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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别说爱情无所谓-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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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苹叹了口气:“唉,太遗憾了。怎么我就遇不到一个好男人呢?”
  孙浩说:“别闲扯了,我们今天是来陪林总打麻将的。你想男人,可以找我呀,今晚我陪你。”
  林燕哈哈大笑,高阳也忍不住笑了。
  李苹白了孙浩一眼:“你看得上我,我可看不上你。我最不喜欢粗鲁的男人了。”
  孙浩说:“我知道你喜欢小白脸,但小白脸不可靠!”说完,孙浩忽然觉得这话有些不妥,连忙对高阳解释道:“小阳,你别见怪,我不是说你。”
  高阳淡淡一笑,没有说什么。林燕打开麻将桌,拿出麻将摆好牌局,因为三缺一,林燕强拉高阳入局。
  高阳会打麻将,但过去打得极少,不是很熟练,经验也没有那些老牌手丰富。加上今天手气又不好,没打几圈,他就输了600元,身上仅剩500元钱了,这500元钱就是他全部的家当。他自嘲道:“手气真背。”
  林燕说:“谁叫你是个书生?天天写书,不离书(输)!”
  林燕说话时,她的脚在桌下踩着了高阳的脚。因为客厅里装修了打蜡木地板,大家都穿着软拖鞋,林燕那套着薄如蝉翼的丝袜的脚丫子从拖鞋中抽了出来,有意无意地碰着高阳的脚丫子,直碰得高阳心惊肉跳,脸都红了。幸好他很快恢复正常,未让孙浩和李苹觉察出来。
  林燕接着说:“小阳,你集中精神认真玩,一定能和几把牌的。你是男孩子,按理说应该手气挺好的。”
  李苹接口说:“你大概不是童男吧?如果是童男,手气一定很棒!”
  孙浩白了李苹一眼:“看你,狗嘴里吐不出象牙,哪有姑娘家这么说话的?”
  李苹大大咧咧地说:“我又不是姑娘家,我早就是货真价实的女人了。我以后结婚,一定要找个童男。”
  孙浩笑道:“想寻求心理平衡是吧?只怕没有童男会上你的当!”
  李苹说:“那可不一定,现在这社会是笑贫不笑娼。只要我有了钱,还怕找不到满意的男人?不信,你就等着瞧吧。”
  接下来,高阳连着和了六把牌,但几乎把把都是林燕放炮,他明白林燕是特意顾着他。他心里很感激她,但更多的却是羞愧和不安,堂堂一个男子汉受一个女人的恩惠,真有点儿不是滋味。
  黄昏时分,林燕的手机响了,是华艺集团的董事长于通打来的,于通想约她出去吃饭。林燕对两个手下说:“不打了,晚上于董请我们吃饭,然后去夜总会玩。”
  孙浩和李苹欢呼起来,然后帮着收拾好麻将和牌桌。清理战果时,高阳发现自己反败为胜,赢了700多元。
  高阳换了件衣服,和林燕、孙浩、李苹出了公寓,分别上了两辆车,开到了南洋大酒店。远远地,高阳便看到一个五十多岁的男子,正西装革履地在酒店门口等着他们。他就是于通,华艺集团董事长。
  林燕将高阳介绍给了于通,她仍然说高阳是她的表弟。对于林燕这善意的谎言高阳坦然接受,如果不这么说将会给他和林燕都带来尴尬。试想,如果不是亲戚,一个单身女人怎么会将一个陌生男子接到自己家中,除非这男子是她的男朋友或者情人。而他,既不是她的男朋友,更不是她的情人,那么只有说是她的亲戚最为合情合理了。
  于通一边礼节性地和高阳握手,一边用怪异的目光打量着他。高阳被他充满审视和敌意的目光看得有些不舒服,便抽出了被他用力握住的手。于通似乎也感觉到了自己的失态,不自然地笑了笑,带头进了酒店。
  几个人在气势恢弘的中餐厅落座,于通发扬民主作风,将菜单递给每个人,让每个人都点了一两道自己喜欢吃的菜,然后他自己点了几道主菜和一瓶洋酒。
  刚开始时饭局上气氛有些庄重,林燕还好,孙浩和李苹有些放不开,毕竟是跟董事长一起吃饭。于通看出来了,便说:“现在不是工作时间,大家随意一点,别把我当老板,也别把我当做一个不合群的老头子。你们最好把我当做朋友,这样我们才能打成一片嘛!”
  于是气氛很快活跃起来,几个人推杯换盏,有说有笑,不过大多是几个属下向于通敬酒。于通倒也豪爽,酒来必干。
  酒过三巡,高阳发现于通看林燕的眼神特别炽热。他隐约觉得这个五十多岁、长得虽不是很英俊但却高大魁梧的男人和林燕之间有些不太寻常的关系。
  吃过晚餐,他们又一同进了附近的一家夜总会,喝酒唱歌,打情骂俏,直玩到深夜才打道回府。
  因为喝了不少酒的缘故,当晚,高阳躺在床上,迷迷糊糊就睡着了。睡梦中,有一双脚丫子一直在他脑海里晃荡。
  高阳刚进飞天广告公司时,有些不太适应。倒不是因为工作繁忙、琐碎,而是因为公司同事对他似乎有种与生俱来的敌意,这敌意或许带着某种忌妒的成分。因为高阳不但年轻英俊,而且是公司里学历最高的人,他是中文系本科毕业生,而且获得了中国现代文学研究和古典文学研究双学士学位。
  同事们不但不愿接近高阳,甚至还经常捉弄他,用高阳听不懂的粤语笑他、骂他,并以此为乐。高阳对这些行为极其厌恶和鄙视,但很少流露出来。他的表情,除了漠然,还是漠然。
  一个月试用期很快过去了,飞天广告公司老板唐东见高阳吃苦耐劳又有扎实的文字功底,正式聘用了他。为了表示对他的赏识,唐东还破例从公司里腾出了个带卫生间的小套间给他居住,而公司的其他职员根本享受不到这种待遇。他们要么挤在四人一间的集体宿舍,要么自己掏钱租房子。
  有了栖身之处,高阳决定从林燕的公寓里搬出去。虽然林燕的房子宽敞舒适,配套设施一应俱全,但高阳觉得孤男寡女独处,毕竟有些不妥。
  高阳搬走时,林燕一句话也没有说,只是默默目送着他提着皮箱走出她的房子,走出她的视线。
  高阳进了电梯,下了楼,钻进了出租车。这时,一种异样的感觉促使他抬头望了一眼八楼那扇窗口,他看到林燕还站在窗口默默目送。直到车子远去,他的脊背仍然保留着一种被人默默注视的感觉。
  这种感觉既是关怀,也是爱。这种感觉令高阳莫名地感动和不安起来,因为带给他这种感觉的是一个年轻美丽、令男人难以抗拒的女子,而且这女子又是他初恋女友的表姐。
  不知怎么的,高阳心里有一种不好的预感,总觉得自己会和林燕发生点儿什么。他害怕这种预感,却又有些企盼这种预感会变成现实。
  他的内心充满了矛盾。
  从林燕那里搬出去后,因为工作忙,也因为害怕会发生点儿什么,整整一个月,高阳一直没有和林燕联系,连电话也没有给她打一个。工作之余,他把自己的所有时间都交给了写字桌上那盏昏黄的台灯和那一叠叠越来越矮的空白稿纸,还有越来越高的小说手稿。
  深圳鼎盛商贸公司离飞天广告公司并不远,徐若冰经常会来跟高阳聚一聚,一起聊聊天、谈论谈论时事新闻、品评品评文学潮流,或天南地北地说些风凉话。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徐若冰变得喜欢附庸风雅了,常常会带几首诗来,叫高阳给他评定评定、润色润色。有六七首经过高阳修改的诗还破天荒地在《诗刊》和《深圳晚报》上发表了。于是徐若冰就越发不可收拾了。
  某个周末,徐若冰又在《诗刊》上发表了一组诗,请高阳吃饭。席间,他得意地告诉高阳:“小阳,知道我为什么心血来潮也玩诗歌吗?因为我喜欢上了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孩。不,不能简单地以‘漂亮’来形容她,而应该以‘非常飘逸’、‘非常有灵气’来形容她。这女孩叫许萍,江西萍乡人,高雅得像不染人间烟尘似的。我问她工作之余有些什么爱好,她告诉我说她喜欢听听歌、写点短诗什么的。哇,你不知道,她发表了好多诗歌,是个大才女呢!”
  高阳笑道:“所以你为了追求她,就临阵磨枪,逼着自己附庸风雅写起诗来了?”
  徐若冰笑道:“追求这样的女孩子一定得费点儿心思。许萍不是那种对金钱有狂热追求的女孩,她喜欢文学、喜欢诗歌、喜欢音乐。想想看,这样的女孩子如果要选择男朋友,一定会选择那种有共同爱好、年轻帅气而且有前途的男生。呃……不好意思,本人正是这样的男生!”
  高阳忍不住笑了起来:“我还没见过天下有比你脸皮还厚的男生!”
  徐若冰认真地说:“小阳,你可别打击我。比你嘛,我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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