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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儆戒录》)
宇文氏,是伪蜀时的有钱人家。在都城的东门孀居。曾听到她的寝室上有人走步的声音,就让仆奴上房看看,结果抓获了三个小狐狸和一个母狐狸。宇文氏就杀了那母狐狸而把三个小狐狸留下了。还没等到年末,宇文氏嫁给了护戎王承丕,因为承丕杀了判官郭延钧一家,宇文氏和前夫的一个儿子两个女儿也被下狱定罪。后来放了孩子,宇文氏被斩首。唉!
这难道不是她杀母狸的报应吗?
李贞
蜀锦浦坊民李贞家,养狗名黑儿,贞因醉,持斧击杀之。李贞临老,与邻舍恶少白昌祚争竞,昌祚承醉,以斧击贞死焉。时昌祚年十九岁,与杀狗年正同,昌祚小字黑儿。冤报显然,不差丝发。(出《儆戒录》)
蜀地锦浦坊的百姓李贞家里养了一条狗,名叫黑儿。李贞因为喝醉了酒拿着斧子把狗砍死了。李贞年老时,和邻居一个恶少年白昌祚喝酒时争强好胜,昌祚醉了,拿斧子把李贞砍死了。当时白昌祚十九岁,与李贞杀狗时的年岁正好相同,昌祚的小名叫黑儿。很明显这冤怨相报,竟是不差毫发。
僧秀荣
蜀郡金华寺法师秀荣,院内多松柏,生毛虫,色黄,长三二寸。莫知纪极,秀荣使人扫除埋瘗,或弃于柴积内,僧仁秀取柴煮料,于烈日中晒干,虫死者无数。经月余,秀荣暴卒。金华寺有僧入冥,见秀荣荷铁枷,坐空地烈日中,有万万虫咂噬。僧还魂,备说与仁秀,仁秀大骇。遂患背疮,数日而卒。(出《儆戒录》)
蜀郡金华寺有个法师叫秀荣。寺院内种植了很多松柏。生一种毛虫,黄色,有二三寸长。这些毛虫到处乱爬,秀荣就派人扫除埋掉,有些就扔到柴堆里,和尚仁秀取柴煮药料,柴取走了,那些毛虫就在烈日下被晒干,死者无数。经过一个多月,秀荣暴病身亡。金华寺有个僧人入冥府,看见秀荣戴着铁枷,坐在空地的烈日中,有数不清的毛虫咬他。这个僧人还魂后,把看到的详细说给仁秀听,仁秀非常害怕,立刻就得了背疮病,几天就死了。
毋乾昭
蜀人毋乾昭有庄在射洪县,因往庄收刈,有鹿遭射逐之,惊忙走投乾昭。昭闭于空房中,说与邻僧法惠,法惠笑曰:“天送食物,岂宜轻舍。”乃杀之,沽酒炙鹿,共僧饮啖。
僧食一块,忽大叫云:“刀割我心。”呕血,至夕而死。(出《儆戒录》)
蜀郡毋乾昭在射洪县有块庄稼地。因为去收割庄稼。正碰上有一只鹿被人射了一箭并有人追赶,那鹿在惊慌之际跑到乾昭处,乾昭就把它关在空房子里。后来把这件事说给邻居有个叫法惠的和尚,法惠听完笑着说:“天送给的食物,怎么能轻易舍掉呢?”于是就杀了鹿,买酒烤鹿肉,乾昭与法惠同饮同喝。法惠和尚刚吃一块鹿肉,忽然大叫有刀割他的心。
然后呕血,当天晚上就死了。
李绍
蜀民李绍好食犬,前后杀犬数百千头。尝得一黑犬,绍怜之,蓄养颇厚。绍因醉夜归,犬迎门号吠,绍怒,取斧击犬。有儿子自内走出,斧正中其首,立死。一家惶骇,且捕犬,犬走,不知所之。绍后得病,作狗嗥而死。(出《儆戒录》)
蜀郡百姓李绍好吃狗肉。他前后杀狗数百千头。曾得到一黑犬,李绍很爱怜它,并饲养起来。有一次李绍因醉很晚才回来,那黑犬迎门号吠,绍很生气,找到斧子要砍那犬。这时他的儿子从里面出来,斧子正中其头,当即就死了。一家人惊慌害怕,要捕那黑狗,狗不知跑到哪里去了。李绍后来得了病,象狗叫一样而死去。
卷第一百三十四 报应三十三(宿业畜生)
竹永通 宜城民 韦庆植 赵太 李信 谢氏 王珍 王会师 解奉先 童安�
刘自然 李明府 刘钥匙 上公 施汴 公乘通 僧审言
竹永通
隋并州盂县竹永通,曾贷寺家粟六十石,年久不还。索之,云:“还讫。”遂于佛堂誓言云:“若实未还,当与寺家作牛。”此人死后,寺家生一黄犊,足有白文,后渐分明,乃是竹永通字。乡人渐知,观者日数千。此家已知,遂用粟百石,于寺赎牛,别立一屋,事之如生。仍为造像写经,月余遂死。(出《异录》)
隋朝时并州盂县有个叫竹永通的人,曾经向寺院里借了六十石粮食,许多年了不还给寺院。后来寺院向他讨粮,他却说已经偿还了。于是就在佛堂前发誓说:“我如果当真没有偿还,那么,我来生当给寺院做牛。”这个人死了以后,寺院里的一头母牛就生下了一头小牛犊。这头小牛犊的脚上有白色的花文,后来渐渐看清楚了,原来却是“竹永通”三个字。这件事渐渐地被乡里的人知道了,每天都有好几千人来观看这头小牛犊。竹永通家里的人也已经知道了这件事,就用一百石粮食把这头牛犊买了回来,另外盖了一间房子,就象竹永通活着一样,精心地喂养着这牛犊。又造佛像,写经文,给竹永通祈祷免罪。结果一个多月后,这头牛犊就死了。
宜城民
隋大业八年,宜州城东南里民姓皇甫,其家兄弟四人,大兄小弟,并皆勤事生业。其第二弟名迁,交游恶友,不事生活。母尝取钱,欲令市买,且置床上。母向舍后,迁从外来,入堂不见人,便偷钱去。母还,觅钱不得,遂勘合家良贱,并云不知。母怒,悉加鞭捶,大小皆怨。至后年迁亡,其家猪生一狘子,八月社至,卖与远村社家,遂托梦于妇曰:“我是汝夫,为盗取婆钱,枉及合家,浪受楚拷。今我作猪来偿债,将卖与社家,缚我欲杀。汝是我妇,何忍不语男女赎我。”妇初梦,忽寤,仍未信之。复眠,其梦如初,因起报姑。姑曰:“吾梦亦如之。”迟明,令兄赍钱诣社官,收赎之,后二年方死。长安弘法寺静琳师,是迁之邻里,亲见其猪,尝话其事焉。(出《法苑珠林》)
隋朝大业八年,宜州城东南面的一个村里,有个百姓家姓皇甫。那家有弟兄四个,老大和老三、老四都勤勤恳恳地从事劳动持家过日子。只有名叫迁的老二,整天和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在一起鬼混,不务正业。有一次,他的母亲拿出钱来,想叫人去集市上买些东西,将钱放在床上。他母亲这时去了后院,老二从外面回来。他进屋后看见没有人在屋,就偷着把钱拿了出去。他的母亲回来后,发现床上的钱不见了,就把全家人都召集起来查问。大家都说不知道。母亲非常生气,就把大家狠狠地鞭打了一顿,全家大小都怨气冲天。到了后年,叫迁的老二死了,他们家养的一头母猪产下了一头猪崽。八月的社日到了,家人就将这头猪崽卖给了远村的一个社官的家里。就在这天晚上,叫迁的老二就给他的妻子托梦说:“我是你的丈夫,因为偷了你婆婆的钱,使全家人都跟着受了冤枉,挨了鞭打。现在我托生猪来偿还这笔债。可是你们却把我卖给了社官的家里。明日社日,他把我捆绑起来,想要杀了我用来祭祀。你是我的妻子,怎么忍心不告诉家里的人,叫他们把我赎回来。”他的妻子刚刚做了这个梦,就忽然吓醒了,还有些不信,就又睡着了。接着又做了一个和刚才一样的梦。因此就起来把梦中的情景告诉了婆婆。婆婆说:“我也做了一个这样的梦。”天还没亮,婆婆就叫皇南迁的哥哥拿着钱,到社官家里,把卖出去的猪又买了回来。事情发生后的第二年那头猪才死。长安弘法寺静琳师父,是皇甫迁的邻居,他亲眼看过那头猪,所以曾经说起这件事。
韦庆植
唐贞观中,魏王府长史韦庆植有女先亡,韦夫妇痛惜之。后二年,庆植将聚亲宾客,备食,家人买得羊,未杀。夜,庆植妻梦见亡女,着青练裙白衫,头发上有一双玉钗,是平生所服者,来见母,涕泣言:“昔常用物,不语父母,坐此业报,今受羊身,来偿父母命。明旦当见杀,青羊白头者是,特愿慈恩,垂乞性命。”母惊寤,旦而自往观,果有青羊,项膊皆白,头侧有两条白,相当如玉钗形。母对之悲泣,止家人勿杀,待庆植至,放送之。俄而植至催食,厨人白言:“夫人不许杀青羊。”植怒,即令杀之。宰夫悬羊欲杀,宾客数人已至,乃见悬一女子,容貌端正,诉客曰:“是韦长史女,乞救命。”客等惊愕,止宰夫。宰夫惧植怒,但见羊鸣,遂杀之。既而客坐不食,植怪问之,客具以言。庆植悲痛发病,遂不起。京下士人多知此事。(出《法苑珠林》)
唐朝贞观年间,魏王府长史韦庆植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