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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恒蓬莱-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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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的,假的?”不排除,这是她的父亲诳他们回去,而说的慌。但她的父亲从不说谎,凌云已是万分焦急。,恨不得立马赶回去,汪明月却仍在犹豫。
    “师父说,你们若执意不回,就要将你们逐出不漏阁!”话到了这个份上,他们没有选择,只得老老实实调转马头,返回不漏阁。他们深知不漏阁对于汪阁主的重要性,在司律部司捕司一蹶不振的时候,他培养了四个后起之秀,合称“四不漏”。
    “四不漏”不负众望,一扫司捕司颓废的状态,整个司捕司为之焕然一新。其中侦破的案子,此时,也便不再多提。但盛名之下无虚士,“四不漏”所办的案子,完全可以用惊心动魄来形容。(或许以后会写关于四不漏的断案部分,此时略过。)
    在中碧,一朝英明尽毁,流落东碧。在沂州,汪阁主以另外一种方式,将不漏阁建立起来。十年,将不漏阁拔至司律部司捕司的高度,甚至隐隐有超过的态势。这是他们的功业,对于江湖侠义的理解,对这个世界公平正义的维持。
    要将他们逐出不漏阁,这个惩罚太可怕,他们三人无人敢违背。
    齐风未跟随他们回不漏阁,取了闪电驹,快马加鞭,前往中碧,找寻剑圣虚渊的踪迹,告诫他,避开大师姐,以免发出冲突。这才有了错过客栈的碰面,以及后来发生的一些事情。
    汪明月三人赶回不漏阁,便看见汪阁主,用功力替凌依依驱寒。凌云接过汪阁主的活,继续以内力保持依依的温度。汪阁主的脸上有着说不出的疲惫,他皱着眉头,声音有些严厉,“你们三个,居然还没有齐风省心,非要给我找这么多的麻烦。”
    “您不是去蒙城访友了么。”
    汪阁主生气地数落汪明月,“那你便可以趁我不在,要去天毅王朝复仇。”
    “您为什么要骗我?”
    十年前,不漏渊被关入无生大牢,不久后便传出他的死讯。那个时候,她还为他伤心,为他落泪,谁知道,他竟然换了一个身份,活得好好的。这件事情,汪阁主知道得清清楚楚,却独独瞒住了汪明月。
    “你现在知道了,想要怎么做?”
    “他欠我的,我都要他一丝不漏地还回来。”
    汪阁主看着床上的凌依依,“你有这些心思,还不如多关心依依的病。这一次,我去蒙城,请了摘星楼的楼主,给依依占了一卦。”
    “卦象怎么说?”天底下,哪有不关心子女的父母。摘心楼主的占卜,一般人根本求不到。到了那个地步,泄露天机,就是在耗损自己的命。
    “卦象说,去云麓书院,或可有一线生机。”
    能够推测出其中一点,点出关键契机所在,就是一个高明的占星师。既然契机在云麓书院,而云麓书院五年一度的招生,马上就要开始。
    “忘了吧,带着依依去云麓书院,一定要让她进入其中。”
    汪明月看着凌云,“云哥,你带依依去池州,我一个人去找慕渊。”
    凌云陪着她去找慕渊,尤是担心,更何况让汪明月一个人去。“岳父大人,请您带依依去云麓书院,我陪着明月去彬州。”
    不称呼他为阁主,而称呼岳父大人,是在用女婿的身份恳求汪阁主。汪阁主叹了口气,“你呀,性子总是这儿倔强,爱去不去,我不管你们了。”
    汪阁主拂袖欲走,徐遇雨道,“阁主,我也要去中碧。”
    “怎么,你也杀慕渊。”
    “我哪里想杀他,我是去找紫陌,不知道您还记不记得她?”
    慕渊的得力助手,司律部司捕司最快活的精灵,他当然记得,那时候,徐遇雨便十分喜欢她。可这个司律部最帅气的男人,却不怎么讨她的欢心。“要杀人的人都可以去,你当然也可以去,你们的事儿,我都不管了,由着你们去,想怎么办,就怎么办。”
    汪阁主抱着熟睡中的凌依依离开,留下不漏阁不漏大人们面面相觑。
    “大师姐,你干嘛非要杀慕渊,他当年未经我们同意,擅自做了那件事情,的确是他的错。但是,那个案子,确实有待商榷,你当年一意孤行,如今还要执意杀他,难怪惹恼了阁主。”
    “徐遇雨,你知道什么,当年那个案子,确确实实存在,并非污蔑。不然,他何至于上吊自杀。本来是畏罪自杀,但慕渊这一认罪,反倒成了,被陷害*迫,不堪受辱而死。”
    徐遇雨对汪明月可没有那么地顾及,“还不是你,非要上浮空城。那座城有什么好的,非让你执意要去。”
    那座城代表着至高权利、地位,代表了无上巅峰,她一直所追求的便是至善至美,所以他必须上浮空层。去了浮空城,就是自己所做事业的贡献,得到了世人的认可。
    但他哪里知道,水至清则无鱼,浮空城那些达官贵族们,谁又是那般光明。光鲜亮丽的背后,又怎么可能没有阴影。而四不漏,就是黑暗中的烛火,阴影中的火把。
    浮空城可以接受昊日的光耀,同样需要黑夜的降临。
    
   

第224章 分开走(下)
    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浮空城既不是*裸的白,也不是幽暗的黑。
    “既然你们跟我做的事情不一样,那么便分开行动。”十年前,他制住凌云,阻止其追捕慕渊,就得罪了他们。而现在,他根本不想再插手他们的事情,他唯一想找到的,便是辛紫陌。
    那是他一直等待的幸福,虽然那般渺然微弱,也寄托了他全部的柔情。
    “歇息一夜,明天出发。”
    汪明月的话,凌云一般不会反对。但这次他还是提出了自己的担心,“你就这么放心依依?”
    她当然不放心,但又能怎么样,“你了解云麓书院嘛,这件事情,父亲去,比我们都有用。”
    汪阁主到了修行者的层次,能与浮空城,摘星楼说上话,不知道与云麓书院有没有联系。凌依依想要拜入云麓书院,首先需要有人引荐,然后自身还要有天赋。
    凌依依的天赋,自然出类拔萃,修习武功,一点就通。要是能说的上话,除了汪阁主,他们夫妇二人还真不认识其他人。
    见凌云实在不想去中碧,汪明月有些严厉地道,“云哥,这次找慕渊算账之后,我一切都听你的。”
    一个深爱自己的人,远比自己爱的人,更加贴心。但某些时候,都是要固执地得到所爱,而不屈就于爱己之人。在年少之时,汪明月是帮想的,而现实却是,嫁给了深爱她的凌云。
    凌云虽然万般迁就她,却也是一个极有原则和主见的人。不然,他也不会私下嘱咐齐风,去找汪阁主,累得他们不得不返回。但即便是汪阁主,也不能扭转倔强女儿的性子,任其所为。
    “明月,我知道了。”
    汪明月不再过分*迫,她认为自己,始终欠着凌云的。而慕渊,从来都是欠着他的。所以,她要让慕渊把欠他的一切,都还给他。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他欠的,可是比钱更为珍贵的情。钱或许能买到情,那只是一夜一夜的,没有任何意义。
    风过无痕,绝没有爱的死去活来后的痛苦伤心。
    在要出沂州的时候,凌云碰到了一个故人。
    故人,许是以前认识的,很久不曾联系,突然碰面后的称谓。这个词带着浓浓地怀旧气息,只是这次去中碧,不知道还要遇到多少故人。故人叫铁千足,他并非有千只足,也不会日行千里路。就连蜈蚣,都没有千只足,更何况一个人。
    江湖上都叫他“千足蜈蚣”,凌云以为这名字不好,蜈蚣有剧毒,但这个人,毒倒是有,却也算侠骨正心,是蒙国有名的好汉。是以,他觉得,这名字配不上他,他见一次就说一次。
    铁千足便笑着说,“为了不至于让你觉得讨厌,我还是改个外号。蜈蚣不好,却属于虫类,干脆就叫“千足虫”好了。”
    这个名字简直比“千足蜈蚣”还要逊色,管你有多少只足,虫就是虫,哪里能成龙。铁千足却满不在乎,“不就是个名字,只是个代号,没什么好在意的。”
    江湖传言,一向强势的铁盟主,也面临年老功衰的困境,所以不得不降低自己的名号,以表示归隐的意思。“千足蜈蚣”可比“千足虫”要狠厉危险得多。
    但你若要小瞧这位略显老态,且有白发参杂的汉子,你一定是花了眼,失了心。
    “当年,不过赠了你一瓶金疮药,你却是念念不忘报恩。”
    铁千足很是正经地道,“虽然只是一瓶金疮药,没有它,我早就丢了命。”
    凌云初见这位故人的时候,他浑身中了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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