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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人饮冰-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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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才开学。”我把蟹黄清出来。
他知道我和他爱好不相同,也不问我晚上要不要一起玩,只是有点无聊地玩着螃蟹壳:“那以后就很难见面了。”
“哪有那么夸张,又不是坐牢。”我被他表情逗笑了:“而且我很快就毕业了。”
“破烂学校。”他犹自不忿地抱怨,一口气吃了一壳子的肉:“毕业之后搬出来和我住吧。”
“我又不是租不起房子。”我好笑地看着他。
他不爽地把螃蟹壳子扔到一边:“要是小朗是个女的,我一定娶过来当老婆,贤妻良母多好。”
明明知道无论如何都不会有希望,但有时候他无心的一句话,还是会忍不住心旌摇晃,几乎要当真。因为喜欢本来就是这样低姿态的事,他一个皱眉,一个微笑,都会在你心里掀起轩然大波。
吃完饭,我把菜都打包好带去学校,不指望他会知道把冰箱里的菜拿出来放进微波炉里,何况他每天的节目都精彩得很,也不用去吃剩菜。快毕业了,很多事要忙,事务所那边也有很多问题,时间省一点是一点,能不去食堂吃饭也好。

有时候也会安慰自己,他对我终归还是有点不一样的,比如说我走的时候,他会送到门口,对于他这样颐指气使的人来说,已经是绝无仅有的待遇。
正中午,外面太阳灿烂得很,晒得地面泛出一层白。
“对了,”我忽然想起一件事,把手上的一个袋子递给他:“今天早上我在你家碰到一个女孩子,这是她落在这里的裙子,下次她过来再给她吧。”
他似乎要回想一下才能想起那是谁。
“哦,那个啊……”他毫不在意地抱着手臂:“好像还是你们R大的学生,你带走吧,放我这里她也拿不到,不行就扔了吧。”
我抿了抿唇,心里似乎有千军万马在汹涌,但最终却什么都没说。
他却笑起来:“其实你们R大也不是全部惨不忍睹,你这几年怎么不谈恋爱呢。”
这个问题,我也很想问自己。
大概,是因为我心里,很喜欢,很喜欢某个人吧。
喜欢得快要死了,就连看着他和别人一夜情,就算只是过来,以一个朋友的身份过来给他做顿饭,我也觉得这一天都是闪着光的,甚至昨晚上,想着明天要见你,都在床上辗转反侧。
这是连我也没办法的事。

很多很多年后,我仔细回想,我到底是在哪个时候,意识到你不可能喜欢我的。
我想,大概就是那个正午,你站在门口的台阶上,身形修长挺拔,面容俊美,优美的嘴唇说着朋友该说的话,漂亮的眼睛坦荡无尘。
那瞬间,我忽然明白,眼前这个人,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喜欢上我的。
你有最好的外貌,最好的出身,自然也值得最好的人,最漂亮的皮囊,灯红酒绿,最奢靡的享受,最精彩的生活。
我于你来说,就像那一桌午餐,已经是尽我全力的丰盛,但终究是随处可见的食材,终究是普通家常的口味,偶尔吃一餐自然觉得好吃,你却不会为了我吃一辈子这样的家常菜。
就像,就算我知道你有疼爱你的祖母,有无数簇拥你的朋友和长得漂亮惊艳的男男女女,还是会担心你过得不好,会过来给你做一顿午饭,要亲眼看见你没事才安心。
你却不记得,今天是我的生日。
作者有话要说:这个是许朗还在读大学时候的事哟,是最后一个学年开学前。
而下一章会直接跳到快毕业的时候。
其实这篇文不会大虐,因为许朗不是那种心绪起伏很大的歇斯底里的人,他是很安静的,看起来无比冷静的那种。
大家不要怕,我长篇不BE的。

☆、银魅

毕业季节,学校里时不时可以看见拖着行李箱行色匆匆的毕业生,我因为事务所的关系去年拿到证后就办了离校,感伤倒不是很深。只是租的房子楼上正好在装修,吵得人心神不宁,我就在学校宿舍住了两天,学校附近有几个书店不错,我在里面淘了一天书,拿着几本原文的希腊法典当课外书,去食堂吃饭。
刚打完饭,电话响了。
我手上拿着东西,又以为是事务所的电话,看也没看就接了起来,结果对面连“喂”都没说,直接来了一句:“到银魅来。”
“什么?”我还想追问,对面已经挂了,一看号码,果然是李貅。
我找了个位置坐下吃饭,不到十分钟,电话又响了。
“你怎么还没到?”他在外面历练了两年,行事风格越发像他父亲了,丝毫不客气。
“我在学校,还在吃饭。”我怕他发飙,问了一句:“你们在哪。”
“还能在哪,银魅。”他不知道是在跟谁抱怨:“麻烦死了,你别动,我来接你。”

我慢慢吃完一小碗饭,把书锁在超市的寄存处,还剩了一本民法典锁不进去,只好拿在手上,去学校的林荫道那里等他。
李貅车开得向来快,从东单到我学校只要十几分钟,车牌挂得凶,没人敢惹他。这次果然快得很,学校的银杏树郁郁葱葱,我在树下站了不到两分钟,一辆保时捷风驰电掣地开过来,直接刹在我面前,简直快冲到马路牙子上来。他从车窗里露出一张脸,比上次过年时更加惊艳了。说话却是一贯地简洁:
“别傻站着,上车。”
我绕到后座,他皱起眉头:“副驾驶有刺吗?”
跟这种人没得道理可讲,我认命地坐上副驾驶,心如死灰地系安全带,不知道哪里戳到他笑点,他嗤笑一声,直接发动车子。
巨大的后坐力直接把我冲得贴在了座位靠背上,还好我动作快,安全带已经系好了。
“你慢一点,这是学校。”虽然是上课时间人路上没人,也经不起他这样横冲直撞。
“啰嗦。”他嫌弃地说了一句,速度却慢了下来。

出了学校,就开始沉默。
我们俩之间,从小就没什么聊的。
我小时候很怕他。
我从没见过那么漂亮的小孩,棕色的头发,蓝得像海一样的眼睛,清澈又漂亮,皮肤白得像瓷器。但是一开口却比谁都凶,我小时候在孤儿院的时候见过的最霸道的小孩都没他难相处。不过我那时候也太惶恐了,第一次拥有一个家,所以战战兢兢,生怕做错什么事,就算他抢我的菜,把我的椅子踢倒,晚上扮鬼吓我,我也都不生气,只想着尽力对他好一点。
只是后来渐渐长大了,就明白了。
我从来不是带着光环的主角,那些用真情感叛逆少年戏码也不会出现在我身上。
我是配角。
如果需要一千个人来衬托主角的幸运,我应该就是其中一个。就算戏份稍微多一点,演过几集,自然就会现原形。

所以我很少主动联系郑敖。
他要见我,我就过去。他的生活过得开心精彩,我就一个人过自己的生活。就算他说想见我,说我读的什么破学校一年见不到两次面,我也只是安静笑着,耐心听他说。
他说,但我不能信。
配角,就要有配角的自觉,在适当的时候出现,点缀主角的生活。在适当的时候退场,留主角和真命天女happy ending。出现得太多,就会惹人厌烦。我只是他人生里稍微重要一点的路人甲,偶尔一个镜头里陪他走一段路的朋友,和他以后结婚现场照片背景上笑着的一个不知名的人。
而我喜欢他。
这是唯一不该发生的事。

到了银魅,一堆人已经在那里玩了起来。
李貅把我载过来之后,就跟不认识一样,反正我已经习惯了,自己找个地方坐下来,没有茶水,只能喝啤酒。
喝了半杯啤酒,肩膀上被人拍了一下,我转过头来,一张无比漂亮的脸在对着我笑。郑敖小时候就因为长得太好看被人当成女孩子,长大之后骨骼长开了,好了很多,充其量只算中性而已。
“怎么来了都不跟我打招呼!”他习以为常地用手臂揽住我肩膀,在沙发上坐了下来,看他手上端的酒,似乎度数不低。
“我刚到,还没看见你。”我把啤酒杯挪了一挪,让他把杯子放下来。他完全没看到,喝了一口酒。
近在咫尺的身体,只是这样靠在一起坐着,就已经让我不知今夕何夕。我下意识地屏住呼吸。靠得太近,我可以闻到他身上熟悉的气息,大概是什么香水,像阳光下的森林,却很适合他。
他大概玩累了,靠了点重量在我身上,坐的姿势随意,喝着酒,偶尔有人过来跟他打招呼,他抬抬杯子,勾一勾嘴角。郑家家传这种笑容,只翘一边嘴角,优雅而敷衍,转瞬即逝,连礼貌都算不上。
“你晚上还要回家吧?少喝点酒。”我忍不住劝他。
“今天不回去。”他简短答一句,不知道看到谁,站了起来。端着杯子要走,懒洋洋地吩咐我:“你等会先别走,晚上还有节目。”
我点了下头,看见他走过去的方向,有个女人正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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