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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钩霜雪明-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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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芸官倒很高兴。弟弟小她两岁,见吴戈会武艺,自是大为倾倒,天天缠着吴戈要学。
  荻小姐记得那时候大家谈论得最多的,是县里的才子耿昭和钟汉儒,前者八岁能诗,后者十五岁中秀才。已经悄悄读过《莺莺传》、《霍小玉》的她,当时也爱胡思乱想。她见过耿昭,比吴戈大两岁,白白净净的,眉眼间总是一股羞涩。所以本来,她是根本不会正眼看吴戈的。她也听侠义故事,但她知道,自己将来只可能爱上崔生或者李靖那样的人。昆仑奴也好,虬髯客也好,都不过是才子佳人身边匆匆掠过的身影。
  直到那次芸官惹祸。
  父亲那时是个举人,在江北一带素有大名,可终究不是官,家境也不殷实,虽得知县颇多关照,毕竟不能跟这些帮会的无赖相斗——韩舵爷可是连知县的面子都敢不给的人。那天屋外二十多个泼皮黑压压集了一片,定要芸官磕头赔罪,还要赔出五百两银。父亲正不在家,窦氏吓得浑身发抖,哪里敢开门。
  她记得那天吴戈从衙门回来时,泼皮们已经动开了手,门窗都打坏了不说,仆人张叔也被打得头破血流。事情结束得非常快。她和弟弟躲在阁楼不敢探头看,只听到一片喝彩,转眼那帮泼皮就走得一个不剩。她知道后来吴戈为此遇到过打闷棍的,下蒙汗药的,都不能奈他何。他只是去了韩舵爷家里一趟,之后再也没有泼皮敢来聒噪。
  芸官早已对吴戈佩服得五体投地,而她也开始注意起这个后生。她很快发现,吴戈是个很特别的人。他不快乐,心事重重。他与余家渡的少年们是那样的不同。当其他的人遛狗斗鸡、喝酒唱曲,或者谈论起何家二小姐的时候,吴戈总是默默地从他们身边走开,神情萧索。这一点,连芸官都看出来了。
  在那两年,吴戈是荻小姐与弟弟共同的秘密。芸哥会每天来报告吴戈的行踪事迹,还常常偷溜到吴戈屋中看有没有什么武术秘笈。弟弟最津津乐道的就是吴戈破的案子。荻小姐最记得弟弟学着吴戈的口气说:“从此人脚印来看,脚趾抠地呈内八字,外深内浅,鞋底也就是外沿磨得最厉害,左脚脚印浅而扭曲,每一步间距均是两尺七寸——此人练过八卦游身掌的站桩功夫而且左脚有残疾……”吴戈就是凭几个脚印抓到了那个卖假药的江湖郎中,从而一举破了孙篾匠家的命案。
  似乎当时的知县也曾很器重吴戈,然而他只是一直做着一名小捕快,没有升迁过。这并不是他不快乐的原因。似乎也不是因为何家二小姐托媒招赘。吴戈只是一个很难快乐甚至于很难讨好的人。这是当年她与弟弟的共同结论。
  他不合群,话也不多,不风趣也不活泼;每次破案,知县会赏他二两、甚至十两银子也赏过,也不见他高兴,仍是那样闷闷的。他也学会了养几个泼皮作线人,开销不小,所以一直没有什么钱剩下。吴戈是个孤儿,小时候没读过什么书,但现在很好学,于是就没有时间交太多朋友。这也是他与那些真正的粗人不同的地方。但他为数不多的几个朋友,都是县学里顶尖的人物,比如耿昭。
  吴戈每天一大早就去县里,黄昏才回。来回十里路他总是一路飞跑。他跟芸官说过,练武得学会跑,不光是站桩打沙包。
  只有练武时的吴戈是快乐的。他在后院小园的那株歪脖柳树下抡石锁,打熬力气,像一匹精力充沛的小马不停地跳跃撒欢。他的面孔在这时是兴奋的,光彩照人的。每天他都会在清晨和黄昏的时候练一阵子,照例到井里打一桶水,练完后一桶水往身上浇下去。他晨练的时间太早赶不上,所以每次到了黄昏练功时,芸官就一定跟着在边上悄悄地看。
  大约就是他打跑了盐帮泼皮之后的某天,也是黄昏,荻小姐去喊芸官回屋吃饭。来到后院,却见吴戈正练了一会儿功,浑身是汗,又提起一桶水当头淋下,像一头快乐的小兽一样兴奋地摇着头上的水。而这时夕阳照下来,照在他精赤着的膀子上,他身上一棱一棱的肌肉灵活地滚动着,皮肤象绸子一样闪亮——吴戈浑身上下都在那一刻闪耀着金色的光芒;就连他身上的那四五道伤疤,也不像平时那样吓人了……
  荻小姐从来没有想象过,在这个既不是落难才子,更不是状元翰林的普通少年男子身上,竟也有这样一种慑人的光彩和美丽……
  十二年前的吴戈回过头,看到了荻小姐,冲她笑了笑,这大约是她第一次见到吴戈的笑,沐在阳光里的年轻的笑……
  荻小姐从回忆里凝过神来,发觉自己的脸都红了。这回忆未必不是自己的幻觉。
  田妈说,吴戈五六年前就不做捕快了,回乡下了。但两年前那场洪水,他所在的整条村庄都被淹没,全县死了近两万人。“这个吴小哥,谁知道还活着不……”
  于是,荻小姐说,这个人,自己几乎都忘掉了。
  第三章  淮上悍匪
  钟秀才的寨子里,平野人与少年茫然对坐,猜测着钟秀才邀请他们到来的目的。
  少年对钟秀才听说不多,他本是官宦子弟,当然对盗匪流寇深存戒心。而平野人是老江湖,钟的来历却是再清楚不过。当年钟汉儒时运不济,参加乡试时不幸遇着考官包庇舞弊;案发后当事人固是处斩,却株连其他参考的秀才,全部被发配。大名鼎鼎的钟才子被押解路过巢湖时遇到了两淮的大盗火眼尉迟邓况。邓况是个粗人,却也是个趣人,一见钟秀才,立刻佩服得五体投地。于是钟秀才被留了下来,做了他们的大头领,与火眼尉迟合称文武两天王,纵横江淮,六七年来朝廷竟对他们一直无可奈何。
  钟秀才胖胖的脸笑得非常诚恳,他一直在微笑。终于,他说道:“当年秦始皇出巡,气派很大。刘邦看到了,说大丈夫当如是也;项羽看到了,说,彼可取而代之。虽然当今皇上说不上是昏君,但这朝廷上上下下的腐败却不在暴秦之下。我倒不想做刘邦或者项羽,我只想为下面这些弟兄找条活路。我需要人帮我。平兄和这位小世兄正是这样的人。”
  平野人看了看少年,少年摇了摇头,说:“我不做反贼。”
  钟秀才身后的几条大汉怒目而视,手纷纷握到了刀柄上。
  平野人却在心里暗笑,想着老子若是赢了平真秀,夺到另半幅藏宝图,早就不愁富贵了,强过你这流寇土匪不知多少。但他却只是说道:“钟秀才的大名,咱是如雷贯耳,无比景仰。只是……”他说的后一半却是实话,“在下祖上乃是流落到中国的日本国人,到在下已经是第三代了。这次到宝地是要寻一个故友帮忙,事成之后,便要回日本国。这是先祖先父的愿望,在下决不敢违。所以真的是爱莫能助了。”
  钟秀才见他说得诚恳,与身边眼睛通红的一条高大汉子交换了一下眼色,显得甚为遗憾。堂下却有一名大汉厉声叫道:“两位说来便来,说走便走,总得给伤了的弟兄们一个交代吧?爷爷也使刀,看看咱们谁的刀快!”声犹未落,刀光已经斩到。
  平野人一笑,不躲不闪反而进了一步,当啷一声,连刀带鞘架住了来刀;几乎同时,这汉子仰头便向后跌倒,头咚地砸在地上晕了过去——他的下巴被平野人的刀柄重重击中,而平野人的刀还没出鞘。
  另一个汉子立刻扑上,一刀搠来。平野人斜跨出一步,右手刀仍不出鞘。那汉子也是扑通一声便摔出五尺开外,头破血流——平野人手下留情,连刀带鞘斩中了他的面门。
  第三条汉子正要动手,冲到一半却被人硬生生拉了回去。出手之人双眼赤红,高大雄壮,肩后背着两条黑油油的钢鞭。平野人明白,这是火眼尉迟邓况亲自出马了。
  平野人不敢怠慢,却问道:“听说邓英雄双眼赤红,乃是常食人心之故,可是真的?”
  邓况淡然一笑,说:“钟秀才是菩萨心肠,我们是仁义之师。平大侠刀法绝伦,本寨无人能敌。”他回头向方才落败的两个大汉喝道,“还不向平大侠谢过饶命之恩?”
  平野人一愣,颇为意外。火眼尉迟江湖上名头很响,两条水磨八棱钢鞭,左手鞭重十四斤,右手重十五斤。听说他本来也是军官出身,弓马娴熟,力大鞭沉,没想到竟然不肯迎战。连少年也想不到,竟可以如此轻松过关。
  “平大侠要找的是什么人?我们好歹是地头蛇,说不定能帮上忙。”送他们出寨门时,钟秀才随口问道。
  平野人心中一喜,忙道:“我要找一个老朋友,是本地山阳县吴村人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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