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八八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来同居吧-第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封面上的她一副蠢相,眼睛有点睁不开来的样子,金无忧照例咧着嘴,像猎头族长与他的战利品合照。 
  
  无忧在身边坐下,看到杂志,拿过翻两下,说,“怪难为情的,无缘无故,看这干嘛?”
  
  她老实说,“看你漂亮。”
  
  金氏顶幽默地朝她抛一记媚眼。
  
  她把头靠在他肩上,他的肩膀厚实,仿佛天塌下来也没关系的样子。
  
  她忽然说,“金无忧,谢谢你。”
  
  他受宠若惊,“不客气。”
  
  过好半天才小心翼翼问,“虽然我不知道你指什么。”
  
  “以后我们会一直相伴到老死,提前谢了先。”
  
  无忧很满意,笑道,“好像已经不能再肉麻了。”
  
  修明也笑。
  
  她看着他,想了想问,“金无忧,你说,人们会不会相信一个这样的故事?”
  
  他答,“为什么不,只要我爱你。”
  
   

作者有话要说:同志们,正文正式完结,还剩一章番外。
撒花!
霸王们上来冒个泡吧,让这章留言丰满些,给我个漂亮结局。
另,月亮同学,我照烧了,失败了,焦了,内牛满面刷锅中
黑犬 11/25/11

哦耶,总点击超一万了!嘛,虽然后面递减得严重了点
谢谢大家。
黑犬 11/29/11




36

36、第三十五章·尾声 。。。 
 
 
  他第一次见到她是在公司楼下,她正从绿色的小吉普中跃下,身姿矫健。
  
  他和她进同一部电梯。
  
  电梯内,她大打哈欠,不知是对他视若无睹还是压根不知身旁有人。
  
  他在女性圈子向来很吃得开,自我感觉良好,彼时却自觉如路边石子。
  
  到了十四楼,眼见她冲进和盛兴,嘴角不禁带笑。
  
  签约后的头个工作是拍摄画报,排到她与他合作。
  
  那是他第二次见她。
  
  “我是洛修明。”
  
  他刚要自我介绍,就见她点头,“我知道你。老板说,你会红。”
  
  “金,无,忧。”她一字一顿,笑得璀璨。
  
  无忧一怔。
  
  奇怪,金无忧这三个字从她嘴里说出来,倒真的颇为悦耳。
  
  那天,她穿白背心,窄脚牛仔裤,那是她的开工服,在他眼中,她宛如一帖空气清新剂。
  
  家中那太多珠翠,太多脂粉,太多绫罗绸缎叫他烦腻。 
  
  一见面就喜欢这位洛小姐。 
  
  无忧欣赏她做事专注。
  
  名字也好听。洛修明,洛修明中式意味的光明女神。
  
  化妆时,她与他面对面,相距只有十来公分,呵气如兰。他觉得脸颊麻痒,好像被她头发拂到,但不对,她的头发那么短,没有可能。
  
  那究竟是什么呢,他暗暗叹息,觉得浑身乏力。
  
  合作多次,渐渐亲熟。
  
  她思想精怪,性情讨喜,是极佳的聊天对象。
  
  还有,她开工的时候,神情专注,眼睛毫无遮掩地直视,常使得被化的人败下阵来。
  
  可他后来发现,她看归看,眼神却是空的。飘渺且穿透。仿佛通过这各式样的脸,看出什么奇异景象。
  
  第一次,他想看到别人看到的世界。
  
  洛修明不是那种把心肝肺都掏出来给人看的人,她是隐蔽的,与她相处很有趣味。
  
  他闲来无聊,便猜那位洛小姐正在想什么。
  
  有时得出约略的答案,也不拿去问她,仿佛一个人下暗棋。
  
  日长月久,竟然成瘾。
  
  青春期以为异性相吸必须志同道合,不知要讲究多少条件。成年后有了经验,却原来事情要发生便发生,一点因由也无。
  
  真的,他现在想来,依然看不清前缘。
  
  出去喝酒,朋友忍不住嘀咕,“才华盖世的我们,又是适龄王老五,相貌英俊,无不良嗜好,竟落得如此下场。”
  
  他大笑,“那你要怎样?女孩子扑上来尖叫拥吻,一箩筐一箩筐的任你挑选?”
  
  朋友继续发牢骚,“那样也没用。你看你,身边美女如云,一个个连贴带送,最终还不是赖在这里和我们埋作堆。”
  
  他叹气,是啊,原来爱这东西,也不是多就好的。
  
  朋友拍他肩,“算了,索性兄弟相依为命。”
  
  他没搭话,下意识低头看桌。
  
  桌上,放着他的皮夹。
  
  内里,有一张小小的相片。
  
  严格来说,甚至不能算是相片,不过是一角新闻纸。
  
  某周刊偷拍他时,不小心连带她一并收在镜内。
  
  新闻纸上,他占据整版,她只得一角。
  
  站在他身后,迎光,侧脸。头发比现在还短。乍眼看去,像十六七的男孩子。
  
  他盯看半天,沿着她的轮廓小心剪下,默默收进皮夹。
  
  从此皮夹不离身。
  
  也曾想过,要是有人翻看,该做何解释?
  
  实话实说如何?让全世界都知道他心思,看她怎么反应。
  
  可惜一直没人留意。
  
  出新专辑了,他四处做宣传,她也跟着乱跑,拖着她那个大大的帆布袋——她从来不带化妆箱,什么物件都塞在这只帆布袋里。有时候东西太多,她就愁眉苦脸地,他看了直笑。
  
  那一个月并没有大事发生,所做的事情,很多也不是第一次,但是她使他觉得事事簇新,连带自己也朝气勃勃/起来,疲乏因循的壳子渐渐褪下,他焕然一新。
  
  去电视台做嘉宾,录完影,回到化妆间,她正在收拾东西。
  
  他走近她,咳嗽一声。
  
  她没有听到,依旧低着头,柔软的发角黏在颈后。
  
  他很受诱惑,想伸手去拨它,但不敢造次,怕被误会成袭击女性的怪手。
  
  她把化妆品逐件抹干净放好,唇膏印、胭脂印,都深深浅浅,印在纸巾上。
  
  他在后面静静注视,半晌,伸手去够那张纸巾。
  
  她这才察觉到他,抬起头来,微笑着看着他,“呦,金无忧。”
  
  他也笑。
  
  无忧无忧,名字很妙,却仿佛和姓氏分离,不配套。
  
  金姓难起名,稍不留神便世俗到骨子里去。
  
  母亲让他随父姓,已是让步。祖母还不满意,恨不能唤他做金大荣或金大寳。金光闪闪,多有贵气。 
  
  他从不喜欢自己的姓名,出道也把姓去掉,日子久了,全世界都叫他无忧。只有她,总是连名带姓地叫他,一遍一遍地,叫得他灵魂也起了共振。
  
  他慢慢说,“我还没有你的电话。”
  
  她看了看四周,耸耸肩,把号码写在那张纸巾背面,笑道,“找不到纸呢。”她走出去了。
  
  他把纸巾捏在手里。她取过手袋往肩上一摔的姿态,这么潇洒自若。
  
  一整个下午都忘不了她后颈上那缕秀发。
  
  那张纸巾被他带回家,小心地安置在电话边,每次用电话,都看得见它,渐渐背熟了那个号码。 
  
  日子久了,上面的胭脂唇膏晕染开来,浅紫深红,团团重重,像一幅图画。
  
  何等旖旎。
  
  他每次走过,鼻端也能闻到若有似无的香气,简直让人想叹息。
  
  之后有段时间没怎么见到洛小姐。
  
  差不多半年吧。
  
  很想她。
  
  不知多少次,他拿起电话,一个个号码按下去,临接通又匆忙挂了电话。
  
  认识她之后,才知道自己胆子很小。
  
  去红馆开演唱会,竟然发现工作人员中有她的身影。
  
  他几乎是跑过去的,“你怎么在这里?”
  
  “本来是陪利老板来买东西的,后来听说这里人手有点紧,就被遣过来帮忙。”她一摊手,“没办法,食君之禄,担君之忧。”
  
  她把手插在裤袋中,他目不转睛地看着她。他也不能够解释是什么吸引了他,她有一种悠然的神情,把她和其他人区别开来,她与他们不一样,今天来的这些人都像打仗似的。 
  
  香港的阳光晒在他们身上。
  
  他微微笑。
  
  以后他每次回香港,就会想起那时候,她在骄阳下仰着头,眯着眼睛望向天空,对他说,“多美好啊!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