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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茶言观色 穿越小说-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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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啊,我们西山村离镇上远,寅时就要出发,紧赶慢赶到镇上,往往都午时了,我还算脚程快的。到了这里基本赶的是尾圩,好东西都卖不出价钱。再买点东西赶回去,天黑才到家。”

    “唉,披着星星出来,带着月亮回家。东西还要贱卖。”刘青叹道。

    她忽然念头一闪,赶紧拉着刘大春往回走:“哥,你跟我来。”

    刘青拉着刘大春到了一家酒楼门口,直接就往里走。

    刘大春连忙扯住她道:“妹妹,你还没吃饱么?这酒楼东西很贵的,等哥哥下次带够钱再请你吃好不好?”

    “哥,你别急,我不是来吃饭的,你稍安勿燥。”刘青说着,直接走到柜上:“请问你们掌柜的在吗?”

    柜上那位打着算盘头也不抬:“我就是,何事?”

    “我是想问,你们平时不是圩日的时候,缺不缺野味?”

    “你有野味?”掌柜终于抬起头来,“如果你价格公道,不是圩日的时候我们倒收一些。”

    “你出个价吧,如果价钱合适,我们过几日把野味送来。”

    “一只野兔大约二十五文,一只山鸡十五文,至于野猪或其实野味,则要看大小而定。”

    “如果是活的是不是价钱更高些?”

    “那是自然。”

    因这几年从不用操心柴米油盐的事,刘青对这古代的银钱还是没有概念。不过这价钱明显比刚才在集市上的要高些。她望望刘大春,刘大春点点头。

    “好,就这么说定了,那我们过几日送来。”

    “圩日后两日不要送,圩日前两日也不要。还有,太多了我们也收不了,小野味一次四五只较好,最好花样多一些。”

    “行,就这么办。掌柜的,回见。”

    刘青兴冲冲地拉着刘大春往外走。

    刘大春饶是平时头脑灵活,直走到镇头也没想明白,问:“妹妹,我怎么有些糊涂呢,你怎么知道那里要野味?还有什么‘过圩日两日’‘不过圩日两日’是啥意思?”

    “哥,是这样。我今天看呢,这镇上是个交通要道,规模也不算小,房屋都起得不错,所以估计平时来酒楼吃饭的人不少。但这镇上每十日一圩,其他还好,就是野味一般都是山里人猎来的,逢圩日来卖。你想啊,现在可是三伏天,而猎来的野味一般都是伤的死的,存放不了。所以平日里如果有人送野味来他们就很欢迎。但圩日里野味不少都是像你今天这般,卖得极便宜的,所以他圩后两天不要,圩前两天不要。”

    “这镇上我来得不少,我怎么就想不到这些呢?”刘大春敲敲脑袋,叹道:“还是读过书的人不一样啊,脑瓜就是聪明。”

    “对了,哥哥,我们回去,上山时猎野味最好想办法抓活的,然后养起来,不断的繁殖,那可想怎么卖就怎么卖,多好。”

    “抓活的?哪儿那么容易。虽然你现在挺厉害,但你有兔子跑得快?你能像山鸡一样飞?”

    “不试一试怎么知道不行?”刘青斗志昂扬。活的不行,凭她的能力,死的还是有保证的。又多了一条赚钱路子,嘿嘿。

 
 

第五十六章 再见周子冽 

 
 
    除了周家,在村子里刘青是向来不与其他人交往的。那些比她年长的一天到晚有做不完的活,即便有空聊天也是家长里短;跟她同龄的人,在上辈子活了二十五岁的刘青眼里,就是一屁孩,见识也不高,实在找不到共同话题。跟周小琴的交往开始还是带有功利性的,但随着交往的增多,刘青倒喜欢上了娴静里带着活泼的周小琴,从心里把她像妹妹一样疼爱,虽然识完字后刘青事多去周家少了,但一周里倒也见上两三次面的。现在周小琴上京城去了,除了家里人,刘青更是找不到人说话了。
    但刘青一点不觉得闷,她有太多的事要做了。除了干完家里的活,打野味赚钱,是她的主要任务。

    刘青是从不“与民争利”的,虽然她自己也是民。但是村里很多人家老的老、小的小、弱的弱,生活困难,所以刘青对村子附近的竹笋、香菇、木耳以及易采的草药,甚至附近的野味,从不伸手。

    她的轻功日进神速,所以跑山对她来说不算什么。除了周子冽带她去的峡谷,她自恃武功在身,往往翻过好几个山头,打野味,捡山货,人迹罕至的地方动植物就多,直忙得她不亦乐乎,倒也没遇见过什么危险。除了圩日后第三、第六日送到山外酒楼去。她又跑了镇上其他几家酒楼,拓展了一下业务范围。

    就是活物太难捉,她最后想了个办法——专打动物的脚,捉到后再用她蹩脚的医术给动物上药。生命力顽强的动物们倒大多数活了下来,在刘大春扩建的后院各栅栏中活蹦乱跳着。

    刘青的芥子空间随着她功力的增长,又扩大了一些面积——这是最好的运输工具了。为了不引起家里人的怀疑,打了猎物她还是运回家里,第二天天不亮就挑着箩筐出发,到没人的地方她把连箩筐带猎物一收,撒腿飞奔,既轻便又快速。来回一趟镇上,不用三小时。

    刘青到镇上去卖野味和山货、药材的钱仍没交公,只是她每次从镇上回来都从不空手,家里平时里要买的东西,还有大宝二宝的衣服料子,秦玉英的两三件首饰,都是她买的。餐桌上日日不断的野味也同样出自她的手。她还买了很多锅碗瓢盆放到芥子空间去。

    秦玉英在年前生了个胖小子,小宝升格为大宝,新生儿为二宝。刘青为这名字朝天翻了数个白眼。可人家爹爹喜欢娘乐意,她这当小姑的实在没法。

    秦玉英请了自己母亲来照顾月子,刘青给她煲的顿顿山鸡汤,吃得她们母子俩都很胖。

    刘大春如今也很忙,茶山上出产的茶越来越多,他要操心的事也多了起来。所以刘青手里的活多了很多。但秦玉英的母亲仍然看不出刘青的忙碌,她三下五除二就把事情做得又快又好。

    为此,刘青还有空闲缝制她的青色男装,这是她准备明年出门时穿的衣服,为了预防她还会长高,刘青特意做长一些。

    到了第二年的春天,刘青的存款已有四十两了。她的计划是在秋天出山,算算也没多少个月了,刘青的各种筹备工作紧张而有序地进行着。

    钱当然是越多越好,有备无患嘛!所以每天上山采药打猎是刘青必做的事儿;而利用到镇上卖东西的机会,她开始打听外面的各种信息,包括行走的路线,明朝的一些风俗,还去打听了一下驴的价钱,又特意跟一个好说话的酒楼老板搞好关系,准备到时买了驴就寄养在酒楼的马厩里,以便她走的时候取用。

    明朝并没有唐宋那么开放,女子抛头露面的极少,整个社会对女人的束缚很厉害。所以刘青除了第一次跟刘大春出山时着女装,之后她一个人时,便改小了刘大春的衣服,束了个男人发式出去。不过,她虽只有十五岁,但这几年随着身体状况的改善,她如今已经发育得极好,少女曼妙的体形便是秋冬装也掩不住。再加上这小地方,少有明眸皓齿的少年,稍加注意那些酒楼老板便已知道她是女子了。不过刘青小嘴甚甜,又编了一段悲惨的故事来搏人同情,倒也没人苛责她。

    只是,这个样子,想要行走江湖,那绝对是走一路,麻烦一路。

    怎么办呢?

    刘青想起前世看过的电视、小说的女扮男装,都是用布条把自己裹得跟粽子似的,但这个方法她试过一次后就把它否了。呼吸困难、影响发育不说,还特别麻烦。她这不是一天两天的事,而是半年一年的事儿。遇上夏天,即使她不怕热,那也让人难受不是?还得天天洗,哪有那么方便的地方给你晾晒长长的布条?

    什么东西既能透气又能把身体的一些部位撑得起来遮住的?刘青想来想去都没想出好办法。

    那天她在镇上,刚从酒楼出来,正遇上一个妇人下马车进酒楼里吃饭。刘青看到她穿在身上的比甲,眼睛一亮——如果能有巧手的竹篾匠,用劈得细细软软的篾片,编织一件像背心一样的东西,穿在身上,不是就能显得腰壮肩宽来?

    心动不如行动。刘青马上打听了周围最手巧的竹篾匠,顶着对方看着自己怪异的目光,把自己的要求跟他说了,又许了大价钱。结果那匠人编出来的东西,并不合她的意。

    既然还有几个月,再慢慢想办法吧。刘青看着那件取回来不理想的背心,叹了一口气。

    有一天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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