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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醉一生-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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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说完,小五和雪儿碗上已经堆满了菜,也顺便帮林迷醉碗里添了点菜。还没等莫家两兄弟动筷子,无影已经操起一盘子菜往他自带的大碗里倒,至于猪儿更狠,猪蹄子往爱吃的一盘菜里一伸,那一盘子菜的归属权就已经定了。

也是,你好意思和人抢菜吃,但你好意思和猪抢吗?[Jar电子书下载乐园—QiSuu。Com]

别人一定不好意思,但迷醉好意思,“猪儿,你那的红烧肉好像不错,给我一块。”

猪儿将面前的红烧肉推了推。猪儿最喜欢的食物就是猪肉了。迷醉经常感叹,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极~猪肉还是我帮你吃了吧。但结果自然是遭了猪儿的白眼。

迷醉吃到一半的时候不忘抬头提醒莫家两兄弟,“吃啊,你们两个不吃吗?”

两兄弟看着面前在极短时间内制造出来的十几个空荡荡的菜盘子,又看了看自己那碗白米饭,又看了看那十几个空盘子迷茫了,大眼对小眼,他们吃什么?吃空盘子?

于是两兄弟第一次干吃白米饭。躲在楼梯上的白烟雨摇了摇头,爷今个真是对不住了。您终于能亲自面对面的体会林迷醉的厉害了吧。跟在他身边的也不是普通的角色啊。不过您是幸福的,他在林迷醉那可是连白米饭都吃不饱啊,眼睛一眨碗就空了一半了。

不过爷放心,过会您要是加饭我在您碗里藏两块红烧肉。当然爷如果您不添饭,我也就没办法了。

于是以后白家酒楼最有名的饭藏肉的雏形就是这么出现的。

五年后

长大不是眨眼间的事情,可自己怎么从8岁一下就到13岁的你要问迷醉,他也只会迷迷糊糊的看着你,眨巴两下眼睛后摇头。

五年里,他可爱的白老师早就不给他上课了,说是没什么东西还能教迷醉的了,至少在商这一块。只是每天的上课时间还是到林迷醉的小院里去。

有时候有了烦心的事,不用找他的宝贝徒弟林迷醉,只要看着林迷醉的脸他的心就安了。用林迷醉的话就是,世界上没有过不去的坎,也没有摆不平的事,着急做什么?只要看这那小人一脸无所谓的脸,他也真觉得没什么事过不去。

五年的时间里,林迷醉一下子窜高了不少,一下子长到了160。对于他现在的这个年龄这个身高他还是比较满意的。只是林迷翔那个不到十岁的小家伙也有150就有点让他想咬牙了。不过还好那小子只长个子不长脑子,人总是不完美的,林迷醉这么安慰自己。

比如他身子,虽然不强壮也没什么大病,可总是病泱泱的。照了照镜子,他林迷醉可不想当林妹妹。现在……镜子里的人让林迷醉很满意。4岁的时候自己照镜子,他差点没哭出来,这哪里是孩子,眉目间竟然有妖气?所以平日里尽量懒散,还好现在镜子里的人五官已经没了以往的精致,只是皮肤因为常年不晒太阳,还是一样白皙。

长大后能长的普通一点,已经超出了他的期望。微笑的看着镜子突然出现的猪头,“猪儿我又安全了一成。”

猪儿眼睛里却多了些惆怅,还有七年就可以解脱了。只是苦难的日子也许才刚刚开始,或者只是拉开了序幕?

打开房门阳光照进小院,林迷醉蹲在猪儿身边抱着猪儿。脑子里浮现前几天父亲和他说话:“继承林家一般是在长子18岁到25岁间,但是这次长老决定让你14岁就继承林家,林迷醉你愿意吗?如果不愿意我就放你出去过你想过的日子。”

当时的林迷醉看着脸上已经出现的沧桑的父亲,“那你是否知道我的身份?”

林飘然叹了口气,“我自己的孩子我又怎会不知道。”更何况这么多年下来了,是男是女身行又怎么瞒的过他的眼睛,就是府里大多仆人也看在眼里。

林迷醉挑眉,“不在乎?”

林飘然一脸的骄傲,“我林家从不在乎那些,我儿的本事又岂是一个林家能困住的。至于那性别之事,我儿就是娶上几个男人又怎样?”

林迷醉这才知道,原来他的父亲一直都明白。那还有谁不明白呢?林迷醉一拱手,“儿愿意在14岁之时接管林家。”

“猪儿我们的好日子真的要到头了。”需要担负的责任马上就要开始承担了。迷醉,不,14岁以后的林迷醉,你准备好了吗?

院子中间,紫藤已经开始凋谢,风卷过,花藤上最后的紫色碎片化做花雨,空气中紫藤的清淡香味突然甜腻的惊人。林迷醉趴在猪儿的身上笑的肆意。树上的无影一楞,端着蜂蜜水刚走过来的小五看的连蜂蜜水翻了他一身都没反应过来。主子,我的主子,您要开始成长了吗?

您可知道您的敌人已经等您太长时间,长到快要不耐烦了。

新酒初酿 (十五) 面膜

(本章纯娱乐,如果雷同,实属看官您倒霉)

谁是最让人惋惜的人?林家林迷醉。

虽然长的没有常和他在一起的莫家大哥俊朗,也没有那莫家小弟漂亮,武功连他九岁的小弟林迷翔都不如,更不要说他那病殃殃的身体,天生不能习武,手不能提肩不能担的,身边还经常带着一只猪。即使林迷醉这一堆的毛病,这城里面的少女还是把他定为第一仰慕对象。

莫忧眼红的直咬牙,明明只是13岁的黄毛小子,虽然看上去像16,可怎么有可能比他还要受欢迎?要知道他才是正宗的16岁俊美少年啊。他不甘心啊不甘心。

林迷醉坐在白家酒楼里,幽闲的灌着蜂蜜水,连个白眼也不屑分给那个一直抓着头的笨蛋。“你再抓头上的虱子,那今天谁也别想吃饭了。”

不说还好,一说莫忧抓起头发抓的更狠了,“我就抓,我就抓!我恶心死你们!”吃饭?亏他林迷醉有脸说这话,有谁吃饭把自家仆人保镖丫鬟连带宠物一起也叫上桌子的?一起吃也就算了,偏偏一个个看上去和自己主人一样冷心冷肺摆着死人脸,一到开饭时间就变的如狼似虎。你是他们的主子,他们自然会让你吃饱,连那猪都特别照顾你,可我呢?可我和我可怜的哥呢?只要靠掌柜的在白饭里放点肉放点菜照顾一下。虽然现在这饭是白家酒楼当家菜之一的饭藏肉。

“我们都吃过了,你恶心只能恶心你自己。别忘记你今天穿的是黑色的棉布衣服。”迷醉撑着额头研究着莫忧手上带的一串珍珠链子。

“你!”莫忧气急。这人真是让人想抽他,可偏偏又下不了手。林迷醉的魅力不容置疑,可那魅力究竟在哪,他却说不清。原本棉布衣服只是下等人穿的,只是自从林迷醉穿着又在人前满大街晃了多次以后,穿棉布衣服居然成了一种潮流。你别说这上等的棉布衣服穿起来的确舒服。

“还抓不?”林迷醉的眼睛还是直直的看着那串珠子,好大好圆啊。

“不抓了。”莫忧解下身上的玉佩甩在里林迷醉怀里,“去去去,拿去拿去,你这么直勾勾的看着我恶心不恶心啊。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好龙阳呢。”

林迷醉摸了摸手上的珠子,眼睛眯了起来,好货色啊。“无影。”

无影接过那滚圆的珍珠链子,在手上垫了一方干净的丝绸帕子,手一拍,满手的白色粉末还有粉末中间那条白线。

虽然知道迷醉是个败家子,可莫忧还是忍不住嘴角抽搐了一下。

“少爷是要喝吗?”小五看着那珍珠粉摇了摇头,这无影的功力有上了一层楼啊。

取了点粉末在手上揉搓了几下,林迷醉抓了点放进蜂蜜水里,搅均了灌进猪儿的嘴里。这死猪想了好久的珍珠粉终于可以满足它了,也不用听他嚷嚷,什么不给珍珠就不让他睡的鬼话。

猪儿被灌了一大杯子珍珠蜂蜜水,开心的眯起了眼睛。想它当年做大明星的时候也没这么奢侈过呢。滚圆的至少15MM的大珍珠拍碎了做保养。

只是还没笑上一会,迷醉就在它耳边小声的嘀咕,“听说美容用的珍珠粉颗粒在60目以上就算合格,内服的至少要5000目。就不知道无影这么一巴掌下去,这珍珠粉的颗粒是几百目?”

猪儿的脸色变了变,这吃了不会拉肚子吧。

“无影,把珍珠粉收好了,回家集体做面膜。”咱也奢侈一回。

莫忧腿一软板凳一晃悠一屁股跌做在地上。虽然不知道那什么面啊摸的是什么他的东海大珍珠啊,就这么被人糟蹋了。那可价值千斤啊,可以买多少珍珠粉啊。林迷醉你个败家子。

“莫忧你被哭了,那么小气做什么,不就一串珍珠吗?改天我去寺了帮你求一串佛珠就好了。”他和那寺院的老秃驴认识到时候要串就可以了,银子都不用花。

莫忧头一抬狠狠的翻了个白眼,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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