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八八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暗黑破坏神之离殇-第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三魔神被封印了,人类以为胜利在望,可惜天不遂人愿,没过多久三魔神竟然破开了封印。

破开封印的三魔神,对人类展开了疯狂地报复。七英雄现在只剩塔。拉夏一人,他就算再强也不可能抵挡三魔神的联手,经过一场惊天地泣鬼神地战斗后,塔。拉夏失踪了,有人说他死了,也有人说他被魔神们给关了起来,反正从那以后再也没有见过他。

七英雄有六位殒命沙场,剩下一位也失了踪,而魔王和魔神们却都还好好活着。人类的前景可谓是一片愁云惨雾,可就在这时地狱方面自己却出现了问题,它们内讧了。

三魔神之下还有魔王,它们就是安达利尔和督瑞尔等。三魔神从天地初开时起,就作威作福骑在魔王们的头上拉屎撒尿,安达利尔它们早就受够了。

如今三魔神刚刚突破封印,又和塔。拉夏大干了一场,实力均有不同程度下降,这可不是喝喝药水就能恢复过来的事情,不然七英雄中的其他六位也不会因消耗过大脱力而死了。

安达利尔等想趁着三魔神虚弱,趁你病要你命,发生了叛乱。但三魔神就是三魔神,瘦死的骆驼毕竟比马大。魔王们虽然重创了三魔神,但并没能干死它们。与此同时天使一族看到了机会,以为能坐收渔翁之利,想一举剿灭地狱势力。

岂料天使一族内部竟然也出了叛徒,就是游戏里第四关第一任务在绝望平原上的那个混蛋,只是天使的头头泰瑞尔不知道而已。不过那家伙也不得好死,死了还被地狱力量侵蚀,变成了傀儡,真是死有余辜自作孽不可活。

最后魔王们重创了三魔神,使它们旧伤未愈又添新伤,但却不能杀死它们。随后在抵御天使族的进攻中,利用叛徒的情报,伏击了那些鸟人,重创了泰瑞尔等鸟人。当然安达利尔等也不好受,所谓是杀人一万自损三千,陷入重围的泰瑞尔,拼死反击,也同样重创了几个魔王。

至此几方势力均有不同程度受损,至今数千年过去了,依然没有缓过劲来。天使一族在那场突围战中,伤亡过大,再也没有能力大规模进攻地狱势力。而地狱一族自己发生了叛乱,早就自顾不暇,也没有能力再大规模进攻天使和人类。而人类在几方势力的夹缝中勉为其难的维持下来一直至今。

本人对第一人称的优劣看法和体会

第一人称的优势和缺点:

第一人称的优缺点并不能完全划分开来,因为二者是相互制约的,我们先说个游戏。

大家对CS一定不会陌生,作为全球称霸的第一人称视角游戏,它的成功自有自己的特色和本钱。

当你端着m4或者ak47冲上大路的时候,你是否感觉自己就像一名捍匪或者精英特警呢?当你的朋友在你耳边大呼gogogo的时候。

你是否和你的队友产生了一种血脉相连的感觉呢?当你阻击的准星瞄准大门对突然闪出的敌人予以致命一击的时候,你是否有种主宰他人生死的快感呢?

你能体验游戏的乐趣,在于你充分的代入了游戏中的人物,这也是第一人称写作的最大优势——代入感。

小说虽然没有游戏直观,但是文字却给于了读者更多的想象空间,读者看着一个我快意杀敌,纵横异界,虽然明知道那个我并不是自己,但是仍然将书中的我和自己联系在一起,而书里的我,不过只是一个简单的心理暗示而已。

让读者自觉的代入书中的主角,第一人称无疑是最快捷最简便的,不同于第三人称的全知全能,我始终用自己的眼睛去看这个世界,用自己的手去挖掘事实的真相,让我在书中如何从菜鸟成长为英雄的,我想不论是读者还是作者的我都会感到莫大的满足。

第一人称写作的优势还在于它的真实和未知,书里的我永远不会知道下一堵墙下一个陷阱在哪?哪里会出现什么?什么时候出现,我都不知道。而要处理好这些,我可算是费尽心思,但还是做得不怎么好。

我可以听,我可以判断,我可以根据蛛丝马迹去分析,但是在我还没绕过这道墙越过那个坑的时候,这一切都做不得准,这和现实中出现的情况是一模一样的。

未知的未来和我不能感触的区域是第一人称写作的神秘之源。当我绕过这堵墙之后,无论遇到神仙还是美女都让读者感到真实不觉得违和。

第一人称的真实来自于对主角的细致描述,其中包括了语言,动作,心理,因为主角就是我,我对自己的了解自然比旁人来的深刻,至少我明白每时每刻我的想法。

甚至知道自己下一刻将要付诸的行动。通过对我的详细描写,来唤醒读者内心的感受和思考,曾经有过或者没有过这样的经历的读者,他们在看了这些描写后,或认同,或不认同,举个例子。

比如猪脚是个英雄,但是第三人称是称呼他名字——某某,他的丰功伟绩都是这么叙述的:某某曾经在某地做过什么……小说写得成功的话,那容易让读者产生景仰的心情。

反过来我们用第一人称的话,我曾经在某地做过什么,这样一来,小说往往是让读者获得兴奋的快感,让读者有一种梦想成真的感觉,而不是看着他人走向成功。

第一人称还有一个优点,比较少被人提及,那就是它比第三人称写作容易上手,尤其像我这样的新人。

但是它宛如那些所谓的邪派武功一样,易学而难精,比如在描写一个大场面的时候,第三人称需要费尽心机营造气氛,还要照顾众多人物的个性特点。

而第一人称不用,我看见什么就写什么,我听到什么就是什么,其他人的揣测想法我哪里知道?自己心里想想也就算了,不必费尽心机的让这些东西看起来合理。

因为都是以我个人视角和想法出发的,至于其他人的想法,我只能猜摸而已。

抓住一点,不写其余,这对笔力不足的我来说,绝对是个福音。

但也造成一个要命的缺点,它局限了,因为都是以我出发的。

比如敌人把我打倒,趁我倒地不起之时,绕道了我身后。这段是用第三人称来叙述,很容易。但第一人称就不能。

而这就造成,我爬起来之后,本来在前面的敌人,突然出现在了身后,这样不免造成违和感。

要处理好这种违和感,必须得加入我的猜测。但这么一来,又陷入了第一人称的诟病,显得拖沓了。

而不拖沓又处理不了违和感,处理了违和感,又有拖沓之嫌。死循环了!郁闷啊!

写第一人称如果没有代入感,无疑是失败的,而太过有代入感,好像也不讨喜。

比如本书中的猪脚是男性,那么女性读者很难以男人的思维带入进去。

同时如果情节中出现,猪脚被迫向权贵折腰,代入感太强的话,读者极可能出现这样的心理。

怎么老子感觉是自己在下跪哦?妈13的!不看了!

这往往让作者的我,欲哭无泪啊。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了!

所以第一人称的优点虽好,但同样也是它的缺点,它最让人病诟的就是情节发展缺乏动力,人物尤其是配角缺乏个性,而这恰恰也是我的软肋,文笔不足啊。

第一人称必须要用自己的眼睛来看世界,那么能看到的地方就十分有限了,同样要以主角的视线来推动情节的发展。

主角到了什么地方?要看到什么?要完成什么事情?得到什么思考?

如何保证主角在每一个重要的场景出现,而不感到唐突,这些都需要精心的设置,而这往往是我最为缺少的。

这也是第一人称难精的原因之一,没有一个缜密的写作纲要,让情节进行的节奏很难把握,我往往写了几十万字后就后继乏力的,节奏快的时候已经完成数段历险,收得无数美女了,杀了n多妖魔了。而慢的时候却常常在原地打转,**还没到来,郁闷啊!

而第一人称写作让人物失色,同样来自于主角的视线,人物,尤其是配角,要出现在主角的视线才有展示的机会,作者不可能单独开一个视角去描写配角的行动,而且即使主角看到配角,同样有很多限制。

第一人称里不能出现上帝视角的,不然就会变成这样,雷人滚滚。

比如经典的错误就是:她对我微微的一笑,左手偷偷从背后的口袋里掏着一把手枪。

根据我的视线,应该在她的前方,而她面对着我,我如何知道她从背后的口袋里掏出的是手枪呢?还偷偷?

正确的写法应该是:她对我微微一笑,突地掏出一把手枪。

所以要突出一个,不预知性。因为我没看到,手枪是从哪里掏出来的,只看到她的手枪对准了我。

还举一例第一人称爱犯的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