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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抗日ⅱ-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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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维光微微点头,解释道:“小分队,不过是二三十人,应该不会影响到大局。根据情报,我们退出之后,治安军开始占据地盘,为鬼子当看家狗,如果我们继续等下去,那里的局势将更加严峻,等我们腾出手来,恐怕就要付出更大的代价。另外,我们也需要北平的物资,在顺义县是很难搞到的。”

“从特勤队抽出二三十人,倒也可以。”沈栋思索了片刻,说道:“而且随着队伍人数的增加,以后还可以抽调更多的人马前去支援。”

“让我去吧!”程盈秋主动说道:“叫我来,是不是就是这个意思。”

赵维光笑了起来,说道:“确实有这个意思,我想你跟着去的话,与北平城里的老三沟通更加方便。知道吗,他们在北平城里倒是干得风生水起,一夜之间干掉了二十多个鬼子,真是令我们汗颜哪!”

对这种变相的夸奖,程盈秋心里却感到丝异样,轻轻咬了咬嘴唇,她并没说多余的话。

众人顺着赵维光的目光望去,远处的那只苍鹰又回到了原地,正在撕咬着猎物。

“学做鲲鹏飞万里,不做燕雀恋子巢。”程盈秋似有所感,缓缓吟道。

赵维光感慨地说道:“所见所想,我却是想到了在书里看过的另外一件事情。在遥远的西方,名为亚马逊的平原上,生活着一种雕鹰,有‘飞行之王’的称号。它的飞行时间之长、速度之快、动作之敏捷,堪称鹰中之王。”

“鹰中之王?”沈栋试探着说道:“只听说满人曾驯有海东青,不知比这飞行之王如何?”

赵维光一笑,继续说道:“此雕鹰成长极为艰难,十不存一。当幼鹰出生后,没享受几天舒服的日子,就要经受母鹰残酷的训练。在母鹰的帮助下,幼鹰没多久就能独自飞翔,但这只是第一步,因为这种飞翔只比爬行好一点,幼鹰需要成百上千次的训练,否则,就不能获得母鹰口中的食物。然后母鹰把幼鹰带到高处,或树梢或悬崖上,然后把它们摔下去,有的幼鹰因胆怯而被母鹰活活摔死。最后一步,则更是充满着残酷和恐怖,那些被母鹰推下悬崖而能胜利飞翔的幼鹰将面临着最后的,也是最关键、最艰难的考验,因为它们那正在成长的翅膀中大部分的骨骼会被母鹰折断,然后再次从高处推下,很多幼鹰就是在这时成为悲壮的祭品,但母鹰同样不会停止这血淋淋的训练。”

“这么狠心,小鹰真是可怜。”程盈秋女性同情心大发,不忍地说道。

“虎毒不食子,这是为何?”白春国连连摇头道。

“听下去,一定是有道理的。”沈栋催促道。

赵维光点了点头,解释道:“原来,母鹰残忍地折断幼鹰翅膀中的大部分骨骼,是决定幼鹰未来能否在广袤的天空中自由翱翔的关键所在。雕鹰翅膀骨骼的再生能力很强,只要在被折断后仍能忍着剧痛不停地振翅飞翔,使翅膀不断充血,不久便能痊愈,而痊愈后翅膀则似神话中的凤凰一样死后重生,将能长得更加强健有力。如果不这样,雕鹰也就失去了仅有的一个机会,它也就永远与蓝天无缘。有些被猎人偷走的还没来得及被母鹰折断翅膀的幼鹰带回家里喂养,但这些雕鹰至多飞到房屋那么高便要落下来,永远成不了鹰中之王了。”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沈栋恍然大悟,连连点头,“看来满人的海东青也无法与这鹰中之王相比。”

赵维光呵呵一笑,站起身,语重心长地说道:“历尽艰难,方能傲视天空。这和咱们游击队的处境倒也有几分相似。”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程盈秋突然想起了黄历说过的话,不由自主地说了出来。

第216章 即将出征的队伍

俗话说: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这句话非常有道理,正如那句外国谚语所说,一只狮子带领的一群绵羊能打败一只绵羊带领的一群狮子。

史迪威曾对国军各阶层有一概括性的观察:一般士兵温顺、有纪律、能吃苦耐劳、服从领导;低级军官对于命令,每能迅速执行;营、团长个别差异极大,不过也不乏优秀之士;至于师长和军长阶层,则是个大问题。蒋介石亦有与此大致相似的看法,曾多次公开指责国军将领的知识、能力和精神,与其职务级别的高低成反比。

换句话说,那就是官不如兵。士兵多为农家子弟,具有朴实、勇敢、服从、坚毅以及吃苦耐劳等良好品性,连美军参谋总长马歇尔都曾说过,如果中国的士兵能被适当地领导、喂饱、训练、装备,他们的战斗力将和世界上其他任何国家的士兵一样。

对此,沈栋开始有了相似的体会。这些农民士兵的体质或许很差,但他们非凡的身体忍受力,却让他感到很惊讶。是的,只要稍加训练,他们就能够每天进行长达四十八到五十六公里的急行军,而且攀登山路时几乎和在平坦弯曲的田间小路中行军一样毫不费力。

在沈栋等人看来,中国士兵之所以优秀,正因为他们原始的适应力。特别是“坚韧”的中国脚,那双只穿草鞋而不穿皮底鞋子的硬茧横生的大脚,绝对令人感到神奇。而且,他们十足的“农民劲”,在适当的训练后,便会成为动物般的野劲,使他们成为出色而凶狠的黑夜杀手。因为这些士兵令人难以置信的夜视力曾让黄历和沈栋感到无比惊讶,他们完全象一只猫那样能在黑夜里看得清清楚楚。

在这方面,林二柱、林小华、林保根等人表现得相当出色,他们跑惯了山路,又有着农民的坚忍,更因为熟悉西山一带,所以,成了小分队最合适的人选。尽管他们的战斗素质还有待于提高,但沈栋相信,经过强化训练,他们完全能够达到标准。而让他有些担心的是将要随程盈秋一起向西山渗透的武秀兰,在不知不觉中,他们的关系发展得有些微妙,姐弟恋,嗯,这个时髦的玩艺儿,竟然会出现在他俩的身上。

走在路上,周围遍地是庄稼,一只鸟儿衔着一条青虫,正在吐着穗子的密密的麦浪上面飞腾,里面有新出卵壳的小鸟在啾啾叫唤。

“这次向西山渗透,我是赞成的,但也有些担心。”沈栋对武秀兰说道:“要是老三能帮你们,那就好了。”

“有可能吗?他也有一摊子活呢!”武秀兰有些不确定地问道。

“要是知道程盈秋来了,我想他多半会出城来的。”沈栋狡黠地笑了起来。

“呵呵,这倒是很可能。”武秀兰有些嗔怪地看了沈栋一眼,那意思是说,人家的男人能来陪自己的女人,你就不能和我一起去?

沈栋苦笑,又有些无奈地摇了摇头,张嘴想解释,又觉得空洞无力。他还是一个热血的青年,能把个人的感情暂时抛却,虽然这很难受。是的,他愿为国家而死,争取民族的永远独立自由;他的理想是身体与姓名一齐毁灭,而精神与正义和平永在人间!

他不是一个人,在全中国,有着千千万万与他相同想法的人。如果能为国家,为民族而光荣战死,他们将把纯洁的微笑散布在脸上,他们会觉得死是最甜蜜,牺牲是最崇高的美丽,全身的血好象花蜜似的漾溢着芬香。当然,最难决定的——死——已被决定了,他们就用不着再激昂慷慨的呼喊,而须把最高的智慧拿出来,用智慧配合着勇敢,走到那永远光明的路上去。他们耳中仿佛听到了微妙的神圣的呼召,所以不慌不怕;他们的言语中有些最美妙的律动,象是回应着那呼召,而从心弦上颤出民族复兴的神乐。国土的乳汁在每个人血中,一样的热烈,一样的鲜红;每个人爱他的国土如爱慈母,民族的摇篮,民族的坟墓。

武秀兰了解沈栋,她虽然极想和他在一起,可也并不真的因为沈栋不能和她同去而生气,而只是一种女人固有的娇嗔,用来表示对一个男人的眷恋。

大自然把新鲜的色彩和强烈的情感,无私的加到花草树木的身上和女孩子们的身上。道路两旁,不断有水车叮当响动。有一个改畦的女孩子,站在那里,扶着铁铲柄儿打盹。水已经漫到小道上来了,那匹拉水车的狡猾的小毛驴儿也趁机偷偷停下偷懒,侧着耳朵,单等小主人的吆喝。

“喂,开了口子了!”武秀兰提高声音叫道,唤醒那女孩子。

女孩子一愣,睁开眼四下里看了看,笑着跑过来,慌忙把水堵住,一边气恼的在小毛驴儿的屁股上拍了一巴掌。

远处野地里,有几个小孩子,提着拍网正起劲的追赶一只虎不拉鸟儿,欢声笑语不断传了过来。

武秀兰看着这一切,又觉得沈栋的情绪因为自己的话语似乎有些低沉,便转脸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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