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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别姬]重生之四爷-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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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蝶衣叫出声来就觉得所有人都看着自己,脸上红的不行。他从来不喜欢有人在他唱戏的时候不尊重他,没想到自己却做了一回小人。他不在乎他唱戏的时候台子下面的人在做什么那是因为他太专注于戏,其实他很在乎别人怎么看待他,觉得他唱的好不好。
  
  程蝶衣急急忙忙扯着袁世卿跑了出去,杜月笙跟在后面,似笑非笑:“想来程老板是看不上这些的,毕竟要听什么都能自己唱。”程蝶衣听完更加有些臊的厉害,他在生活中从来就不是强势的人,也不是能言善辩的人,就保持了沉默。
  
  杜月笙笑着问:“说到唱戏,隔几日会有一场比赛,就在这戏园子里,也不知道蝶衣你有没有兴趣?”
  
  袁世卿皱了皱眉,他喜欢听程蝶衣唱戏,不代表他愿意程蝶衣顶着戏子的名头过一辈子,但是这话又不好和程蝶衣讲,否则那人强起来他也没好日子过,看到程蝶衣眼光闪啊闪的,看起来极有兴趣的样子,也就答应了。大不了到时候和蝶衣一起上去,总不会有人说他也是戏子。
  
  程蝶衣没有想过去比赛,就是想看看,还有就是觉得奇怪,唱戏还能分个第几名第几名的,那以什么样的标准?他自己对于戏曲就有所偏好,不知道怎样才能比赛。就一直记着这件事情,等到那一天就积极地袁世卿出去要去看比赛。
  
  说是比赛还不如说是亮嗓,也不用戏服,就在上面唱,真真比的是唱功。程蝶衣没怎么看过其他人唱戏,就津津有味坐在那里听着,时不时还说上一两句,别人看程蝶衣坐的和评委挺接近还以为也是有什么关系的,没有理会他。
  
  倒是有一个人盛装打扮上来的,一看就是杨贵妃,蝶衣摇了摇头,觉得这样不好。其他人都一身素衣,就一个人盛装算什么?其他人也不是不想这样打扮,实在是囊中羞涩,头面首饰哪一个是他们买的起的,一般戏子的那些也都是一代代传下来的,谁没事买了一堆在家摆着?就是真喜欢也是自己做的多。
  
  那人盛装打扮也是有点紧张,看到程蝶衣微微摇头更加气愤难平,唱得不是很好。程蝶衣自然不知道这些,对于他来说,唱戏从来不会受人影响,自然觉得别人也是,不会知道原来还有人很容易受到外界影响。
  
  那人下了台,也不去卸妆,就走到程蝶衣面前,看了程蝶衣好几眼,问:“你会唱戏?”
  
  程蝶衣老老实实点头,觉得这个人其实唱得不错,笑着说:“你刚刚唱得不错。”
  
  那人以为程蝶衣在讽刺自己,气愤难平地跺了跺脚,怒道:“谁要你多管闲事!”说完就离开了,程蝶衣倒是茫然,又觉得不太对,就起身想要问个清楚。刚没走几步,一个人就冲到他面前,看了看蝶衣问:“唱戏的?”
  
  程蝶衣觉得这话问的不尊敬,就摆出一副角儿的样子,极为矜持的点了点头,那人嗤笑一声,直接把蝶衣推上了台。      
作者有话要说:我看到了jymgssss的地雷……好惊喜的赶脚,还有就是好担心啊……不要告诉我是手一滑扔错了




☆、第三十二章

  阖家欢乐
  程蝶衣这人其实有点缺心眼,一站到戏台子上就脑子有点空白起来,下面的人让人他捡一个比较熟悉的曲目唱,他还没想明白自己怎么上来了就唱了起来。唱的还是很久以前的《思凡》,《思凡》也算得上是很基础的戏曲,但是唱的好的人少。
  
  行家一出手就知道有没有。这句话不论哪个行业都适用,听到程蝶衣一亮嗓子,那些人立刻就坐直了,有一个眼神的不好就想要起身凑近点看看,可不要给自己的老朋友给忽悠了,旁边的人拉住他给他递了眼镜。站在后面的人看不见台上站的人,前面的人都堵着了,听着声音还以为是哪个角儿来了,一个劲儿地问是谁。
  
  袁世卿坐在下面觉得与有荣焉,心里既为蝶衣感到高兴,又有点酸酸的感觉。他总是觉得自己喜欢上这个人很久很久,比所有人都久得多。程蝶衣天生就是属于戏台的,这是谁也无法否认,袁世卿也知道自己是真心喜欢这这个人,更加不知道该把他放在什么地方。
  
  这也算得上是一曲成名,程蝶衣的技巧唱腔几乎都无可挑剔,最主要的还是那个脾气真的对了很多的人胃口,对于前辈总是尊敬的,没有故作清高,也不是扭扭捏捏,唱的这般好,生活中还不见脂粉气,这样的人,远着看,几乎可以说是完人了。
  
  等袁世卿带着程蝶衣回家的时候,已经有人在等着了,是袁世卿现在最不想见到的袁世陵,他的好大哥。袁世卿对于这个哥哥总有种说不清的愧疚感,哪怕这个哥哥对他再不好,他也没法生气,自己毕竟也给他惹了不少的事情。自己来到上海就有不想见到袁家其他人。
  
  袁世陵来也没有别的事情,闲谈了几句,临走的时候竟然来了句:“我那边情况不是很好,有一个刚刚出生不久的孩子,放你这里养几天。”说着就有人抱着一个小婴儿过来,袁世卿和程蝶衣几乎目瞪口呆,袁世陵把孩子掉在这边就爽利的走了,也不去管其他人怎么想。
  
  袁世卿不知道自家大哥究竟什么意思,这是往好的方面想,大哥想让他体会一下天伦之乐,掰直他,还是想着自己和蝶衣不会有孩子,过继过来?或者简单点,就是他说的那样,情况不是很好,不适合婴儿住着。
  
  不论是什么情况这个叫袁媛的小女孩就这样住在了这里,过去了好几天也不见袁世陵来接回去,就死了心打算好好养活这孩子。程蝶衣倒是进入角色最快的人,他从小就喜欢小孩子小动物,不然也不会在小的时候就捡了一个弃婴带回戏班。这个在袁世卿看起来只会大哭大嚷的小家伙倒是真的和程蝶衣处的很好。一个是真心喜爱,一个像养只小猫般觉得有趣,倒是过得不错,甚至可以赞一声“阖家欢乐”。
  
  袁世卿身边的小厮婢女虽然多,但是没有一个有着带孩子的经验,他来上海来的匆忙,身边也没有照顾的老人,面对这样一个打不得、骂不得的,还不听你说话的孩子,真的要苦恼得不行。唯一值得高兴的事情大概是因为蝶衣现在把兴趣放在照顾这么一个孩子的身上,加上虽然嗓子调养的差不多,但是不能长时间唱戏,对于那些想要和他谈论戏曲的人也不是显得十分热络。
  
  这倒是让其他人刮目相看,觉得矜持一点好,还有就是开始的时候,程蝶衣就说过“不唱堂会”这种话,要是上赶着,就有人说话不好听了。同行相轻总是不变的,也不是没有人想拿袁世卿出来攻击他,但是袁世卿还是有那么点薄名在的,也不敢去招惹。
  
  袁世卿请人去找照顾孩子的奶妈,结果在寻找的时候竟然发现了那个陈家小姐,陈珈绘,袁世卿的前未婚妻,一身落魄,身怀六甲。心里倒是清楚为什么突然间她有勇气私奔了,也是奇怪,在袁世卿的调查中,那个男人也还算得上是靠得住的人,不是那种为了钱财拐带少女的人。但是那个男人在到了上海不久后失踪,以及找不到那些钱财也真的让人觉得知人知面不知心。
  
  袁世卿不觉得愧疚,如果不是陈珈绘无媒苟合在前,他不论做什么都是没用的,倒是程蝶衣知道了这件事情觉得愧疚万分,觉得如果不是袁世卿设计于她,这个女子还过着很好的生活,特别是在她还怀着宝宝的情况下。
  
  袁世卿通知了陈家,陈家就带回了一句话“陈家没这个人”,后面又紧紧随着一封信,是陈家奶奶来的信。信中言明陈老爷子还在气头上,她会尽量劝解,请四爷代为照看一段时间。袁世卿差点气乐了,一个两个把他这里当成什么地方了,都代为照看一下,他就是这么一个好人?
  
  不得不说的是陈珈绘不愧是原本袁世陵看中的人,手段家世一点也不差,在观察了这么一段时间之后,陈珈绘突然间对袁世卿说:“四爷,你觉得我们搭伙过日子怎么样?”这句话还是她在这段颠沛流离的时间学到的,说出来的时候,袁世卿愣了一下。
  
  “我知道你和程老板两心相悦,我的要求也不高,我们有个假婚礼就可以。”陈珈绘笑的很淡定:“我就是想让孩子有个正经的身份。”
  
  袁世卿嗤笑了一声,正经的身份,不紧不慢地问:“一个一心喜欢戏子的父亲,和一个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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