性而盛行抢婚,从而让他们从小就生出扭曲的心理,就足以让他们的心理更加的变态和野蛮。
想到这里,李民不由得想到:貌似那个赫赫有名的成吉思汗他妈,也是被他爸抢来的,成吉思汗的老婆,更是被人抢走过,这就无怪乎成吉思汗变态到要叫嚣:只有我成功并不够!要让所有的人都失败!而且,貌似成吉思汗也说过:人生最大之乐,即在胜敌、逐敌、夺其所有,见其最亲之人以泪洗面,乘其马,纳其妻女也。
李民越发大寒,却是意识到了只是消灭了完颜阿古打,并不够。蒙古才是世界文明倒退的主要凶手。一定不能让他们主动发起民族融合,必须尽早由大宋融合各民族,促进民族大一统,去除各民族未开化的陋习。否则,即使他李民促使大宋提早完成了变革,也难保在他李民之后,不会被再次兴起的蒙古族摧毁那灿烂的文明。
不过,这一切,却需李民尽早赶回中原,这才能按部就班的。李民越发的归心似箭了。只是,如此一来,小丫头黄蓉做主的收下的伊尔族残部,却是成了累赘。
李民当即跟小丫头黄蓉说道:“不行。我们还要回中原,不能收编他们。回头,等咱们走的时候,你跟他们说清楚,让他们投奔其他的部落去吧。”
黄蓉想了一下说道:“老板哥哥,没有伯颜管的牙当吉古温,是不可能在草原上生活下去的。那些女人和孩子,也许可能还有部落收留,但也不会当本族看待,只有他们为部落杀过敌人,才有可能被真正的接纳。而其他的老人和男人,却绝对没有人要的。你要是真的不管,他们就死定了。”
李民闻听,当即一皱眉头。虽然李民现在已经锻炼的不在乎杀人了,可故意谋杀,李民还是有点不太适应。
而这时,黄蓉却有说道:“要是老板哥哥真的不想管他们,而且也不想让他们连累了。其实我倒是还有一个办法,就是怕老板哥哥不肯。”
李民闻言心动,笑道:“无妨,无妨。说来听听。”
⒈⒈第四回 天道因果
“老板哥哥,你只要娶了我。这个问题自然就解决了。要知道,我可是雅鲁押刺伊尔的女儿,有着高贵的血统。你娶了我,那些伊尔部的残部,就可以隶属于你,作为我押刺伊尔部的分支,在这草原上生存下去。这样,这些伊尔部的残部,就可以有个安身活命的守护部落了。而且,我作为我父亲最疼爱的女儿,我哥哥们最疼爱的妹妹,我的嫁妆也是很丰盛的。。。
看着不断述说李民娶了她,会有多少好处的小丫头黄蓉,李民很有一种跟不上时代的眩晕。难道我老了?与时代脱节了?还是说我现在呆的不是宋代?
可渐渐的,在这个小丫头的述说中,李民却有些理解了这个小丫头的想法。
如今这个时代,别说是这大草原了,即使是繁华的中原,也是既没有男女混读的学校,也没有网吧、酒吧,咖啡厅、健身房,以及包罗万象的网络等等的,男女之间的接触,可以说零。而且通讯和交通也是极不便捷,见一面,若是没抓住机会,再想有机会,那就是绝对不可能了。再加上此时的男女感情都极为单纯。
故此,即使是中原地带,一见钟情,乃至为情私奔的也是不少。这就更别提是大草原了。这草原上的女孩子,除了没有中原那么多的礼教束缚外,其本身的族群地位,更还是不如中原的女性,只是单从兄死弟继一项来说,女子在族群中的地位,也就是相当于一件物品,一件能发泄**,延续后代的物品。所以。那些蒙古习俗中,才能有妻客这一习俗。所以这个小丫头在对他李民有意思后,却是如此主动。
李民不仅有些怜悯这个小丫头。
说实在的,这个小丫头,虽然高高大大的,没有李师师,鲁玉、张月茹他们长得漂亮,可却也不难看,很是属于耐看类型地。尤其是一张娃娃脸,老是带笑,很惹人疼。如此青春靓丽的活力少女,这要是搁在现代,那得多少男孩子挤破了头的追求。可如今,却在向推销货物一般的努力推销着自己。李民如何能没有感触。
而这时,小丫头黄蓉却又说道:“若是你娶了我,我押刺伊尔部,就是老板哥哥的姻亲部落了,我押刺伊尔部。可是草原上最富饶的部落。以后老板哥哥来草原贩马。要多少有多少。”
此话,更是让李民心中一动,李民本就盘算着在引导中原生产力大发展之后,如何想法促进民族大融合呢。这小丫头的话,却让李民意识到,在保有军事实力的情况下,以金融经济引领的融合。不也是一样地么,经济共荣引导下的民族大融合,绝对比掠夺、屠杀以及强*奸来形成的融合,要紧固的多。
不过,李民虽然已经仨老婆了,并不怎么在意多一个带点政治婚姻性质的女人,可却也不想这只是一场单纯的政治婚姻。李民当即摆手止住小丫头的推销,微笑着向小丫头问道:“两个问题。一,你怎么想嫁给我的。二,你现在不是逃婚么。怎么又不怕你家人逼婚了?”
也不知道这个小丫头是不是没心没肺,神经有些过于粗大,还是敢爱敢恨的草原儿女本色,小丫头却是没有丝毫的不好意思,很是欢喜地说道:“本来你救了我,我只是有点好感,可你后来敢杀金兵,还杀那么多,而且,鲁大哥。武二哥,林冲哥哥等大好汉,也全都听你的,你自然是最厉害的大英雄,大好汉了。何况。你还把金国的国主都给杀了。自然更是大大大大的好汉英雄了。我不嫁你。我嫁谁啊。至于我逃婚,自然就更不是问题了。按我们草原的规矩,你已经把我的未婚夫打死了,我现在也跟你在一起,我就是你抢婚地老婆。别说你还给我们部落一些聘礼,就是不给,也是合乎规矩的。当然了,你若是不给,我在我们部落也就没有面子了,以后,咱们若是有什么难处,我们部落也不一定会给我面子帮咱们,而且多半还会记得你欠我们部落一个女人,等我们部落男丁长大后,很有可能就向咱们部落来抢一个老婆走。你不会真不准备给我准备聘礼吧,我很没面子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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