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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末魏武帝-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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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
    处理好了一切,一行十三人乔装打扮策马离开了丹阳,往泾县而去。
第九十三章 季布一诺
           秦二世二年,二月五日。
    曹操一行人径向西南行,不一日已到季布所在的泾县。
    四人到得西城,找到了一家客店投宿。曹操出手阔绰,装作是富商大贾模样,包下了整间客房。店小二奔走趋奉,服侍殷勤。
    曹操漫不经心的问起了这附近安部安全。
    那店小二开口道:“泾县安全,但出了泾县便不安全了。”
    曹操好奇询问。
    店小二道:“因为泾县有季大英雄和他的一干好友在,这附近山上的贼人不敢来惹麻烦。但要是出了泾县,很可能会被山上的贼人盯上。他们凶残的很,个个都跟野兽一般,杀人不眨眼的,小的劝客官还是绕路走的好。”
    曹操趁着话题,再三问了一些季布的事情。
    店小二知无不言,曹操很快便得到了想要知道的一切消息,当下也不跟那店小二多说。
    吃饱喝足,曹操带上夏侯婴、楼烦往季布家中走去。
    季布居住在城东,那是一间较为简陋的茅房。屋门大开,一行人刚刚一走近遍听见“呼呼呼”的练武声。
    曹操等人直接进入前院,入眼就见一位面如重枣,目若朗星的壮士在院中挥舞着长柄大砍刀。他的打扮跟项羽、项庄一般奇特,披头散发,破旧的衣裳扎在了腰间,露出了一身彪悍的肌肉,前胸有着猛虎咆哮的纹身。
    曹操脑中突然出现了一句话,“纹身断发、尚武好勇、好剑轻死,此乃蛮夷之国也!”楚国本是蛮夷之国,这纹身断发、尚武好勇、好剑轻死正是当年吴楚两国臣民的特点。再度想起项羽的短发,项庄的散发纹身,心下明白,楚国虽灭,但他们依旧以此来祭悼故国。
    已知对方身份,曹操回头对夏侯婴笑道:“你上去试试这位勇士的武艺?”
    同样作为猛将,夏侯婴也希望不断的他人交手,增长经验,提升武艺。所以能跟季布这样的猛将交手,他也觉得很兴奋,拿出长矛,叫喝了一声,提醒对方攻了过去。
    正在全神贯注练武的季布,听得一声大喝,又见一人挺长矛杀来,急忙舞动大砍刀迎击上去。
    两位虎将双手均是一麻,一时间都知道对方是个难以对方的人物,都屏住呼吸,准备接敌。
    曹操看的清楚,那一击夏侯婴小退了半步,在力气上显然季布占了上风。
    季布眼中露出兴奋之色,暂且不管对方有何用意,但在这泾县中无一人武艺可以与其相比,任何人都难以激发他的斗志,此刻他觉得久违的热血再次沸腾。
    几乎在同一时间,两人都向对方杀去。随即就是刀光剑影的交错,夹杂着飞散开来的汗水与大声的呼叫。
    两人大战五十回合,不分胜负,两人齐声大喝,来往招式更为精妙。又过三十回合,季布以攻多守少,胜负立见。
    曹操心知目的已经达到,以鼓掌的方式结束了这场战斗。
    夏侯婴后退三步,收回了长矛,笑道:“壮士武艺高强,在下输了。”
    季布也跟着收回了兵器,摇头道:“你不善步战,而我善步战,如此输赢毫无意义。”
    季布说的不错,夏侯婴擅长的是车战,他驾惯了马车,对于车战别有心得,曹操还特地为他招募了两百乘战车,供他指挥。
    这战车在汉末虽以淘汰,但毕竟存在了千年,威力不可小觑。机动力虽不及骑兵,但那冲击力却远非骑兵可以比拟得了的,即便是自己的虎豹骑也及不上。
    倘若配合着骑兵一同运用,那便是无可匹敌的杀人利器。记得,赵将李牧便是一个能将战车与骑兵的力量发挥极限的不世将才,曾以战骑大破异族大军。唯一的弱点便是造价高了一些,不过曹操现在有的是钱,并不介意花这个价钱装备一支战场利器。
    季布警惕的望了众人一眼,问道:“你们是何人?”
    曹操上前道:“在下曹操,见过季壮士!”
    “你是反秦第一义士曹操?”季布神情激动,以一种惊讶的眼神看着曹操。显然反秦第一义士这个称呼在他的眼中有着一定的份量。
    “我便是曹操,但反秦第一义士却不敢担。在曹某人眼中,只要反秦,便是义士,绝无第一、第二之分。”曹操有些“谦虚”的说道。
    “失敬,失敬!”季布堤防的神色立时消去,登时变得热情的起来,“我听过您的大名,不久前,破殷通一役实在大快人心。只是……”他双眼露出了疑惑之色,“不知大人来这偏远小县有何要事?”
    “为你而来。”曹操双目期盼的看着季布,“实不相瞒,曹某出身低下,无任何家世可言。然,曹某却认为英雄不问出处,自幼立誓诛灭暴秦。奈何时人皆以世家为尊,曹某起义至今,聚兵已过两万,只可惜良将稀少。听闻泾县季布勇武过人是位大将,特亲自前来求将。”说着对季布一揖到地。
    季布诚惶诚恐忙将曹操扶起,心中生出一丝愧疚,他也是一般,如果不是山中有盗贼在,他早就前往吴中投奔项梁去了。
    虽然他敬重曹操,但却从来没有想过要在曹操麾下效命。原因很简单,项梁乃是楚国大将项燕的后人,地位显赫。
    但此刻情况不同,曹操为了他竟然不辞辛苦,放下军务由千里而来,这份器重,这份知遇之恩让他如何报答?
    正如丹阳公所说的,反正都是诛灭暴秦,何必在意对方是什么身份?
    念极此处,季布沉声道:“得丹阳公如此器重,我季布虽死无憾。待布剿灭了附近山贼,确保县里无忧后,便前往丹阳投军。”
    曹操大喜,古语云:得黄金百斤,不如得季布一诺。如此诚信之人宣布效忠,自然不会改投他人。
第九十四章 季布归心
           在来的时候,曹操对于季布为何不去投军的事情了解了大概。江东有两支义军,而且两支义军的首领都是精通阵战的善战之士。
    所谓光棍的眼里不揉沙子,曹操、项梁又怎会坐视境内的盗匪不问,放弃这练兵的大好机会。
    因此,两军在起义后的一个月里,将境内的盗匪扫劫一空。唯有个别逃过一劫,逃向了偏远之地。
    大胡子即为其中一个,这大胡子个性凶残,而且贪财好色,被他奸杀过的女子已过了半百。在会稽一代,杀人越货,无恶不作。
    在面对项梁军的围剿中,凭借着对山道的熟悉,避过了一劫,领着百人来到了泾县。原本以为泾县县小可欺,打算强抢掠夺一番。
    可是,那一天季布正招集了县里的五十名壮士打算前往吴中投奔项梁,正好遇上大胡子的抢掠。
    当时,大胡子高坐马上指挥抢掠,怀里还抱着一个姑娘,正是他们村里的女子,而且还是他朋友的女人。
    季布怒不可遏,一声令下,对杀了过去。
    他是何等神勇连杀数人冲到了大胡子面前,大胡子哪里是季布的对手,被一刀砍中了脸颊。若非大胡子以怀中的女人为盾,季布这一刀非将大胡子的脑袋劈成两半不可。
    饶是如此,大胡子也不好过。那一刀劈中了他的左脸颊,留下了一道从眉毛至嘴角的伤疤,深可见骨。至于左眼早就因那一刀而废了,成了一个独眼龙。
    自从面容被季布所毁,这厮更是变本加厉地凶残恶毒,对于季布更是恨之入骨,无时无刻不想这报仇。只是季布武艺实在太高,大胡子根本奈何不得他,只能将恨意转移到泾县的乡里乡亲。
    季布也只能暂时放下从军之意,将县里要好的弟兄组织起来,齐心对付大胡子一干劫匪。
    “其实,要想对付大胡子那干盗匪并不困难。”曹操自信满满的说道,在来以前,他已经想好了计谋以对。
    季布大喜,曹操用兵之能早已传遍四海,有他出谋,区区大胡子还不是手到擒来,当下抱拳道:“丹阳公若能为泾县除害,季布此身愿意听从丹阳公任何差遣。”
    “不必如此。”曹操说道:“国恨家仇未报,这些匪类残害民众人人得以诛之。可惜曹某不知泾县之事,不然早就派兵前来了。”
    他说的大义凛然,只是这其中有几分真几分假,那就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反正季布听了,是一脸的振奋,激动。
    曹操道:“大胡子并不难对付,只是他藏入山中,我等不见其影,才能将季兄困在这泾县。”
    季布连连点头,真正斗起来,那大胡子绝非他的十合之敌。
    “因此,对付大胡子须将他引下山来,然后在聚众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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