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甩开老婆去泡妞(逃婚高手) 作者:风中的阳光-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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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世间,爱是什么东东?真叫人这样蛋疼!
  楚扬捧着手中的钻戒,向前走了一步,在叶初晴那含羞带怯的目光注视下,张了张嘴巴,却什么也没说出来的就低下了头。
  对一个深爱着自己的妞儿说出‘嫁给俺当老婆吧’这句话,的确很容易,难的是男人在说这句话时,必需得用自己的真心说出来,要不然又会遭雷劈的。
  所以呢,尽管早就答应了要娶人家叶初晴,但当楚扬拿着戒指的站在她面前时,却有了一点点的犹豫,只是一点点:我真的爱初晴吗?
  可就楚扬这一点点的犹豫,落在叶初晴眼中,却让她如遭雷击可恶的雷,怎么不去劈那个负心男人呢!
  在这一刻,叶初晴明白了一个道理:当你用包括生命的一切,去爱一个男人时,那个男人不一定会爱你。也许,他毫不犹豫的为你流血,只是因为他把你当做了最好的朋友,或者姐妹。
  这个道理很简单,可叶初晴直到此时才猛地明白:爱情,和友情虽说是一个爹妈生得,但它们却有着本质上的不同。爱情可以让人疯狂,但友情,只能向永不干枯的溪水那样,源远流长。
  “楚扬,你、你不用为难。其实,其实我这次来,就是为、为了能向你献上我、我最真挚的祝福!”
  叶初晴紧紧的闭了一下眼睛,却没有把迅速淌下来的泪水切断,反而让她看不清眼前这个男人的样子,不得不努力微笑着说:“你、你去举行婚礼吧,她、她们都在等着你呢,呵,呵呵。”
  笑,叶初晴笑了,流着泪的笑了,笑得像个傻瓜,一个让人很心疼的傻瓜。
  做人假如都像柴大官人那样精明的话,那么这个世界也许就没什么意思了,你想呀,人人都擅于勾心斗角的,那还有什么意思呢?
  所以,造人的那些大神(其实是爹和妈)不但造就了柴慕容这种古灵精怪的祸,也让世间多了叶初晴这样的傻瓜。
  这个世界,需要聪明人,也需要爱情傻瓜,唯有这样才能百花齐放,姹紫嫣红。
  叶初晴的这番话,就像是刀子一样,狠狠的在楚扬的心底扎了一下,血蹭的一下就冒了出来。
  鲜红的血,带着那些被他一直极力压抑的对叶初晴的爱,忽地变成火焰的腾起,熊熊燃烧,蒸发出了愧疚和自责,更多的却是那种要她当老婆的爱,让楚扬霍然惊醒:原来,我一直是爱她的。
  “祝你、你们幸福!”
  叶初晴说完这句话,准备转身捂着脸的跑人时,楚扬一把就抓住了她的手:“初晴,你站住!”
  叶初晴没有说话,只是用力的挣扎了一下。
  “初晴,你误会我的意思了。”
  守着胡灭唐,楚扬可真不敢让叶初晴受委屈的跑了,他赶紧的施展不烂三寸之舌,巧语花言的狡辩道:“我刚才犹豫,是因为我在想等你嫁给我后,生个孩子还会不会再做你曾经做过的傻事儿?如果也这样的话,那我该怎么去教育她?”
  不得不说,楚某人不但有着相当厚的脸皮,而且脑子也转的足够快,不等叶初晴反应过来,他就一把将她拽进了怀中,守着那么多人低头,吻住了她哆嗦的唇,那么用力,霸道
  “啪啪!”
  掌声,在这一刻响起。
  大家已经见多了跪地求婚的那一幕,适当的改变一下求婚方式,还是很让人感到新鲜的。
  在如潮的掌声中,楚扬松开浑身瘫软无力的叶初晴,抓起她的手替她戴上戒指,然后就像擂台上的裁判举起选手的手那样,把她的右手高高举起。
  叶初晴手指上的,白金钻戒,在阳光下发出五彩斑斓的色彩。
  在这一刻,楚扬的这个动作,就已经代表了一切:叶初晴,你成功的掳获了俺的芳心,你是胜利者,理应享受到大众的欢呼!你今天,是最美的三分之一!
  一脸欣慰的望着幸福傻了的小徒弟,占据了牧师位置的胡灭唐,也有些吃味儿了:“唉,俺和阿莲娜是不是也该举行这么一次婚礼,享受一下这种被人瞩目的快乐,让她到牙齿掉光了时,仍然记得俺有多爱她不过够呛,她肯定不会答应我这样做的,而且俩女儿都那么大了。
  想起自己那对金发、黑色眼眸、漂亮的混血双胞胎女儿,胡灭唐攸然有了一种极大的自豪感:我已经拥有了一对天使,何必再贪心追求更多呢?
  刚才只是两位新娘时,楚扬可以左手牵着柴慕容,右手领着秦朝,但此时又多了也该叶初晴,他可真不知道该怎么安排了。


第94章:你愿意嫁给他吗!
  男人在一个老婆的时候,可以用左手牵着她,也可以用右手。
  当一个男人两个老婆时,一只手里牵着一个,正好。
  但当这个男人,就像眼下的楚扬这样,有三个老婆呢?
  他该牵着哪两个老婆的手儿,放掉哪一个呢?
  楚扬很头痛,为此还得出了一个结论:男人娶老婆时,最好是一次最多娶两个
  幸好,就在楚扬头疼时,柴慕容站出来了。
  既然已经无法阻止楚扬多娶妻,柴慕容只能退而求其次当‘东宫’了,这时候表现出了应有的大度:主动把自己的位置,让给了叶初晴。
  谢谢你,慕容,你真是我的贤内助,没有白浪费了我昨晚的努力楚扬在心中对柴慕容,表示真挚的感谢。
  “谢谢你。慕容、慕容姐。”
  叶初晴脸儿通红的低声向柴慕容道谢。
  “没啥子哟,大家以后都是姐妹了,不就是让他牵着你的手儿嘛,这算不了啥子的。”
  柴慕容微笑了一下,就在把叶初晴感动的刚想再喊她几声姐姐时,人家孩子趁机提出了她的条件;“以后啊,你就听我的就行啦。”
  叶初晴:“”
  左边是叶初晴和柴慕容,右边是秦朝,一脸幸福的楚扬,与这三个妞儿一起走到了‘牧师’胡灭唐的面前。
  胡灭唐抬手在自己的左胸胡乱比划了一下,严肃的问叶初晴:“初晴,你愿意嫁给楚扬吗?”
  叶初晴垂下头,声音很轻但很清晰的说:“我愿意。”
  在婚礼上,胡灭唐不知道牧师的具体工作怎么做,但他不在乎,因为他说出来的话就是标准:“和他一生一世,风雨同舟?”
  叶初晴肯定的点头回答:“我愿意和他一生一世,风雨同舟。”
  “好。”
  胡灭唐点点头,瞥了一眼楚扬,懒得向这家伙询问‘你爱初晴吗?’等废话,直接问秦朝:“秦朝,你愿意嫁给楚扬吗?”
  “我愿意。”
  “和他一生一世,风雨同舟?”
  秦朝自然也会像叶初晴那样,一脸幸福的回答:“我愿意和他一生一世,风雨同舟!”
  “好。”
  胡灭唐点点头,瞥了一眼楚扬,懒得向这家伙询问‘你爱秦朝吗?’等废话,然后看向了柴慕容。
  看在胡老二是楚扬老师的面子上,慕容姐并不在乎他这个‘半吊子牧师’问些什么,反正这些话本来就是废话,所以她也做好了回答的准备。
  胡灭唐深深的看了一眼面前这个自己不怎么喜欢的妞儿,胡灭唐说:“柴慕容,你”
  不等胡灭唐说完,柴慕容就像所有在婚礼上尊敬公公、但事后肯定会守着丈夫骂‘那个老不死’的小媳妇那样,恬静的笑笑:“我愿意嫁给他。”
  但这时候,胡灭唐才说出了他最想说出的话:“柴慕容,你以后不许欺负初晴。”
  糅合了东、西、古、今文化的婚礼,终于以楚扬被灌的酩酊大醉而告终。
  以前就曾经说过了,楚扬这厮的酒量可以用‘酒桶’这个词来形容,但今天他却被灌醉了,由此可以看出,顾明闯等人得费了多大的力气呀。
  幸好,真正的茅台酒(是特意从华夏国内运来的)就算是喝多了,也不会让人头疼欲裂,口干舌燥的。
  不过,却能让醉了的人像死猪那样,接连睡七八个小时,而且还是啥梦也不带做的。
  终于,楚扬慢慢的睁开了眼睛,他是被尿给憋醒了的。
  虽说真正的茅台酒不会让人头疼,可它却能让人在刚醒来时,暂时忘记醉酒前做过什么,最起码楚扬就是这样的。
  叭嗒了一下嘴巴,楚扬从宽大而柔软的大床上爬起来,多少还有些头重脚轻的走到洗手间内,对着马桶外面的地板上,足足宣泄了半分钟后,这才调整了位置,哗哗的、痛快的、放出了那些由美酒变成的废水。
  当‘难舍最后一滴’的那一滴,在乳白色的灯光下发着晶莹的光,滴落在马桶中后,楚扬终于彻底的清醒了过来:今天是老子大喜的日子,老子今天一口气娶了三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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