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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能体会那种心情呢,那种卖火柴小女孩,隔着玻璃橱窗观赏美味火鸡的心情简直是愉悦中的失落,失落中的郁闷啊。
然而,卖火柴的小女孩,明明知道火柴一旦熄灭,什么都没有,却还执着的一根接一根的划燃火柴,残念,残念作祟啊所以,卖火柴的小男孩,听说了一句“今天有奖励”,就又重新燃起了无限的遐想。
结果是,不争气的我,又屁颠屁颠的跑去帮忙了。
'正文 2'
一只鹅肝的快乐旅程:那个,额先被人从鹅的肚子里取出来,可算透着气了,呆在里面快闷死了。今年夏天很热啊,额幸运的进到冰箱里面,舒舒服服的睡在冰床上,把热气拒之门外。过了一段时间,额又出去活动了,身上抹了香香的调料:什锦香料、白兰地酒什么的,在外面玩了7、8个小时,累了,就跳入热水里,咕嘟咕嘟的洗了一个痛快的热水澡。然后躺进一个盘子里,盘子里铺满了松软的柳橙果肉,额在里面打了几个滚,一股混合着柳橙汁、苹果醋、橄榄油的香浓酱汁,爽快的淋到额身上
味蕾发言:从来没有试过这么清新脱俗的感觉,鹅肝的鲜,柳橙的甜,混在一起,产生了奇异的化学反应,入口即化,余津中,仿佛有春天缤纷的色彩,简直比马尔代夫7日游更加诗情画意~啊,初恋的味道~“鹅鹅鹅,曲项向天歌,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好诗,好诗阿~
我埋头对付着面前的法国菜,这一道柳橙鹅肝酱是我从没遇见过的美味。
约瑟芬则坐在我对面,看着我狼吞虎咽,细长的手指夹了一根薄荷味的女士香烟,不时吸上一口,满足的微笑。
原来这就是约瑟芬的奖励。今天真是太阳从北边出来了:华灯初上,我们的工作告一段落时,约瑟芬居然亲自下厨,为我做了一顿法国大餐。连续多日与泡面为伴的我,在喝上第一口蔬菜汤的时候,双眼已经噙满了泪水。
冷前菜配清淡蔬菜汤,主菜柳橙鹅肝酱、奶油鸡腿,加上约瑟芬珍藏的鱼子酱(平时都舍不得拿出来),饭后自制小甜点,用餐间来上几口她从法国带回来的地道红酒,真正是“葡萄美酒夜光杯”。更爽的是,约瑟芬特许我不用使那些烦人的刀刀叉叉,直接用我国伟大的传统餐具上阵,那种酣畅淋漓,哈哈,连路易十六在位时享用宫廷美食也不过如此吧。
于是,酒足饭饱的我,心满意足的吐一口气,由衷赞颂道:约瑟芬,你不是花瓶。
约瑟芬毫不谦虚:我们家族可是有优良传统的,我爸爸的曾祖父曾经获得凡尔赛宫授予的“全法国第一食神”功勋奖,也就是所谓的泉蓝带奖(CORDONBLEU),这是全法国厨师梦寐以求的目标。虽然我爸爸和爷爷都不是厨师,但我想我还是继承了家族的基因吧。如果我不是做学问,我想自己会去当厨师的。
我:那你平时怎么都不做菜啊,我还以为你只会泡面呢。
约瑟芬:呵呵,或许是懒得弄吧工作太多,做不完,心里也烦,这种情况下是做不出好东西的又或许是做出来也没人欣赏吧谁知道呢。
约瑟芬一边说着,一边若有所思,像在回忆什么,我觉得她的眼中流露出些许落寞。
为了还有机会品尝美味,我当即表示:如此美妙的食物,怎么会没人欣赏呢?我不就是一个吗?
约瑟芬恢复常态:真的?
我:千真万确,肺腑之言。
约瑟芬忍不住一笑:什么时候嘴变得这么甜了?
我:从吃了你做的美食以后。你知道吧,狄德罗有句名言——“没有诗歌,没有音乐,没有艺术,没有良心,没有感情,没有朋友,没有书籍,我都可以活下去,但是作为文明人的我离不开美食”,这就是我现在的心情。
约瑟芬:行了,别油嘴滑舌了,中国有句老话叫“拿人手短,吃人嘴软”,吃了我做的东西就要帮我做事,现在你跑不掉了。
珍藏鱼子酱、法国红酒我早该料到她处心积虑,一定有阴谋的,无奈木已成舟,只好哀叹一声,认命了。谁叫我味蕾不争气呢,美食当前,它就叛变了,明知是圈套,也自个儿往里面跳。
我心里挣扎,有个声音在指着味蕾骂:卖国贼!另一个声音又安抚道:有什么关系嘛。最后竟不自觉的说出一句话来:无所谓了,其实,我知道有一种东西,比你做的东西还美味。
约瑟芬疑惑道:是什么?
我望着她温润的双唇,没有告诉她我的愿望。
'正文 3'
我总是对一个现象感到困惑,不可思议。
为什么女性在她们年轻时,拥有那么柔软、丰满的嘴唇?她们的嘴唇尝起来像布丁一样,实在让人羡慕。
她们的嘴唇,是一种功能强大的性感装置,可能她们自己也意识到了这一点,于是总是把它弄得潮湿,微微上扬,还涂上唇膏作为装饰,以便突出它的优势。
她们这样做,仅仅是为了赢得关注和爱意,以便成功的诱使爱人把嘴唇放上去吗?
讨厌,我为什么要跟你讨论什么嘴唇?妮妮不屑道,说完走掉了。
我无奈的苦笑,这话题本来是她引起的。
安静的秋日午后,我独自在图书馆里翻关于吸血鬼的资料,妮妮走过来,跟我探讨起吸血鬼来。
我们谈到吸血鬼吸血的姿势,联想这种姿势会不会产生于人类接吻的行为?妮妮甚至一度发挥她丰富的想象力,认为史上第一个吸血鬼,可能是一个欲求不满的人,正经历着性苦闷。我认为这样的臆测是很没道理的。
接着我们到图书馆外的平台上透气,聊起了彼此的初吻。
初三的一天,我像往常一样放学回家。
校门口是从来没有消停过,总是有打架的学生。他们拉帮结社,恃强劫弱。其实在此之前,我也是一名地道的街娃,以剐小学生的钱去抽烟、打游戏为乐趣。直到某天家里发生了一些变故,使我一夜之间脱胎换骨,停止了混混生涯,开始认真读书。初三了,我必须要考一所好高中。
虽然不亲自参加殴斗了,对于每每发生在校门口的散打现场直播,还是忍不住一睹为快。在这一点上,我深深赞同鲁迅先生提出的,中国人的“看客”心理。在我生活的那条小街上,哪里有群架了不围个十圈八圈的啊。那真的是一种难以抵挡的诱惑,人都不好奇了还能称为人吗。
那天,就在看热闹的人群中,在我对面,一个留齐肩短发、齐眉刘海的女生吸引了我的目光。我后来想了一下她吸引我的原因:
1、整齐。她的全身上下没有一处不给我整齐的感觉,太过整齐了,反而让人有一种不真实感。
2、微笑。与周围看客都不同的是,她没有起哄,没有投入,有的只是一抹挂在脸上的浅浅微笑,自始至终,她始终保持着这样一种平静的神态,她是在凑热闹,又仿佛一切与她毫不相干。
3、似曾相识?好象她就是隔壁班上的,我一直盯着她看,费力回忆着,她的目光也越过人群,与我四目相对
第二天,我就打听到了,她确实是隔壁班的,叫淇淇。在我送去一封情书(那时就知道写情书了,天生学中文的材料啊),并请她在校门口吃了一串烧烤藕片后,就顺利将她骗到了手,她成了我的初恋。
淇淇这么快就成了我的GF,绝非偶然。她太寂寞,太需要人陪了。她的爸爸妈妈一直在外地打工,剩下她和外婆。外婆照顾她生活,但是耳朵不好使,没办法跟她说话。在我最初跟她在一起的那几天,她跟我说了好多话,说到口干舌燥,我请她喝快三秒的奶茶。
她一口气喝掉1/3,停下来时,我看见她嘴角还残留着一点奶茶,觉得很可爱,鬼迷心窍,就一下吻了上去。
这就是我的初吻了,现在想起来,也还是甜甜的味道。
妮妮叹一口气:唉,真完美。
我说:该你了。
妮妮:唉?能不能不说?跟你比起来,实在没什么好说的
我眼神坚定:不行,要诚信。
妮妮又叹一口气:好吧,过程是这样的——我上幼稚园的时候,老师发苹果,我看到同桌男孩的苹果比我的大比我的红,就叫他跟我换,他死活不肯,说除非我跟他亲个嘴,于是,我就跟他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