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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什么傻话!”不知从何处闪过来的清明一巴掌按在他的脑袋上,使劲的扭,“本大爷要是记得没错,你要是输了的话是当奴隶伺候本大爷吧,不要给自己乱抬身价啊!”
“奴你妹!”毕笑炸毛似的一阵摇头,誓要将脑袋上的手摇下来,“我堂堂法国巴黎回来的高材生,给你当小弟已经是你莫大的光荣了,你不要得寸进尺啊啊啊啊!中国已经废除奴隶制很久了啊啊啊啊!”
“什么!区区奴隶而已,居然敢违抗本大爷!”清明扯住他的脸,使劲往两边拉。
易袖满脸黑线深沉远目,此情此景让她情何以堪,看着清明和毕笑,她就像看到一头猛虎在肆意的欺负一只虎斑猫,而虎斑猫喵喵叫着,不停用爪子拍打着老虎的鼻子一样
“那个”一个声音响起,打断三人的嬉戏。
他们循声望去,看到一群作者提着行李,戴着草帽,用依依惜别的眼神看着他们。
毕笑还好,但是易袖和清明是无论如何也习惯不了这种饱含深意的眼神和诡异莫名的笑容的
“好舍不得你们啊!”作者们露出憨态可掬的笑容。
又是这种笑容!
“快走吧!船要开了!”清明嘶哑咧嘴的样子就好像哪里抽了筋似的。
“真的不考虑让我们留下来么?”作者们扼腕道,“岛上的东西很好吃,风景也很好,人也很有趣特别是你。”
“本大爷怎么没这份自觉?”清明的脸一下子黑的和锅底似的。
“噗噗!”对方立刻捂嘴而笑,看起来不知道有多猥琐,“这可是我们的乐趣,怎么能让你发现呢噗噗噗”
“回去!立刻回去!”清明嘴角抽搐,挥手一指已经整装待发的船,“立刻消失在本大爷的视野里,不是消失在地平线的那一头!”
时至今日,已经过去半个月了。
一百人中已经有九十五人完成任务,今天就是他们离岛的日子。
当初那句豪言壮志,那句“一个月之内,我会让这一百人都交出稿来无论他们原本欠了多少”似乎在不经意间就成了现实。
“过程虽然不值得赞赏。”易袖站在清明身后,鼻翼几乎贴着他的背脊,轻轻的呼吸喷吐在他的背上,脸色的表情,还有说话的声音,都非常非常的温柔,“不过算了你干的不错,真让我觉得骄傲。”
清明正气呼呼的站在码头上瞪着远去的船,生怕有人会中途游回来似的。猛然听到这句话,猛然感受到背上温热的呼吸,他楞了楞,然后迅速低下头去,红色的碎发遮住他的脸,却遮不住他微红的耳垂。
“喂喂!你们不是来给我们送行的么?怎么可以中途跑去谈情说爱呢?”船上的作者们充满戏谑的对码头上的两人大呼小叫。
易袖一脸尴尬的后退一步。
清明抬起头来,脸上的表情阴晴不定,三秒钟之后,他冲着船上大叫:“一路走好那个变态读者说不定也上了船,一路看着你们啊!”
“哇靠!你不要说的这么恐怖啊!”船上的作者们立刻觉得毛骨悚然。
“生命第一啊!”清明朝他们热情的挥着手,“小心点啊,不要搞到最后成了无人船啊,一个都回不去啊!”
“靠,你再说,再说我们就立刻跳海游回去啊!”众人嗷嗷乱叫。
“本大爷骗你们的啊,其实我就是那个变态读者啊。”清明大笑道。
“切!那我就是剪刀手爱德华转世!”回他的只有一片嘘声。
目睹这一切的易袖只能抚额长叹。
不止是这些作者,还有编辑部的其他人也一同回去了,毕竟生活不能总是休假,有时候工作才能给人无限的活力和存在的意义。
“还有五个,你努力吧。”易袖将剩下的五人一一数来,“王牌,狐仙大人,小刀,小草,萌系画师这个不算,算起来你只需要搞定四个人就够了。”
萌系画师的确不算在内,从那天之后,他一直表现的像个模范青年,让他配合清明,他就乖乖的配合清明,每天按时起床按时吃饭按时码字,有时夜深人静的时候,会去花房里坐一下,也许会玩上几把游戏,但更多的时候只是闭着眼睛,像陪伴老朋友一样陪伴着电脑,沉默微笑与它告别。这样的生活极其规律,过去那种昼伏夜出的职业玩家人生就像是假的一样,
但这并不代表他比其他人更让人省心。
相反,易袖一直觉得剩下的人里,最难共处的就是他。
现在的他就像一只被激起了好奇心的猫,一直一直的想要从她身上嗅出秘密的所在。
“你是不是她?”今天的他也一样,看见易袖进门,就歪着头,充满生气的蓝色眼睛望着她,像两汪湖水。
“不是。”易袖不厌其烦的再一次答道。
“那你参加次代比赛的时候,用的ID名是什么?”他想了想,换了个方式问。
“我没参加过什么比赛,那个银环是我买来的。”易袖差点说漏了嘴,心里大叫好险啊。
接下来,他们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话,但每一次易袖都答的滴水不漏。
“你在做什么?”萌系画师终于换了个话题,他是没法无视眼前正在发生的事这也实在太可怕了吧。
他刚刚还以为易袖是在冲牛奶,但是
但是易袖已经往里面放了第十颗冰糖了
雪色的冰糖堆在咖啡杯上,从萌系画师的角度看过去,压根就看不到牛奶啊!
“在冲牛奶啊。”易袖回道,目光很温柔。
我去啊,还真是牛奶?萌系画师虽然一贯淡定,但这一刻也被莫名的牙疼牵动了面部神经:“你打算吃这个么?”
“这怎么可能!”易袖用不可思议的眼神看着他,“这是给清明的。”
“”萌系画师沉默片刻,道,“看不出来其实你很恨他吧。”
“怎么会呢。”易袖笑了起来,她不知道,自己的表情在一刻变得有多么的温柔,“虽然说,可能不大符合你我的口味,但是清明他最喜欢吃这个了,以前我每天都要弄给他喝的。”
双手捧着那只画着卡通老虎的牛奶杯,易袖低垂双目,弯弯眼角,脸上浅笑:“明明喜欢吃甜牛奶,却老是忘记自己加糖,他到底是有多马虎啊这一次他这么辛苦,我想犒劳一下他。这种味道的牛奶,他一定很久没有喝到了吧”
“是谁在呼唤本大爷!”清明摔门而入,看到易袖手里的牛奶,楞了一下,然后大步流星的走到她身前,眉头也不皱一下的夺过她手中的牛奶杯,仰起头,一饮而尽。
还是那么的难喝啊!
入喉的甜腻让清明想吐。
但是他还是硬着头皮喝下去,一点不剩,一滴不留。
如果最美好的回忆都是这种味道的话,那他甘之若素。
是的,回忆。
两年前的七月七日,属于他们两个的回忆的源头,就是这样一杯甜的发腻的牛奶。
不,这货绝对不是什么牛奶,私底下他给它起了一个绝妙的名字。
叫做,一杯冰糖。
作者有话要说:
☆、清明的召唤物【修】
两年前,七月七号。
雨水如一条条白色的鞭子,从天空抽向大地。
那一天,清明捡到了易袖。
是的,捡到他只能用这个词来形容她当时的处境。
从到到脚都在滴着水,那个女孩抱着膝盖,蜷缩在他的车外,听不到她呼吸的声音,只有水珠从头发上滴在地上的细微声响。
那时的他刚刚空降到S公司,并且以最快的速度暴露了他的一无所知。于是一堆堆阳奉阴违的事情接踵而来,他不想承认自己的无知,他想要做点什么,可是却无从下手,于是接连几天心情烦躁到了极点。
不过看到这个女孩的时候,他觉得自己心情好了一点。
原来他不是最惨的嘛。
他虽然每天焦头烂额的,但是这个世上不是还有人吃不上饭,住不上房子,下雨天只能躲停车场的么。
于是,把那女孩当做乞丐的清明,随手从口袋里摸出一把零钱,丢到她的脚下。
叮当叮当
硬币反射着停车场苍白的灯光,滚到女孩鞋边,然后停了下来。
她像是被这声音惊动了一样,微微抬起头,用一种虚弱苍白的语调问:“要我么?”
“啥?”清明一边打开车门一边说,“让一让行么,本大爷要发动了。”
“我是S大的应届毕业生,主修汉语言和秘书学,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