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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木娜的春天-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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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回去,你每天来做饭。”我宣布。
    季易行面露难色:“下周我在门诊上,白天没时间。”
    紫衣吃吃的笑:“易行,几十年了,你还把她的话当真啊。你给她多做点菜放冰箱里,她的脚还没到不能动的地步,三五天就好了。”
    我啧啧连声,如今像易行这样单纯的男人真是不多,怪不得他在外科一直混得一般,不是医术不好,易行的手术做得是一等一的漂亮。而是做人不够奸,算计不过外科那几个老狐狸。
    “紫衣,这样单蠢的男人,你要收好了,小心让人拐走。”我说得认真无比。
    “嗯,那是。”紫衣回答得也很认真。我们俩对视一眼,笑得会心。
    
                  第五章:朋友就是掐完架还向着你的人
    所谓饱暖思**就是指我目前的状态。吃饱喝足歪在沙发上呷咖啡时,我的思绪一直纠结在刘明轩身上无法自拔。
    “易行,我问你,作为女人我哪里做得不好?几十年如一日,不花心不爬墙,专一守着一个男人,一不花他钱,二不多占他时间,三不唠叨,你说,他刘明轩凭什么就抛弃我了?理由都不说一个,说出来我错在哪里,我也好改啊。”我郁闷非常。
    季易行看了我一眼,继续为思雨剥葡萄皮:“张嘴,啊——,思思真乖,吃得真好。”
    好吧,我承认,我问的问题对于单蠢的季易行来说,太过高深复杂,换个简单的:“简单地问吧,同样是女人,当年我和紫衣两个,你为什么选紫衣而不选我?”
    季易行边拿纸巾给思雨擦嘴边问:“你肯嫁我么?”
    “不肯。”我老实地回答,眉眼一挑:“不过我可以娶你。”
    易行自动忽略我的胡言乱语,回头对我笑,“那不就得了。”
    “什么啊!不带这样敷衍我!”我用完好的右脚去踹他:“要嫁你的人多了去了,你怎么没都娶回家。”
    易行笑:“那也得我肯娶啊。”
    我眨眨眼,一个愿娶,一个愿嫁,就这样简单?也是,愿娶不愿嫁走不到一起,愿嫁不愿娶也走不到一起,总得两厢情愿了,才能做夫妻。我赞叹:“季易行,没想到你那样单蠢的脑袋,也能总结出如此有哲理的结论来。”
    季易行面不改色:“我记得你上学时,哲学一直不太容易及格。”
    “季易行!我鄙视你,不带这样揭人家短的,你不就是年级第一的成绩么!有什么啊,成绩单上多几分少几分一样毕业,现在我们工资一样高。”我愤怒。
    紫衣听着我们斗嘴,笑得在沙发上打跌:“好了,易行,娜娜心情不好,你让着点她。”
    我用他让!就他那智力!我怒,易行笑:“娜娜,你又来人身攻击。女人不能太咄咄逼人,就算你明知男人不如你,你也得装作他比你强,明白么?”
    “哦,就像紫衣已经是骨科主任了,还得觉得你这个外科医生比她混得好?”我尖酸刻薄的刺猬本性发作了。
    季易行对我了如指掌,面色平静地点头:“对,这就是紫衣比你可爱的地方。”
    我一下子如泄了气的皮球焉了下去,“我从来没说过刘明轩。”
    季易行叹气:“有些东西,不是说出来就存在,也不是不说就不存在的。”
    我呆怔了半晌,难道刘明轩离开我,是因为我太过牙尖嘴利么?大家斗嘴斗了几十年,我牙尖嘴利也不是这几年才有的,再说了,就算刘明轩一直只在X光室当个小小拍片员,我也不会嫌弃他半分的。
    紫衣揉揉我的头:“不要想太多了,三条腿的动物难找,二条腿的男人多了去了,天下难道只有一个刘明轩?”
    我点头:“男人是不少,可是我爱了几十年的,只有一个刘明轩。”
    紫衣无语。
    “刘明轩几号结婚?在哪家酒店办喜酒?”我问。
    紫衣与易行对视一眼,紫衣劝我:“他没请你,你就不要去了。”
    “没听说过有不请自到的么?”我吸了吸鼻子:“我和他在一起这么多年了,最后送他一程也算是有始有终。”
    “娜娜。”紫衣不赞同:“何必呢,去了,难过的是你自己。”
    “二十六号,在斯科特。”易行说。
    “易行。”紫衣瞪他。易行道:“为什么娜娜不能去?娜娜不去就不难过了?凭什么只娜娜一人难过?”
    “说得不错。”紫衣拍手:“娜娜,本来我们不想去参加他的婚礼的,行,我们陪你一起去!就算他笑,也得让他笑得尴尬。”
    这就是朋友,可以对骂可以争吵,火起来可以拳脚相向,最后还是向着你的,才是朋友。
    
                  第六章:自己动手与亲自尝梨,都来自伟人的教诲
    其实我并不是一定要去刘明轩的婚礼。了解我的人都知道,我这个人雷声大,雨点小,敢说不敢做,敢做不敢担,呃,最后那是说顺了嘴,我绝对还是敢做敢担的。我不怕事,也不怕惹事。嘿嘿。
    我那样执着地想去刘明轩的婚礼,只是因为我想要个答案。若不是刘明轩自提出分手后的那日便对我避若蛇蝎的话,我找到他问个明白也就算了。现在,不明不白的得了一个结果,连原因都没有,我心里堵得慌。
    医院的同事们都很有默契的在我面前保持沉默,只字不提本院目前最大的花边新闻,其实他们闪烁的眼神,以及一背离我便传来的窃窃私语,我超一流的听力,听得清清楚楚。不过我装聋作哑的本事,也是一流的。靠,不就是被人甩了么,传来传去,新闻迟早会变为旧闻,我夏木娜身边,也会新人换旧人,管他是不是自愿换的,总之是换了。
    我一直不知道刘明轩的新娘是谁,问过紫衣,紫衣说没兴趣去打听,其实我明白她只是不想说。我与紫衣,易行都出生在医学院家属楼里,因为父母同事的关系,一直玩在一起。刘明轩虽然是后来加入我们的,友谊也自小学四年级便开始了。刘明轩与他们夫妻友情之深并不亚于我,为难人的事,我是不做的。
    伟大领袖**说过,要知道梨的味道得自己亲自去尝一尝,他老人家还说,自己动手,丰衣足食。所以,我决定去品尝下这只梨子,亲自动手丰衣足食——寻找答案。
    我也从医院里捕风捉影听到点消息,对方好像挺有来头。刘明轩什么时候认识大人物的女儿了?这小子,瞒得可真紧,我是一丝风声都没觉察到啊。
    斯科特只是本市的一个四星级酒店,而且在众多同级酒店里,斯科特也不算是突出的一个,它唯一好玩的地方就是有个很现代的地下停车场,复式的,车是一辆一辆由电梯进的,进去了,便什么都看不见了,要取车时,把停车号给管理员,电脑操作一下,车便自动出来了,安全性很好,绝对不会有停车被划的情况发生。其他的就一般了,大堂小小,宴会厅我没进去过,不知道。不过从大堂还有客房的情况来看,也气派不到哪里去。看来对方那个大人物也大得有限。
    婚礼那天,紫衣要来接我,我说不用,大堂见。紫衣家去斯科特到我现在租的小屋并不顺路,她又带着思雨同去,不方便。
    最后一次在镜中审视了下自己,精致的韩式卷发,浅紫色韩式连衣裙,PRADA手袋,LV的高跟凉鞋,看到这双鞋,我不由自主又在心里哀悼我那双GUCCI,虽然我买这些一线品牌都等过季后有折扣时才下手,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怎样都是价值不菲啊!心痛……
    目前我最好的行头都在身上了,人靠衣装马靠鞍,镜中的我还是风姿卓越的,淡淡的妆容盖住我稍嫌苍白的脸色,我最喜欢LANCOME淡粉色的唇彩了,轻轻一抹,可以为我的唇带来少女般的润泽。完美。。。。。。我下了个结论,但是,为什么镜中完美无缺的我,会是个失败者?
    这个答案,在我踏入斯科特硕大的宴会厅后,立即揭晓。
    
                  第七章:蝼蚁撼象,这种不理智的行为是不足取的
    来到斯科特时,停车场居然要我出示婚宴的请帖或是住店房卡才能停车,面对保安质疑的眼神,我支吾几句便开着我的小保罗另找停车场。今天斯科特的保安好像比平日多很多,至于么,不就一婚礼,小酒店少见世面。P大点事就如临大敌了。我撇着嘴不屑,心底深处却隐约感觉到不应该是这么解释。
    好不容易在附近找到地方停车,停车费一小时20元,闹市区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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