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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好驸马-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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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孙冲原本不需要亲自下田的,可是他一想到前世的父母每天都会活在思念中,为了能尽快见到父母,也为了不胡思乱想,只能用干活,劳其筋骨,不想胡思乱想。这样累了一天,回到家里,吃点东西,洗洗就可以睡觉了,一夜无梦。
    “大哥,你快点啊!”二郎从小溪边上掐了三个荷叶,一人一顶,戴在头上,这遮挡太阳。
    离低头还有几米,长孙冲直起腰,转过身,笑呵呵说道:“二郎,三郎,四郎,你们怎么来了?”
    二郎大一些,已经快要十二岁了,见长孙冲晒得这么黑,就知道大哥非常辛苦。
    “大哥,爹娘,还有弟弟妹妹们,都过来了,看望大哥。”二郎笑呵呵说道,他从小就很崇拜这个大哥,即使最近两年行事很荒唐,但在这个家里,只有大哥敢和父亲顶撞,其他人再父亲面前,连大气不管喘。
    长孙冲手快脚快上了岸,洗洗手,洗洗脚,擦擦汗,说道:“走,吃饭去。”
    长孙冲看到这么多人,众人围着一个中年大叔,连他老爹长孙无忌,程老妖精,也在此人后面伺候,想必这人就是李二了。
    长孙冲赶紧上前,这些人穿着便服,那就按照普通人的称呼,躬身拱手上前行礼,说道:“冲儿给姑丈,爹爹,各位叔伯请安!”
    李二见长孙冲一身麻布,身上还有很多泥点子,带着麦秆编成的草帽,真的像个农夫。这孩子黑了,虽然还是很胖,但比以前壮实了很多。
    李二上前拍拍长孙冲的肩膀,说道:“嗯,嗯,活干得不错,诗写得不错,孺子可教啊!”
    刚才虽然离得很远,但大家的确看到长孙冲是从田地中间退着插秧到地头,转眼再看看,长孙冲刚才的插秧,工工整整,不可能是作假,可见长孙冲真的下苦功夫了。
    “谢谢姑丈夸奖,以前冲儿非常荒唐,看到人间疾苦,冲儿知道错了,以后再也不会惹爹娘生气了。”长孙冲走到长孙无忌身边,再次给长孙老爹行礼。
    长孙无忌见儿子真的改好了,顿时老泪纵横,卷起袖子,给长孙冲擦擦额头上豆大的汗珠,感动说道:“好,好!”
    程咬金大步走到前面,重重拍了长孙冲的肩膀,指着地里面的稻秧,说道:“小子,真得会干农活?”
    长孙冲的肩膀像是被卸掉了一样,麻麻的,强撑一口气,说道:“回程伯父,小子刚开始也不会,不过这个和读书练武一样,做得多了,就熟练了。刚开始的时候,小侄插得弯弯曲曲,东倒西歪,可是做着做着,逐渐就做得很好了。”
    程妖精听了,若有所思,这长孙家的小崽子真得变好了!
    “爹,各位叔伯,田里热,连坐的地方都没有,不如回庄子里吃饭。”长孙冲见这么多大佬站在地头,一直站着,也不是事儿。
    正好小包子,小馒头把饭菜放在大树下面,招呼人吃饭。
    李二看了,大步走到大树下面,拿起一个馒头,从中间掰开,拿起筷子,夹起一个肉片,几片蔬菜,放在馒头里,一个古代版的三明治被大唐皇帝李二发明了。
    唉唉唉,你可是皇帝呀,没洗手就吃饭,一点都不讲卫生。
    “去什么庄子,这不是有饭嘛,来来,想当年,我们君臣东征西讨,经常在野外吃饭。”李二已经蹲在地上,大口吃馒头,边吃边说。
    程咬金更是过分,直接下手捏了一个肥肉片,扔进嘴巴里,啧啧称赞:“好吃,够味!”
    微怔拿起筷子,在程咬金的手上敲了一下,骂道:“别用你那挖鼻孔,抠耳朵的手指捏菜,你让别人怎么吃啊!”
    “不干不净,吃了没病,我老程都是这样吃饭,要不然也长不成这身板,哪像你们文人假斯文,一个个长得跟麻杆儿似的,傻不拉几,不长肉,白费粮食。”程咬金撇撇嘴说道。
    众人纷纷鄙视程咬金,不屑一副与他为伍的表情,连平时最好的兄弟尉迟恭,也转头看向别处,假装不认识程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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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浪子回头之典范(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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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孙冲见到给雇工吃的饭菜,被这些大佬吃了,只好让小包子,小馒头带农人回家吃饭。
    长孙冲带着三个弟弟,伺候七八个大佬吃饭,一会给这个拿馒头,一会给那个大佬倒水······
    风卷残云,犹如蝗虫过境,八个中年大叔把饭菜吃完了。
    长孙无忌一手一个馒头,递给长孙冲,长孙二郎。
    世上只有爹爹好,长孙冲掰开馒头,四个人一人半个,忙活了半天,空着肚子,还好有老爹藏了两个馒头。
    窦氏担心饭菜不够吃,让小包子,小馒头送了一些,长孙冲带着三个弟弟,抢着就吃,因为他看到正在剔牙的程咬金两眼放光,担心被这群老狼抢先了。
    四个人噎得翻白眼,仍不忍心吐出嘴里的馒头。
    吃饱喝足之后,李二等大佬们,用粗陶碗喝茶。
    农人已经吃饱了,回来之后,就开始继续插秧。
    长孙冲拍拍肚子,说道:“各位叔伯,小侄儿,要去插秧了,你们随意哈!”反正有长孙老爹作陪,他在不在都无所谓。
    “大哥,我帮你插秧!”
    “三郎也帮大哥!”
    “四郎也帮······”
    “二郎,三郎你们要帮我,那哥哥就教你们;四郎,你太小了,再地头给哥哥们倒水。”长孙冲稍微休息,觉得可以下田了。
    长孙冲下田,拿绳子给他们量好距离,教他们如何插秧。
    “大哥,不是很难嘛!”二郎得意洋洋。
    长孙冲摇头笑笑,手是好汉,眼是懒蛋,看着简单的事情,想做好,并不容易。
    长孙冲把草帽戴在三郎头上,就开始低头插秧,一穴一根稻秧,速度很快,不一会儿,就远远落下二郎三郎。
    二郎,三郎见大哥的速度很快,有点着急,自觉乱了手脚。
    “二郎,三郎,不要求快,要注意质量!”长孙冲提醒说道。
    “知道了,大哥!”
    三郎突然发觉脚有点痒,抬脚一看,有一个软软的,黄色的,褐色的小虫子在脚背上已经钻进去一半。
    “大哥······”声音凄厉,三郎才十一岁多,还没有换声,像个小姑娘的声音那样尖细。
    长孙冲扔下手里的稻秧,大踏步跑过来,泥水溅得到处都是,走到三郎身边,一看,原来被吸血虫咬了,这种东西比蚂蝗小,但也是吸血的,吸血的时候会分泌一种麻醉的物质,人被咬得时候,只会觉得有点痒,不会疼。
    长孙冲拿出挂在腰间的一个巴掌宽的主板,狠狠地打在三郎的脚背上,一会儿,那个软软的虫子逐渐从小孔里面退出来,一副被打晕了的模样。
    “大哥,我怕!”三郎看到虫子掉在水里,像个树袋熊似的巴在了长孙冲的背上,不敢下水。
    长孙冲把三郎背到低头,用河里的清水清洗伤口。
    二郎也跟着上来,笑话三郎胆小,长孙冲一看,哎呀,腿上有两个吸血虫,赶紧拿竹板打。
    二郎一看自己也被吸血,眼睛一翻,晕过去了。
    一个大喊大叫,一个晕过去了,长孙冲觉得很无语,掐了二郎的人中,说道:“二郎,醒醒!”
    长孙无忌见两个儿子,这样,赶紧跑过来,问道:“没事吧?”
    “没事,爹,就是被吸血虫咬了。水里面很常见的一种虫子,只要发觉有点痒,立即用主板拍打,吸血虫被打晕了,自动会退出来,我已经被咬到不知多少次了。”长孙冲小呵呵说道。
    二郎,三郎不敢下水了,长孙冲说道:“爹,你带弟弟们回去吧,我再干会儿,加紧干活,这二十亩的水稻,明天可以插完了。”
    长孙无忌带着两个儿子回到大树下,大儿子已经到了田里继续插秧。
    李二看到舅兄家里,父慈子孝,兄弟友爱,想起他和哥哥弟弟们,小时候也是非常友好的,只是后来举事成功,为了战功皇位,才会出现杀兄弑弟的结果。
    他这一辈子已经这样了,他不希望看到自己的儿子们,重蹈覆辙,看来有必要和舅兄学些怎么教育儿子。
    不仅李二这样想,程咬金,尉迟恭,房玄龄,杜如晦,都很羡慕长孙无忌这个老狐狸,居然这么会教儿子。既然长孙冲种田能改写归正,那把自家孩子送过来干活,说不定也能学好。
    程咬金的儿子,个个会打架,早就成为长安五霸;尉迟恭家的两个大块头龟儿子,狗熊一样,比成为长安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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