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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黑破坏神之离殇-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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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棒

单手伤害:1—6

耐久:21之24

钉锤等级:快速攻击速度

+50%对不死生物伤害

可就是这根在游戏里我看都懒得看的木棒,还是我们几个三天来得到地唯一一件装备,由此可见这个世界的爆率之低是多么的惊人。

可就算是这根白板装备中的白板木棒,依然让圣骑士拉扎三人对我羡慕加嫉妒了半天,一问之下才知道,三人身上的每一件装备都是头目级以上怪物出品,对于我杀死普通怪物也能爆出装备,无怪三人会得红眼病。

看着三人眼红耳热的样子,我怎么好意思不落井下石。拿着木棒愣不给三人看,连摸都不让。

人不能得意忘形,很快接下来的七八天里我的报应来了。

第十二章 非人历练(下)

不是说我获救的地方,距离罗格营地有七八天的路程吗?刚刚又说三天来,之岂不是说现在离罗格营地的距离只要三四天了,怎么说的自相矛盾。

是的,本来得到那根该死的木棒的时候,离罗格营地是只有三四天的路程了,可就是爆出了那根木棒后,拉扎和道拉基这两个家伙心存报复,愣说我的爆率高,欺负我不认识路故意绕路不断地寻找怪物给我杀。

一个右手紧握着木棒几乎被烂肉覆盖,四仰八叉躺在地上口吐白沫的人,一头脑袋开花的腐尸还紧紧地压在他身上,要不是他还在喘着气,不然很难让旁人分得清,到底哪一个才是腐尸。

不用问比腐尸还要臭上三分的倒霉家伙就是我,自从爆出了那根木棒后,拉扎他们就故意七绕八绕的走弯路,遇到沉沦魔还好,他们最多只留下几只给我练手。

而遇到有如放大版刺猬行动缓慢比腐尸更加有过之无不及的硬皮老鼠则不会留下半只给我,作为在鲜血荒原除了沉沦魔巫师外唯一具有远程打击的怪物,它比腐尸更好对付,给的经验也比沉沦魔还多,只是要小心它的暗箭伤人。

要是遇到恶心巴拉的腐尸,就二话不说都由我包办。得到的结果就是,五十几枚金币和不到十瓶的微红和微蓝,外加一颗碎裂的蓝宝石一枚戒指,而经验也上升到了3476点,哈哈,这是让我最高兴的,快升级了。

由此可见我这些天是怎么过来的。

当然有得必有失,付出的代价是手斧的耐久差点归零,不得不用上了木棒,不然搞不好赤手空拳的我,也有可能被那两个没良心的家伙给丢到腐尸堆里不可。不过这些也没什么,最让人无法忍受的是,每次战斗后,我都像是从茅坑里出来一般,散发的恶臭简直是人怪勿近。

这些天我的鼻子失灵了,也不呕吐更不觉得恶心了,应该说物极必反,从最开始的翻江倒海到现在的麻木不仁,我已经习惯成自然了,真是恶劣的环境锻炼人啊!因此我挺感激拉扎他们的,要是我独自一人,肯定不会如此自虐般的历练。

一向惜字如金沉默寡言被拉扎誉为最细心的女野蛮人,一直负责打扫战场的梅斯,把这些天我爆出的战利品悉数交给我。并告诉我明天我们就进入了罗格营地的势力范围,很难再遇上什么怪物了,所以把东西全部交给我,毕竟我并不是他们团队中的一员,再拿着这些东西怎么也说不过去。

我把蓝宝石和那些金币药剂往物品栏里一塞,把那枚未辨识的戒指递给了拉扎。

毕竟生死与共了十多天了。

再者说戒指一般都有等级需求的,再加上玩游戏的经验,在罗格营地爆出来的戒指手属性能好到哪里去?果然被道拉基一辨识。

力量的戒指

等级需求:3

+2的力量

且不说拉扎他们是如何勉为其难的收下了那枚戒指,并如何幸喜若狂,对我的好感到达了上限,免得有拖字的嫌疑。

第二天有如梅斯他们所说进入了罗格营地的势力范围,很难遇到怪物,一个上午我们也只是灭了两三波怪物小队而已,而且都是沉沦魔,这个强度比起前几日少了很多,当然那是道拉基拉扎刻意寻怪的结果。

在路上我还看见了一两队罗格佣兵,听拉扎讲他们那是在巡逻,防止怪物深入罗格营地的腹地,对平民造成什么伤害。只是那些罗格佣兵距离太远,没有彼此打招呼,我真想跑过去看看,要知道游戏里的罗格佣兵个个可都是美女呀。

哈哈,别想歪了,纯粹是好奇而已。

傍晚时分,一大群生物出现在天边,我还以为是什么新怪物,拉扎告诉我那是罗格营地的牧场主在放牧,而放养的生物叫啃食兽。是整个罗格营地主要的肉食来源,我们这些天吃的那些烤肉就是。

牧场主都是平民,敢来鲜血荒原放牧,可不是那些巡逻的佣兵能给予牧场主什么安全感的,再说那也不是巡逻的罗格们的任务,所以牧场主们都会自己雇佣上一些罗格保卫自己和牧群,以策安全。

现在是夏天牧草茂盛,牧场主有钱雇佣罗格,而一旦到了冬天万物萧条,牧场主需要到更远的地方放牧,危险不说,啃食兽还会冻死饿死无数,牧场主可谓是收不付出,哪里还能雇佣罗格。

不过还好罗格营地在这方面,比较人性化,在冬天的时候会派罗格佣兵免费保卫。毕竟这也是经济体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不然转职者就很难吃上肉了,我也喜欢吃肉。

啃食兽名字挺吓人的。对于不知情的人来说,比如我。其实啃食兽是类似于猪的动物,尖嘴牛耳红眼扁尾,一身如猪的鬃毛。据说这种动物,只要一年时间,就能轻轻松松的长到四五百斤。可为什么叫啃食兽呢?难道是满嘴的利齿钢牙?我看见它在不停地吃草,是标准的素食动物,还特别喜欢啃食草根,恐怕这就是它名字的由来吧!

一个满脸皱纹的老头和一个青年,看到我们,走了过来,同时不远处两个手持白板猎弓的男人,也一同上前,他们就是罗格,还是男罗格。

看老人步履蹒跚的样子,我突然想起了我爷爷,他走路的样子和我爷爷真的很像。走近了我发现他脸上有一道狰狞刀疤,可想而知曾经受到过多大的伤害。这个老头无疑是一个普通人,而且应该还是这些啃食兽的主人。

这就是转职者和佣兵与平民最大的区别了,转职者或佣兵之所以比普通人强大,是能施展技能和用生命值治愈伤痛。转职者或佣兵一旦转职,就意味着与疾病和残疾绝缘,只剩下要么活着要么战死这两条路,根本不会有生病和残疾一说。

不然我遇到拉扎他们几个的时候,就要加上一些前缀词了,比如缺胳膊少腿的野蛮人或独眼龙圣骑士等等。

“四位尊敬的大人为了暗黑大陆的和平与光明而战斗历练归来,真是辛苦了。牧场主图瓦恳请几位大人,留下来吃一顿便饭,不过在这之前先喝一点东西,润润嗓子吧。”名叫图瓦的老人深深地对我们几个鞠了一躬,同时示意一旁的年青人说到。

他递给我们一人一只木碗,然后拿出背在身上的一个皮囊,往碗里倒上一种乳白色的液体,不用问肯定是啃食兽的乳汁,废话!难道还是人奶!

我拿着满满地一碗乳汁不知所措,万一这种东西难以下咽,喝剩了怎么办?那岂不是很丢脸,毕竟是人家一番心意呀。不过看着道拉基三个像喝水般的咕咚咕咚喝了下去,我也只好硬着头皮,小呡了一口。

第十三章 异界妻子(上)

岂料这种东西的味道大出我所料,口感之好难以形容,奶香之浓郁牛奶在它面前只能算是孱孙。我索性一不做二不休,不要脸地连添了数碗,把那个皮囊里的乳汁喝个干净。

弄得道拉基他们三个目瞪口呆,当时我还以为他们惊讶于我的能喝呢?后来才知道,这个世界的风俗习惯,就是别人拿东西给你吃的时候,不要全部吃光,不然就是很失礼的表现。

在我知道了原由以后,还不由为我此时的表现感到脸红耳赤呢?虽然那时已经是很久以后了。NN的!老子穿越的时候,贼老天也不顺手丢给我一本暗黑世界人文大全,脸丢大发了。

“没想到大人如此爱喝,早知道刚才就多挤一些。罗姆,快去再多挤一些,同时准备好晚饭。”图瓦老人对我的做派,根本不以为意,并叫倒奶的年青人罗姆再去弄一些。丝毫不懂人情世故风俗习惯的我,竟然还恬不知耻地道:“老人家,这乳汁的味道,真是让人难以忘怀呀,不知道你这里有没有得卖,给我一点。”

“哪里哪里,大人您太见外了,您为了暗黑大陆的光明未来而奋斗,而我还不能给您一些吗?大人要买,就太见外了。罗姆再多挤一点,送给几位大人。”

“既然如此,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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