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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广记-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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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首级送给尔朱兆。尔朱兆梦到元徽说:“我有白银二百斤,一百匹马,现在寇祖仁家,你可以去取来。”尔朱兆就把寇祖仁的头吊在大树上,用大石头坠着他的脚,用鞭子打他,问他白银和马都放在哪里了。就这样寇祖仁被活活打死,当时人们都认为这是作恶的报应。
  李义琰
  唐陇西李义琰,贞观年中,为华州县尉。此县忽失一人,莫知所在,其父兄疑一仇家所害,诣县陈情。义琰案之,不能得决,夜中执烛,委细穷问。至夜,义琰据案俛首,不觉死人即在,犹带被伤之状,云:“某乙打杀,置于某所井中,公可早验,不然,恐被移向他处,不可寻觅。”义琰即亲往,果如所陈,而仇家始具款伏。当闻见者,莫不惊叹。(出《法苑珠林》)
  唐朝陇西有个叫李义琰的人,在太宗贞观年间,任华州县尉。华州县忽然失掉一个人,没有人能知道他到那里去了。这家的父亲和兄长都怀疑是与他们家有仇的人家害的,就把情况向县衙报告了。义琰接受了这个案子,但不能做出决断。夜间点上灯烛,细细的追问。到了深夜低头伏在桌子上,不知不觉看见死人来了,好象还带着被打伤的样子,那人说:“我是被某人打死的。又把我扔到一个井里,您应该早去验证,不这样的话,恐怕被移到别的地方,以后就不好找了。”义琰听了他的话后立刻亲自前往巡视,真的象鬼在梦中所说的那样。这时,那个和死人有仇的人家才认罪伏法。当时听到这件事的人没有一个不惊叹的。
  岐州寺主
  唐贞观十三年,岐州城内有寺主,共都维那为隙,遂杀都维那,解为十二段,置于厕中。寺僧不见都维那久,遂告别驾杨安共来验检,都无踪迹。别驾欲出,诸僧送别驾,见寺主左臂上袈裟,忽有些鲜血。别驾勘问,云:“当杀之夜,不著袈裟,有其鲜血,是诸佛菩萨所为。”竟伏诛。(出《广古今五行记》)
  唐朝贞观十三年,岐州城里有个寺主,同都维那不和,于是就杀了都维那,尸体肢解为十二块,扔到厕所里。寺内的众僧很长时间没有看到都维那了。就告诉了其衙里的别驾杨安共来验查,但没有发现什么蛛丝马迹。杨安共要走,众僧都来送他,这时忽然发现寺主左臂的袈裟上,有些血迹,杨安共就追问他,寺主说:“都维那被杀那天晚上,我没有穿袈裟,有他的鲜血,恐怕是诸位神佛和菩萨显灵的结果。”最后寺主伏法被杀了。
  馆陶主簿
  唐冀州馆陶县主簿姓周,忘其名字。显庆中,奉使于临渝关牙市。当去之时,佐使等二人从往,周将钱帛稍多,二人乃以土囊压而杀之。所有钱帛,咸盗将去,唯有随身衣服充敛。至岁暮,妻梦,具说被杀之状,兼言所盗财物之处。妻乃依此诉官。官司案辨,具得实状,钱帛并获,二人皆坐处死。相州智力寺僧慧永云,尝亲见明庭观道士刘仁宽说之。(出《法苑珠林》)
  唐朝冀州馆陶县的主簿姓周,忘记他叫什么名字了。高宗显庆年间,他奉命到临渝关牙市办事。当他去的时候,有两个助手跟从他去。周主簿带的钱财稍多些,两个人见钱生恶心,就用土袋子把主簿压死,所带的钱财全部被盗走,只剩下了随身穿的衣服而被埋葬。到了年底,主簿的妻子做了个梦,主簿向她说了被害的全部经过,又提到了被盗去的财物现在藏的地方。周的妻子凭这梦中的情景报告官府。官府立案分析审理,得到了全部实情,并起出了被盗去的钱财,那两个人都因犯法而被处死。相州智力寺的和尚慧永说,他曾亲眼见到明庭观道士刘仁宽说这件事。
  僧昙畅
  唐乾封年中,京西明寺僧昙畅,将一奴二骡向岐州棱法师处听讲。道逢一人,著衲帽弊衣,掐数珠,自云贤者五戒,讲。夜至马嵬店宿,五戒礼佛诵经,半夜不歇,畅以为精进一练。至四更,即共同发,去店十余里,忽袖中出两刃刀子,刺杀畅,其奴下马入草走,其五戒骑骡驱驮即去。主人未晓,梦畅告云:“昨夜五戒杀贫道。”须臾奴走到,告之如梦。时同宿三卫子,披持弓箭,乘马趁四十余里,以弓箭拟之,即下骡乞死。缚送县,决杀之。
  (出《朝野佥载》)
  唐高宗乾封年间,京城西明寺的和尚昙畅,带着一个仆人两匹骡子去岐州棱法师处听讲。途中遇上个人,穿戴着破旧的衣帽,手中掐着念珠,自己说是贤德的人,叫五戒,晚上到马嵬店住宿。五戒拜佛念经至半夜不停。昙畅以为五戒精练到如此地步。四更天,就一齐出发。离开旅店十多里,五戒忽然从袖子里拔出一把两刃刀刺杀昙畅,那奴仆跳下马钻进草地跑了。五戒骑着马驮着东西也立刻离开了。店主人还没有醒,梦见昙畅告诉说:“昨夜五戒杀我。”不一会,奴仆跑到,告诉店主,就象梦中的情形一样。当时同时住宿的三卫子,带着弓箭,骑着马追赶了四十多里,用弓箭逼住他,五戒立刻下马乞求饶命。就捆绑着送到县里杀了他。
  午桥民
  唐卫州司马杜某尝为洛阳尉,知捕寇。时洛阳城南午桥,有人家失火,七人皆焚死。杜某坐厅事,忽有一人为门者所执,狼狈至前。问其故,门者曰:“此人适来,若大惊恐状,再驰入县门,复驰出,故执之。”其人曰:“某即杀午桥人家之贼也,故来归命。尝为伴五人,同劫其家,得财物数百千,恐事泄,则杀其人,焚其室,如自焚死者,故得人不疑。将财至城,舍于道德里,与其伴欲出外,辄坎轲不能去。今日出道德坊南行,忽见空中有火六七团,大者如瓠,小者如杯,遮其前,不得南出。因北走,有小火直入心中,爇其心腑,痛热发狂。因为诸火遮绕,驱之令入县门,及入则不见火,心中火亦尽。于是出门,火又尽在空中,遮不令出,自知不免,故备言之。由是命尽取其党及财物,于府杀之。(出《纪闻》)
  唐朝卫州司马姓杜曾任洛阳县尉,主管捕捉盗贼。当时洛阳城南的午桥,有一家失了火,这家的七口人都烧死了。杜县卫正在办公,忽然看见有一个人被门卫抓住,样子非常狼狈来到面前。杜县尉问是什么缘故。门卫报告说:“这个人才来的时候,好象受很大的惊恐的样子,再次跑进县衙门,又很快地跑出去,所以我就把他捉住了。”那个人说:“我就是杀午桥人家的坏人,所以来自首。”原来同伙的有五个人,一同抢劫了那家人家,抢得财物有几百千钱,恐怕事情被人发现,就杀了他们全家人,放火烧了房子,好象自己烧死的,好叫别人不生疑。把钱财送到城内的道德里藏起来,和同伙想要逃到外地,但道路不平坷坷绊绊不能走,今天从道德里往南逃,忽然看见天上有六七团火,大的象葫芦,小的象酒杯,遮挡在他们前面,不能南逃,因此又往北跑,又有小火团直进入心中,烧到心腹,又痛又热发了狂,又因好些火团遮饶着他,驱赶着他让他进县衙门,等到进了县门就看不见火了,心中的火也没有了,于是又跑出衙门,那些火团又全在空中,遮拦着不让他跑出,他自知不能幸免,所以才全部招认供出了。由此杜县尉命人全部抓获其同伙并缴获了全部财物,在县衙把他们杀了。
  卢叔敏
  唐卢叔敏,居缑氏县,即故太傅文贞公崔祐甫之表侄。时祐甫初拜相,有书与卢生,令应明经举。生遂自缑氏赴京,行李贫困,有驴,两头叉袋,一奴才十余岁而已。初发县,有一紫衣人,擎小幞,与生同行,云:“送书状至城。”辞气甚谨。生以僮仆小,甚利其作侣,扶接鞍乘。每到店,必分以茶酒,紫衣者亦甚知愧。至鄂岭,早发十余里,天才明,紫衣人与小奴驱驴在后。忽闻奴叫呼声,云:“被紫衣殴击。”生曰:“奴有过但言,必为科决,何得便自打也。”言讫,已见紫衣人怀中抽刀,刺奴洞肠流血。生乃惊走,初尚乘驴,行数十步,见紫衣人趁在后,弃驴并靴,驰十数步,紫衣逐及,以刀刺倒,与奴同死于岭上。时缑氏尉郑楚相,与生中外兄弟。晨起,于厅中忽困睡,梦生被发,血污面目,谓尉曰:“某已被贼杀矣。”因问其由,曰:“某枉死,然此贼今捉未得。”乃牵白牛一头来,跛左脚,曰:“兄但记此牛,明年八月一日平明,贼从河中府,与同党买牛来,于此过,入西郭门,最后驱此者即是。”郑君惊觉,遂言于同僚。至明日,府牒令捉贼,方知卢生已为贼所杀。于书帙中得崔相手札,河南尹捕捉甚急,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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