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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峰扫视了众人一眼,笑道:“我身体特异,体内早蕴万邪之王的邪气,已是万邪不能侵,再厉害的毒都会化解。所以连毒尊都会惧我,这小小的蛊虫一进入我体内,便被体内的魔气所侵,又吸食了我体内的分泌物和血,自然便被毒杀,我刚才把它们己全部排出体外,没有半只活蛊。”
“啊——看来萨蛮有难了!”冯过客先一惊,后又喜道。
“我早就应该想到,付春雷曾对我的鲜血作过实验,对任何毒药和毒物都有克制作用,这叫以毒解毒杜娟她们有救了!”林峰喜道。
“那太好了!”皓月欢喜无比地跳起来拍手道。
“那今日我就来大补一场。准备到时候放血吧,让萨蛮烧得屁滚尿流,连云寨人仰马翻,哈哈。那样才够意思。”林峰笑道。
“太好了。我今日就去准备些物品,晚上去放些烟花,庆祝一番,让萨蛮惊得个目瞪口呆,那才叫有意思!”孙爱人笑道。
“皓月,你去叫店家为我准备早膳,冯老师你去为冠方圆送大礼,孙老师爱怎么就怎么,不过多准备一些劲弩和劲箭,同时多备三匹好马,我现在来休息休息,说不准中午去找寇政这小子的麻烦,见见我的大小姐也说不定呢”林峰笑道。
皓月抬头望望外面的天色,道:“店家应该起来了”
“还是我去叫吧,皓月你先休息休息,或是练练功什么的。”冯过客说道,便转身推门而出。
林峰望了孙爱人一眼,不再说话,拉着皓月的小手,双双盘股坐于软榻之上,林峰以双掌抵住皓月之掌心,双足相抵,于是便开始推动体内的功力,在两人体内流转起来。
皓月很自然地使自己进入忘我的状态,以自己的功力引导着林峰流过来的真气在体内各筋脉中游走。
这是林峰从“天妖教”总坛出来之时悟出的练功速进之法。那是因水势而起的感悟,那五日在藏书洞中,每天都要静静消化那些东西,也便顺便将与梦非子相斗时所悟的东西整理和归纳一下,便创出了一种前无古人的练功速效之法。
这种练功之法对功力高深的人效果也并不大,但若是一个功力高深的人与一个功力浅的人合练则会使功力浅的人功力进展以数倍甚至十倍地增加。
这种练功之法,是林峰特意为皓月所创,对其本身与独练并无多大分别,甚至比独练效果还逊上一筹,这种功法其要旨便在于一个“活”字和一个“动”字。
以自己的功力去激活对方体内的功力,引发对方体内所蕴的潜力,然后由对方一心一意去引导自己的功力在他体内作单线循环,又从脚底涌回自己的体内,而在自己的体内也作单线运动,使两个人构成一个循环整体,林峰以内劲循入皓月体内时,便使对方的筋脉扩宽,对任何潜在的力量和外来的劲气吸纳转化的速度也增加了数倍以上。从而达到使皓月的一次运功效果胜过自己独自运功数倍以上。
林峰和皓月所修习的为同一种练功之法,又以阴阳相互运行,自然使运行之速加快,比之一个人独运的速度并不慢一些,因为林峰同时是输出两道真气,在任脉和督脉之交岔之处,便行分开。钻入奇筋八脉,冲击任督二脉,达到最佳的效果。
这一个多月来,林峰都坚持以这种方式和皓月练功,所以皓月这一个多月来,其实可算别人一年多的功力,加之又勤学苦练,林峰教导方法好,几乎可算得上别人两年时间的苦修。因此,林峰有信心,在一年半载之内,让皓月也登上高手之列。
第十章猎鹰折翅
汉源城几乎快要闹翻天了,首先是传来“连云寨”死去了几十名弟子和三名勇士,而凶手只不过两个人且全都跑了,最后最轰动的是“猎鹰堡”的一场大火,几乎把那雄伟的猎鹰堡烧掉一半,为救火死去了一二十人,包括在火中烧死的,初步估计。可能有人纵火,寇方圆整个人都快气爆了肺,他那个小姨太露着屁股向他哭泣,却被他狠狠地给了一个耳光,那睡袍后面被火烧化,所以半边屁股便露在外面了。
他的小姨太过于惊慌,自然不知道屁股见了风。可寇方圆却看到了,他是看到两名弟子在吞口水,然后才发现那小姨太屁股露了馅,这才狠狠地给了一个巴掌,可那小姨太不知情,还以为寇方圆把气发在她头上,于是耸着一双大乳大声哭起来,发起泼来,什么都骂,寇方圆无可奈何,于是那两名吞口水的弟子便遭殃了,没有见到今早的太阳,因为他们见到了寇方圆小姨太的屁股,之后寇方圆用手掌重重地在那小姨大的屁股上打了一下,那小姨大这才知道屁股露了馅,着急不已地捂着屁股钻进了大少奶奶的房中。
寇方圆眼睁睁地望着这把无情的大火把猎鹰堡的一半家业这样吞没;这一气呀,竟吐出了一口血,当然这可又急坏了许多人。
寇政便是其中一个,但他很有决断能力,也很有大将风度,指挥着众人救人有条不紊,终于使这一场大火灭于无形,但其损失却不知道有多大,还有那些挣断缰绳的马,受了惊,连人都踩,被马棚中冲出的马儿踩伤的人也不在少数。还有的马肉烤得很香,可是没有人有闲情去吃。
当寇方回收到一块大匾之时。那残垣碎瓦堆中还在冒着热烟,情景很是凄凉。
寇方圆一读那匾上的三十二个大字,呕血三口,拍碎了一张红木桌子,又损失了三十多两银子,不亦悲哉。
寇政的脸色很冷,因为他想到了一个人,那便是林峰,昨日,连云寨早已派人到猎鹰堡中讲了一些情况,当然萨蛮不会说林峰的武功会比他好,也不会说林峰功夫怎么高,而是说林峰箭法好,马也好,见萨蛮追出来便吓得跑了。
寇方圆当然相信了,若不是这样说,他还不相信呢。因为他知道林峰正是杜家庄的一个下人,一个下人能有多厉害?杜家庄的弟子他也见过,武功顶多算是一流高手而已,又怎能与萨蛮相斗而不逃走呢?一个下人更不可能比萨蛮更狠,也便未曾在意,可是此刻却想起了这个人,但为时已有些晚。
寇政面色阴沉地下令道:“给我在城中搜,一定要把这个人找出来格杀勿论”因林峰既然已经知道杜娟在连云寨中,自然对猎鹰堡是有百害而无一利了,因此,他必须死,他记得林峰的样子。不过有些模糊。但萨蛮却记得很清楚,苗女刺绣的功夫很有一手,对于画下一个人的像,当然不会有问题,于是,林峰的画像已经有几十幅贴在街上,还有五百两银子的赏钱。
在这天高皇帝远的地方,有钱,有势力便是老子,便是王法,全城的人几乎全都出动了,可是却没有林峰的消息。
有人来汇报说,昨天有人看见了林峰,在长渡客栈,长渡客栈的老板也说,昨天的确在这里,还把当时的情况讲了一下,带着寇政等人到林峰曾定下的三间房子中看了看,可是空空如也,昨日已走了。
这时候的林峰并不远,只在隔壁,这是冯过客已以另一个面目所租下的房间,只要了两间,林峰和皓月一间,他和孙爱人一间,并不需要住很长时间,只得将就将就。
林峰此刻是个粗扩而剽悍的大汉,一脸络腮胡子别有一番风味,皓月也变了模样,貂皮大衣当然没有了。
寇政并没有留意林峰,因为像这样的江湖汉子并不少见,带着女儿的也不少。
林峰却留意了他,知道寇政是高手,但似乎并不会比君情高明,比起杜娟和杜威似乎也有差距,林峰自信可以在十五招之内将他杀死,但却没有这个必要,至少暂时没有这个必要。
寇政走了,林峰并没有在客栈中继续呆下去的必要,已与猎鹰堡公开对上了,他从来不怕人,而且喜欢与那些自以为了不起的人过不去,所以他要去办一件事情。
去猎鹰堡,他要去看看那让人怜爱的杜家大小姐桂凤仙。
林峰当然见过她,那已是两年前的事,不过他对杜家的三个女儿都有很深的好感,所以他并没有难为寇政,但他已作好了杀寇政的打算,那是当见到杜凤仙之后才能决定的事。
林峰的身边多了一个人,那是冯过客,总得有人衬衬台子才好,不过林峰在昨日决定去连云寨之时,便以飞鸽传书‘天妖教“在汉源附近的高手,有雅安的,也有乐山的,以最快的速度调集人马赶至汉源,在今天下午大概便可以赶到,但林峰并没有必要等,也不想等,他还必须翻过大雪山。
猪鹰堡的上空还有余烟在升起,一股浓浓的焦味,老远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