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仿佛,她是他多年不见的爱人
沈若愣了一下,等回过神,人已经被他翻身压在柔软的地毯上,全身都被他压住,动弹不得。
“蓉儿,别再离开我了别再离开我”
“你快点放手!再不放,我喊人了唔”
男子是存了心的不给她反抗的机会,动不动,就用吻封住她的嘴,沈若耗尽了身上的力气,也没有将他推开。
还好,他只是吻她的唇,并没有进一步做什么。
刚这么一想,沈若顿时浑身僵住。因为他的手伸进她的针织衫里,沿着她光滑的肌肤,正在往上摩挲。
当他的手罩住她胸前的浑圆时,就不再往上爬,而开始揉捏
沈若愤怒了,“混蛋,放开我!”
第1卷 第8章:混蛋,放开我2
沈若愤怒了,“混蛋,放开我!”
她忽然恢复了力气,对他拳打脚踢,又再次被他制服住。
“蓉儿,蓉儿”男子一味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不断的轻吻她的脸颊,脖子,手上的动作,也一直没有停过。
沈若感到了屈辱,放声大吼道:“我不是你的蓉儿,你听到没有,你认错人了!混蛋,你认错人了,别借酒发疯,否则我送你去警察局!”
不知道是哪句话起了作用,男子微微抬起头,盯着她,眯眼愤怒道:“你就是我的蓉儿,你就是!”
“我真的不是”
“蓉儿,你好狠的心,你怎么可以那样对我,怎么可以!”男子愤怒地大吼一声,用力压制住她,低头粗鲁地啃咬她的脖子。
沈若感到前所未有的屈辱,心一横,她扬起脖子一口压在他的肩膀上,直到尝到淡淡的血腥味。
男子被她咬痛,却没有清醒,反而更加失去理智。
推开她的脑袋,他低头,也一口朝她咬下去,却是咬在她的胸口上。
他咬得很用力,好像他对她充满了无尽的怨恨,好像要将所有的痛与恨,都加诸在她的身上。
沈若痛得直皱眉,泪花都痛了出来。她的手,同时也摸索到了一个酒瓶。
等男子抬起头,她看见他完美的薄唇上,染了一层鲜红。妖娆魅惑。
混蛋,咬出血了!
沈若想也没想,手中的酒瓶就挥在了他的头上,男子的额头立刻破了一个口子,留下一丝鲜血。
趁他发愣的时候,沈若心慌地推开他,步伐匆匆地离开包厢,头也不回地跑掉了。
她伤人了,虽然那个伤口看起来不深,可她的心里还是有些愧疚。
但一想到他对自己的暴行,她的那点愧疚,立刻消失无踪。
这是他活该的!
今晚真倒霉,竟然遇见了一条疯狗!
沈若没有再回自己的包厢,而是给陈姗姗发了一条短信,然后自己坐车回了家。
胸口上的咬痕很深,她买了药,悄悄躲在房间里清洗伤口。
那晚的事情,被沈若当成一个意外,抛到了脑后。
第1卷 第9章:混蛋,放开我3
第二天,顾氏大厦的最顶层,一个男子敲门走进豪华宽敞的办公室,看见顾楷额头上的纱布,立刻像发现新大陆般,瞪大眼睛道。
“不得了了,不得了了!是谁,竟敢对顾总你动粗!哥,你告诉我,我去替你把那小子灭了!”
说着,他放下手中的文件袋,挽起袖子做出一副要大干一场的样子来。
顾楷头痛地揉揉额角,淡淡道:“事情查得怎么样了?”
“哥,你还没有告诉我,是谁打破了你金贵的脑袋?要知道,你的脑袋可值十个亿啊。破了一个口子,折算出来,至少也是几千万吧。”
男子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以前有个黑帮老大,出十个亿,打算买顾楷的人头。当然,那个黑帮老大,最后人间蒸发了。
顾楷将身子靠在椅背上,冷冷瞥他一眼,男子立刻闭了嘴。不过那双八卦的眼睛,却在滴溜溜的转。
“这是你要的资料,全部找齐了。”男子将文件袋递给他,一边解说道:“那个女人叫沈若,是沈氏集团沈泽的养女,也是沈扬的姐姐。”
一听到沈扬两个字,顾楷的眼神瞬间变得十分阴鹜。他握紧手中的照片,看着里面阳光下的沈若和沈扬,眼神越发深沉难懂。
照片里的女孩,穿着蓝色的衬衣,白色的长裙,长发披散,犹如干净美丽的天使般,微微笑着。
她的五官很美丽,一双大大的眼睛仿佛会说话的星星,让人一望就不禁沉醉其中,跟他记忆中的那张脸,至少有六七分相似。
就连微笑时的神韵,也那么相似
而搂着她肩膀的沈扬,笑得一脸阳光,一双眼睛却是看着她,那眼神,充满了宠溺和柔情。
无论是谁看见这张照片,都会认为他们是一对情侣,而不是姐弟。
“养女?”顾楷的眼里闪过一丝疑惑,“有没有查清楚,她的真实身份?”
“查了,她出生在T市,父母是普通工人。22年前,T市发生地震,父母双亡,沈泽就收养了她。现在她24岁,有两年在沈家乡下长大,到了四岁才来的U市。”
第1卷 第10章:混蛋,放开我4
“这么说,她和苏家没有关系?”
男子点头,同时也露出几分疑惑,“她的确和苏家没有关系。不过,她的长相”说到这里,他立刻闭了嘴。
那个女人,是顾楷的禁忌,谁也不能提。
顾楷仿佛没有听见他的话般,毫不在意地挥了挥手,“我知道了,你下去吧。”
“好。”男子转身刚走,又被他叫住。
“小五,干警察那行,赚不了多少钱,如果不想干了,就来我公司吧。”
小五咧嘴一笑,露出整齐洁白的牙齿,“哥,我还是喜欢做警察。这可是我从小的梦想。”
“恩。”顾楷淡淡地点头,等他走后,他的视线再次落在那张照片上。
沈若,沈扬喜欢的女人吗?
他的嘴角,不禁露出一丝邪魅的笑意。
两天后,陈姗姗拿着一本时尚杂志兴奋地朝她跑来。
“小若,看见没有,看见没有。这个男人就是我常对你说起的顾氏集团总裁,顾楷。真的好帅啊,简直就是我心目中完美的白马王子。”
沈若不经意地扫一眼杂志封面,却发现,杂志上穿着昂贵手工西装,嘴角含笑,从容淡定的男子,不就是那晚的‘疯狗’?
她抢过杂志,认真看了看。没错,就是他,他的容貌她这辈子都记得。
没想到,他就是顾氏集团的总裁,顾楷
这都怪她不爱看报纸,不爱看杂志,不爱看电视,因此才不认识这号大人物。
“小若,你也觉得他很帅是不是?要死了小若,怎么办,我被这男人迷倒了,我无药可救了,怎么办!”
不理会陈姗姗的抓狂,沈若淡定地将杂志还给她,淡淡道:“姗姗,这种男人,外表光鲜,其实说不定人很差劲,你不要被他的表象给骗了。”
“不管了,就算他很差劲,我也喜欢!无论他怎么样我都喜欢!”
“你的确无药可救了”沈若无奈地摇头,转头继续手上的工作。
她面上虽然很平静,可心里却一直在想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