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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小民-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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脖子上血肉模糊。一阵风吹过,令人作呕的血腥气冲入鼻中,孟有田不由得扭过头去,紧走几步,扶着一棵小树哇哇吐了起来。

到底是第一次杀人,到底是第一次见到如此血腥的场面,孟有田的激愤过后,便剩下自然而然的生理反应了。

阿秀匆忙穿上孟有田的衣服,等看到血肉模糊的尸体时,也和孟有田是一样的反应,吐得一塌糊涂。

“有田,你没事吧?”一个人匆匆跑来,远远的便呼喊着。

孟有田喘着气抬起头,看清来人是强子,手里拎着把柴刀。原来强子正在村外割茅草当烧柴,碰到边哭边跑的小嫚,情急之下,便赶来搭救。而孟有田走的是另一个方向,却没遇见小嫚。

“俺没事儿”孟有田肚子空空,吐无可吐,做了几下深呼吸,感觉稍微好了一些。

强子腿快,不一会儿便来到跟前,立时便被这血腥的现场给惊愣住了,“这,这,这是——”

“三个畜生,被俺和阿秀打死了。”孟有田皱着眉头一指“米卡多”,解释道:“还有它,咬死了一个。”

强子显然比孟有田的心理素质要强一些,八九年在外闯荡,经历过的和看见过的事情锻炼了他的神经。

“该,这号畜生,该死。”强子骂着,眼睛盯上了地上的大枪,伸手操起一枝,抚摸着,象是自言自语地说道:“有了这家伙,狗日的李大坏也得老实服贴,俺就能报了仇。”

“强子哥。”孟有田走上几步,对强子说道“咱先不说报仇的事儿,还是先把这处理处理吧”

强子从幻想中清醒过来,想了想说道:“你和阿秀先往村里走,小嫚进村一喊,这人一会儿就到。俺留下,把这三个畜生埋一埋,这枪呢——”

“这枪咱留着。”孟有田接话道:“强子哥,你砍点树枝什么的,然后和枪捆在一起,趁人少的时候再回村,或者藏在土窑里等咱们一起偷偷的运走。对了,还有子弹、皮带什么的,以后兴许都用得着。”

“明白了。”强子使劲点了点头,说道:“俺都给藏在土窑里,再弄些柴禾茅草什么的遮掩一下。你回村叫上小全,赶着车运一趟。”

“好,就这么定了。”孟有田招呼上阿秀,两人向村里走去。

走在路上,阿秀默不作声,满脸的凄苦。名声,那时的女人最注重这个,虽然没被糟蹋,可经历这样的事情,风言风语定然少不了。姑娘偷偷看了孟有田一眼,孟有田正边走边思索着心事,阿秀心中更难受,以为孟有田也在嫌乎她。

三杆枪,虽然少了点,但总是个开始。而且出了这件事情倒给孟有田提了个醒儿。原来这条路也有溃兵走,以后倒可以就近截夺,能抢着自然是好,抢不着也不损失什么。

孟有田想通了,这才抬起头,看了看阿秀,姑娘已经泪流满面,边走边哭,眼泪洒了一路呢“阿秀,你别哭哇”孟有田停下脚步,说道:“那三个畜生想干坏事没干成,都去了阴曹地府,遭了报应,你,你就别难过了哈。”

阿秀摇了摇头,眼泪掉得更厉害了,抽噎着说道:“可俺,俺的身子被人看见了,脏了,再没人瞧得起。”

“谁说你的身子脏了?”孟有田没有带手帕的习惯,身上又只剩下贴身的小褂子,只好抓起阿秀宽长的衣袖,给她擦着眼泪,“净瞎琢磨,你还是清清白白的,什么也没变。你好好想想,看见你的三个畜生不是都死了,俺,俺啥也没看见,俺眼神不好,是不是这样?”

阿秀眨了眨有些红肿的眼睛,似乎在分辨孟有田所说的是真是假,半晌,她勉强笑了笑,在她笑的时候,身体因脸上的疼痛而畏缩了一下。

看着阿秀还有些孩子气的脸,那些仍在微微向外渗血的紫血斑和伤口,孟有田的心底浮起一缕温情,他伸出手去给她擦去脸上的血。他挽救了她,从那些坏蛋手中,为此他感到欣慰和高兴。

“前面就是小河了,洗一洗脸上的血,就又变回原来的阿秀了。”孟有田继续哄着,“咱村谁不说阿秀既漂亮又能干,好几个小伙子都托俺给你带个话儿,想和你相好呢”

阿秀垂下眼睑,低声说道:“你别带话儿,俺也不想听,俺——”她轻轻摇了摇头,抬腿向小河走去。

“对了,还得教你咋说呢”孟有田连忙跟上,“可别对人说俺杀了人,就说是俺追上去,放了一枪给吓跑了……”

“知道哩”阿秀快步走到河边,撩起水轻轻地擦洗肿起的眼睛,然后默默等水波平静下来,又小心翼翼地擦嘴唇上的伤口,摸面颊上的紫血斑,仔细地看着水中的倒影,很担心脸上会不会留下伤痕。

……

1891/30式莫辛-纳甘步枪,因其发射时烟雾少,而且枪声清脆,特别是供弹、发射动作干脆利落,连续发射时如同水珠溅落,故在中国得名“水连珠”。该枪和同时代的步枪一样,都是以追求大威力、远射程为主要目的。7。62mm的尖头子弹,红头绿屁股,看起来很有感觉。

在油灯的照明下,孟有田反复摆弄着这枝名枪,这可是芬兰、前苏联和中国三个国家狙击个人最高纪录保持者都使用过的莫辛·纳甘系列步枪,在自己手里,或者会创造辉煌,也或者是被无声无息地埋没。

强子和锁柱一人拿着一杆汉阳造,也是爱不释手,啧啧连声。小全有了盒子枪,也不好意思再抢,只是略微摆弄了几下,便让给了这两个急不可待的家伙。

第八十八章 老天给的能力

强子是个好样的,就凭他听到小嫚报信儿,敢拿着把柴刀去救阿秀,可见是个讲义气,有热心肠的好男儿。就从这一件事情看起,孟有田便把强子当成了自己人。

孟有田一直有个疑问,那就是重生附身后对枪支似乎有种天生的灵感。如果说在山林中与阿秀相遇时,孟有田还认为是自己刚刚附身,头脑有些恍惚的话,而在得到黑豹的枪后,他在山洞里练枪的时候,便越来越感觉到自己的头脑里并不只是两个人思维记忆的融合。

射出每一枪后,以前那个提示的声音没有了,但孟有田的头脑中都会自然而然地给出纠编的建议,仿佛是一架高精度的测试仪器与脑袋相连。这使他熟悉枪的过程大为降低,别人可能要打出百八十发才有的手感、要领和经验,他只需打很少的子弹便会完全掌握。

比如刚刚拿到手里的这杆“水连珠”,他只摆弄了两下,便能很熟练地推弹上膛,调整标尺,虽然以前没亲手用过,但脑袋里似乎可以很轻松地调取这支枪相关的资料。

自己脑袋里有计算机?孟有田觉得很不可思议,但穿越这种更不可思议的事情已经发生了,再有什么离奇古怪,似乎也可以解释得通了。或者,这就是上天给自己的金手指吧?

“有田,你以前摆弄过?”小全看着孟有田已经能够比较自如地操作枪枝,好奇地问道。

“摆弄过别的枪,这个家伙还是头一回。”孟有田笑着说道:“其实各种枪枝都差不多,会了一种,其它的也就不难了。”

“那你教教他俩,俺担心给弄走火了。”小全最佩服的就是孟有田的聪明,以前对他的能力还有些惊疑,现在却有些习以为常了。

孟有田点了点头,伸手接过强子递过来的汉阳造,仔细摆弄了几下,便了然于心。老式手动步枪基本上都是旋转后拉式枪栓,关键是如何压子弹,解除保险,只要知道了这两个步骤,那一般人瞎摆弄,也差不多能把枪打响。

“看,这里是弹仓,子弹就是放进这里的,能放五发。你可以一发一发地向里压,也可以用这种弹夹,一次就装进去五发。”孟有田取过子弹,将枪机旋转后拉打开机匣,将桥式弹夹插在弹仓装弹接口处,用大拇指按压子弹,将子弹压入弹仓,拔除桥式弹夹,向前旋转推动枪机完成了闭锁。

“这里是保险,是防止走火的。”孟有田拉动枪栓,又将子弹一一退出,然后打开保险,上肩瞄准,空发一次。

“好象不是很难嘛?”锁柱拿着自己的枪,慢慢地重复着孟有田的动作,有些生涩,但做得正确。

“咱们得进山试试枪,光这么摆弄怕是不行。”孟有田对新枪也心里没底,他必须尽快熟悉这把武器,还有强子和锁柱,否则只比拿着烧火棍强些。

“明天吧,咱们上山,就是有人听见枪声也不怕,反正最近时常响枪。”强子有些性急,一遍一遍操作着枪枝,眼中射出了仇恨的光芒。

“强子哥。”孟有田想了想,沉声说道:“李大坏是什么狗东西,咱们都清楚,村子里和他有仇有怨的,也不少。收拾他是早早晚晚的事儿,你莫要心急。咱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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